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股东代表签发关于规范乘务员岗位职责为规范乘务员的岗位职责,提升服务水平,创建品牌班线,理事会成员:蔡汉河、刘国锋、何联举、刘医院、王功富、周双林、高扬就(汤显衡、颜建军二人未参加)等同志于 2011 年 5 月 16 日召开理事会议制定乘务员岗位职责和岗位责任制约,报 21 位股东代表湘 D92972 车:湘 D93052 车: 湘 D93107 车: 湘 D93128 车:湘 D93135 车: 湘 D93139 车: 湘 D93143 车:湘 D93151 车: 湘 D93161 车: 湘 D93165 车:湘 D93172 车: 湘 D93178 车: 湘 D93458 车:湘 D94
2、507 车: 湘 D53749 车: 湘 D53985 车:湘 D53986 车: 湘 D53989 车: 湘 D54039 车:湘 D54296 车 : 湘 D54306 车:审核通过,于二 0 一一年五月二十日执行。乘务员岗位职责一、乘务员、稽查人员、江东点值班人员上班时着装整洁,佩戴服务标志,注意仪容仪表,举止端正,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二、乘务员、稽查人员、江东点值班人员上班时间应根据当天各自当班时间及所跟车的发班时间早上 1、2、32班提前 15 分钟到岗,4、5、6 班提前 10 分钟到岗。中午各岗位交接班时,必须做到接班到,交班走。及时做好组客,引导旅客上车,安排好行李及货物的摆放
3、工作。三、乘务员跟车售票途中要积极组客,及时安排旅客坐好。各岗位做好宣传乘车安全常识,同时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确保行人平安。四、各岗位人员所持有的票、据属有价证券,与人民币同价出售给顾客,并妥善保管好票、款,现金 1000 元以上及时到联营办购票,防止发生意外。五、各岗位人员在填写二联单时必须按要求正确填写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六、乘务员、稽查人员对于联营办的公差人员,在二联单上注明,稽查点必须按人数清点。稽查人员清点人数必须做到准确无误,按要求规范填写清点单。七、乘务员工作时要主动接受本线股东对营收的稽查和监督。岗位责任制约一、乘务员迟到按每分钟罚款 1 元,依次类推。二、乘务员踏班按 20
4、 元/次。三、乘务员穿高跟鞋上班,每次罚款 5 元。四、司乘人员在待班时,必须在岗组客,违者乘务员3每次罚款 2 元(乘务员购票除外) ,司机每次罚款 5 元。五、乘务员上班时统一佩戴标志,违者每次罚款 2 元。六、乘务员违反联营细则第六章第 50 条1、2、3、4、5、6、8 款之规定,按每次 5 元处罚,第 7 款不变。七、乘务员晚班在英陂补票必须有人在岗,如出现缺班,每次罚款 50 元。八、乘务员中午交接班时,必须做到接班到,交班走,如出现无人补票,每次罚款 5 元。九、联营办允许股东请人替乘务员代班,但出现差错,由股东负责,按联营细则有关条款及本规定进行处罚。十、稽查人员清点人数时与实载人数不相符,多点人数由稽查人员补足人数票款,另按联营细则条款进行处罚。十一、乘务员、稽查员、江东值班人员违反联营细则营收管理条款按规定处罚。十二、乘务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正、副班长安排和调配,违者,每次罚款 20 元。上述十二项制约,希广大股东及司乘人员不得触犯。4东站线联营车队二 0 一一年五月十九日乘务员、稽查人员、江东值班人员收到岗位职责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