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第 3 篇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3.1 基本规定3.1.0.1 疏浚单位工程不划分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吹填围埝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 3.1.0.1 的规定划分,当工程内容与表列项目不一致时,可根据工程内容进行调整。吹填围埝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表 3.1.0.1 序号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1 基底 基床清淤等2 埝身 抛石3 倒滤层 倒滤层3.1.0.2 基建性疏浚工程应按中部水域、边缘水域和边坡三部分进行质量检验。3.1.0.3 基建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的依据应包括工程设计图、竣工水深图和测量资料等。局部补挖后补绘的竣工水深图的补绘部分不应超过图幅中测区总面积的 25。补绘
2、部分超过图幅中测区总面积的 25%时,应对该图幅中的测区进行重测,并应重新绘图。3.1.0.4 基建性疏浚工程施工的最大超宽、最大超深不宜超过相应挖泥船施工平均超深、超宽控制值的 2 倍,各类挖泥船施工的平均超深、超宽控制值不应超过见表 3.1.0.4 的规定。当最大超深值设计有要求时应满足设计要求。各类挖泥船平均超深和平均超深控制值 表 3.1.0.4耙吸(舱容 m3)绞吸(总装机功率 kW)链斗(斗容 m3)抓斗(斗容 m3)铲斗(斗容 m3)船型4000 14.0允许浅值(m) 0.1 0.2 0.33.2.2.3 边坡的开挖范围和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3、。检验方法:检查竣工水深图和断面图,必要时抽查检查。3.2.3 航道疏浚主要检验项目3.2.3.1 无备淤深度的航道疏浚工程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严禁存在浅点,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的开挖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开挖断面不应小于设计开挖断面。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竣工水深图和断面图,必要时抽查检查。3.2.3.2 有备淤深度的航道疏浚工程的水深应符合下列规定。3.2.3.2.1 设计底边线以内的中部水域不得存在浅点。3.2.3.2.2 有备淤深度的航道疏浚工程边缘水域的底质为中、硬底质时,不得存在浅点;边缘水域的底质为软底质时,浅点不得在测图的同一断面或相邻断面的相同85部位
4、连续存在,浅点数不得超过该水域总测点的 2%,浅点的浅值不得超过表 3.2.2.2的规定。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竣工水深图和断面图,必要时抽查检查。3.2.3.3 边坡的开挖范围和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竣工水深图和断面图,必要时抽查检查。3.2.4 锚地疏浚3.2.4.1 锚地疏浚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第 3.2.3 节的有关规定,边坡可不检验。3.2.5 挖岩与清渣主要检验项目3.2.5.1 挖岩与清渣应满足设计要求,开挖区内不得存在浅点,平均超深不得大于1m,平均超宽不得大于 4m,边坡不得陡于设计边坡。 检验数量
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竣工水深图、断面图、扫海或扫床测量,必要时抽查检查。863.3 维护性疏浚工程3.3.1 一次性维护疏浚主要检验项目3.3.1.1 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的开挖范围和水深应满足设计要求。开挖断面不应小于设计开挖断面。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竣工水深图和断面图。3.3.1.2 中、硬底质的一次性维护疏浚工程,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不得存在浅点。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竣工水深图和断面图,必要时抽查检查。3.3.1.3 软底质和有备淤深度的一次性维护疏浚工程,应对中部水域和边缘水域分别进行质量检验,并应符合
6、下列规定。3.3.1.3.1 中部水域不得存在浅点。3.3.1.3.2 边缘水域的浅点不得在测图的同一断面或相邻断面的相同部位连续存在,浅点数不得超过该水域总测点的 3%,浅点的浅值不得超过表 3.3.2.2.2 的规定。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竣工水深图和断面图,必要时抽查检查。3.3.2 常年维护性疏浚主要检验项目3.3.2.1 常年维护性疏浚工程应达到维护标准的水深。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水深和断面资料,必要时抽查检查。3.3.2.2 常年维护性疏浚工程的通航水深保证率或维护标准水深保证率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计算方法应符合附录 F
7、 的规定。873.4 吹填及围埝工程3.4.1 围埝工程主要检验项目3.4.1.1 围埝的基底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必要时插探检查。3.4.1.2 抛石围埝抛填程序和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3.4.1.3 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每一料源检验不少于 3 次,监理单位见证抽样检验。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3.4.1.4 倒滤层分段、分层施工的接茬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
8、查。一般检验项目3.4.1.5 抛石围埝的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3.4.1.5 的规定。 抛石围埝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表 3.4.1.5允许偏差(mm)序号 项目 水上 水下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1 顶部宽度 150 - 1 或 2 用经纬仪和钢尺或全站仪、RTK-DGPS 测量2 顶部高程 +2000 - 用水准仪测量3 坡面轮廓线 200 3002m 一个点且不少于 3 点 水上用水准仪测量,水下用测深水砣测量4 倒滤层分层厚度 +500 +10005 混合倒滤层 厚度 +1000 +2000每 2m 1 个点用水准仪、测深水砣测量和直尺量6 围埝轴线 200 -
9、每510m一个断面每 15m 1个点用经纬仪和钢尺或全站仪、RTK-DGPS 测量883.4.2 吹填工程主要检验项目3.4.2.1 吹填工程的分层厚度和吹填程序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过程的测量资料和记录,必要时观察检查。3.4.2.2 吹填区的高程应满足设计要求,吹填工程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3.4.2.2 的规定。吹填工程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表 3.4. 2 .2序号 项 目允许偏差(m) 检验数量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完工后吹填平均高程不允许低于设计吹填高程时+0.2001吹填平均高程 完工后吹填平均高程允许有正负误差时
10、0.15图上测点间距 10 15mm 1用水准仪配合经纬仪、全站仪或RTK-DGPS 测量,取平均值淤泥 0.60细砂、砂质土 0.70中、粗砂 0.90中、硬质粘土 1.00未经机械整平 砾石 1.102吹填高程最大偏差经过机械整平 0.30图上测点间距 10 15mm 1用水准仪配合经纬仪、全站仪或RTK-DGPS 测量,取最大偏差值一般检验项目3.4.2.3 吹填土质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抽样数量应满足设计和合同要求。设计和合同无要求时,按每 10000 m 取一个试样进行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抽样检2验。检验方法: 检查检验报告,抽样检查与观察检查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