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省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赔偿收费标准 索引号: G0A066-0701-2009-00001 发布机构: 公路局 文件编号: - 生成日期: 2009-09-29 发布日期: 2009-09-29 公开内容 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1 水泥路面 元/平方米 1002 沥青路面 元/平方米 603 砂石路面 元/平方米 304 挖掘路基土 元/立方米 405 挖填边沟 元/米 106 水泥涵洞 直径 元/0.3-0.5 米 每节 200-3507 桥栏 扶手 元/米 40 8 桥栏花板 元/块 40-609 指路牌 元/块 150-200 / 反光的 300-3501
2、0 铁质施工标志牌 元/块 100-120 / 反光的 150-20011 地名牌 分界牌 元/块 6012 公路界桩 元/根 4013 里程牌 元/块 8014 百米桩 元/根 2015 反光导向柱 元/根 5016 其他标志 (如三角形园指示、禁行标志) 元/块 8017 悬挂式水泥杆 元/根 22018 砌挡土墙 元/平方米 80 19 干砌挡土墙 元/平方米 60 20 柱式护栏 示警桩 元/根 40-6021 路缘石 元/块 3022 镶边带 元/米 23 倾倒垃圾 元/立方米24 搭棚 设摊 元/平方米 /天 4-10(限期拆除经批准临时占用公路25 水泥路 油路路面 路肩 元/平
3、方米/ 天 1-2 26 砂石路面(肩) 元/平方米/ 天 1-1.527 边沟 元/平方米/天 0.5-1 在公路上试车(指修理厂家)28 1 吨以下的 元/台 20 29 1.1 吨至 2.4 吨 元/台 30 30 2.5 吨至 3.9 吨 元/台 40 31 4 吨以上的 元/台 50损坏公路行道树 33 根径 5 厘米以下的 元/株 20-4034 根径 5.1-10 厘米 元/株 40-6035 根径 10.1-15 厘米 元 /株 80-10036 根径 15.1-20 厘米 元/株 100-12037 根径 20.1 厘米以上 元/ 株 150-20038 矮林、花卉 元/平方米 10-2039 在行道树上挂广告类牌,剃枝影响生长的 元/处 20(限期清除)注: 1、损坏名贵花木(如雪松、刺柏、国槐、大汝叶震、龙柏等)按直接经济损失赔偿;2、对滥伐、盗窃行道树的单位和个人,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第 22 条、第 23 条、第 25 条、第 26 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3、超限运输按交通部(89)交工字 699 号文第五条、第十五条执行。 收费依据: 豫交路(1990)314 号文 使用的票据名称: 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 管理权限: 卫辉市境内国、省道干线公路 收费地点: 卫辉市公路局路政大队(卫辉市铁西工农路)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