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 引言2 图纸幅面尺寸2.1 绘制图样时,优先采用表中规定的幅面尺寸,必要时可以沿长边加长。对于A0、A2、A4幅面的加长量应按A0幅面长边的八分之一的倍数增加;对于A1、A3幅面的加长量应按A0幅面短边的四分之一的倍数增加,见图1 中的细实线部分。A0及A1幅面也允许同时加长两边,见图 1 中的虚线部分。3 图框格式3.1 需要装订的图样,其图框格式所示,尺寸按表中的规定。一般采用A3 幅面横装。3.2 图框线用粗实线绘制。为了复制或缩微摄影的方便,可采用对中等号,对中符号从周边画入图框内约 5mm 的一段粗实线(图 6、9、10)。5 图幅分区5.1 必要时图幅可分
2、区,如图 9 所示。5.2 图幅分区的数目应是偶数,按图样的复杂程度来确定。分区线为细实线,每一分区的长度应在 25150mm 之间选取。5.3 在分区内,按标题栏的长边方向从左到右用直体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号;按标题栏的短边方向从上到下用大写直体拉丁字母依次编号。编号顺序应从图纸的左上角开始,并在对应的边上重编一次(图 9、10)。当图幅的分区数超过字母的总数时,超过的各区用双重的字母(AA、 BB、CC )依次编写。54 分区代号用数字和字母表示;阿拉伯数字在左,拉丁字母在右,如 3B、5C 。比 例1 比例:图样中机机件要素的线性尺寸与实际机件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2 绘制图样时一般应采用
3、规定的比例 1:1。3 绘制同一机件的各个视图应采用相同的比例,并在标题栏的比例一栏中填写,例如11。当某个视图需要采用不同的比例时,必须另行标注,如图所示。4 当图形中孔的直径或薄片的厚度等于或小于2mm以及斜度和锥度较小时,可不按比例而夸大画出。5 在表格图或空白图中不必注写比例。字 体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图样中书写的汉字、字母、数字的字体及号数(字高)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 ISO 3098/I-1974技术制图- 字体 -第一部分:常用字母 。1 一般规定1.1 图样中书写的字体必须做到:字体端正、笔划清楚、排列整齐、间隔均匀。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并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推行的简化字。1.
4、2 字体的号数,即字体的高度(单位为毫米),分为 20、14、10、7、5、3 5、2 5*七种,字体的宽度约等于字体高度的三分之二。注:数字及字母的笔划宽度约为字体高度的十分之一。1.3 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线约成 75角。1.4 用作指数、分数、极限偏差、注脚等的数字及字母,一般采用小一号字体。机械制图1 图线型式及应用1.1 各种图线的名称、型式、代号、宽度以及在图上的一般应用见表。续表图 1 1.2 图线的宽度图线分为粗细两种。粗线的宽度b 应按图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在0.52mm 之间选择,细线的宽度约为b/3。图线宽度的推荐系列0.18*,0.25,0.35,0.5,0.7,1
5、,1.4,2mm。2 图线画法2.1 同一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基本一致。虚线、点划线及双点划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应各自大致相等。2.2 两条平行线(包括剖面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粗实线的两倍宽度,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7mm。2.3 绘制圆的对称中心线时,圆心应为线段的交点。点划线和双点划线的首末两端应是线段而不是短划。2.4 在较小的图形上绘制点划线或双点划线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代替(图10)。部面符号1 剖面符号1.1 在剖视和剖面图中,应采用表中所规定的剖面符号。注:剖符号仅表示材料的类别,材料的名称和代号必须另行注明。2 剖面符号的画法2.1 在同一金属零件的零件图中,剖视图、剖面图的
6、剖面线,应画成间隔相等、方向相同而且与水平成45的平行线( 图1)。当图形中的主要轮廓线与水平成45 时,该图形的剖面线应画成与水平成30或60 的平行线,其倾斜的方向仍与其它图形的剖面线一致(图2) 。2.2 相邻辅助零件(或部件),一般不画剖面符号(图3)。当需要画出时,仍按1.1 条的规定绘制。图32.3 当被剖部分的图形面积较大时,可以只沿轮廓的周边画出剖面符号(图4)。2.4 如仅需画出剖视图中的一部分图形,其边界又不画波浪线时,则应将剖面线绘制整齐(图5) 。2.5 在零件图中也可以用涂色代替剖面符号。2.6 在装配图中,相互邻接的金属零件的剖面线,其倾斜方向应相反,或方向一致而间
7、隔不等(图4、5) 。同一装配图中的同一零件的剖面线应方向相同、间隔相等。除金属零件外,当各邻接零件的剖面符号相同时,应采用疏密不一的方法以示区别。2.7 由不同材料嵌入或粘贴在一起的成品,用其中主要材料的剖面符号表示。例如:夹丝玻璃的剖面符号,用玻璃的剖面符号表示:复合钢板的剖面符号,用钢板的剖面符号表示。图样画法1 引言2 总则2.1 绘制机械图样时,应首先考虑看图方便。根据机件的结构特点,选用适当的表达方法。在完整清晰地表达机件各部分形状的前提下,力求制图简便。2.2 机件的图形按正投影法绘制,并采用第一角投影法。3 视图3.1 视图-机件向投影面投影所得的图形。视图一般只画机件的可见部
8、分,必要时才画出其不可见部分。3.2 基本视图3.2.1 基本视图-机件向基本投影面投影所得的视图。基本投影面规定为正六面体的六个面,各投影面的展开方法见图1。3.2.2 基本视图名称及其投影方向的规定主视图-由前向后投影所得的视图;俯视图- 由上向下投影所得的视图;左视图-由左向右投影所得的视图;右视图- 由右向左投影所得的视图;仰视图-由下向上投影所得的视图;后视图- 由后向前投影所得的视图;3.2.3 基本视图的配置关系见图2 图2在同一张图纸内按图2 配置视图时,一律不标注视图的名称。如不能按图2 配置视图时,应在视图的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向”*,在相应的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方向,
9、并注上同样的字母(图3)。*“ 向”中的“”为大写拉丁字母的代号。3.3 斜视图-机件向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的平面投影所得的视图。画斜视图时,必须在视图的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X 向”,在相应的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图4)。图4斜视图一般按投影关系配置(图4),必要时也可配置在其它适当位置。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将图形旋转,标注形式为“X旋转 ”(图5:A向旋转、图31:B向旋转) 3.4 局部视图-将机件的某一部分向基本投影面投影所得的视图。画局部视图时,一般在局部视图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向”,在相应的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图6)。图6当局部视
10、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没有其它图形隔开时,可省略标注(图4、5 中局部视图)。3.5 局部视图和局部的斜视图的断裂边界应以波浪线表示(图4、5)。当所表示的局部结构是完整的,且外轮廓线又成封闭时,波浪线可省略不画(图6:D向)。4 剖视4.1 剖视图-假想用剖切面剖开机件,将处在观察者和剖切面之间的部分移去,而将其余部分向投影面投影所得的图形(图8)。4.2 剖切面注:各种剖切面亦适用于画剖面图。4.2.1 单一剖切面(图8、9、10)一般用平面剖切机件,也可用柱面剖切机件。采用柱面剖切机件时,剖视图应按展开绘制(图11:B-B)。图164.2.2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用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剖开机
11、件的方法称为阶梯剖(图19)。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时,在图形内不应出现不完整的要素,仅当两个要素在图形上具有公共对称中心线或轴线时,可以各画一半,此时应以对称中心线或轴线为界(图20)。图214.3半剖视图-当机件具有对称平面时,在垂直于对称平面的投影面上投影所得的图形,可以对称中心线为界,一半画成剖视,另一半画成视图(图9)。机件的形状接近于对称,且不对称部分已另有图形表达清楚时,也可以画成半剖视(图26、27) 。4.4 局部剖视图-用剖切平面局部地剖开机件所得的剖视图(图6:C-C、图8:A-A、图28) 。局部剖视图用波浪线分界,波浪线不应和图样上其它图线重合。当被剖结构为回转体时,允
12、许将该结构的中心线作为局部剖视与视图的分界线(图29)。4.6 剖切符号(线宽11.5b,断开的粗实线)尽可能不与图形的轮廓线相交,在它的起、迄和转折处应用相同的字母标出,但当转折处地位有限又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省略标注(图17、20、23)两组或两组以上相交的剖切平面,其剖切符号相交处用大写字母“O”标注(图16)。4.7 剖切位置与剖视图的标注4.7.1 一般应在剖视图的上方用字母标出剖视图的名称“-”。在相应的视图上用剖切符号表示剖切位置,用箭头表示投影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图13、17、19、22、31)。5 剖面5.1 剖面图-假想用剖切平面将机件的某处切断,仅画出断面的图形(图36
13、)。5.2 剖面分为移出剖面(图36、37)和重合剖面(图38)。5.3 移出剖面的轮廓线用粗实线绘制(图36、37)。重合剖面的轮廓线用细实线绘制。当视图中的轮廓线与重合剖面的图形重迭时,视图中的轮廓线仍应连续画出,不可间断(图38) 。5.7 剖切位置与剖面图的标注5.7.1 移出剖面一般应用剖切符号表示剖切位置,用箭头表示投影方向,并注上字母,在剖面图的上方应用同样的字母标出相应的名称“-”( 图46:A-A)。5.7.2 配置在剖切符号延长线上的不对称移出剖面,可省略字母(图36)。配置在剖切符号上的不对称重合剖面,不必标注字母(图38)。不配置在剖切符号延长线上的对称移出剖面,如图4
14、1、图43,以及按投影关系配置的不对称移出剖面,如图44,均可省略箭头。5.7.3 对称的重合剖面(图47)、配置在剖切平面迹线延长线上的对称移出剖面(图37、39) 以及配置在视图中断处的对称移出剖面(图40)均不必标注。6 局部放大图6.1 局部放大图-将机件的部分结构,用大于原图形所采用的比例画出的图形。局部放大图可画成视图、剖视、剖面,它与被放大部分的表达方式无关(图16)。局部放大图应尽量配置在被放大部位的附近。6.2 绘制局部放大图时,除螺纹牙型、齿轮和链轮的齿形外,应按图46、图48 用细实线圈出被放大的部位。当同一机件上有几个被放大的部分时,必须用罗马数字依次标明被放大的部位,
15、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标注出相应的罗马数字和所采用的比例(图46) 。当机件上被放大的部分仅一个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只需注明所采用的比例(图48)。6.4 必要时可用几个图形来表达同一个被放大部分的结构(图50)。7 简化画法7.1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零件图中的移出剖面,允许省略剖面符号,但剖切位置和剖面图的标注必须遵照5.7 条的规定(图51) 7.2 当机件具有若干相同的结构(齿、槽等),并按一定规律分布时,只需画出几个完整的结构,其余用细实线连接,在零件图中则必须注明该结构的总数(图5254) 。在剖视图中,类似牙嵌式离合器的齿等相同结构可按图55 表示。(图73)7.3 在不致引起误解
16、时,零件图中的小圆角、锐边的小倒圆或45小倒角允许省略不画,但必须注明尺寸或在技术要求中加以说明(图7678)。图797.4 被网状物挡住的部分均按不可见轮廓绘制。7.5 在装配剖视图中,当不致引起误解时,剖切平面后不需表达的部分可省略不画.8.其它规定画法8.1 用双点划线绘制的相邻辅助零(部)件,一般不应遮盖其后面的零(部)件(图93)。8.2 在需要表示位于剖切平面的结构时,这些结构按假想投影的轮廓线绘制(图94)。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及其编排方法1 引言2 一般规定2.1 装配图中所有的零、部件都必须编写序号。2.2 装配图中一个部件可只编写一个序号;同一装配图中相同的零、部件应编写同
17、样的序号。2.3 装配图中零、部件的序号,应与明细栏(表)中的序号一致。3 序号的编排方法3.1 装配图中编写零、部件序号的通用表示方法有:3.1.1 指引线的水平线(细实线)上或圆(细实线) 内注写序号,序号字高比该装配图中所注尺寸数字高度大一号(图1a) 。一般按图1a表示第一种方法表示图13.2 同一装配图中编注序号的形式应一致。3.3 相同的零、部件用一个序号,一般只标注一次。多处出现的相同的零、部件,必要时也可重复标注。3.4 指引线应自所指部分的可见轮廓内引出,并在末端画一圆点,见图1。若所指部分(很薄的零件或涂黑的剖面)内不便画圆点时,可在指引线的末端画出箭头,并指向该部分的轮廓
18、,见图2。图2指引线可以画成折线,但只可曲折一次。一组紧固件以及装配关系清楚的零件组,可以采用公共指引线,见图3。一般按第一种方式表示图33.5 装配图中序号应按水平或垂直方向排列整齐。3.6 装配图上的序号可按下列两种方法编排:3.6.1 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顺次排列,在整个图上无法连续时,可只在每个水平或重直方向顺次排列,见图4。轴 测 图1 一般规定1.1 轴测图一般采用下列三种:1.1.1 正等轴测图,简称正等测(图1)。1.1.2 正二等轴测图,简称正二测(图2)。1.1.3 斜二等轴测图,简称斜二测(图3)。图1 尺寸注法1 基本规则1.1 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
19、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1.2 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他说明)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注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如采用其他单位,则必须注明相应的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1.3 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为该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1.4 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2 尺寸数字、尺寸线和尺寸界线2.1 尺寸数字2.1.1 线性尺寸的数字一般应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图1)。图12.1.2 线性尺寸数字的方向,一般应采用第一种方法注写。在不致引起误解时,也允许采用第二种方法。但在一张图样中,应尽可能采
20、用一种方法。方法1:数字应按图2 所示的方向注写,并尽可能避免在图示30范围内标注尺寸,当无法避免时可按图3 的形式标注。方法2:对于非水平方向的尺寸,其数字可水平地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图4、5)。2.1.3 角度的数字一律写成水平方向,一般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图6)。必要时也可按图7 的形式标注。2.1.4 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否则必须将该图线断开(图8)。2.2 尺寸线2.2.1 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其终端可以有下列两种形式:a. 箭头:箭头的形式如图9 所示,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图样。b. 斜线:斜线用细实线绘制,其方向和画法如图10 所示。当尺寸线的终端采用斜线形式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必须相互垂直,如图11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