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3:2007 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注:“相近专业” :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专 业 学 历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 年 2002 年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 年 2000 年相近专业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 年 1999 年相近专业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 年 1997 年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2、8 年 1999 年中专(不含职业中专)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 年 1997 年建筑学(建筑设计) 毕业 3 年 2004 年大专相近专业 毕业 4 年 2003 年建筑学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 年 2005 年本科及以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 年 2004 年广 东 省 建 设 执 业 资 格 注 册 中 心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文件 粤建注发20081 号 关于 2008 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 2008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
3、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8 1 号),有关我省的报考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 报名(一)“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 年 3 月 6 日 9:00-3 月 21 日 17:00。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 “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进入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 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二)“报名确认”时间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 年 3 月 21 日。1、省直报名点定于 2008 年 3 月 17 日
4、至 21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为受理考生“报名确认”时间。省直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 3 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华乐路 53 号 14 楼(花园酒店东侧),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020-83754261。2、各市的“报名确认”时间、地点由各市考试机构决定。但必须于 3 月 21 日前完成报名工作。3、报名数据库、汇总表和报考材料于 3 月 29 日前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三)报考条件见附件 1、2;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 3。二、考试科目及时间级 别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5、800-1130 建筑设计 13 30-153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5 月 10日 16 00-1800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800-1130 *场地设计(作图题) 5 月 11日 13 30-1730 建筑结构 一 级 5 月 12800-1030 建筑材料与构造 日 12 30-1830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800-1030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5 月 13日 1230-1830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800-1130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5 月 10日 1330-1630 法律、法规、 经济与施工 800-1130 建筑结构与设备 二 级 5 月 11日 1
6、230-1830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五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 30 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 号),自 2007 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中,只能报考第一科全考,其专业代码为“01”。取消了 02 专业(报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 03 专业(报考第一科下半部分)。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一)考试方式1、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一类是知识题,二类是作图题。知识题用答题卡作答,试题(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作图题草图纸由各考点统一配发,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配发 4 张 2
7、号草图纸,考后收回。作答方式等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 4。各地应早作准备,在报名时发给考生。2、按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 167 号)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五年改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二年改为四年。具体实施办法按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 号)执行:(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由原 5 年调整为 8 年。2004 年至 2007 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 8 个考试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 2
8、年调整为 4 年。2007 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 4 个考试年度。(2)自 2008 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 8 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 4 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3、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批准,自 2008 年起“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原 5 小时改为 6 小时。(二)考场设置主考场设在广州,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四、 其他事项(一)准考证的获取考生
9、必须在考试前 7-20 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用 A4 纸下载打印准考证。(二)收费根据粤价200152 号,2008 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科 10 元,考务费知识题每科 60 元,作图题每科 120 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华乐路办事处,帐号:44-037301040004136,单位名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三)考试用书、考试大纲在报名时一并预订,有关考试前的培训工作,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文通知。(四)2008 年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仍按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 号)文件执行。(
10、五)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 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 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 号)。附件:1、2008 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2008 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3、2008 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材料的要求4、2008 年度一
11、、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5、2008 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6、2008 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7、2008 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8、2008 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二八年 二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省人事厅专技处、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附件 1 2008 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 业 学 历 或 学 位 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 业年限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 年
12、 2006年 建筑学学士 3 年 2005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 年 2003年 本科 及 以上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 年 2001年 三年制毕业 9 年 1999年 建筑学 建筑设计 专科 二年制毕业 10 年 1998年 城市规划 本 工学博士毕业 2 年 2006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 年 2002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 年 2001年 科及 以上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 年 2000年 三年制毕业 10 年 1998年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 专科 二年制毕业 11 年 1997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 年 2001年 五年制
13、工学士或毕业 8 年 2000 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 以上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 年 1999年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 167 号),本表专业中加入了“环境艺术”。 2、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
14、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 375 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 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附件 2 2008 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报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 业 学 历 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 对应的 最迟毕 业年限 中 建筑学(建筑设计术)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 5 年 2003毕业 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术)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 年 2001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 年 2000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
15、年 1998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 年 2000年 专(不含 职业 中专)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 年 1998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 毕业 3 年 2005年 大专 相近专业 毕业 4 年 2004年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 年 2006年 本科及以上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 年 2005年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环境艺术;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 、环境艺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 167
16、 号),本表专业中加入了“环境艺术”。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 3 年(含 3 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3、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 13 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附件 3 2008 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材料的要求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1
17、、2008 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08 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己从网上用 A4 纸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2、首次报考和续考考生都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不具备学历者还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续考考生如报考单位变动,需提交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从外省转入的考生需提供成绩转考证明。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 2 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以上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 A4 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18、。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 3 号部令予以处理。附件 4 2008 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知识题考试:(一)考生必须携带 2B 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结构”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二)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封二的“考生须知”, 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卷,不予评分。(三)按题号在答
19、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 2B 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参加作图题考试:一、考生于考试前 30 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生必须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钉书 机、刀片(刮图用)、胶带纸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 2B 铅笔。三、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须知”,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
20、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四、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本作图题科目“考试须知”中的规定。五、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试卷答完后由考生本人将试卷中的每一页重新按照试卷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装订成册,订书钉应均匀地订在图纸左侧距边缘 15mm 处。六、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门作图题考试都为作图选择题,该两门考试的每一道大题都为作图选择题,都有作图选择题列于试卷上,参加该两门作图题考试时,考生必须:1、完成作图任务;2、根据自己的作图对试卷上该道大题的每一道选择题作答
21、,即在试卷上将自己对选择题所选择的答案进行填涂;3、完成填涂答题卡的任务。若漏做其中一项,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每一个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要求考生在试卷上对作图选择题所选的答案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必须一致。在填涂答题卡时,须用 2B 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试卷上的选择题使用铅笔作答。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出现下列情况按违规卷处理,不予评分,考试成绩记录为“违规”:1、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的其他位置书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2、使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3、将考场配发的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4、在试卷上做
22、与考题作答无关的标记;5、用涂改液修改图纸;6、试卷缺页;7、“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作图题科目的考试中未完成作图任务,或未对试卷上的选择题作答,或未完成填涂答题卡任务。 附件 7 2008 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8 年 3 月 6 日 9:00-3 月21 日 17:00全 省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开 通 , 受 理 考 生 网 上 报名2008 年 3 月 17 日至 21 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2008 年 3 月 29 日前 各市报送报名材料、报名数
23、据库和报名人数汇总表2008 年 4 月 5 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2008 年 4 月 21 日起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2008 年 5 月 10-13 日 考试2008 年 6 月 6 日前 以 FTP 方式上报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分配信息及客观题成绩2008 年 6 月底前完成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阅卷工作,上报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分配信息及考试成绩2008 年 7 月中旬 公布考试成绩附件 8 2008 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地市名称(加盖公章):级 别 科 目 名 称 报 考 人 数 建筑设计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一级建筑师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场地设计(作图题) 建筑结构 建筑材料与构造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法律、法规、 经济与施工 建筑结构与设备 二级建筑师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一级建筑师报考人数 二级建筑师 报考人数 注:此表在 3 月 29 日前传真至省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