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一、总 则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勘察行业技术要求的特点,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以及工程勘察单位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标准。 工程勘察资质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等专业,其中岩土工程是指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岩土工程咨询、监理,岩土工程治理。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勘察单位工程勘察资质等级的依据。 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综合类包括工程勘察所有专业;专业类是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专业中的某一项,其中岩
2、土工程专业类可以是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咨询监理中的一项或全部;劳务类是指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级别。二、分级标准综合类资历和信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 个主专业中有不少于 2 个具有 10 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 至少 2 个专业分别独立承担过本专业甲级工程(参见附表 1)专业任务不少于 5 项,其工程质量合格、效益好。 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
3、资本金不少于 800 万元人民币。技术力量3 个主专业中不少于 2 个专业各有能力同时承担 2 项甲级工程任务,每专业至少有 5 名具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岩土工程专业至少有 5 名注册岩土工程师。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有足够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室内试验、原位测试及工程物探等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项勘察、测试监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 10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管理水平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业
4、务成果 近 10 年内获得不少于 3 项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奖; 主编过 1 项或参编过 3 项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勘察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定额、手册等工作。 专业类甲级 资历和信誉 具有 5 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3 项甲级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甲级基础上划分见附表 1); 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50 万元。 技术力量有能力同时承担 2 项甲级工程专业任务。至少有 5 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有 2 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在国家实行注册岩
5、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岩土工程专业至少有 5 名注册岩土工程师,单独从事岩土工程勘察的、岩土工程设计的、岩土工程咨询监理的至少有 3 名注册岩土工程师。 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有足够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从事专业勘察的机械设备、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业勘察和测试测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 10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管理水平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 业务成果主专业(主要是指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单位近 10 年内获得不少于 2 项国家或省、部级优
6、秀工程勘察奖;或参加过 1 项国家级、行业、地方工程勘察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定额、手册等编制工作(该项内容作为评价单位技术水平的参考,下同)。乙级 资历和信誉 具有 5 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3 项乙级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乙级项划分见附表 2); 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社会信誉较好,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80 万元。 技术力量有能力同时承担 2 项甲级工程专业任务。至少有 3 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有 1 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从事岩土工程勘察的、岩土工程
7、设计的至少有 2 名注册岩土工程师。 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从事专业勘察的机械设备、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业勘察和测试测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 8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管理水平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 业务成果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诸专业近 10 年内获得不少于 1 项国家级或省、部级、计划单列市工程勘察奖(含表扬奖)。丙级 资历和信誉 具有 5 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3 项丙级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
8、察乙级项划分见附表 3); 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有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 万元。 技术力量和水平有编制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1 名,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 5年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 4 名;有配套的技术人员,工程质量合格。 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与从事专业任务相应的机械设备和测试监测检测仪器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 50。 管理水平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地运行。 劳务类 资历和信誉 具有 3 年以上
9、从事与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相关的劳务工作资历; 具有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 50 万元,岩土工程治理不少于 100 万元。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技术力量有符合规定并签定聘用合同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技术骨干。 技术装备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与从事承担任务范围所需的相应仪器设备。 管理水平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三、承担任务范围 综合类工程勘察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单位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专业类乙级工程勘
10、察单位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勘察见附表),承担工程勘察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 劳务类工程勘察单位只能承担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工作,承担工程勘察劳务工作的地区不受限制。四、附 则 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制定。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附表 1:工程勘察甲级工程项目划分表附表 2:工程勘察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附表 3:工程勘察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附表 1:工程勘察甲级工程
11、项目划分表岩土工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具有重大意义或影响的国家重点项目; 场地等级为一、二级,抗震设防烈度高于 8 度的强震区,存在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地区,以及岩土工程条件复杂的工程项目;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一级建筑物;需要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极软弱的或非均质地层,极不稳定的地基;建于不良的特殊性土上的大、中型项目;有强烈地下水运动干扰或有特殊要求的深基开挖工程,有特殊工艺要求的超精密设备基础工程;大型深埋过江(河)地下管线、涵洞、核废料等深埋处理、高度超过 100m 的高耸构筑物基础,大于 100m 的高边坡工程,特大桥、大桥、大型立交桥、大型竖井、
12、巷道、平洞、隧道、地下铁道、地下洞室、地下储库工程,深埋工程,超重型设备,大型基础托换、基础补强工程;大深沉井、沉箱,大于 30m 的超长桩基、墩基,特大型、大型桥基,架空索道基础;复杂程度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为中等或复杂的岩土工程设计;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大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 大、中城市规划和大、中型企业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国家重点工程、国外投资或中外合资水源勘察和评价;供水量 10000立方米/d 以上的水源工程勘察和评价;水文地质文件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干旱地区、贫水地区、未开发地区水资源评价;50k 平方米以上大比例尺大、中型城乡规划测;大型线路测量,大型水上测量;
13、10k 平方米以上大比例尺大、中型工厂、矿山测量;1k 平方米以上改扩建竣工图和现状图测量。地籍测量;大型市政工程、线路、桥梁、隧道、交通、地铁、地下管网及建(构)筑物施工测量等工程测量;国家级重点工程、大中型国外投资和中外合资项目工程测量。整体性的三等以上平面控制测量与二等以上的高程控制测量;一、二等建(构)筑物变形测量,其它精密与特殊工程测量。 附表 2:工程勘察乙工程项目划分表岩土工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根据单位技术人员和设备的实际情况,仅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不含岩土工程咨询监理); 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划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物;中小型线路工
14、程、岸边工程;场地等为三级,但抗震设防烈度不高于8 度的地区,没有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20 层以下的一般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 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单桩承受荷载4000kN 以下的建筑及高度低于 100m 的高耸建筑物;小于 30m 长的桩基、墩基、中小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桥基、架空索道、边坡及挡土墙工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及以下一般公共建筑;岩土工程治理设计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复杂程度为简单的;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 小城市规划和中型企业供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供水量 10000 立方米/d 以下的企业与城镇供水水源勘察及评价
15、;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勘察。 50k 平方米以下的城乡规划测量、中型线路、水上测量; 10k 平方米以下大比例尺小型工厂、矿山测量;1k 平方米以下工业企业改扩建竣工图及现状图测量、地藉测量;中型市政、线路、桥梁、隧道、地下管风及建(构)筑物施工测量与二、三级的建(构)筑物变形测量等工程测量;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 附表 3:工程勘察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岩土工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只限于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不含岩土工程设计、咨 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供水 5k 平方米以下小城询监理; 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
16、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三级建筑场地;七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小型公共建筑及小型工业厂房场地的勘察;岩土工程条件简单的场地勘察;抗震设防烈度 7 度及以下地区,无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的勘察;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量 2000 立方米/d 以下的工业企业供水水源勘察; 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勘察。镇规划测量、市政等工程测量; 小面积控制测量与地形测量;小型建(构)筑物施工测量、地藉测量;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 建设部第 60 号令
17、), 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实际情况 , 特制定本标准。 ( 二 ) 本标准中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设计等 , 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 , 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与装修、动力、煤气、道路、消防、保安、通信、防雷、建筑智能化设施等设计内容。 ( 三 )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 , 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丁级设计资质 , 需经省、自治
18、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二、分级标准 (一) 甲级 1 、从事建筑设计业务 6 年以上 , 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5 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 , 无设计质量事故。 2 、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 , 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3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 8 人、 8 人、10 人 ; 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 3 人。 4 、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 3 项 , 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 范及标准
19、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 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 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 、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 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 15 平方米。 ( 二 )乙级 1 、从事建筑设计业务 4 年以上 , 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3 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 , 无设计质量事故。 2 、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 , 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 50 万元。 3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 6 人、 6 人、8 人 ; 其
20、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 1 人。 4 、曾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 2 项。 5 、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6 、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 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 15 平方米。 ( 三 )丙级 1 、从事建筑设计业务 3 年以上 , 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3 项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 , 无设计质量事故。 2 、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 , 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 20 万元。 3 、单位专职技
21、术骨干人数不少于 10 人 ; 其中三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 3 人 ( 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 1 人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 3 人 ( 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 1 人 ) 。 4 、有必要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 、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 0.8 台 , 计算机施工图出图率不低于 75% 。 6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 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 15 平方米。 三、承担任务范围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一、二、三级四个等级 , 划分工程等级的类型反特征详见附表 , 工业建筑及构筑物的等级分类和 特征在各级别资质承担任
22、务范围中表述。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如下 : ( 一 ) 、甲级 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 二 ) 、乙级 1 、民用建筑 : 承担工程等级为工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 、工业建筑 : 跨度不超过 30 米、吊车吨位不超过 30 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 , 跨度不超过 12 米、 6 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 、构筑物 : 高度低于 45 米的烟囱 , 容量小于 100 立方米的水塔 , 容量小于 2000 立方米的水池 , 直径小于 12 米或边长小于 9 米的料仓。 ( 三 ) 丙级 1 、民用建筑 : 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 、工业建筑
23、: 跨度不超过 24 米、吊车吨位不超过 10 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 , 跨度不超过 6 米、楼盖无动荷载的 3 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 、构筑物 : 高度低于 30 米的烟囱 , 容量小于 80 立方米的水塔 , 容量小于 500 立方米的水池 , 直径小于 9 米或边长小于 6 米的料仓。 四、附 则 ( 一 ) 几点说明 : l 、本标准中各工程等级均以附表所列特征为准划定。 2 、“ 专职技术骨干 “系指下列人员之一 :(1) 与分级标准要求相对应的注册师;(2) 取得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3) 从事本专业设计实践 10 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3 、依据附表不能确定
24、工程等级时 ,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程等级。 ( 二 ) 、本标准自 1999 年 2 月 1 日起实行 , 以前发布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和其他有关文件中的要求如与本标准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标准为准。 ( 三 ) 、本标准由建设部勘察设计司负责解释。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工程等级类型 特征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单体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上 2 万 平 方 米 以 上 至8 万 平 方 米 5 千 平 方 米 以 上 至2 万 平 方 米 5 千平方米及以下立项投资 2 亿元以上 4 千万元以上至 2 亿元 1 千万元以上至 4 千万元 1 千万
25、元及以下一 般 公 共 建 筑 建筑高度 100 米以上50 米以上至100 米24 米以上至 50米24 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住宅、宿舍 层数 20 层以上 12 层以上至 20层12 层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数限值要求)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 总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以上10 万平方米及以下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1 万平方米以上至5 万平方米1 万平方米及以下地下工程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 四级及以上 五级及以下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续)工程等级类型 特征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要求抗震设防区特殊限高层建筑
26、抗震设防区建筑高度100 米及以下一般超限高层建筑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技术特别复杂技术比较复杂特 殊 公 共 建 筑重要性国家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省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注: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131 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
27、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 00 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三个序列。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 14 个专业工程类别(附表 2);除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丙级资质外,其它专业工程类别不设丙级资质。事务所不分等级。一、资质标准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 600 万元。 2、企
28、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 5 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60 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5 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 15 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
29、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 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 25 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 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2 人。 (4)企业近 2 年内独立监理过 3
30、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
31、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 15 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 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
32、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3、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 50 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 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三)事务所资质标准 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 2、合伙人中有不少于 3 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 5 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3、有
33、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二、业务范围 (一)综合资质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专业甲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 2),以及相应类别建设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专业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含二级)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 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四)专业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
34、表 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五)事务所资质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 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监理业务除外。附表 1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单位:人)序号 工程类别 甲级 乙级 丙级1 房屋建筑工程 15 10 52 冶炼工程 15 10 33 矿山工程 20 12 44 化工石油工程 15 105 水利水电工程 20 12 56 电力工程 15 107 农林工程 15 108 铁路工程 23 149 公路工程 20 12 510 港口与航道工
35、程 20 1211 航天航空工程 20 1212 通信工程 20 1213 市政公用工程 15 10 514 机电安装工程 15 10序号工程类别甲级乙级丙级 1 房屋建筑工程 151052 冶炼工程 15103 矿山工程 2012 4 化工石油工程1510 5 水利水电工程 201256 电力工程 1510 7 农林工程 1510 8 铁路工程 2314 9 公路工程 2012510港口与航道工程 2012 11 航天航空工程 2012 12 通信工程 2012 13 市政公用工程 1510514 机电安装工程 1510 注:表中各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是指企业取得本专业工程类别注册
36、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序号 工程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一般公共建筑28 层以上;36 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1428 层;2436 米跨度(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 1 万3 万平方米14 层以下;24 米跨度以下(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下高耸构筑工程高度 120 米以上 高度 70120 米 高度 70 米以下一 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工程小区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上;单项工程 28 层以上建筑面积 6 万12 万平方米;单项工程 1428 层建筑面积 6 万平方米以下;单项工程14 层以下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37、 总 承 包 企 业 资 质 分 为 特 级 、 一 级 、 二 级 、 三 级 。 特 级 资 质 标 准1.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金 3 亿 元 以 上 。2. 企 业 净 资 产 3.6 亿 元 以 上 。3. 企 业 近 3 年 年 平 均 工 程 结 算 收 入 15 亿 元 在 上 。4. 企 业 其 他 条 件 均 达 到 一 级 资 质 标 准 。 一 级 资 质 标 准1. 企 业 近 5 年 承 担 过 下 列 6 项 中 的 4 项 以 上 工 程 的 施 工 总 承 包 或 主 体 工 程 承 包 , 工 程 质 量 合 格 。( 1) 25 层 以 上 的 房 屋
38、 建 筑 工 程 ;( 2) 高 度 100 米 以 上 的 构 筑 物 或 建 筑 物 ;( 3) 单 体 建 筑 面 积 3 万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4) 单 跨 跨 度 30 米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5) 建 筑 面 积 10 万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住 宅 小 区 或 建 筑 群 体 ;( 6) 单 项 建 安 合 同 额 1 亿 元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2. 企 业 经 理 具 有 10 年 以 上 从 事 工 程 管 理 工 作 经 历 或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 总 工 程 师 具 有 10 年 以
39、 上 从 事 建 筑 施 工 技 术 管理 工 作 经 历 并 具 有 本 专 业 高 级 职 称 ; 总 会 计 师 具 有 高 级 会 计 职 称 ; 总 经 济 师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企 业 有 职 称 的 工 程 技 术 和 经 济 管 理 人 员 不 少 于 300 人 , 其 中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不 少 于 200 人 ;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中 , 具 有 高级 职 称 的 人 员 不 少 于 10 人 , 具 有 中 级 职 称 的 人 员 不 少 于 60 人 。企 业 具 有 的 一 级 资 质 项 目 经 理 不 少 于 12 人 。3. 企 业 注
40、册 资 本 金 5000 万 元 以 上 , 企 业 净 资 产 6000 万 元 以 上 。4. 企 业 近 3 年 最 高 年 工 程 结 算 收 入 2 亿 元 以 上 。5. 企 业 具 有 与 承 包 工 程 范 围 相 适 应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质 量 检 测 设 备 。 二 级 资 质 标 准1. 企 业 近 5 年 承 担 过 下 列 6 项 中 的 4 项 以 上 工 程 的 施 工 总 承 包 或 主 体 工 程 承 包 , 工 程 质 量 合 格 。( 1) 12 层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2) 高 度 50 米 以 上 的 构 筑 物 或 建
41、筑 物 ;( 3) 单 体 建 筑 面 积 1 万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4) 单 跨 跨 度 21 米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5) 建 筑 面 积 5 万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住 宅 小 区 或 建 筑 群 体 ;( 6) 单 项 建 安 合 同 额 3000 万 元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2. 企 业 经 理 具 有 8 年 以 上 从 事 工 程 管 理 工 作 经 历 或 具 有 中 级 以 上 职 称 ; 技 术 负 责 人 具 有 8 年 以 上 从 事 建 筑 施 工 技术 管 理 工 作 经 历 并 具 有
42、 本 专 业 高 级 职 称 ; 财 务 负 责 人 具 有 中 级 以 上 会 计 职 称 。企 业 有 职 称 的 工 程 技 术 和 经 济 管 理 人 员 不 少 于 150 人 , 其 中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不 少 于 100 人 ;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中 , 具 有 高级 职 称 的 人 员 不 少 于 2 人 , 具 有 中 级 职 称 的 人 员 不 少 于 20 人 。企 业 具 有 的 二 级 资 质 以 上 项 目 经 理 不 少 于 12 人 。3.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金 2000 万 元 以 上 , 企 业 净 资 产 2500 万 元 以 上 。4
43、. 企 业 近 3 年 最 高 年 工 程 结 算 收 入 8000 万 元 以 上 。5. 企 业 具 有 与 承 包 工 程 范 围 相 适 应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质 量 检 测 设 备 。 三 级 资 质 标 准1. 企 业 近 5 年 承 担 过 下 列 5 项 中 的 3 项 以 上 工 程 的 施 工 总 承 包 或 主 体 工 程 承 包 , 工 程 质 量 合 格 。( 1) 6 层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2) 高 度 25 米 以 上 的 构 筑 物 或 建 筑 物 ;( 3) 单 体 建 筑 面 积 5000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44、 工 程 ;( 4) 单 跨 跨 度 15 米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5) 单 项 建 安 合 同 额 500 万 元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2. 企 业 经 理 具 有 5 年 以 上 从 事 工 程 管 理 工 作 经 历 ; 技 术 负 责 人 具 有 5 年 以 上 从 事 建 筑 施 工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经 历 并 具 有本 专 业 中 级 以 上 职 称 ; 财 务 负 责 人 具 有 初 级 以 上 会 计 职 称 。企 业 有 职 称 的 工 程 技 术 和 经 济 管 理 人 员 不 少 于 50 人 , 其 中 工 程 技 术 人
45、 员 不 少 于 30 人 ;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中 , 具 有 中 级以 上 职 称 的 人 员 不 少 于 10 人 。企 业 具 有 的 三 级 资 质 以 上 项 目 经 理 不 少 于 10 人 。3.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金 600 万 元 以 上 , 企 业 净 资 产 700 万 元 以 上 。4. 企 业 近 3 年 最 高 年 工 程 结 算 收 入 2400 万 元 以 上 。5. 企 业 具 有 与 承 包 工 程 范 围 相 适 应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质 量 检 测 设 备 。 承 包 工 程 范 围特 级 企 业 : 可 承 担 各 类 房 屋 建
46、筑 工 程 的 施 工 。一 级 企 业 : 可 承 担 单 项 建 安 合 同 额 不 超 过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金 5 倍 的 下 列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的 施 工 :( 1) 40 层 及 以 下 、 各 类 跨 度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2) 高 度 240 米 及 以 下 的 构 筑 物 ;( 3) 建 筑 面 积 20 万 平 方 米 及 以 下 的 住 宅 小 区 或 建 筑 群 体 。二 级 企 业 : 可 承 担 单 项 建 安 合 同 额 不 超 过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金 5 倍 的 下 列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的 施 工 :( 1) 28
47、 层 及 以 下 、 单 跨 跨 度 36 米 及 以 下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2) 高 度 120 米 及 以 下 的 构 筑 物 ;( 3) 建 筑 面 积 12 万 平 方 米 及 以 下 的 住 宅 小 区 或 建 筑 群 体 。三 级 企 业 : 可 承 担 单 项 建 安 合 同 额 不 超 过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金 5 售 的 下 列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的 施 工 :( 1) 14 层 及 以 下 、 单 跨 跨 度 24 米 以 下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2) 高 度 70 米 及 以 下 的 构 筑 物 ;( 3) 建 筑 面 积 6 万 平 方 米 及 以 下 的 住 宅 小 区 或 建 筑 群 体 。注 :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是 指 工 业 、 民 用 与 公 共 建 筑 (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 工 程 。 工 程 内 容 包 括 地 基 与 基 础 工 程 , 土 石方 工 程 , 结 构 工 程 , 屋 面 工 程 , 内 、 外 部 的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 上 下 水 、 供 暖 、 电 器 、 卫 生 洁 具 、 通 风 、 照 明 、 消 防 、 防 雷 等安 装 工 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