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物部 门意 见年 月 日初 审意 见经办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行政审批科长审 核 年 月 日行政审批科分管领导审 批年 月 日备 注兰 溪 市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 保 护 区 ) 内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和 其 他 设 施 改 建 、 装 修设 计 方 案 审 批 表申请单位(或个人)_建设地址_建设性质_用地面积_m 2建设项目联系人_电话_收件人签字_收件日期_兰 溪 市 建 设 局填表说明:1、申请单位(人)按表逐栏填报,并需附上地形图及建筑施工图。若有弄虚作假,本件无效。2、凡申请临时建筑都应附本单位(个人) 按期拆除的保证书。3、施工放样时,报办事处、镇(乡)政府或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复核后,方可动工。4、凡未经审批,擅自动工或虽经批准,但与批准文件不符的,均属违法建筑,必须依法处理。5、临时建筑最长期为贰年。6、表中“其他部门意见”根据报批性质、内容,由本局确定审核部门。附:平面位置图 北建 筑 面 积 层 次总 高 度 m 建筑结构使用土地来源申请单位(或个人)所在单位审 核 意 见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社区或村审核意 见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街道办事处或(镇乡)政府审 核 意 见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设计单位审核意见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审核意见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