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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会计核算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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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核算 制度 1 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 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的依据和准则,公司所属单位均应遵照执行。本制度未具体规定的会计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和原则办理。 第三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四条

2、会计科目的设置和编号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一级科目名称和编号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下,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增设一级核算科目,也可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级科目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增设下级明细科目。 第五条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按当 月 1 日 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月末对有关账户的余额按照当月最后一日国家 外汇牌价中间价作为折合汇率调整账面人民币余额。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属于在建工程项目的记入项目成本,属于经营支出的记入财务费用。 第六条 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 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

3、营成果或现金流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 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会计核算 制度 2 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 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四) 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五) 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六) 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 应当在该会计企及期间内确认。 (七) 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 会

4、计要素金额 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八) 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 (九) 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 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二章 资产的核算 第八条 现金 (一) 本科目可以根据现金收 、 付款凭证和银

5、行付款凭证直接登记。 (二) 有外币现金的,应按照不同的币种设置二级科目,分别在 “ 库存现金日记账 ” 中进行明细核算。 (三)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的库存现金余额。 第九条 银行存款 (一) “ 银行存款日记账 ” 的设置,应根据币种设置二级科目,按开户银行设置三级科目,由 总账会计 根据审核后的收 、 付 原始凭证编制收、付记账 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 编制 ,每 笔收、付款业务 由出纳人员 签核确认 。 会计核算 制度 3 (二) 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在 “ 其他货币资金 ” 科目核算。 (三) 本科 目期末借

6、方余额,反映存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的余额。 第十条 其他货币资金 本科目核算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并以此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其中: (一) 外埠存款,是指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二) 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三) 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四) 信用卡存款,是指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 入银行的款项。 (五)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 (六)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

7、,是指为取得银行承兑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 (七) 银行履约保函保证金存款,是指为取得银行履约保函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 (八) 存出投资款,是指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 第十一条 应收票据 (一) 本科目核算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 本科目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 应收票据的入账价值,一律按照票面值入账。 (四) 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1、 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 销售 收入,贷记对应的 “ 主营业务收入

8、 ”等科目和 “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科目。 会计核算 制度 4 2、 以收到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按实收贴现净额,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贴现息部分,借记 “ 财务费用 ” 等科目,按商业汇票面额,贷记本科目。 3、 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和进项税的金额,借记 “ 材 料采购 ” 或 “ 原材料 ” 、 “ 库存商品 ” 等科目和 “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科目,按商业汇票面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 4、 商业汇票到期,按实收金额,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按商业汇票面

9、额,贷记本科目。 5、 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商业汇票面额,借记 “ 应收账款 ” 科目,贷记本科目。 6、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第十二条 应收账款 (一) 本科目核算因销售商品、产品、 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 “ 长期应收款 ” 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 本科目按照对应的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 对于 外销销售 形成的应收账款,必须 以复

10、币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 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 当 确认销售收入时 ,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对应贷记 “ 主营业务收入 ” 、“ 其他业务收入 ” 等科目, 内销产品同时 按应缴增值税额,贷记 “ 应交税费 应交增 值税(销项税额) ” 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为贷方余额,反映预收的账款。 会计核算 制度 5 (五) 债务重组账务处理 1、 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

11、的现金金额,按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借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 “ 坏账准备 ” 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 “ 营业外支出 ” 科目或贷记 “ 资产减 值损失 ” 科目。 2、 接受的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 “ 原材料 ” 、 “ 库存商品 ” 、 “ 固定资产 ” 、 “ 无形资产 ” 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 “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 “ 银行存款 ” 、 “ 应交税费 ” 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 “ 营

12、业外支出 ” 科目。 3、 将债权转为投资,按应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 “ 长期股权投资 ” 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 “ 银行存款 ” 、 “ 应 交税费 ” 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 “ 营业外支出 ” 科目。 第十三条 预付账款 (一) 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 本科目应按照对应的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 财务 会计 人员在办理预付款事项时,应要求经办人员在填制借款单的同时提供预付款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办理。 (四) 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1、 因 采 购 货物 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13、等科目。 2、 收到所购材料 , 按应计入购入材料成本的金额,借记 “ 原材料 ” 、 “ 库存商品 ” 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借记 “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同时将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进行转销,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 建筑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科技研发、信息化项目,以及零星固定资产购置等资本性支出项目在购建过程中,与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发生的工程往来款项也在本科目核算,财务人员在办理工程预付事项时,应分清是预付进度款、预付设备款、预付材料款、

14、还是其它预付款,并体现在凭证摘要中,若预付进度款,会计核算 制度 6 应要求业务部门提供 施工单位认可的工程进度表,并附于凭证后。 (五)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补付的款项。 第十四条 其他应收款 (一) 本科目核算单位内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 、员工出差备用金、应有员工个人承担的;公司代员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各项社会保险属于员工个人承担款项、应收国税部门的出口退税款,已收增值税尚未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金和已对账确认尚未收到增值税发票作暂估的增值税未达进项税额等 其他应收款项 。 (二) 本科目按内部 个 人 ,单位 分 别 进行明细核算。 (三)

15、 本科目期末借 方余额,反映尚未核销的部门和个人借款。 第十 五 条 坏账准备 (一) 本科目核算应收款项等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 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 ; “ 应收账款 ” 、 “ 预付账款 ” 、 “ 应收利息 ” 、 “ 其他应收款 ” 。 (三)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 单项金额不重大,经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按应收款项的账龄和规定的提取比例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法 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单独

16、进行测试,并计提个别坏账准备。 4、 经单独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按应收款项的账龄和规定的提取比例确认减值损失。 (四)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会计核算 制度 7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公司根据经营规模、业务性质及客户结算状况等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标准为20 万元以上,当预计难以收回时确认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经个别认定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公司再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 单项 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 法 : 信用风险

17、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的组合标准为金额在20 万元以下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的比例 (%) 无 其他应收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的比例( %) 无 3、 账龄分析法 账龄 计提比率 % 3 个月内 0% 1 年内 5% 1-2 年 20% 2-3 年 50% 3 年以上 100% (五) 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 理 1、 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 “ 资会计核算 制度 8 产减值损失 ” 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

18、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 “ 应收账款 ” 、 “ 预付账款 ” 、 “ 应收利息 ” 、 “ 其他应收款 ” 等科目。 3、 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 “ 预付账款 ” 、 “ 应收利息 ” 、 “ 其他应收款 ”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 “ 预付账款 ” 、 “ 应收利息 ” 、 “ 其

19、他应收款 ” 等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企业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第十 六 条 原材料 (一) 本科目核算库存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 (外购件 )等的 实际 成本。 (二) 本科目应当按照材料的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 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材料的日常核算,主原料及部分辅助材料采用 实际 成本法。 1、 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 实际 成本借记本科目, 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按实际成本贷记 “ 应付账款 ” 科目。 2

20、、 生产经营领用材料,按 实际成本 借记 “ 生产成本 ” 、 “ 制造费用 ”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 出售材料时,按收到或应收价款,借记 “ 银行存款 ” 或 “ 应收账款 ” 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 “ 其他业务收入 ” 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记 “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科目。结转出售材料的实际成本时,借记 “ 其他业务成本 ” 科目,贷记本科目。 4、 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材料的 实际 成本。 会计核算 制度 9 第十 七 条 发出商品 (一) 本科目核算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

21、成本。 (二) 本科目按照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 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1、 对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 “ 产成品 ” 科目。 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 “ 主营业务成本 ”科目,贷记本科目。 2、 发出商品如发生退回,按退回商 品的实际成本,借记 “ 产成品 ” 科目,贷记本科目。 3、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商品销售中,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 第十 八 条 存货跌价准备 (一) 本科目核算存货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 存货可变现净值系根

22、据本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2、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每年 季度、 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 的存货,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对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确定可变现净值时,除考虑持有目的和资产负债表日该存货的价格与成本波动外,还需要考虑未来事项的影响。 (二) 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存货准则确定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 “ 资产

23、减值损失 ” 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 应 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 转回 ,借记本科目,贷记 “ 资产减值损失 ” 科目。 会计核算 制度 10 (三)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 九 条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 本科目核算有明确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 金融资产的计量: 1、 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

24、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 本公司 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 1) 持有至到 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 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三)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将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为公允价值; 2、 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

25、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 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 (四) 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于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五) 金融资产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会计核算 制度 11 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 虑,对发生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26、;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和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本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7、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8、其 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六)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2、 持有至 到期投资的减值损失的计量:按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期

27、末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七) 本科目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 “ 成本 ” 、 “ 公允价值变动 ” 进行明细核算。 (八)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1、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其公允价值(不含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 “ 投资损益 ” 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发放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借记 “ 应收利息 ” 或 “ 应收股利 ” 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 会计核算 制度 12 2、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

28、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 “ 应收股利 ” 或 “ 应收利息 ” 科目,贷记“ 投资损益 ” 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 应收股利 ” 或 “ 应收利息 ” 科目。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债券利息收入。 3、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本

29、科目(成本),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 “ 投资损益 ” 科目。同时,按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科目,贷记或借记 “ 投资损益 ” 科目。 5、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第二十条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公司从二 级市场上购入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公司债券等。 (二) 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计入应收利息

30、,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十 一 条 长期股权投资 (一) 本科目核算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 1)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 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会计核算 制度 13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

31、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C: 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

32、入企业合并成本。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 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 2)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它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它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

33、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会计核算 制度 14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非货币资产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和应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1)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或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 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

34、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 对价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 2)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

35、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 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会计核算 制度 15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36、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并据以 确认投资损益。 ( 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 1)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同控制,仅在与 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 2)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 3)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

37、同时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二) 本科目按照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当分别 “成本 ”、 “损益调整 ”、 “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进行明细核算。 (三) 长期股权投 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 期股权投资进行处理。 (四)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第二十 二 条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一) 本科目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 值 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判断长期股权

38、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会计核算 制度 16 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 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四) 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 “ 资产减值损失 ” 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五) 本科目期末贷方

39、余额,反映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第二十 三 条 固定资产 (一)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 固定资 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 等 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当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固定资产。 (二) 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1、 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费等,作为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 应付 账 款 ” 等科目。 2、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 “ 在建工程 ” 科目,

40、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 3、 自行建造完 工 的固 定资产, 包括工程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 “ 在建工程 ” 科目。 4、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5、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准则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或 “ 在建工程 ” 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 长期应付款 ” 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按其会计核算 制度 17 差额,借记 “ 未确认融资费用

41、” 科目。 租赁期届满,取 得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将该项固定资产从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6、 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不同方式下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7、 固定资产装修发生的装修费用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 。 8、 公司发生的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以下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9、 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 “ 固定资产清理

42、 ” 科目核算,应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额,借记 “ 固定资产清理 ” 科目,按已提的累计折旧,借记 “ 累计折旧 ” 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五)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第二十 四条 累计折旧 (一) 本科目核算对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二) 本科目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 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 1、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 直线 法, 折旧方法一经确定, 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 , 须报 公司 董事会 批准。 2、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 “ 制造费用 ” 、 “ 管理

43、费用 ” 、 “ 研发支出 ”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 对于取得旧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4、 固定资产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次月会计核算 制度 18 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次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5、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 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6、 折旧按公司确定的

44、年限计提。折旧 年 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报公司 董事会 批准。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预计净残值;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7、 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 残值率 、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20 10 4.5 机器设备 10 10 9 运输设备 5 10 18 其他设备 5 10 18 电子设备 5 10 18 (四)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第 二 十 五 条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一) 本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 固定

45、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资产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 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会计核算 制度 19 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 “ 资产减值损失 ”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 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固

46、定资产减值准备。 (五)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 二 十 六 条 在建工程 (一) 本科目核算建 筑工程 、 安装工程、 技改 工程 等在建工程发的支出。 1、 在建工程的核算 方法 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等。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分项目核算,并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有关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溢折价摊销、汇兑损益等),在相关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计入工程成本,在相关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二) 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 1、 发包

47、的在建工程,应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的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将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 “ 工程物资 ” 科目。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工程项目取得施工单位发票,报销入账时,要同时附有工程进度结算书等能够反映公司实际工程项目实物量的原始单据。 2、 自营 建造 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 原材料、人工成本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 “ 工程物资 ” 、“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等科目。 3、 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

48、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 4、 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借款费用准则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 “ 应付利息 ” 等科目。 会计核算 制度 20 5、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 “ 营业外支出 非常损失 ” 科目,贷记本科目。 6、 在建工程完工已领出的剩余物资应办理退库手续,借记 “ 工程物资 ” 科 。 7、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计算分配待摊支出,借记本科目( 工程),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结转在建工程成本时,借记 “

49、 固定资产 ”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 。 (三) 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 第 二 十 七 条 工程物资 (一) 本科目核算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二) 本科目按照 “ 专用材料 ” 、 “ 专用设备 ” 、 “ 工器具 ” 等进行明细核算。工程物资发生减值准备的,应在本科目对应设置 “ 减值准备 ” 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 工程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1、 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借记本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 “ 应付 账 款 ”等科目。 2、 领用工程物资,借记 “ 在建工程 ” 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 完工后将领出的剩余物资退库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第 二 十 八 条 在建工程 减值准备 (一) 本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 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 在建工程 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 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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