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规划验收所需材料1、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之后,必须填写申请书,按照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2、规划验收需要准备的材料:1、建设单位需提交项目规划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盖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一份(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6、建设工程竣工照片(南立面、北立面选一面拍照,东立面、西立面选一面拍照,彩色打印在 A4 纸上) ;7、建设竣工工程每栋楼面积确认表各一份(含层数及高度) ;8、建设工程竣工图(设计图纸目录、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 ;图纸叠层A4 纸格式,装进档案盒内。9、如接受过处罚处理的需要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名称需要变更的需要带变更证明;、如有其它变更需要带其相应的证明材料。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注:以上材料用 A4 纸复印,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有关说明科室意见签字: 年 月 日主管局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局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附注及变更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