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推动抢险救灾, 规范家园重建 纪念“5.12”汶川地震三周年“5.12”地震至今快三周年了,民间存在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工作的关系问题的争论。一些人甚至认为,反腐败工作会让干部人心不稳,甚至干扰中心工作。而“5.12”抗震救灾中纪检监察工作的表现再次给了这些似是而非的观点一个有力的批驳。在这次抗震救灾中,中央和地方各级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有效廉洁执行所起到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这些作用涉及面较广,还有一些重要的内容和方式创新,保障了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响应快,介入早,真正做到了同步监督。对于像汶川大地震这样巨大的自然灾害,整个抗震救灾工作包括
2、灾后重建,需要若干年时间的较长过程。我们看到,在这次抗震救灾中,纪检监察机关迅速加强监督,其响应之快、介入之早,达到了真正的同步监督。二是及时建规立制,为抗震救灾工作中有效预防腐败和不正之风进行了有益创新和探索。地震后不久,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深入学习、严格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审计署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中的各项具体规定,对于有效预防救灾资金物资中可能发生的贪污、挪用以及其他各种谋私行为将发挥积极的- 2 -作用。 三是发挥了重要的组织协调作用。在抗震救灾监督工作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协助中央成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其他职能机关共同发挥作用。这是一次在监督方面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的很好尝试。 四是执纪、执法高效、坚决,对抗震救灾工作保障有力。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对于那些反应迟缓、不积极履行职责的干部及时行使纪律监督;另一方面又对那些高度负责、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起到了很好的激励和鞭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