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河海大学 201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2016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录取选拔质量;2. 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3. 进一步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管理,强化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二、复试组织管理(一)组织形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组织、院(系)实施的方式进行。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2、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学校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成立由主要校领导牵头的 201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学校选派有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经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复试巡视工作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和巡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 2 -2. 院 ( 系 ) 成 立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 由 5 7 人 组成 , 成 员 由 院 ( 系 ) 领 导 和 教 师 代 表 组 成 , 组 长 由 学 院 ( 系 )主 要 领 导 担 任 , 并 配 备 秘 书 一 名 。3. 院系可根据复试人数情况组建若干个招生专
3、业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专业的教师组成,并配备一名秘书,负责对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同一专业有多个复试小组时,应统一各小组的考核环节和考核标准。院(系)研究生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和招生专业复试小组人员组成名单须按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二)工作职责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文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审查各学院研
4、究生建议录取名单。全面负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监督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过程。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文件及复试办法的起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的 编 制 及 调 整 ; 负 责 对 学 校 招 生 文 件 的 解 释 、 负责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加 试 科 目 的 考 试 , 具 体 负 责 审 核 学 院 报 送 的 建 议- 3 -录 取 名 单 , 受 理 考 生 向 学 校 提 出 的 复 议 申 请 。 向 学 校 研 究 生 招 生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提 交 拟 录 取 名 单 。2. 院(系)研究生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责对本学院(系)复
5、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院(系)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方案、内容和程序,负责审核所属学科专业的复试细则;负责组织考生复试,提出建议录取考生名单。(2)负责组建本院(系)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教师进行政策、纪律、复试内容和复试方法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复试质量;按照教育部初试自命题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复试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保密保管工作和考试、评卷以及复试面试记录等工作,并以各学院(系)为单位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对录取考生的材料保留到毕业离校为止,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
6、保存一年,对要求转出的材料要做好记录。(3)对本学院(系)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要负责对其提出书面说明,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解决。(4)负责本学院(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外语听力的考务工作。(5)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负责制定专业复试细- 4 -则。明确笔试的题型结构、评分标准并组织命题和阅卷工作,明确外语口语测试及面试方法、评分标准。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署名评分,在评分前需召开招生专业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6)对综合面试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三、关于招生计划和专业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
7、根据教育部 201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结合我校各专业生源和培养条件的实际情况,制定河海大学 2016 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附表1)及招生计划(附表 2) 。学校可根据复试情况、生源情况及学科发展需求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四、关于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一)复试方式和内容1. 复试人数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按照分数线确定,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由研究生院负责,和学院(系)共同确定。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或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2.各专业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从分类选拔人才的角度,科学规范地进行复试。学术型研究生
8、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此外,还- 5 -应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3.复试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科目按招生目录要求确定,考试时间为 2 小时;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其中听力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时间为 20 分钟;口语测试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由各学院组织测试。学术型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
9、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此外,还应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综合面试考核考生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科研培养潜质和应用知识能力以及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复试成绩满分为 400 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听力满分 50 分,口语满分 50 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 200 分。4. 笔试试卷必须有明确的赋分标准,
10、采用密封方式阅卷,笔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考前要有严格的保- 6 -密措施;外语听力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各学院(系)负责考务实施,保证放音质量;口语测试及面试要制定详细的提纲,明确赋分标准,精心设计题目,并在河海大学 2016 年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附表 4)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完毕后,各学院(系)应及时将复试情况表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二)关于调剂复试原则上不接收校外调剂生。1. 调剂原则(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
11、近,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5)需调剂的专业应是我校生源不足专业、学校发展所需学科专业。调入时遵循优质生源优先原则。(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会计专业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复试。2. 调剂方法在满足调剂原则的要求下,通过中国
12、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在网上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3. 调剂复试 考 生 的 录 取 计 划 占 所 确 定 的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三)关于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参加单独考试的复试名单根据我校单独划定的分数线确定,其复试办法参照统考生进行。(四)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和复试达到统考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 ,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科目见河海大学 201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13、每科 3 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 分。研究生院负责加试工作组织并及时公布合格名单。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办法与非同等学力统考考生相同。(五)关于破格复试1.基本要求(1)符合教育部、江苏省有关破格要求。- 8 -(2)对某些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破格复试,条件从严掌握。2.破格条件(1)初试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具有特殊专长的创新人才(在国家级、省部级学科竞赛获奖或具有科技成果奖及其它特殊创新成果) ,可适当放宽;(3)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需提供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学术、科技比赛中获奖等证明材料;(4)专业实践能力特别
14、突出的。需提供参加重大项目、工程等工作业绩或其它典型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3.破格程序(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附件 5:河海大学 2016 年硕士生破格复试申请表) ;(2)须由报考专业领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 2 名专家推荐,并提交推荐信(附件 6) ;(3)学校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并确定提交 201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审查;(4)院(系)按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具体要求组织复试,由院(系)研究生招 生 工 作 组 提出建议录取名单;(5)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江苏省、教育部审批。- 9 -(六)特殊考生和特殊专业的复试1.享受少
15、数民族政策的考生以网报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报考登记表中民族栏须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更改无效,资格认定和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执行。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士兵大学生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七)复试成绩的使用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
16、成绩之和。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2.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计算所得。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审 核 同 意 , 可 适 当加 分 , 计 入 复 试 成 绩 。( 八 ) 学 校 认 为 需 进 一 步 考 查 时 , 可 对 考 生 再 次 进 行 复 试 。- 10 -五、关于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志愿优先的原则)和考生的初试
17、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均不予录取: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资格录取的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规模,且其名单必须经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 4 月 30 日前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体格检查学校对拟录取考生需进行政审,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复试时考生必须出具二级甲等医院或河海大学校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七、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18、具体时间、地点见河海大学 201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表 (附表 3)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认真做好复试工作2016 年研究生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领导下,按照本办法严格执行。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 11 -强本学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九、其他1. 奖助学金和学费标准2016 年入学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
19、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财教201319 号)文件制定的要求和江苏省物价局备案标准执行,并签订相关培养协议。研究生录取后,学校根据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河海校科教201415 号)的要求评定奖助学金等级。2.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 ,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价费2007423 号、苏财综200792 号、苏教财200789 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按每生 80 元收取复试费。4.各院(系)
20、 、学科要严格按照复试程序和进度要求进行复试,按时间要求提出建议录取名单,以便未进入建议录取名单- 12 -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有更多机会参与调剂。5.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83787385、83787337(研究生院) ,025-83786018(校监察处) 。十、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表 1 河海大学 2016 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学院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总分水文水资源学院 1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34 51 345水文水资源学院 2 0815Z1 城市水务 34 51 305水文水资源学院 3 083
21、0Z1 生态水利学 36 54 265水文水资源学院 4 085214 水利工程 专业学位 34 51 290水利水电学院 5 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34 51 320水利水电学院 6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34 51 300水利水电学院 7 081504 水利水电工程 34 51 295水利水电学院 8 0815Z2 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 34 51 320水利水电学院 9 082802 农业水土工程 34 51 335水利水电学院 10 082803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34 51 295水利水电学院 11 0828Z1 农业水土资源保护 34 51 325水利水电学院
22、 12 090301 土壤学 34 51 300水利水电学院 13 085227 农业工程 专业学位 34 51 285水利水电学院 14 085214 水利工程 专业学位 34 51 335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15 070701 物理海洋学 39 59 265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16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34 51 320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17 0830Z2 海岸带资源与环境 36 54 265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18 085214 水利工程 专业学位 34 51 290土木与交通学院 19 081401 岩土工程 36 54 355土木与交通学院 20 0
23、81402 结构工程 36 54 360土木与交通学院 21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36 54 340土木与交通学院 22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36 54 365土木与交通学院 23 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36 54 330土木与交通学院 24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36 54 285- 13 -学院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总分土木与交通学院 25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36 54 340土木与交通学院 26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36 54 310环境学院 27
24、 081403 市政工程 36 54 355环境学院 28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6 54 340环境学院 29 085229 环境工程 专业学位 36 54 265能源与电气学院 30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36 54 265能源与电气学院 31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34 51 285能源与电气学院 32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36 54 310能源与电气学院 33 080803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36 54 285能源与电气学院 34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36 54 305能源与电气学院 35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36
25、 54 305能源与电气学院 36 0807Z1 可再生能源科学与工程 34 51 315能源与电气学院 37 085207 电气工程 专业学位 36 54 330能源与电气学院 38 085210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36 54 300能源与电气学院 39 085206 动力工程 专业学位 34 51 26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40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36 54 26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41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36 54 320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42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36 54 26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43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6 54
26、29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44 083500 软件工程 36 54 26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45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36 54 32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46 085211 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36 54 280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47 085212 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36 54 280物联网工程学院 48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36 54 320物联网工程学院 49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36 54 325物联网工程学院 50 0810Z2 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36 54 265物联网工程学院 51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36 54
27、265物联网工程学院 52 085211 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36 54 265机电工程学院 53 080200 机械工程 36 54 290机电工程学院 54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36 54 265机电工程学院 55 085201 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 36 54 265机电工程学院 56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专业学位 36 54 265企业管理学院 57 0201Z1 低碳经济学 45 68 325企业管理学院 58 0714Z1 社会经济统计学 39 59 285 力学与材料学院 59 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34 51 265力学与材料学院 60 080102
28、 固体力学 34 51 265力学与材料学院 61 080103 流体力学 34 51 265- 14 -学院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总分力学与材料学院 62 080104 工程力学 34 51 315力学与材料学院 63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36 54 265力学与材料学院 64 080502 材料学 36 54 310力学与材料学院 65 0814Z2 土木工程材料 36 54 265力学与材料学院 66 0801Z1 材料结构与安全 34 51 265力学与材料学院 67 085204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36 54 265地
29、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68 070500 地理学 39 59 315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69 070900 地质学 39 59 285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70 081601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36 54 335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71 081602 摄影测量与遥感 36 54 305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72 081603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36 54 315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73 0818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36 54 315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74 085215 测绘工程 专业学位 36 54 300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75 085217 地质工程 专业学位 34 51 26
30、5理学院 76 070100 数学 39 59 290理学院 77 071400 统计学 39 59 315理学院 78 070205 凝聚态物理 39 59 285理学院 79 025200 应用统计 专业学位 45 68 325商学院 80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45 68 325商学院 81 020201 国民经济学 45 68 325商学院 82 020202 区域经济学 45 68 335商学院 83 020204 金融学 45 68 325商学院 84 020205 产业经济学 45 68 345商学院 85 020206 国际贸易学 45 68 325商学院 86
31、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45 68 350商学院 87 120201 会计学 45 68 360商学院 88 120202 企业管理 45 68 360商学院 89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45 68 335商学院 90 120502 情报学 45 68 355商学院 91 025100 金融硕士 专业学位 45 68 325商学院 92 025400 国际商务硕士 专业学位 45 68 325商学院 93 025600 资产评估硕士 专业学位 45 68 325商学院 94 125300 会计硕士 专业学位 45 68 215商学院 95 125600 工程管理硕士 专业学位
32、45 68 165商学院 96 085239 项目管理 专业学位 36 54 265商学院 97 085240 物流工程 专业学位 36 54 310商学院 98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MBA) 专业学位 39 78 165- 15 -学院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总分商学院 99 085236 工业工程 专业学位 36 54 270公共管理学院 100 030200 政治学 45 68 315公共管理学院 101 030300 社会学 45 68 330公共管理学院 102 040106 高等教育学 45 135 380公共管理学院 1
33、03 040203 应用心理学 45 135 320 公共管理学院 104 050300 新闻传播学 53 80 370公共管理学院 105 120401 行政管理 45 68 385公共管理学院 106 120404 社会保障 45 68 370公共管理学院 107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45 68 370公共管理学院 108 035200 社会工作硕士 专业学位 45 68 315公共管理学院 109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专业学位 39 78 165法学院 110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5 68 315法学院 111 030105 民商法学 45 68 345法学
34、院 112 030107 经济法学 45 68 315法学院 113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5 68 315法学院 114 030109 国际法学 45 68 315法学院 115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专业学位 45 68 315法学院 116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专业学位 45 68 315马克思主义学院 117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36 54 280马克思主义学院 118 010102 中国哲学 36 54 280马克思主义学院 119 010105 伦理学 36 54 280马克思主义学院 120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36 54
35、280马克思主义学院 121 030204 中共党史 45 68 315马克思主义学院 122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5 68 315马克思主义学院 123 03050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45 68 315马克思主义学院 124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45 68 315马克思主义学院 125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45 68 355外国语学院 126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53 80 350外国语学院 127 055100 翻译硕士 专业学位 53 80 360体育系 128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34 102 265享受少数民族政策 30 4
36、5 245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 30 45 245理工科 30 50 210单考计划其 他 30 50 270备注: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16 -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2、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参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分数线划定。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最低要求为合格。附表 3河海大学 201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表日 期 时 间 工作内容 单位或地点3 月 17 日 14:00 召开学校 2016 年
37、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 闻天馆 2033 月 17 日 公布复试分数线 研究生院3 月 17 日 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及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 研究生院3 月 19 日前确定各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制定专业复试细则;审核并公布专业复试细则各学院(系)研究生院3 月 19 日前 各院系完成复试小组成员培训 各学院(系) 研究生院3 月 21 日22 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缴纳复试费、学院报到、发确认身份的体检表;复试考生面试各学院(系)指定地点18:00-18:20 听力测试3 月 21 日18:30-20:30 专业课笔试地点另行通知3 月 22 日23 日 复试 各学院(系)3 月 22 日23 日 复试考生体检 校医院3 月 23 日 8:30-11: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地点另行通知- 17 -14:00-17:003 月 24 日公布各学院(系)一志愿建议录取名单并接受考生复议申请; 研究生院各学院(系)3 月 2829 日公布接受调剂专业,接受考生调剂申请。研究生院各学院(系)3 月 31 日左右 调剂考生复试各学院(系)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