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消 凭 字 第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单位申报的 工程应当依法 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你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了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符合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 6、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经审查,申报材料(齐全、不齐全), (符合、不符合)法定形式, (予以、不予)受理。需要补正 项材料。审核时限 日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年 月 日承办人: 申报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2、受理凭证消 凭 字 第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单位申报的 工程应当依法 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你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了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与消防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经审查,申报材料(齐全、不齐全), (符合、不符合)法定形式, (予以、不予)受理。需要补正 项材料。验收时限 日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年 月 日承办人: 申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