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40 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进一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措施落地生效,持续提升纳税人税法税制认同感、依法纳税公平感、办税渠道畅通感、申报缴税便捷感、税法遵从获得感,特制定如下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一、政策上保障发展,构造惠民优商的税收政策环境积极策应新余工业立市、工业强市的战略部署,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发展,扎实推进省政府、市政府精准深入开展
2、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凸显洼地效应,助力企业创新发展。1.支持自主创新发展。全面落实扩大后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税法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 2 -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涉及的股权奖励以及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转增股本应缴个人所得税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在相关股权转让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的,对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规定可不予追征。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增加子女教育、
3、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2.支持双创基地建设。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重点创业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在 3 年内按每户每年 96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享受满 3 年的,可继续享受至 3 年期满为止。在双创基地派驻税务人员,开设双创办税服务窗口、打造双创税收服务站。3
4、.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对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以及规定行业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 3 -件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 万元(含)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4.助推产业结构优化重组。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5、额。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原公司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公司,暂不征土地增值税。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5.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 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6、税。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可在剩余期内按规定减免残疾人就业保- 4 -障金。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6.助推房地产企业有序发展。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稳步推进房地产业规范发展,将房地产企业出售普通住宅的土地增
7、值税预征率从现行的1下调至0.7,非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现行的3下调至1.5,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现行的5下调至3。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7.助推企业“走出去”。实施企业境外所得综合抵免政策,“走出去”企业境外所得在所得来源国(地区)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可以抵免;“走出去”企业在境外设立的企业就分配股息前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归属本企业的该项股息性质所得间接负担的部分,可以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根据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条款的内- 5 -容,“走出去”
8、在境外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符合规定的,可视同已缴税款,在我国应纳税额中予以抵免。“走出去”企业在境外需要解决与投资经营地国家(地区)的税务争端,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税务部门将及时上报并配合总局完成磋商的相关工作,维护“走出去”企业的合法权益。8.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省外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到新余市落户的,在资格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纳税人发
9、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9.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壮大。创业投资企业(包括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10.促进金融创新产业发展。积极落实新余市国家税务局- 6 -关于助推我市金融新业态发展的意见和新余市地方税务局促进金融创新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20条。实行预警管
10、理,对预警值以内的金融创新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办税效率。组建专家团队,对新办金融创新企业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咨询辅导、税收优惠政策等系列跟踪服务。鼓励企业引入会计事务所等第三方涉税服务机构代为办理涉税事宜,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二、管理上简政放权,打造务实高效的税收治理环境树立诚信推定、风险监控、信用管理为基础的现代税收管理理念,坚持彻底有序地放,规范有效地管,打造权力瘦身的“紧身衣”,切实为纳税人减负,激活市场活力。11.持续推进国地税合作。全面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4.0,推动国地税合作向纵深开展,不断创新合作事项,打造国地税合作新余样板。着力推进信息共享,继续深化联合开展风险应对,联合开展
11、信用评定,联合开展税法宣传,联合开展税务稽查,联合开展税源调查和科调研,持续开展联合创建合作示范区和示范项目。持续推进国地税相互委托代征,通过合作重点解决“业务集成、信息聚合、标准统一”三大问题。12.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精简税务行政审核审批事项,逐步取消涉税审批事前调查,推进事前审批向事中和事后监管转变,构建“审批最少、许可最少、报备最少”管理机- 7 -制。落实取消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的审批,由纳税人自主选择纳税申报地点。推动取消延期申报核准和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3.持续推进实名办税。落实总局下发的实名信息采集标准,实现国税局、地税局实名信息共享共
12、用;充分利用实名身份信息,简并与身份相关的附报资料,在办税人员初次办税一次性采集其相关身份信息后,再次办税只需进行身份信息核对即可办理相关业务,不再重复提交登记证件、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证明资料,有效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14.简化房地产交易税收流程。落实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要求,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减少信息重复录入及复核时间。推行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与税务部门业务联办。推进“一窗式”审批服务改革,探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房地产税收交易服务模式。加大开发房地产税收自助交易系统力度,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15.简化纳税人设立、迁移、注销手续
13、。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登记数据质量和传输的通报、对账机制及管理办法,提升共享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改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实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信息电子化。- 8 -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规范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在内的纳税人注销流程,制定简易注销办法,便利市场主体自由迁移和退出。16.简化发票管理流程。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结合纳税人信用积分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和用票数量,推动取消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便利纳税人生产经营。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定事项由限时办结改为即时办结。继续分行业扩大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
14、围,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将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新办纳税人纳入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范围。进一步推广电子普通发票,实现发票网络化运行,提高发票数据应用力度。17. 清理涉税报送资料。清理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实行涉税(费)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2018年年底前要达到精简四分之一以上目标。简 并 优化 企 业 所 得 税 等 税 种 申 报 表 , 提 供 网 上 办 理 更 正 申 报 功 能 , 为纳 税 人 提 供 企 业 所 得 税 申 报 疑 点 数 据 的 校 验 、 反 馈 和 提 醒 服务 , 减 少 纳 税 人 申 报 错 误 风 险 。 较 大 幅 度 精
15、简 表 单 填 报 , 缩 减纳 税 人 申 报 纳 税 准 备 时 间 。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财 务 报 表 由 按 月 报 送改 按 季 报 送 。 推行国地税涉税信息一方采集、双方共享,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报送次数。应用推广征管资料电子化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简化涉税资料报送手续。改进各种税收优惠备- 9 -案方式,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税务机关备查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减轻纳税人备案负担。进一步简化建筑业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备案事项办理程序,不得增加建筑业企业备案资料。取消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合同备案环节,优化对外支付备案程序。18.清理税收征管制度。开展征管制度专项清理,凡与简政放权、纳税
16、人自主申报纳税、现代税收征管基本程序不符的制度规定,及时进行修订,能简并的简并、能优化的优化;建立征管制度出台前的归口审核制度。三、服务上优质高效,塑造便民快捷的税收服务环境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新时代新税貌”为主题,努力打造税务系统优质服务品牌。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解决纳税人办税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多样化、个性化纳税服务需求,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19.优化联合办税服务。扩大国地税联合办税业务范围,涉及纳税人基本信息确认、基本存款帐号报告等国地税共同事项,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信息共享。深化国地税“涉税事项一人通办”以及
17、“一人一窗一机一屏一POS”联合办税模式,确保每户次办税时间平均减少5-10 分钟,排队等候时间缩短40%,实现纳税人就近办税和“进一家- 10 -门,办税务事”。探索创新联合办税形式,按照“线上线下”融合的要求,拓展网上办税功能。20.优化实体办税服务。通过“新余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移动互联网平台向纳税人实时提供各办税服务厅当前排队信息和需要等候的时间,便于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办税时间和地点,缩短办税等候时间。进一步扩大预约办税的范围,提供网上、掌上等多渠道预约服务,减少办税服务厅等候时间。在 5 类 80 项涉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21.推进网上
18、办税。大力推广“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实现国地税数字证书互认、一体化申报缴税、税收业务一网融合;对接互联网多渠道缴税方式,进一步推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多元化缴税工作,实现网上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推动“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CA证书介质费和服务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得,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升级自然人税收管理服务平台,构建以高收入、高净值人群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服务体系。实 现 年 所 得 12万 元 以 上 个 人 和 从两 处 或 两 处 以 上 取 得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个 人 全 员 网 上 自 行 申 报 模 式 。 22.推进清单式服务。结合新余实际,制定“最
19、多跑一次”方案,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精准实施协同放权,清理或合并管理目的相同或类似的行政权力- 11 -事项,加强全系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标准化和动态管理。编制办税事项“全程网办”清单,提升办税服务质效。23.推行发票服务新模式。试行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自行出票、邮递配送”的发票领购新模式,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领购发票。同时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税机、电子回单柜等方式领取发票。充分运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数据,优化增值税发票的验旧领新流程,对领用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逐步取消已开具发票的纸质资料报送。推行税控器具网上变更,推动取消发票领用簿。24推行新
20、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通过“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等方式,实现一家办证,多方认同,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取消信息补充采集环节,“多证合一”纳税人首次办税时,不进行信息补充采集,发生纳税义务可直接办理涉税事项。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大幅度压缩限时办结事项,实现即时办结,方便纳税人办税。25.完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建立纳税便利化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纳税人对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成效的评价机制。依托总局营商环境评价,构建新余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建立以纳税人获得感为衡量标准,
21、有效检- 12 -验税收环境改革成效、科学反映纳税便利化程度的评价机制,动态推出针对性改进措施,不断优化税收环境。26.完善大企业服务。全力支持以新钢、赣锋锂业等为代表的大企业做大做强。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强化日常沟通,优化专项交流,回应大企业涉税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大企业专业服务团队,为新钢等大企业建立以直属局一把手牵头的服务团队,帮助新钢等大企业在中标海外项目,落实减免税优惠等方面提供全方面的税收政策和服务支持。为企业风险防控定制“个性化”服务手册,定期归集整理新钢等大企业可能面临的税收风险,适时推送提醒到户,降低税收风险,推进税法遵从。27.持续聚焦重点项目。深入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国地税一
22、体化管理,真正实现“重点项目”的国地税登记、征收、评估、稽查的一体化。加强与发改委等部门沟通协作,对全市199个重点项目的开工、施工进度、应纳税款等情况持续跟踪,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强化税源监控,提升服务水平,及时解决项目经营中的涉税难点、疑点问题,推进重点项目顺利实施。28.提高纳税服务综合管理水平。国地税分别搭建全市统一的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运用“互联网+税务”思维,建设一套系统”(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三个平台”(pc平- 13 -台、大屏平台、掌上平台)、“八项对接”(对接金三系统、对接电子税务局、对接12366微信公众号、对接12366热线、对接纳税人学堂、对接纳税信
23、用管理平台、对接自助办税终端、对接手机APP平台)、“八大模块”(监控调度、综合导税、办税服务、绩效考评、统计分析、应急管理、银税互动、学习培训),覆盖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纳税服务全链条,融合“实体+热线+互联网”纳税服务全渠道,打造“运行+监督+ 统计+评价”一体化纳税服务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服务纳税水平。29.提高税法辅导水平。聚焦企业发展需要,围绕税收政策和纳税人关注的热点,不断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力求做到税收政策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的宣传到位。依托“新余税务”微信平台,扩大粉丝关注度,提高税收宣传精准度。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全时段的网上
24、、移动辅导服务。推进国地税联合辅导培训,加强实体纳税人学堂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多样化“菜单式”培训。30.提高 12366 服务水平。 升级改造全市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建设统一的国地税 12366 服务热线,统一的涉税业务支持体系,统一的纳税人诉求响应机制,实现业务统一流程、答复统一口径。优化升级 12366 热线涉税信息查询功能,拓展完善 12366 服务功能,实现热线、网线、无线互联互通。加大学- 14 -习培训力度,提高座席人员业务素质,支持对全市纳税人开展咨询、宣传、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等服务。规范知识库运维模式,扩大知识库应用范围,提升 12366 热线接通率和答复准确率。31
25、.联合开展权益维护。落实新余市国家税务局 新余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开展纳税人权益维护工作制度,规范和强化国税、地税联合开展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监督国税、地税部门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升税务部门纳税服务质量及和谐征纳关系。32.联合开展百名税干入企服务。借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契机,充分发挥税务干部熟悉经济、税收和财务管理的优势,选派百名税务干部入企开展服务,主动为企业献计献策。特别是针对重点改革领域企业、重点项目、大企业、双创企业,为企业讲政策、送优惠、解难题,帮助企业完善财务制度,提升核算能力,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四、执法上规范统一,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坚持法治思维,
26、规范税收执法权力运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坚持开放共治的现代化税收体系,多方引导纳税人提升税法遵从度,着力构建“亲”“清”新型税企关系,共同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绿色创新的营商环境。- 15 -33.规范税收行政处罚。优化处罚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合并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落实国地税联合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压缩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对纳税人首次违反税收管理且情节轻微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34.规范税收核定权力运行。依法行使税收核定权,进一步规范各税种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的标准、程序和计算方法;推行核定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内容和程序,提高核定征收透明度。国
27、地税联合开展核定征收,统一核定基数,保证同一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同类或类似纳税人的核定结果基本相当。35.规范税务检查权力运行。加强进户执法计划管理,合并进户执法事项,推行国税、地税协同执法,避免对同一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提高稽查随机抽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坚决取消可查可不查、无检查依据的入户检查,为企业家干事创业健康成长营造公平竞争环境。36.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推行税收执法考核评价机制,依托内控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执法行为的过错责任追究。推行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和
28、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16 -37.加强风险应对管理。建立健全风险应对任务归口管理机制,统筹日常管理风险、税种管理风险和大企业管理风险等各类风险应对任务,实施集中推送,差异化应对。对信用级别低、风险等级高的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对风险等级低的纳税人主要做好风险提示提醒,促进纳税人自我修正、自愿遵从;对信用级别高、无风险的纳税人避免不当打扰。38.加强涉税中介管理。围绕涉税中介服务与监管两大工作重心,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全面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切实解决中介机构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29、序。探索建立税务机关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业务合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或无偿委托等形式开展合作,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业优势。39.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评定工作;深化“银税互动”,推动完善“惠民贷”平台,将“纳税信用”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资本”,通过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创新融资方式,将企业的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相结合,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落实信用联动合作框架协议,与其他部门开展合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信息互享、信用互认、奖惩互助。联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及时发布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17 -40.营造良好税收共治环境。全面贯彻落实新余市税收保障办法,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涉税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形成政府部门间的税收保障与共治格局;扩大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构建公平正义的税收法治环境。加强税收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把新余西湖公园打造为 “税收法治主题公园”。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新余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科承办 办公室2018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