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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四川省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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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 2016 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 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 2016 年面向

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1.四川警察学院 2016 年公安专业四川生源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部属公安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贵州警官职业学院 2016 年公安专业四川生源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

3、条件。(二)学历及专业条件1.专科:公安院校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特警、警察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警犬技术、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专业。2.本科:公安院校治安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犬技术、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犯罪学、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工程、消防指挥专业,四川警察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安全监察方向)。3.研究生:公安院校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的各研究方向。2016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2016

4、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要求的毕业证书。(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5.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6.在 2016 年 3 月 31 日前已被各级党政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三、招录单位及名额本次全省共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330 名(其中,地方公安机关招录 309 名,森林公安机关招录 21 名),招录单位及名额

5、详见 四川省 2016 年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表和 四川省 2016 年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表(见附件)。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5 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考地方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由四川省公安厅负责;报考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由四川省林业厅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取消其报考和录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

6、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报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 1 个职位。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 2016 年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 格式、20KB 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资格初审。审查意见在报考者报名后 1 个工作日内提出,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

7、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时间为 3 月 22 日至 3 月 26 日 18:00。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报考者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6 日 18:00 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 2016 年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2 份,供面试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5.公示。资格初审结束后,由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将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所在公安院校进行公示。有反映问题的,一经

8、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二)确认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四川警察学院毕业生须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上午8:00 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 50 元,共计 150 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部属公安院校和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笔试考务费按学校所在地考点要求办理。(三)打印准考证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四川警察学院毕业生须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至 4 月22 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 A4 纸,黑白、彩色均可,保

9、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部属公安院校和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准考证按学校所在地考点要求办理。五、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 100 分。(二)笔试时间:1.公共科目考试201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 14:00-16:30 申论2.专业科目考试2016 年 4 月 24 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00(三)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考生就读公安院校所在城市,各科具体笔试时间

10、及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四)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待国家向四川移交成绩后及时公布。(五)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笔试总成绩按 100 分计算,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笔试按 40、30、30的比例加上笔试加分合成笔试总成绩,考生分职位按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高低的顺序再确定笔试总成绩排名。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四川省公务员局会同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研究决定。(六)笔试加分政策1.

1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 3 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 2 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 2 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 18:00 前提交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送交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处审核(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 36 号 4 号楼 312 室);报考森林公安机

12、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送交四川省林业厅人事处审核(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 15 号 1号楼 406 室)。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六、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在相对集中时间、地点进行,请考生自行做好相应准备。(一)面试 1.面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定于 2016 年 5 月 14 日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 5 月 13日 15:00 至 18:00 到四川警察学院(泸州市江阳西路 34 号)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报名信息表、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面

13、试考务费 80 元。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四川省公务员局、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负责组织,四川省公安厅和四川省林业厅具体实施。(二)体检体检由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于 2016 年 5 月 15 日,在四川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 号)、体检操作手册和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

14、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 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三)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四川省公务员局、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 号

15、)规定组织实施,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七、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现竞争择优原则和保证基本素质要求,研究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考生应同时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考察环节。八、考察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负责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

16、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不进入选择职位环节。九、选择职位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本人报名时填报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选择职位。选择职位采取集中现场选择的方式,分两轮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第一轮分职位按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自愿放弃选择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轮职位选

17、择,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不再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第一轮职位选择结束后,对空缺职位进行第二轮职位选择。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拉通排名,依次在符合性别要求的空缺职位中进行选择。自愿放弃选择的考生,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不再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第二轮选择完毕仍然剩余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十、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笔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

18、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十一、录用审批及试用期公示结束后,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确定拟录用人员会同四川省公务员局通知职位所在市(州)公安、林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各市(州)将备案报告、录用批复、录用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分别送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备案,备案材料作为新录用民警授衔依据。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 1 年。试用期满,经考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新录用人

19、员须按规定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十二、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十三、本公告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四川省公安厅 028-86

20、303497、86301740四川省林业厅 028-83222511、83364375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附件:1. 四川省 2016 年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表2. 四川省 2016 年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表3. 2016 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2016 年 3 月 21 日特别提醒:1.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 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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