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古城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doc

上传人:tkhy51908 文档编号:6287874 上传时间:2019-04-04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古城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古城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古城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古城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古城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古城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为认真做好稳定工作,维护 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信 访秩序,理顺信访渠道,按照早排查、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工作纳入各村及各 单位日常工作并加以考核,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古城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一、考核形式:实行分值制,总分为 100 分。二、考核内容(一)信访工作基本建设(10 分)1、村(居)委会、各单位有信访信息员和信访调解员(3 分);2、村(居)委会、各单位有信访登记本和处理结果(4 分);3、有信访条例等法规宣 传、意 见及措施(3

2、分)。(二)矛盾排查工作(40 分)在本辖区内每周要对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并 经村信 访信息员签字后上报镇信访办,并加盖印鉴,排查表一式两份,上报镇、村各一份。每周一为固定上报日,突 发事件及时上报,少报一次扣 2 分,迟报一次扣 1 分。(三)纠纷处理(30 分)排查出的矛盾要及时化解处理,确保把 问题解决在最基 层、解决在萌芽状 态,做到小事不出庄,大事不出村。对矛盾排查出后不处理,致使上 访人越级上访的,出 现 一例到镇上访扣 3 分,到区上访扣5 分,到市上访扣 10 分,到省上访扣 20 分,到京上访扣 30 分。(四)信息报送(10 分)各村对排查了解到的信访信息,要按照要求及

3、时报送,明知有上访苗头的不制止、不解释、不劝阻而又不及时向镇报送的不得分,造成后果的将追究村主要 责任人的责任。(五)宣传工作(10 分)认真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村每月召开一次研究信 访工作会议,召开一次村 组信访员会议,会议记录要整齐规 范,少一次扣 1 分。三、奖励和处罚(一)奖励年度考核中分值较高且无进京、赴省、去市上访,无到区集体上访的村每村奖励 1000 元。(二)处罚凡是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处理问题不及时,造成越级上访的分别给予以下处罚:1、到区集体上访 1 次,个访超过 3 人次,罚该村 200 元;2、去市上访 1 次罚该村 300 元;3、赴省上访 1 次罚该村 500

4、 元;4、到京上访 1 次罚该村 1000 元5、本办法由古城镇信访办负责 解释宣堡镇 2007 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党委、政府关于 2007 年政法、综治、平安创建、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意见,特制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如下: 一、工作目标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列入全镇全年工作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排查预警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制度、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制度、信访工作主要负责人包案负责制、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信访工作考核奖惩细则等各项信访工作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严格控制赴京上访、去省、泰州市、泰兴市集体访和重复上

5、访,做到“ 三无、两降,一确保” 即:无去京上访,无去省、泰州市、泰兴市集访,无越级重访;重视和加强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提高办理信访问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联名信立案、回告制度和异常信必报制度;加大对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力度,按规定期限办理报结;在定性清楚、程序规范、资料完备、结论准确的基础上,集中解决好信访结案和无理上访老问题。二、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控制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50 分。1、年内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50 分。有一起赴京上访,信访考核分数为 0;有一起进省上访扣 50 分;有一批去泰州集访(3人以上)扣 30 分;有去泰州重复、个访三次以上扣 30 分;有一批去泰兴集访(3 人以

6、上)扣 20 分;有一起到本镇集访扣 10 分;有一批到泰兴重复个访扣 10 分。以上扣分除赴京上访考核分数为零外,其它在本项扣分中不够时,在总分中扣除。2、越级集访的所在村、企事业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动去集访地做上访人员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访人员带回处理。对上访人员如未在司法和信访部门登记的且未造成影响的可不扣分,已登记的扣 10 分,造成后果的扣 20 分。3、发生越级、集访和个访,所在村(单位)负责人不到场,对未派员协助做工作,放任上访人员在上级部门滞留,不能按时将其带回处理的,扣完该项总分。、信访问题交办处理(30 分)1、按期完成国家、省、泰州市、泰兴市交办信访件

7、的处理,报结率 100%。2、按期完成镇领导交办信访件的处理,报结率 100%。3、按期完成本镇上访接待交办件的处理,报结率 100%。4、按期完成交办人民来信调查处理,报结率 100%。5、按期完成人民来信初信委托回复工作,反馈率 100%。1-5 小 项内容考核分数分别为 6 分。对一般交办信访件必须在 10 天内报结(反馈表),凡到期未报结的有一件扣 5 分;对重点交办信访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报结(反馈表),凡到期未报结的,有一件扣 10 分,直到扣完该项总分为止。、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20 分)1、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主要负责人亲自接待处理重大和疑

8、难信访问题(7 分),未落实不得分。2、建立正常的信访接待制度,每天有专人值班,有来信来访登记簿, 规范接待行为(7 分),未落实不得分。3、建立信访信息预警机制,每月 20 日前向镇综治信访办公室报送不稳定因素排查表及各类重要信息(6 分),未落实不得分。、加分内容1、年内达到“ 四无村” (企事业单位、学校),即:无赴京上 访、无集体上访、无信访老户、无信访积案,加 20 分。2、当年在党委、政府召开的信访工作大会上作典型发言或观摩现场的加 5 分。3、年内被镇以上部门评为信访文明接待先进集体、先进单位的加 5 分。三、奖惩办法1、信访办按月通报信访情况,并采取季度评估通报,半年初评,年

9、终总评的办法进行综合考核。2、年终由信访办将考核总分计入全镇精神文明百分赛考核,对达到“四无 ”的村(企事 业单位、学校)由 镇党委、政府进行表彰。3、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村(企事业单位、学校)不得享受年度两个文明建设优胜奖奖励和信访工作单项奖,并取消年度评先争优资格。对村(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也一并取消评先资格。、发生一人次以上(含 1 人次)赴京个访的;、发生二人次以上(含 2 人次)进省个访的;、发生一批(3 人以上)去泰州集访的;、发生二批(3 人以上)去泰兴集访的;、因工作不力,在本镇以上(含本镇)发生大规模集访,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经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否决对象的;、当年信访工作被列为重点管理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的。4、实行信访工作重点村(企事业单位、学校)管理。凡负责人不重视信访工作,当年赴京去省、泰州市上访扣分最多的两个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列为重点信访管理村(企事业单位、学校)。5、设立信访工作单项奖。按考核得分高低对前三名分别奖500 元、 400 元、300 元。四、本办法由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规范标准 > 国内外标准规范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