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丽水学院商学院“2012 年度十大引领人物”评选活动通知各班级、团支部:为继续弘扬当代大学生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发挥身边优秀大学生的导向作用,教育引导我院大学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青年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决定在全院广大学生中开展商学院“2012 年度十大引领人物”评选活动。通过评选、表彰、宣传优秀大学生典型,为青年学生树立光辉榜样,在全院营造勤奋学习、顽强拼搏、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活动将共分为组织宣传、自荐推荐、投票选举、颁奖晚会等内容,发动全院师生广泛参与,力求“公平、公正、公开”,让更多的学生学习了解先进人物的事迹,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学
2、院良好的育人氛围进一步形成。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1、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投身丽水学院商学院“2012 年度十大引领人物”的评选活动。2、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通过典型宣传教育,发挥典型人物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在全院范围内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学院良好学风的进一步形成。3、促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不断深化和推进,开辟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途径。4、为我院大学生搭建一个属于其自身领域内的、表达其独特个性与视角的优秀人物评比舞台。二、活动时间2013 年 3 月 15 日4
3、 月 1 日 三、评选对象丽水学院商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四、评选类型及标准1、文明寝室引领人物(含寝室文明、寝室安全、寝室卫生等):积极争创文明寝室,保障寝室安全,维持寝室卫生,营造良好寝室学习氛围。2、优良学风引领人物:督促班级、寝室成员积极学习,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提高学习成绩。3、阳光自强引领人物: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和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尽己所能付出爱心,乐于奉献,时刻怀有一颗感恩之心,主动关注并帮助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需要帮助的同学。4、权益保障引领人物: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维护学生的合
4、法权益,及时反映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突出困难。热心安全教育,在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学生的防诈骗意识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5、爱心志愿引领人物:以身作则并带动周围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校,院,班)组织的公益活动,以行动回馈社会,传递爱心。6、创新创业引领人物:带头参加创业创新活动,鼓励和帮助所联系同学积极参加创业创新活动,为他们提供优质的创业创新服务,团结和带领周围同学,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大学生创业活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7、学科竞赛引领人物:根据专业特点,带动周围同学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的成绩,能够用科学创造活力,用挑战的精神充分展现大学生魅力。8、社会实践引领人物:以身作则并
5、积极带动周围同学参与社会实践,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实知识、丰富经验、提高能力。9、素质拓展引领人物:以身作则并积极带动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班的文体素质拓展活动,完善自我,丰富课余生活。10、 就业先锋引领人物:积极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同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学生就业。由推荐班级根据学生的先进事迹及突出表现,推荐其为除以上十个人物外的引领人物,推荐班级自行定义人物类型。要求人物事迹真实生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五、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班级推荐和自荐的方式。时间:2013 年 3 月 17 日 18:0020:30地点:纸质稿材料提交至商学院学生科 4108 办公室,电子稿材料发送至 。材料要求:1.丽水
6、学院商学院“2012 年度十大引领人物 ”报名表(见附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 1 份);2.个人生活照片(至少两张,电子版);3.可附图片、影音资料或其他证明材料;4.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造假、捏造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处分通报。六、评选程序第一阶段:宣传报名阶段。2013 年 3 月 15 日2013 年 3 月 18 日,通过文件、微博、宣传海报等媒体宣传活动,让全院师生了解活动、关注、参与活动,积极推荐或自荐十大引领人物候选人,充分发动全院师生参与评选活动。第二阶段:候选人资格审查阶段。商学院学生科对报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从报名的同学中初步评选出商学院“2012 年度十
7、大引领人物”候选人。第三阶段:投票评选阶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商学院相关部门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第四阶段:评选颁奖晚会阶段。召开隆重的评选颁奖晚会,对评选出的商学院“2012 年度十大引领人物”进行表彰。七、活动要求及其它事项1、要把此项活动作为本学年的重点工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海报、展板、横幅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评选对象面向全院学生,无论身份、背景、经历有多么的不同,只要他们在某一领域做出过突出成绩,用自己的力量推动学院的进步和发展,就可以成为商学院“2012 年度十大引领人物”候选人。3、评选过程将坚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4、商学院“2012 年度十大引领人物”称号获得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学院有权取消其称号。商学院学生科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附表:丽水学院商学院“2012 年度十大引领人物”报名表姓 名 性 别 民 族出生年月 班 级 政治面貌申报类型 现任职务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照片获过何种奖励主 要 事迹班主任审批意见(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获过何种奖励与主要事迹可另附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