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易地建设办事指南县城规划区内,新建 10 层以上、基础埋深 3 米以上或地面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应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或交易地建设费。审批单位:蒙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一、应提交资料: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批文(复印件一份)。2、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审批的建筑红线图(查原件,复印件一份)。3、规划许可证(查原件,复印件一份) 。4、施工图(查原件,复印件一份) 。5、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原件一份)6、填写审批表:(1)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填写结建防空地下室工程项目审批表 (一式三份) ;(2)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填写防空地下室工程
2、易地建设项目审批表 (一式三份) 。二、审批程序:受理审查签发审批意见。三、审批时限:7 个工作日。四、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1、新建 10 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 3 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 6 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2、除上述第 1 条规定,地面建筑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 2%修建 6 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3、不符合第 1 条和第 2 条规定的新建民用建筑,不用修建防空地下室。五、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防空地下室以建设为主,但因下列条件限制不宜修建,可申请易地建设交易地建设费。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
3、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上很不合理的;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5、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少于 150 平方米,不利于战时和平时使用的。六、易地建设收费标准:按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但确因地质等条件不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审批可以不修建,但需交易地建设费,标准如下:1、符合上述第四条第 1 款的,按首层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800 元。2、符合上述第四条第 2 款的,按总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 16元。3、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宅,新建幼儿园、学校教育楼、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4、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以及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害后按原面积修建的民用建筑,免收。蒙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