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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函数 三角函数.doc

上传人:j35w19 文档编号:6368791 上传时间:2019-04-09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148.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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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在 y=secx 中 , 以 x 的 任 一 使 secx 有 意 义 的 值 与 它 对 应 的 y 值 作 为 (x, y) 在 直 角 坐标 系 中 作 出 的 图 形 叫 正 割 函 数 的 图 像 , 也 叫 正 割 曲 线 y=secx 的 性 质 : (1)定 义 域 ,x|x/2+k,k Z (2)值 域 , secx 1 即 secx1 或 secx 1; (3)y=secx 是 偶 函 数 , 即 sec( x)=secx 图 像 对 称 于 y 轴 ; 粗 线 是 正 割 函 数 , 细 线 是 余 割 函 数(4)y=secx 是 周 期 函 数 周 期 为 2k(k

2、Z, 且 k0), 最 小 正 周 期 T=2 ( 5) 正 割 与 余 弦 互 为 倒 数 ; 余 割 与 正 弦 互 为 倒 数 ; ( 6) 正 割 函 数 无 限 趋 于 直 线 x=/2+K; (7) 正 割 函 数 是 无 界 函 数 ; (8)正割函数的导数:(secx)=secxtarx;(9)正割函数的不定积分:secxdx=ln secx+tanx +C函 数 y=tanx,x (-/2,/2)的 反 函 数 , 记 作 y=arctanx, 叫 做 反 正 切 函 数 。 反 正 切 函数 是 反 三 角 函 数 的 一 种 。 同 样 , 由 于 正 切 函 数 y=t

3、anx 在 定 义 域 上 不 具 有 一 一 对 应 的 关 系 , 所 以 不 存 在 反 函数 。 注 意 这 里 选 取 是 正 切 函 数 的 一 个 单 调 区 间 。 1, 定 义 域 : R 值 域 : (-/2,/2) 单 调 性 : 增 函 数 奇 偶 性 : 奇 函 数 周 期 性 : 不 是 周 期 函 数 2, arctan(x+y) 0, arctanx= /2-arctan1/x, arccotx 类 似 若 (arctanx+arctany) (- /2, /2), 则 arctanx+arctany=arctan(x+y/1-xy)百科名片对数函数一般地,如果

4、 a(a 大于 0,且 a 不等于 1)的 b 次幂等于 N,那么数 b 叫做以a 为底 N 的对数,记作 log aN=b,读作以 a 为底 N 的对数,其中 a 叫做对数的底数,N 叫做真数。一般地,函数 y=log(a)X,(其中 a 是常数,a0 且 a 不等于1)叫做对数函数 它实际上就是指数函数的反函数,可表示为 x=ay。因此指数函数里对于 a 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对数函数。目录展开真 数 式 子 没 根 号 那 就 只 要 求 真 数 式 大 于 零 ,如 果 有 根 号 ,要 求 真 数 大 于 零 还 要 保 证根 号 里 的 式 子 大 于 等 于 零 , 底 数 则 要

5、大 于 0 且 不 为 1 对 数 函 数 的 底 数 为 什 么 要 大 于 0 且 不 为 1? 【 在 一 个 普 通 对 数 式 里 a0 且 a1 时 ,M0,N0, 那 么 : ( 1) log(a)(MN)=log(a)(M)+log(a)(N); ( 2) log(a)(M/N)=log(a)(M)-log(a)(N); ( 3) log(a)(Mn)=nlog(a)(M) ( n R) ( 4) 换 底 公 式 : log(A)M=log(b)M/log(b)A (b0 且 b1) (5) a(log(b)n)=n(log(b)a) 证 明 : 设 a=nx 则 a(log(

6、b)n)=( nx) log(b)n=n( xlog(b)n) =nlog(b)( nx)=n(log(b)a) (6)对 数 恒 等 式 : alog( a)N=N; log( a) ab=b ( 7) 由 幂 的 对 数 的 运 算 性 质 可 得 (推 导 公 式 ) 1.log(a)M(1/n)=(1/n)log(a)M , log(a)M(-1/n)=(-1/n)log(a)M 2.log(a)M(m/n)=(m/n)log(a)M , log(a)M(-m/n)=(-m/n)log(a)M 3.log(an)Mn=log(a)M , log(an)Mm=(m/n)log(a)M 4

7、.log(以 n 次 根 号 下 的 a 为 底 )(以 n 次 根 号 下 的 M 为 真 数 )=log(a)M , log(以 n 次 根 号 下 的 a 为 底 )(以 m 次 根 号 下 的 M 为 真 数 )=(n/m)log(a)M 5.log(a)blog(b)clog(c)a=1 对数与指数之间的关系当 a0 且 a1 时 ,ax=N x= (a)N 右 图 给 出 对 于 不 同 大 小 a 所 表 示 的 函 数 图 形 : 可 以 看 到 对 数 函 数 的 图 形 只 不 过 的 指 数 函 数 的 图 形 的 关 于 直 线 y=x 的 对 称 图 形 ,因 为 它

8、 们 互 为 反 函 数 。 ( 1) 对 数 函 数 的 定 义 域 为 大 于 0 的 实 数 集 合 。 ( 2) 对 数 函 数 的 值 域 为 全 部 实 数 集 合 。 ( 3) 函 数 图 像 总 是 通 过 ( 1, 0) 点 。 ( 4) a 大 于 1 时 , 为 单 调 增 函 数 , 并 且 上 凸 ; a 大 于 0 小 于 1 时 , 函 数 为 单 调减 函 数 , 并 且 下 凹 。 ( 5) 显 然 对 数 函 数 无 界 。 对 数 函 数 的 常 用 简 略 表 达 方 式 : ( 1) log(a)(b)=log(a)(b) ( 2) lg(b)=log

9、(10)(b) ( 3) ln(b)=log(e)(b) 对 数 函 数 的 运 算 性 质 : 如 果 a 0, 且 a 不 等 于 1,M0,N0, 那 么 : ( 1) log(a)(MN)=log(a)(M)+log(a)(N); ( 2) log(a)(M/N)=log(a)(M)-log(a)(N); ( 3) log(a)(Mn)=nlog(a)(M) ( n 属 于 R) ( 4) log(ak)(Mn)=(n/k)log(a)(M) ( n 属 于 R) 对 数 与 指 数 之 间 的 关 系 当 a 大 于 0,a 不 等 于 1 时 ,a 的 X 次 方 =N 等 价 于

10、 log(a)N=x log(ak)(Mn)=(n/k)log(a)(M) ( n 属 于 R) 换 底 公 式 ( 很 重 要 ) log(a)(N)=log(b)(N)/log(b)(a)= lnN/lna=lgN/lga ln 自 然 对 数 以 e 为 底 e 为 无 限 不 循 环 小 数 (约 为 2.718281828454590) lg 常 用 对 数 以 10 为 底 ( 1) 常 用 对 数 :lg(b)=log(10)(b) ( 2) 自 然 对 数 :ln(b)=log(e)(b) e=2.718281828454590. 通 常 情 况 下 只 取 e=2.71828

11、 对 数 函 数 的 定 义 对 数 函 数 的 一 般 形 式 为 y= (a)x, 它 实 际 上 就 是 指 数 函 数 的 反 函 数 (图 象 关 于 直线 y=x 对 称 的 两 函 数 互 为 反 函 数 ) , 可 表 示 为 x=ay。 因 此 指 数 函 数 里 对 于 a 的 规 定( a0 且 a1) , 同 样 适 用 于 对 数 函 数 。 右 图 给 出 对 于 不 同 大 小 a 所 表 示 的 函 数 图 形 : 可 以 看 到 对 数 函 数 的 图 形 只 不 过 的 指 数 函 数 的 图 形 的 关 于 直 线 y=x 的 对 称 图 形 ,因 为 它

12、 们 互 为 反 函 数 。 定 义 域 求 解 : 对 数 函 数 y=loga x 的 定 义 域 是 x x0 , 但 如 果 遇 到 对 数 型 复合 函 数 的 定 义 域 的 求 解 , 除 了 要 注 意 真 数 大 于 0 以 外 , 还 应 注 意 底 数 大 于 0 且 不 等于 1, 如 求 函 数 y=logx( 2x-1) 的 定 义 域 , 需 满 足 x0 且 x1 。 2x-10 , x1/2 且 x1, 即 其 定 义 域 为 x x1/2 且 x1 值 域 : 实 数 集R 定 点 : 函 数 图 像 恒 过 定 点 ( 1, 0) 。 单 调 性 : a1

13、 时 , 在 定 义 域 上 为 单 调 增 函 数 , 并 且 上 凸 ; 00 且1) (xR). 它是初等函数中的一种。它是定义在实数域上的单调、下凸、无上界的可微正值函数。指 数 函 数 是 数 学 中 重 要 的 函 数 。 应 用 到 值 e 上 的 这 个 函 数 写 为 exp(x)。 还 可 以等 价 的 写 为 e, 这 里 的 e 是 数 学 常 数 , 就 是 自 然 对 数 的 底 数 , 近 似 等 于 2.718281828, 还 称 为 欧 拉 数 。 指 数 函 数 对 于 x 的 负 数 值 非 常 平 坦 , 对 于 x 的 正 数 值 迅 速 攀 升 ,

14、 在 x 等 于 0 的 时 候 等 于 1。 在 x 处 的 切 线 的 斜 率 等 于 此 处 y 的 值 乘 上 lna。 即 由 导 数 知 识 :d( ax) /dx=ax*ln(a)。 作 为 实 数 变 量 x 的 函 数 , y=ex 的 图 像 总 是 正 的 (在 x 轴 之 上 )并 递 增 (从 左 向 右看 )。 它 永 不 触 及 x 轴 , 尽 管 它 可 以 任 意 程 度 的 靠 近 它 (所 以 , x 轴 是 这 个 图 像 的 水平 渐 近 线 。 它 的 反 函 数 是 自 然 对 数 ln(x), 它 定 义 在 所 有 正 数 x 上 。 有 时

15、, 尤 其 是 在 科 学 中 , 术 语 指 数 函 数 更 一 般 性 的 用 于 形 如 kax 的 指 数 函 数函 数 , 这 里 的 a 叫 做 “底 数 ”, 是 不 等 于 1 的 任 何 正 实 数 。 本 文 最 初 集 中 于 带 有 底 数为 欧 拉 数 e 的 指 数 函 数 。 指 数 函 数 的 一 般 形 式 为 y=ax(a0 且 1) (x R), 从 上 面 我 们 关 于 幂 函 数 的 讨 论就 可 以 知 道 , 要 想 使 得 x 能 够 取 整 个 实 数 集 合 为 定 义 域 , 则 只 有 使 得 如 图 所 示 为 a 的 不 同 大 小

16、 影 响 函 数 图 形 的 情 况 。 在 函 数 y=ax 中 可 以 看 到 : ( 1) 指 数 函 数 的 定 义 域 为 所 有 实 数 的 集 合 , 这 里 的 前 提 是 a 大 于 0 且 不 等 于1, 对 于 a 不 大 于 0 的 情 况 , 则 必 然 使 得 函 数 的 定 义 域 不 存 在 连 续 的 区 间 , 因 此 我 们 不予 考 虑 , 同 时 a 等 于 函 数 无 意 义 一 般 也 不 考 虑 。 ( 2) 指 数 函 数 的 值 域 为 大 于 0 的 实 数 集 合 。 ( 3) 函 数 图 形 都 是 下 凸 的 。 ( 4) a 大 于

17、 1, 则 指 数 函 数 单 调 递 增 ; a 小 于 1 大 于 0, 则 为 单 调 递 减 的 。 ( 5) 可 以 看 到 一 个 显 然 的 规 律 , 就 是 当 a 从 0 趋 向 于 无 穷 大 的 过 指 数 函 数程 中 ( 当 然 不 能 等 于 0) , 函 数 的 曲 线 从 分 别 接 近 于 Y 轴 与 X 轴 的 正 半 轴 的 单 调 递 减函 数 的 位 置 , 趋 向 分 别 接 近 于 Y 轴 的 正 半 轴 与 X 轴 的 负 半 轴 的 单 调 递 增 函 数 的 位 置 。其 中 水 平 直 线 y=1 是 从 递 减 到 递 增 的 一 个

18、过 渡 位 置 。 ( 6) 函 数 总 是 在 某 一 个 方 向 上 无 限 趋 向 于 X 轴 ,并 且 永 不 相 交 。 ( 7) 函 数 总 是 通 过 ( 0, 1) 这 点 ,(若 y=ax+b,则 函 数 定 过 点 (0,1+b) ( 8) 显 然 指 数 函 数 无 界 。 ( 9) 指 数 函 数 既 不 是 奇 函 数 也 不 是 偶 函 数 。 ( 10) 当 两 个 指 数 函 数 中 的 a 互 为 倒 数 时 , 两 个 函 数 关 于 y 轴 对 称 , 但 这 两 个 函数 都 不 具 有 奇 偶 性 。 ( 11) 当 指 数 函 数 中 的 自 变 量

19、 与 因 变 量 一 一 映 射 时 , 指 数 函 数 具 有 反 函 数 。 对 于 任 何 一 个 有 意 义 的 指 数 函 数 : 在 指 数 上 加 上 一 个 数 , 图 像 会 向 左 平 移 ; 减 去 一 个 数 , 图 像 会 向 右 平 移 。 在 f(X)后 加 上 一 个 数 , 图 像 会 向 上 平 移 ; 减 去 一 个 数 , 图 像 会 向 下 平 移 。 即 “上 加 下 减 , 左 加 右 减 ” 指 数 函 数( 1) 由 指 数 函 数 y=ax 与 直 线 x=1 相 交 于 点 ( 1, a)可 知 : 在 y 轴 右 侧 , 图 像 从 下

20、到上 相 应 的 底 数 由 小 变 大 。 ( 2) 由 指 数 函 数 y=ax 与 直 线 x=-1 相 交 于 点 ( -1, 1/a) 可 知 : 在 y 轴 左 侧 ,图 像 从 下 到 上 相 应 的 底 数 由 大 变 小 。 ( 3) 指 数 函 数 的 底 数 与 图 像 间 的 关 系 可 概 括 的 记 忆 为 : 在 y 轴 右 边 “底 大 图 高 ”;在 y 轴 左 边 “底 大 图 低 ”。 ( 如 右 图 ) 。 比 较 大 小 常 用 方 法 : ( 1) 比 差 ( 商 ) 法 : ( 2) 函 数 单 调 性 法 ; ( 3) 中 间 值 法 :要 比

21、较 A 与 B 的 大 小 , 先 找 一 个 中 间 值 C, 再 比 较 A 与 C、 B 与 C 的 大 小 , 由 不 等式 的 传 递 性 得 到 A 与 B 之 间 的 大 小 。 比 较 两 个 幂 的 大 小 时 , 除 了 上 述 一 般 方 法 之 外 , 还 应 注 意 : ( 1) 对 于 底 数 相 同 , 指 数 不 同 的 两 个 幂 的 大 小 比 较 , 可 以 利 用 指 数 函 数 的 单 调性 来 判 断 。 例 如 : y1=34,y2=35, 因 为 3 大 于 1 所 以 函 数 单 调 递 增 ( 即 x 的 值 越 大 , 对 应的 y 值 越

22、 大 ) , 因 为 5 大 于 4, 所 以 y2 大 于 y1. ( 2) 对 于 底 数 不 同 , 指 数 相 同 的 两 个 幂 的 大 小 比 较 , 可 指 数 函 数以 利 用 指 数 函 数 图 像 的 变 化 规 律 来 判 断 。 例 如 : y1=1/24,y2=34,因 为 1/2 小 于 1 所 以 函 数 图 像 在 定 义 域 上 单 调 递 减 ; 3大 于 1, 所 以 函 数 图 像 在 定 义 域 上 单 调 递 增 , 在 x=0 是 两 个 函 数 图 像 都 过 ( 0, 1) 然后 随 着 x 的 增 大 , y1 图 像 下 降 , 而 y2

23、上 升 , 在 x 等 于 4 时 , y2 大 于 y1. ( 3) 对 于 底 数 不 同 , 且 指 数 也 不 同 的 幂 的 大 小 比 较 , 则 可 以 利 用 中 间 值 来 比 较 。如 : 对 于 三 个 ( 或 三 个 以 上 ) 的 数 的 大 小 比 较 , 则 应 该 先 根 据 值 的 大 小 ( 特 别 是与 0、 1 的 大 小 ) 进 行 分 组 , 再 比 较 各 组 数 的 大 小 即 可 。 在 比 较 两 个 幂 的 大 小 时 , 如 果 能 充 分 利 用 “1”来 搭 “桥 ”( 即 比 较 它 们 与 “1”的大 小 ) , 就 可 以 快

24、速 的 得 到 答 案 。 那 么 如 何 判 断 一 个 幂 与 “1”大 小 呢 ? 由 指 数 函 数 的 图像 和 性 质 可 知 “同 大 异 小 ”。 即 当 底 数 a 和 1 与 指 数 x 与 0 之 间 的 不 等 号 同 向 ( 例 如 : a 1 且 x 0, 或 0 a 1 且 x 0) 时 , ax 大 于 1, 异 向 时 ax 小 于 1. 3 例 : 下 列 函 数 在 R 上 是 增 函 数 还 是 减 函 数 ? 说 明 理 由 . y=4x 因 为 41, 所 以 y=4x 在 R 上 是 增 函 数 ; y=(1/4)x 因 为 00 且a1) ( 4) a1 时 , 曲 线 由 左 向 右 逐 渐 上 升 即 a1 时 , 函 数 在 ( -, +) 上 是 增 函 数 ;0a1 是 , 曲 线 逐 渐 下 降 即 0a1 时 , 函 数 在 ( -, +) 上 是 减 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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