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股利分配政策,是股份公司期末如何分配其可支配收益的决策,其意 义是在将公司盈利发给股东与保留盈余以供公司再投资之用二者之间进行决策,使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都能兼顾。同时,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一种分配的方式,由于对企业相关利害方的切身利益均有重大的影响,关系到诸如公司投资决策、资本结构及股票价格等多方面的问题,它的政策的出台往往是多方博弈的最终结果。这就使得制定一个合理有效的股利分配政策对公司而言十分重要,尤其是象在中国这样一个处于转型期经济的国家,股市还是个不十分成熟的市场,市场效率性较弱,投资者不会特意地分析公司的股利政策,股利政策没有发挥应有的传递功能。这种功能的弱有效
2、性使得我国股利政策表现出很大的特殊性,因而在股利分配上也表现出很大的不同。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司马迁曾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这是对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时刻追逐自身利益的生动写照。追逐利益是资本的本性,是企业的本性,也是投资者的本性。然而在现实企业运作中,更多呈现的却是巧取豪夺与复杂纷争的场面。有些企业的利益分配方案设计精巧到了无懈可击的境界;有的游刃有余,将法律玩于股掌之中;有的则喘息于法律的缝隙之间,令其不足以重惩。股利政策做为公司经营行为与经营业绩的反映,会对公司的股价和市场形象以及投融资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对股份公司的股利政策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股利分配政
3、策作为公司理财的三大财务政策之一,是对公司利润再投资与回报投资者两者之间的一种权衡,反应不同利益主体利益分配的结果。企业采取适当的股利分配政策,一方面可以降低代理成本,限制经理层的过度投资行为,另一方面可以满足企业投资发展需求,保证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1.股利分配政策概述1.1 股利分配政策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是 股 份 公 司 对 盈 利 进 行 分 配 或 留 存 用 于 再 投 资 的 决 策 问题 , 在 公 司 经 营 中 起 着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 关 系 到 公 司 未 来 的 长 远 发 展 、 股 东对 投 资 回 报 的 要 求 和 资 本 结 构 的 合
4、理 性 。 合 理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一 方 面 可 以 为企 业 规 模 扩 张 提 供 资 金 来 源 , 另 一 方 面 可 以 为 企 业 树 立 良 好 形 象 , 吸 引 潜 在的 投 资 者 和 债 权 人 , 实 现 公 司 价 值 即 股 东 财 富 最 大 化 。1.2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内 容1 2.1 股 利 支 付 形 式股 利 支 付 方 式 有 多 种 , 主 要 由 以 下 两 种 :第 一 , 现 金 股 利 。 现 金 股 利 是 以 现 金 支 付 的 股 利 , 它 是 股 利 支 付 的 主要 方 式 。 公 司 支 付 现 金 股 利
5、 除 了 要 有 累 计 盈 余 ( 特 殊 情 况 下 可 用 弥 补 亏 损 后的 盈 余 公 积 支 付 ) 外 , 还 要 有 足 够 的 现 金 ,第 二 , 股 票 股 利 。 股 票 股 利 是 公 司 以 增 发 的 股 票 作 为 股 利 的 支 付 方 式 。股 票 股 利 并 不 直 接 增 加 股 东 的 财 富 , 不 导 致 公 司 资 产 的 流 出 或 负 债 的 增 加 。同 时 也 并 不 因 此 而 增 加 公 司 的 资 产 , 但 会 引 起 所 有 者 权 益 各 项 目 的 的 结 构 变化 。1.2.1 股 利 支 付 率股 利 支 付 率 ,
6、也 称 股 息 发 放 率 , 是 指 净 收 益 中 股 利 所 占 的 比 重 。 它 反 映公 司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和 股 利 支 付 能 力 。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 股 利 支 付 率 =每 股 股 利 每 股 净 收 益 100% 或 =股 利 总 额 净 利 润 总 额 股 利 支 付 率 +留 存 收 益 率 =1 1.2.3 股 利 支 付 程 序股 份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的 基 本 程 序 是 : 首 先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盈 利 水 平和 股 利 政 策 , 制 定 股 利 分 配 方 案 ,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7、, 通 过 后 方 能 生 效 。 董事 会 确 定 宣 布 日 , 向 股 东 宣 布 股 利 分 配 方 案 , 同 时 宣 布 股 权 登 记 日 、 除 息 日和 派 息 日 等 。 最 后 , 在 规 定 的 派 系 日 向 股 东 派 发 股 利 。 无 记 名 股 票 的 股 东 凭据 股 票 上 所 附 的 股 息 票 , 到 公 司 委 托 支 付 股 利 的 机 构 或 指 定 的 地 方 领 取 股 利 ,记 名 股 票 的 股 东 凭 票 或 股 票 持 有 卡 直 接 从 公 司 或 从 公 司 委 托 的 机 构 领 取 股 利 。1.3 影 响 股 利 分 配 政
8、 策 的 因 素 1.3.1 法 律 限 制( 1) 资 本 保 全 的 限 制规 定 公 司 不 能 用 资 本 ( 包 括 股 本 和 资 本 公 积 ) 发 放 股 利 。 股 利 的 支付 不 能 减 少 法 定 资 本 , 如 果 一 个 公 司 的 资 本 已 经 减 少 或 因 支 付 股 利 而 引 起 资本 减 少 , 则 不 能 支 付 股 利 。( 2) 企 业 积 累 的 限 制为 了 约 束 公 司 支 付 股 利 的 任 意 性 , 依 据 法 律 规 定 , 公 司 税 后 利 润 必须 先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 此 外 还 鼓 励 公 司 提 取 任
9、意 公 积 金 , 只 有 当 提 取 的 法 定公 积 金 达 到 法 定 资 本 的 50%时 , 才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的 利 润净 额 才 可 以 用 于 支 付 股 利 。( 3) 净 利 润 的 限 制规 定 公 司 年 度 累 计 净 利 润 必 须 为 正 数 时 才 可 以 发 放 股 利 , 以 前 年 度亏 损 必 须 足 额 弥 补 。( 4) 超 额 累 积 利 润 的 限 制由 于 股 东 接 受 股 利 缴 纳 的 所 得 税 高 于 其 进 行 股 票 交 易 的 资 本 利 得 税 ,于 是 许 多 国 家 规 定 不
10、 得 超 额 累 计 利 润 , 一 旦 公 司 的 保 留 盈 余 超 过 法 律 认 可 的水 平 , 将 被 加 征 额 外 税 额 。( 5) 无 力 偿 付 的 限 制基 于 对 债 权 人 的 利 益 保 护 , 如 果 一 个 公 司 已 经 无 力 偿 付 负 债 , 或 股利 支 付 会 导 致 公 司 失 去 偿 债 能 力 , 则 不 能 支 付 股 利 。1.3.2 股 东 因 素( 1) 稳 定 的 收 入 和 避 税一 些 股 东 的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是 股 利 , 他 们 往 往 要 求 公 司 要 求 支 付 稳 定 的 股利 。 他 们 认 为 通 过
11、 保 留 盈 余 引 起 股 价 上 涨 而 获 得 资 本 利 得 是 有 风 险 的 。另 外 , 一 些 股 利 收 入 较 多 的 股 东 处 于 避 税 的 考 虑 ( 股 利 收 入 的 所 得 税 高于 股 票 交 易 的 资 本 利 得 税 ) , 往 往 反 对 公 司 发 放 较 多 的 股 利 。( 2) 控 制 权 的 稀 释大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高 , 对 公 司 拥 有 一 定 的 控 制 权 , 他 们 不 愿 看 到 自 己的 控 制 权 被 稀 释 , 往 往 倾 向 于 公 司 少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 多 留 存 利 润 。1.3.3 公 司
12、因 素( 1) 盈 余 的 稳 定 性公 司 是 否 能 获 得 长 期 稳 定 盈 余 的 盈 余 , 是 其 股 利 决 策 的 重 要 基 础 。收 益 稳 定 的 公 司 面 临 的 经 营 风 险 和 财 务 风 险 较 小 , 筹 资 能 力 较 强 , 这 些 都 是其 股 利 支 付 能 力 的 保 证 。( 2) 资 产 的 流 动 性较 多 的 支 付 现 金 股 利 会 减 少 公 司 的 现 金 持 有 量 , 使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降低 ; 而 保 持 一 定 的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 是 公 司 经 营 所 必 需 的 。(3) 举 债 能 力具 有 较
13、 强 的 举 债 能 力 的 公 司 因 为 能 够 及 时 地 筹 措 到 所 需 的 现 金 , 有 可 能采 取 高 股 利 的 政 策 ; 而 举 债 能 力 弱 的 公 司 则 不 得 不 多 滞 留 盈 余 , 因 而 往 往 采取 低 股 利 政 策 。( 4) 投 资 机 会有 着 良 好 投 资 机 会 的 公 司 , 需 要 有 强 大 的 资 金 支 持 , 因 而 往 往 少 发放 股 利 , 将 大 部 分 盈 余 用 于 投 资 。 缺 乏 良 好 投 资 机 会 的 公 司 , 保 留 大 量 现金 会 造 成 资 金 的 闲 置 , 于 是 倾 向 于 支 付
14、较 高 的 股 利 。( 5) 资 本 成 本与 发 行 新 股 相 比 , 保 留 盈 余 不 需 花 费 筹 资 费 用 , 是 一 种 比 较 经 济 的筹 资 渠 道 。( 6) 债 务 需 要具 有 较 高 债 务 偿 还 需 要 的 公 司 , 可 以 通 过 举 措 新 债 、 发 型 新 股 筹 集资 金 偿 还 债 务 , 也 可 以 直 接 用 经 营 积 累 偿 还 债 务 。1.3.4 其 他 限 制( 1) 债 务 合 同 约 束公 司 的 债 务 合 同 , 特 别 是 长 期 债 务 合 同 , 往 往 有 限 制 公 司 现 金 支 付程 度 的 条 款 , 这
15、 使 得 公 司 往 往 只 得 采 取 低 股 利 政 策 。( 2) 通 货 膨 胀在 通 货 膨 胀 情 况 下 , 盈 余 会 被 当 作 弥 补 折 旧 基 金 购 买 力 水 平 下 降 的 资 金来 源 , 因 此 在 通 货 膨 胀 时 期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往 往 偏 紧 。2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现状与问题原因分析2.1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常采用的股利分配政策2.1.1 剩 余 股 利 政 策剩 余 股 利 政 策 是 企 业 在 有 良 好 的 投 资 机 会 时 , 根 据 目 标 资 本 结 构测 算 出 必 须 的 权 益 资 本 与 既 有 权 益 资 本
16、 的 差 额 , 首 先 将 税 后 利 润 满 足 权 益 资本 需 要 , 而 后 将 剩 余 部 分 作 为 股 利 发 放 的 政 策 。 剩 余 股 利 政 策 有 利 于 企 业 目标 资 本 结 构 的 保 持 。2.2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问题2.2.1 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应通过一套制度安排,使股东能够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经营者行为。但我国股份公司中不能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的70%以上,由于国有股管理体制尚存在国有股多头管理、监管不力、股权代表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造成国有股主体不明确,大股东对公司的监控非常软弱。同时,由于较高的市盈率造成在我国股票
17、市场上股息支付率长期低于银行利率,广大中小投资的目的只是为了股票买卖差价,加之其在股权结构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他们也不具有监控经理人员的动机与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治理结构缺乏效率,不能对公司经理人员的行为形成有效的约束。因此,包括股利决策在内的企业行为更多体现了经理人员的意志,而非股东的意志。2.2.2 股利分配政策波动性较大,缺乏连续性纵观国际市场上比较成熟的证券市场,绝大部分的上市公司都倾向于采取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而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在股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缺乏长远打算,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短期性,导致股利政策波动性大,缺乏连续性,而且连续分配能力较差。一般认为 i,具有稳定的股利
18、分配政策,既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又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2.2.3、股利分配行为极度不规范“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是股份公司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然而近年来这一基本原则屡遭破坏,不少公司对不同投资主体采取不同的股利分配政策,形成了同股不同利的现象。此外,有的公司还实行先配股后分红的分配方案,严重损害了放弃配股权利股东的利益。股利分配行为极度不规范具体表现为:(1)有些公司董事会对股利分配方案的制定缺乏严肃性,经常随意更改分配方案,造成二级市场的波动;(2)“同股不同权” “同股不同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3)已获股东大会通过的股利方案实施遥遥无期,一拖再拖,严重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19、2.2.4 中小股东不理性的投资理念在国外的证券市场上,股东作为投资者的意识非常浓厚,他们关注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重视收益的长期性;然而,我国的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不强,他们更重视资本利得利益,特别是送配股的收益,在他们眼中,股票等于“炒”,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股利分配政策都是次要的事情,他们买卖股票主要是为了获得买卖差价收益,因此热衷于打探消息、研究庄家行为,对公司的业绩和股利较少关心。这样的一种投资理念也是造成我国股利政策怪相百出的原因之一。3 完善我国股利分配政策的有效性措施与可行性建议 3.1 适应提高盈利能力,回报投资者盈 利 能 力 是 影 响 我 国 公 司 股 利
20、分 配 政 策 的 重 要 因 素 , 是 支 付 股 利 的 前 提 ,盈 利 性 较 差 、 盈 利 水 平 不 稳 定 是 造 成 我 国 股 份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缺 乏 稳 定 性 、不 分 配 意 愿 强 烈 的 重 要 原 因 。 因 此 , 要 增 强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股 利 支 付 意 愿 , 提高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稳 定 性 , 公 司 的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的 提 高 是 其 重 要 前 提 。(三)强化对公司的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是减少内部交易的有力手段,也是避免市场操纵的有力措施。尽快建立健全的市场,对规范公司
21、的行为有很大的作用。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一方面可规范公司的行为;另一方面可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投资损失。让所有投资人站在同一起跑线去竞争是市场成熟的标志,也是我国证券市场追求的目标。真实的会计信息是建立在严格而独立的外部审计制度基础之上的。审计对会计的行为、股份公司的行为具有监督作用,它不仅能规范股份公司的股利政策,而且能使公司在财务处理上更加理性,使股份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可靠。因此,强化对审计机构的监管是保证信息真实性的外部保证。 (五)上市公司自身应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优化其股利政策。公司首先应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严密的可行性研究,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进而确定这些资金有多少可以从内部筹集,有多少应从外部筹集。从而做正确的股利政策选择。其次,应研究公司的最佳资本结构,合理确定权益资金数额。对股份公司而言股利政策是相对比较主动的一项财务政策应成为调节资本结构的主要工具之一。再次,应分析公司收益的稳定性,研究企业的成长情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制定相应的股权政策。最后,应密切注意股市变化,根据股市情况确定相应的股利政策。同时,作为股市成员之一,股份公司对维护和促进股市健康发展也有着不可 推卸的责任,应对股利政策信息进行充分、及时的披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