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关 于 召 开 党 员 大 会 进 行党 支 部 换 届 选 举 的 请 示党总支:我党支部是在年月日至月 日期间,分别经过党员大会选举,年 月日批复同意后产生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经党支部研究,拟定在 年 月日至月 日期间,分 别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伟大旗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以来的工作,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动员和凝聚全体共产党员的智慧和力量,团结带领
2、广大民警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二、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议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选举党总支部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三、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1.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是经过 年月 日党员大会选举,年月日局党委批复同意后产生的。新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 2 名(3-5 名),候选人名;拟设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组织委员1 名、宣传委员 1 名、纪律检查委员 1 名、青年委员 1 名、保卫(保密)委员 1 名。四、选举办法.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本单位党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 20。2.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3.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