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P JGJ XXXXXXXXX建 筑 地 基 检 测 技 术 规 范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subgrade(征求意见稿)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编制组二一二年三月前 言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标201043 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工程地基检测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土(岩)地基载荷试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增强体竖向静
2、载试验、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钻芯法试验、低应变动测法试验、扁铲侧胀试验、多道瞬态面波试验等。本规范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中路 162 号,邮编:350025)福州建工(集团) 总公司本规范参加编写单位:(排名不分前后)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同济大学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冶建院建筑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机械工业勘察设计
3、研究院现代建筑设计集团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固基强夯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目 次1 总 则 .12 术 语 和 符 号 .22.1 术 语 .22.2 符 号 .33 基本规定 .63.1 一般规定 .63.2 检测方法选择 .73.3 检测数量 .93.4 验证与扩大检测 .103.5 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104 土(岩)地基载荷试验 .124.1 一般规定 .124.2 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124.3 现场检测 .144.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55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95.1 一般规定 .195.2 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195.3
4、 现场检测 .205.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206 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 .226.1 一般规定 .226.2 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226.3 现场检测 .226.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237 标准贯入试验 .257.1 一般规定 .257.2 仪器设备 257.3 现场检测 .257.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278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298.1 一般规定 .298.2 仪器设备 .298.3 现场检测 .298.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309 静力触探试验 .349.1 一般规定 .349.2 仪器设备 .349.3 现场检测 .369.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3710 十字板剪
5、切试验 .4010.1 一般规定 4010.2 仪器设备 .4010.3 现场检测 .4110.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4211 水泥土桩钻芯法试验 .4511.1 一般规定 4511.2 仪器设备 4511.3 现场操作 4511.4 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4611.5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4712 低强度桩低应变法试验 .4912.1 一般规定 .4912.2 仪器设备 .4912.3 现场检测 .5012.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5113 扁铲侧胀试验 .5313.1 一般规定 .5313.2 仪器设备 .5313.3 现场检测 .5413.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5414 多道
6、瞬态面波试验 .5814.1 一般规定 .5814.2 仪器设备 .5814.3 现场试验 .5914.4 数据分析与判定 .60附录 A 地基土试验数据统计计算方法 63附录 B 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修正 64附录 C 静力触探头率定 66附录 D 原始记录图表格式 6811 总 则1.0.1 为了在建筑地基检测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确保质量、数据准确、正确评价,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地基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检测、岩土性状及施工质量评价。1.0.3 建筑地基检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
7、因素因地制宜、合理搭配。地基检测结果应结合上述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定。1.0.4 建筑地基检测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 语 和 符 号2.1 术 语2.1.1 天然地基 Natural foundation, natural subgrade在未经人工处理的天然土(岩)层上直接修筑基础的地基。可分为天然土地基和天然岩石地基。2.1.2 人工地基 Artificial foundation为提高地基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经人工处理后的地基。2.1.3 土(岩)地基载荷试验 Plate load test用刚性承压板逐级加荷,测定天然土地基、岩石地基及采用换
8、填、预压、压实、挤密、夯实、注浆等方法处理后的人工地基的沉降随荷载变化,借以确定地基承载力和变形参数的试验方法。2.1.4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Composite foundation load test使用刚性承压板逐级加荷,测定某一置换率下复合地基的沉降随荷载变化,借以确定复合地基承载力和变形参数的试验方法。2.1.5 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 Reinforcement static axial compressive load test通过机械或化学等手段在原地基中形成竖向的加固柱体用以增强土体的承载力和抗变形能力,称该加固体为竖向增强体。在加固体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观测其沉降随荷载变化,借
9、以确定竖向增强体的竖向抗压承载力的试验方法。2.1.6 标准贯入试验 Standard penetration test用 63.5kg 的穿心锤,以 76cm 的落距自由落下,将一定规格的带有小型取土筒的标准贯入器打入土中,记录打入 30cm 的锤击数,并以此评价土的工程性质的试验方法。 2.1.7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Dynamic penetration test 利用一定的锤击能量,将一定规格的圆锥探头打入土中,根据打入土中的难易程度来判别土的性质的试验方法。2.1.8 静力触探试验 Static cone penetration test用准静力以恒定的贯入速率将圆锥探头压入土中,根据
10、测记贯入过程中探头所受的阻力大小来间接判定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的试验方法。2.1.9 十字板剪切试验 Vane shear test通过对插入地基土中的规定形状和尺寸的十字板头施加扭矩,使十字板头在土体中等速扭转形成圆柱状破坏面,经过换算评定地基土不排水剪强度的试3验方法。2.1.10 水泥土桩钻芯法试验 Core drilling method for cement mixed pile 用钻机钻取水泥土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以及桩身水泥土的强度、均匀性和完整性,判定桩底岩土性状的试验方法。 2.1.11 低强度桩低应变试验 Low strain integrity test for low
11、strength pile在复合地基中,采用刚性桩或半刚性桩设计的桩身强度为 8-15MPa 的有黏结强度增强体称为低强度桩。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试验方法。2.1.12 扁铲侧胀试验 Flat dilatometer test是一种将接在探杆上的扁铲测头压入至土中预定深度,然后施压,使位于扁铲测头一侧面的圆形钢膜向土内膨胀,量测钢膜膨胀三个特殊位置的压力,从而获得多种岩土参数的试验方法。2.1.13 多道瞬态面波试验 Multi-channel Transient Surface Wa
12、ve Exploration采用多个通道仪器,同时记录震源锤击地面形成的完整面波(特指瑞利波)记录,利用瑞利波在层状介质中的几何频散特性,通过反演分析频散曲线得到地基瑞利波速度来评价地基的波速、密实性、连续性等的试验方法。2.2 符 号2.2.1 抗力和材料性能c桩身一维纵向应力波传播速度(简称桩身波速) ;cu地基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E桩身材料弹性模量;E0地基变形模量;Es地基压缩模量;fak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cu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fs双桥探头的侧壁摩阻力;fspk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N标准贯入试验实测锤击数;N 标准贯入试验修正锤击数;Nk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标准值;Nk标准贯入
13、试验修正锤击数标准值;4N10轻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N63。 5重型圆锥动力触探修正锤击数;N120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修正锤击数;ps单桥探头的比贯入阻力;qc双桥探头的锥尖阻力;v 桩身混凝土声速;Z 桩身截面力学阻抗;土的泊松比; 桩身材料质量密度;2.2.2 作用与作用效应F锤击力;P芯样抗压试验测得的破坏荷载;Kv基床反力系数;Q施加于单桩和地基的竖向压力荷载;S沉降量;V质点振动速度;ED侧胀模量;KD侧胀水平应力指数;ID侧胀土性指数;UD侧胀孔压指数;2.2.3 几何参数A 桩身截面面积;b 承压板直径或边宽;D桩身直径(外径) ,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L测点下桩长;x传感器安装
14、点至桩身缺陷的距离;2.2.4 计算系数内摩擦角;摩阻比;温飘系数;原位试验数据的变异系数;结构重要性系数;0抗力分项系数;R2.2.5 其他5cm桩身波速的平均值;f 频率;sx 标准差;T 首波周期;触探过程中气温与地温引起触探头的最大温差;tf 幅频曲线上桩底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f 幅频曲线上缺陷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T 速度波第一峰与桩底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tx 速度波第一峰与缺陷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6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建筑地基检测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检验以及竣工后的地基验收检测。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检测应在设计前进行。3.1.2 建筑地基检测方法包括土(岩)地基载荷试验
15、、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增强体竖向静载试验、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钻芯法试验、低应变法试验、扁铲侧胀试验、多道瞬态面波试验。3.1.3 建筑地基检测工作的程序,应按图 3.1.3 进行:图 3.1.3 检测工作程序框图3.1.4 调查包括下列内容:1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地基处理设计及施工资料;了解施工工艺情况。2 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沟通。3 分析工程项目现场检测实施的可行性。3.1.5 检测单位应根据调查结果和检测要求,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委托受理和评审现 场 调 查 制 定 检 测 方 案检测准备现场检测计算分析和结果评价必要时重新
16、检测,验证、扩大检测出具检测报告7检测方案宜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标准,检测数量,抽样方案,所需的仪器设备和人员,试验时间要求,必要时还应包括试验点开挖、加固、处理,场地平整,道路修筑,供水供电等要求。3.1.6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检测,对于同一试验方法的试验点数量应不少于 3 点;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和工程验收检测的抽检数量应按同一条件下分项工程计算。同一条件下分项工程采用不同地基基础类型或不同地基处理方法时,应分别确定检测方法的抽检数量。3.1.7 当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有怀疑时,应查找原因,必要时应重新检测。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
17、板剪切试验可在原试验孔附近重新选点进行试验。3.1.8 检测用计量器具必须在计量检定或校准周期的有效期内。仪器设备性能应符合相应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使用时应按校准结果设置相关参数。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检测过程中应加强仪器设备检查,按要求在检测前和检测过程中对仪器进行率定。3.1.9 现场检测期间,除应执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当现场操作环境不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环境条件满足仪器设备正常工作。3.2 检测方法选择3.2.1 建筑地基检测方法宜根据工程重要性、工程地质情况、施工方法等综合确定,应选择浅层、深层相结合的多种方法综
18、合检测,并应符合先简后繁,先粗后细、先面后点的原则。检测方法可按表 3.2.1 进行选择。3.2.2 进行地基载荷试验时,水泥土搅拌桩、砂石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桩、树根桩、灰土桩、柱锤冲扩桩等方法处理后的地基按复合地基进行检测;换填、预压、压实、挤密、强夯、注浆等方法处理后的地基按土(岩)地基进行检测;对有黏结强度的增强体按增强体竖向静载试验进行检测;对于强夯置换墩,应根据不同的加固情况,选择单墩静载荷试验或单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3.2.3 在进行地基载荷试验前,可参照表 3.2.1,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素
19、,合理选择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法对天然地基岩土性状或地基处理质量及增强体施工质量进行普查。3.2.4 人工地基检测应在竖向增强体满足龄期要求及周围土体达到休止稳定后进行,周围土体间隔时间,对于砂土地基,不宜少于 7d,对于粉土地基不宜少8于 14d,对于粘性土地基不宜少于 28d。对有黏结强度增强体的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宜在施工结束 28d 后进行。当设计另有龄期要求时,从其规定。表 3.2.1 建筑地基检测方法选择检测方法地基类型土(岩)地基载荷试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钻芯法试验低应变动测试验扁铲侧胀试验多道瞬态面波测试天然土地
20、基 换填垫层 预压地基 压实地基 夯实地基 挤密地基 砂石桩 水泥搅拌桩 旋喷桩 灰土桩 夯实水泥土桩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 柱锤冲扩桩 复合地基多桩型 注浆加固地基 微型桩 桩间土 表中符号表示比较适合,表示有可能采用,表示不适用。3.2.5 验收检测时地基检测点的位置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计认为重要部位;2 局部岩土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部位;93 施工出现异常情况的部位。4 当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时,应根据前一种方法的检测结果确定后一种方法的抽检位置。5 除上述规定外,同地基类型宜均匀随机分布。3.3 检测数量3.3.1 土(岩)地基载荷试验,同一条件下分项工程检测数量为每 5
21、00m2 应不少于 1 个点,且总点数不应少于 3 点,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应增加检测数量。3.3.2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同一条件下分项工程检测数量应不少于总桩数的0.51.0% ,且不应少于 3 点。同一条件下分项工程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可根据所采用的处理方法选择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或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3.3.3 增强体竖向静载试验,同一条件下分项工程检测数量应不少于总桩数的0.51.0% ,且不得少于 3 根。 3.3.4 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扁铲侧胀试验、多道瞬态面波试验等一种或多种方法对地基处理质量或天然地基土性状进行试验。检测数量为:
22、同一条件下分项工程应不少于 10 个点,且每 100m2300m2 应不少于 1 个点,面积大取高值。标准贯入试验和十字板剪切试验检测同一土层的试验次数应不少于 6 次。3.3.5 对无黏结强度增强体复合地基的增强体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同一条件下分项工程检测数量应不少于总桩(墩)数的 12% ,且不得少于 5 根。对有黏结强度增强体采用低应变法试验或钻芯法试验对增强体的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检测数量为:低应变法试验应不少于总桩数的 10%,且不得少于 10 根;钻芯法试验应不少于总桩数的 0.5%,且不得少于 6 根。3.3.6 当桩间土有改良要求时,应对桩间土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按第 3
23、.3.4 条规定执行。3.4 验证与扩大检测3.4.1 当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有异议时,应在原试验点或其附近重新选点进行试验,验证检测所选的方法和检测数量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 可通过载荷试验结果,综合分析验证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检测结果;2 增强体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103 可采用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检测方法查验载荷试验不合格原因;4 通过增加钻孔验证增强体钻芯检测结果;3.4.2 当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需进一步验证时,应进行扩大检测。扩大检测应采用原检测用的检测方法或准确度更高的检测方法。扩大检测数量
24、宜按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点数加倍扩大检测:1 当载荷试验或钻芯法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按达不到设计要求点的数量加倍扩大检测。2 当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 III、IV 类桩之和大于检测桩数的 20%时,应按原检测比例扩大检测。3 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方法检测孔数超过 30%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按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孔数加倍扩大检测。3.4.3 验证检测和首次扩大检测后,应根据检测结果,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会同检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或进一步检测的方法和数量。当对检测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但又不具备重新检测和验证检测条件时,应
25、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会同检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3.5 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3.5.1 载荷试验应给出每个试验点的承载力检测值和单位工程同一条件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并给出单位工程同一条件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结论。3.5.2 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和十字板剪切试验应给出每个试验孔的检测结果和单位工程的主要土层的评价结果。完整性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加固体的完整性情况,缺陷位置、范围、长度。3.5.3 检测点检测破坏后可能影响该点的正常使用时,应在检测报告中予以说明。3.5.4 检测报告应结论准确、用词规范,对容易混淆的术语和概
26、念应以本规范为准。3.5.5 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类型,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112 主要岩土层结构及其物理力学指标资料;3 检测点的编号、位置和相关施工记录;4 检测点的标高、场地标高、地基设计标高;5 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6 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7 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124 土(岩)地基载荷试验4.1 一般规定4.1.1 土(岩)地基载荷试验适用于检测天然土(岩)地基及采用换填、预压、压实、挤密、强夯、注浆等方法处理后的人工地基的承压板下
27、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4.1.2 土(岩)地基载荷试验分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和岩基载荷试验。浅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浅层地基土;深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深层地基土和大直径桩的桩端土,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的试验深度不应小于 5m;岩基载荷试验适用于完整、较完整、较破碎岩基。4.1.3 工程验收检测的地基土载荷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承载力特征值的 2 倍;工程验收检测的岩基载荷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承载力特征值的 3 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载荷试验应加载至破坏。4.1.4 地基载荷试验的加载方式可分为慢速维持荷载法和快速维持荷载法,提供变形模量或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载荷试
28、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4.2 仪器设备及其安装4.2.1 土(岩)地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采用圆形、正方形、矩形钢板或钢筋混凝土板,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 0.5m2,对于软土地基、换填垫层和压实地基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 1.0m2,对于强夯地基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 2.0m2。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的承压板直径采用 0.8m。岩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直径采用 0.3m。4.2.2 承压板应有足够刚度。应在拟试压表面和承压板之间用粗砂或中砂层找平,其厚度不超过 20mm。4.2.3 载荷试验的试坑标高应与地基基础设计基底标高一致。当设计有要求时,承压板应设置于设计要求的受检土层。4.2.4 试验
29、前应采取措施,保持试坑或试井底岩土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防止试验过程中场地地基土含水量的变化或地基土的扰动,影响试验效果。当试验标高低于地下水位时,应将地下水位降至试验标高以下,再安装设备,待水位恢复后或在(局部)浸水状态下方可进行试验。4.2.5 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千斤顶的合力中心、承压板中心应在同一铅垂线上。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且千斤顶型号、规格应相同。134.2.6 加载反力装置宜选择压重平台反力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 1.2 倍;2 应对加载反力装置的主要受力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3 压重应在检测
30、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4 压重平台支墩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 1.5 倍。4.2.7 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校准结果换算荷载。4.2.8 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压板面积大于等于 1m2 时,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 4 个位移测量仪表,承压板面积小于 1 m2 时,可对称安置 2 个位移测量仪表;2 位移测量仪表应安装在承压板上。承压板上的各位移测量点距承压板边缘的距离应一致,宜为 2550mm;3 应牢固设置基准桩,基准桩和
31、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4 固定和支撑位移测量仪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4.2.9 试验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压力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 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 0.4 级;2 试验用千斤顶、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 80%;3 荷重传感器、千斤顶、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的量程不应大于最大加载量的 3.0 倍,且不应小于最大加载量的 1.2 倍;4 位移测量仪表的测量误差不大于 0.1%FS,分辨力优于或等于 0.01mm。4.2.10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的试坑宽度或直径不
32、应小于承压板边宽或直径的三倍。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的试井直径应等于承压板直径,紧靠承压板周围土的高度不应小于承压板直径(0.8m) 。4.2.11 当加载反力装置为压重平台反力装置时,承压板、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 4.2.8 规定。表 4.2.9 承压板、压重平台支墩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 承压板与基准桩 承压板与压重平台支墩 基准桩与压重平台支墩b 且2.0m b 且B 且2.0m 1.5B 且2.0m注:1 b 为承压板边宽或直径;B 为支墩宽度。2 对大型平板载荷试验,当基准梁长度达到 12m 或以上,但其基准桩与承压板、压重平台支墩的距14离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
33、对基准桩变形进行监测。监测基准桩的变形测量仪表的分辨力宜达到0.1mm。4.2.12 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应采用合适的传力柱和位移传递装置。传力柱应有足够的刚度,传力柱宜高出地面 50cm 左右;传力柱宜与承压板连接成为整体,传力柱的顶部可采用钢筋等斜拉杆固定。位移传递装置宜采用钢管或塑料管做位移测量杆,位移测量杆的底端应与承压板固定连接,位移测量杆应每间隔一定距离与传力柱滑动相连,位移测量杆的顶部宜高出孔口地面 20cm 左右。4.2.13 孔底岩基载荷试验当采用传力装置进行测试时,传力装置和位移传递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4.2.12 条的规定。当采用孔壁基岩提供反力进行孔底岩基载荷试验时,孔侧壁
34、基岩提供的反力应大于最大试验荷载的 1.5 倍。4.3 现场检测4.3.1 正式试验前宜进行预压。预压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的 5%,预压时间为5min。预压后卸载至零,测读位移测量仪表的初始读数或重新调整零位。4.3.2 试验加卸载分级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基土载荷试验的分级荷载宜为最大试验荷载的 1/81/12 ,岩基载荷试验的分级荷载宜为最大试验荷载的 1/15。2 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 2 倍。3 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为分级荷载的 2 倍,逐级等量卸载;当加载等级为奇数级时,第一级卸载量宜取分级荷载的 3 倍。4 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
35、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该级增减量的10%。4.3.3 载荷试验的慢速维持荷载法的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 5、15、30、45、60min 测读承压板的沉降量,以后为每隔半小时测读一次;2 承压板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内的承压板沉降量不超过 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由 1.5h 内的沉降观测值计算);3 当承压板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 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 1h,按第 5、15、30、60min 测读承压板沉降量;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承压板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 3h。测读时间为第5、15、30、60、 1
36、20、180min。154.3.4 载荷试验的快速维持荷载法的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级加荷后按第 5、15、30、45、60 min 测读承压板的沉降量,以后每隔半小时测读一次;2 承压板沉降相对稳定标准:试验荷载小于等于特征值对应的荷载时每一小时内的承压板沉降量不超过 0.1mm;试验荷载大于特征值对应的荷载时每一小时内的承压板沉降量不超过 0.25mm; 3 当承压板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 卸载时,每级荷载包含卸载至零均维持 30min,按第 5、10、30min 测读承压板沉降量。4.3.5 岩基载荷试验的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级加荷后立即测读
37、承压板的沉降量,以后每隔 10min 测读一次;2 承压板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半小时内的沉降量不超过 0.03mm,并在四次读数中连续出现两次;3 当承压板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 每级卸载后,隔 10min 测读一次,测读三次后可卸下一级荷载。全部卸载后,当测读半小时回弹量小于 0.01mm 时,即认为稳定,终止试验。4.3.6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1 当浅层载荷试验承压板周边的土出现明显侧向挤出,周边土体出现明显隆起;岩基载荷试验出现径向裂缝持续发展; 2 本级荷载的沉降量大于前级荷载沉降量的 5 倍,荷载与沉降曲线出现明显陡降; 3 在某一级荷载下
38、,24 小时内沉降速率不能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4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的累计沉降量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之比0.06 或150mm;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的累计沉降量与承压板径之比大于或等于 0.04;岩基载荷试验的荷载无法保持稳定且逐渐下降;5 加载至要求的最大试验荷载且承压板沉降达到相对稳定标准。4.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4.4.1 确定地基岩土承载力时,应绘制竖向荷载-沉降(Q-s)或压力-沉降(p-s) 、沉降- 时间对数(s-lgt)曲线,必要时可绘制其他辅助分析曲线。4.4.2 确定天然地基或处理土地基极限荷载可按下列方法综合分析确定: 1 出现第 4.3.6 条第 1、2、3 款情况时,取前一
39、级荷载值。2 出现第 4.3.6 条第 5 款情况时,取最大试验荷载。4.4.3 确定单个试验点的天然地基或人工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61 当 Q-s 曲线上有比例界限时,取该比例界限所对应的荷载值;2 对于浅层、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当极限荷载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荷载值的 2 倍时,取极限荷载值的一半;对于岩基载荷试验:当极限荷载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荷载值的 3 倍时,取极限荷载值的 1/3;3 出现第 4.3.6 条第 5 款情况,且 Q-s 或 p-s 曲线上无法确定比例界限,承载力又没达到极限时,浅层、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取最大试验荷载的一半所对应的荷载值,岩基载荷试验取最大试验荷载
40、的 1/3;4 当地基承载力特征值需要按地基变形取值时,对于浅层、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可按表 4.4.3 对应的地基变形取值,但所取的承载力特征值应不大于最大试验荷载的一半。表 4.4.3 按相对变形值确定天然地基及人工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地基类型地基土性质(地基土类型)特征值对应的相对变形值(s/b)高压缩性土(饱和软粘土) 0.015中压缩性土(粘性土、粉土) 0.012天然地基人工地基 低压缩性土(粘性土、粉土)和砂性土(卵石、圆砾、中粗砂)0.010注:1、s 为与承载力特征值对应的承压板的沉降量;b 为承压板的宽度或直径,当 b 大于 2m 时,按 2m计算。2、当地基土性质不确定时,相对
41、变形值按 0.010 取值。4.4.4 确定单位工程的天然地基及人工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土层参加统计的试验点应不少于三点,当试验实测值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 30%时,取此平均值作为该土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k。2 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 30%时,首先应分析原因,结合工程实际综合分析判别。必要时可增加试验点数量。4.4.5 浅层平板试验的天然地基、人工地基的变形模量可按下式计算:(4.4.5)spbIE)1(20式中 E 0变形模量(MPa);I0刚性承压板的形状系数,圆形承压板取 0.785, 方形承压板取0.886;土的泊松比,碎石土取 0.27,砂土取 0.30,
42、粉土取 0.35,粉质粘土取 0.38,粘土取 0.42,或根据试验确定;b承压板直径或边宽(m);pp-s 曲线线性段的压力值或承载力特征值(kPa);17s与 p 对应的沉降(mm)。4.4.6 深层平板试验的天然地基、人工地基的变形模量按下式计算:(4.4.6)spdE0式中 E 0变形模量(MPa);按本规范第 4.4.7 条确定;d承压板直径 (m);pp-s 曲线线性段的压力或承载力特征值(kPa);s与 p 对应的沉降(mm)。4.4.7 与试验深度和土类有关的系数 可按下列规定确定:1 可根据泊松比试验结果,按下列公式计算:(4.4.7-1))1(20I(4.4.7-2)zd3
43、.51(4.4.7-3)422I2 可按表 4.4.7 选用;表 4.4.7 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变形模量计算系数 土类d/z碎石土 砂土 粉土 粉质粘土 粘土0.30 0.477 0.489 0.491 0.515 0.5240.25 0.469 0.480 0.482 0.506 0.5140.20 0.460 0.471 0.474 0.497 0.5050.15 0.444 0.454 0.457 0.479 0.4870.10 0.435 0.446 0.448 0.470 0.4780.05 0.427 0.437 0.439 0.461 0.4680.01 0.418 0.429 0
44、.431 0.452 0.459注:Z 为试验深度。4.4.7 检测报告除应包括本规范第 3.5.5 条内容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1 承压板形状及尺寸、试验标高;2 荷载分级;3 第 4.4.1 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4 承载力判定依据;5 每个试验点的承载力检测值;6 单位工程的承载力特征值。18195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5.1 一般规定5.1.1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适用于水泥土搅拌桩、砂石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桩、树根桩、灰土桩、柱锤冲扩桩及强夯置换墩等竖向增强体和地基土组成的复合地基的单桩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5.1.2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用于测定承压板
45、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的复合土层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承压板底面标高对均质地基应与桩顶设计标高相同,对成层的非均质地基可设置在主要加固土层(强度、变形控制层)之上。承压板的尺寸及设置标高应考虑到应力主要影响范围。5.1.3 工程验收检测载荷试验最大加载量应不小于设计承载力特征值的 2 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载荷试验应加载至复合地基破坏。5.1.4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加载方式宜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5.2 仪器设备及其安装5.2.1 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用圆形或方形,面积为一根桩承担的处理面积;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用方形或矩形,其尺寸按实际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
46、增强体的中心(或形心)应与承压板中心保持一致,并与荷载作用点相重合,试验承压板应采用预制或现场制作的刚性板。5.2.2 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方式应符合本规范第 4.2.5 条规定。5.2.3 加载反力装置宜选择压重平台反力装置,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4.2.6 条规定。5.2.4 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5.2.5 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4.2.8 条规定。5.2.6 试验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 4.2.9 条规定。5.2.7 承压板底面下宜
47、铺设粗砂或中砂垫层,垫层厚度取 100150mm,桩身强度高时取大值。5.2.8 试验标高处的试坑宽度和长度不应小于承压板尺寸的 3 倍。基准梁及加荷平台支点宜设在试坑以外,且与承压板边的净距不应小于 2m。5.2.9 承压板、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 4.2.9 规定。205.2.10 试验前应采取试坑内的防水和排水措施,防止试验过程中场地地基土含水量的变化或地基土的扰动,影响试验效果。试验标高低于地下水位,应将地下水位降至试验标高以下,待试验设备安装完毕后,恢复水位后或在(局部)浸水状态下方可进行试验。5.3 现场检测5.3.1 正式试验前宜进行预压。预压荷载宜为最大试
48、验荷载的 5%,预压时间为 5min。预压后卸载至零,测读位移测量仪表的初始读数或重新调整零位。5.3.2 试验加卸载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 1/81/12,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 2 倍;2 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为分级荷载的 2 倍,逐级等量卸载;3 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该级增减量的10%。5.3.3 试验步骤应符合 4.3.3 条规定。5.3.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1 沉降急剧增大,土被挤出或承压板周围出现明显的隆起; 2 承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