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关SO EASY学校地址: 广州海珠区新港中路丽影广场C区1401 咨询热线: 02034390501 qq群:148217085更多班种请查阅: 微博互动: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
2、满时失效。总结:一般情况下,法律行为(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时间上同一的,成立即生效。只有在附条件、附期限或者需要审批的合同中,成立之后暂时尚不能生效!1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成立是事实判断,生效是价值判断2成立与生效的关系:(1)一般关系:成立即生效(2)特殊情况:成立而不生效(条件、期限、审批)例题:【20086】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
3、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二)合同的生效要件通关SO EASY学校地址: 广州海珠区新港中路丽影广场C区1401 咨询热线: 02034390501 qq群:148217085更多班种请查阅: 微博互动: 内容 意思表示 法律效果有效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合法 真实 自始受法律约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狭义的无权代理人:(被)代理人的追认权相对人催告权善意第三人撤销权效力待定无权处分人:(例题)合法 真实权利人不追认则无效可撤销可变更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能力人合法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中显
4、示公平的。3.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损害非国家利益。撤销或变更;当事人要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予以撤销。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绝对无效、当然无效、自始无效!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1类型:出卖他人之物、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物通关SO EASY学校地址: 广州海珠区新港中路丽影广场C区1401 咨询热线: 02034390501 qq群:148217085更多班种请查阅: 微博互动: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
5、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问题二: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协议解除合同解除 约定解除单方解除 不可抗力法定解除 履行迟延预期违约根本违约(一)法定解除权的产生(合同法第94条)通关SO EASY学校地址: 广州海珠区新港中路丽影广场C区1401 咨询热线: 02034390501 qq群:148217085更多班种请查阅: 微博互动: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1)解除合同,主张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缔约过失
6、责任(2)解除合同,主张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违约责任,赔偿范围与直接主张违约相同。(3)解除合同,同时,主张违约履行利益的赔偿问题:为何不直接主张违约,而是要先解除合同在主张对方违约呢?例题:【200857】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 A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1性质:形成权2行使:单方通知到达(约定的解除权行
7、使方式与此相同)3 期间:经催告后合理期间内行使(三)合同解除权的效力:恢复到合同未订立之时【合同法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区分一时性的合同和继续性的合同。标准:履行是否有时间的持续。1解除后的溯及力通关SO EASY学校地址: 广州海珠区新港中路丽影广场C区1401 咨询热线: 02034390501 qq群:148217085更多班种请查阅: 微博互动: B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C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D赵某如不要求退房,有权请求
8、宏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四)注意加害给付和根本违约之区分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合同法第122条)例题:【200957】孙女士于2004年5月1日从某商场购买一套化妆品,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就医不愈花费巨大。2005年4月,孙女士多次交涉无果将商场诉至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B.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C.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孙女士可以要求撤销合同问题三: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之问题保证期间与
9、诉讼时效(担保法解释第31条37条)(1)期间的性质:除斥期间、不可变!(2)期间与起算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推定为6个月不承认不定期保证,有“保证责任直到主债务人还清为止”或类似表述的,推定为2年起算: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通关SO EASY学校地址: 广州海珠区新港中路丽影广场C区1401 咨询热线: 02034390501 qq群:148217085更多班种请查阅: 微博互动: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1
10、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通关SO EASY学校地址: 广州海珠区新港中路丽影广场C区1401 咨询热线: 02034390501 qq群:148217085更多班种请查阅: 微博互动: 咨询QQ:332932140,1410924499 ,1410070443地址:海珠区新港中路艺影街丽影广场C区(会展时代写字楼)1401(地铁三号线客村站C 出口)咨询QQ群:148217085 广州万国YY辅导频道:18495509 广州万国新浪微博:http:/ 名:广州市海珠区万国法律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渡路支行 账 号:3602 8626 1910 0003 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