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关理论与实务(6),教师:刘蕴莹Email: kellyliu523 ,第六章 进出口税费的计征,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等税费。主要法律依据有:海关法、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第一节 进口关税的计征 一、进口关税概述 (一)进口关税的含义:一国对本国的进口商所进口货物或物品征收的关税。 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 (二)进口关税的种类计征标准(计算方法)分类: 1、从价税:以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完税价格的百分比作为税率。,公式: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 优点:税负公平明确,易于实施 缺
2、点:完税价格难以审定 2、从量税:以进口货物的重量、数量、容量等计量单位作为计税标准的一种记征关税的方法。公式: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采用此税率的货物有:原油、啤酒、胶卷、冻鸡 优点:征收简单 缺点:税负不公平 3、复合税:对某种商品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的一种记征关税的方法。 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按两种税率合并计征。,(1)同时征收一定数量的从价税和从量税。 (2)低于某一价格时按从价计征关税,高于这个价格,则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 公式:复合税应征税额=从价部分的关税额+从量部分的关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 采用此税
3、率的货物有:录象机、放相机等 优点:结合前两种的优点 缺点:征收手续复杂,难以推广。,4、滑准税按产品的价格高低分档制度若干不同的税率,然后根据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增减进口税率的一种关税。 价格上涨 采用较低的税率 价格下跌 采用较高的税率国内市场价格保持稳定 计算公式: 从价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暂定关税税率 从量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进口货物数量暂定关税税率,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审定: 估价方法:(6种)(1)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2)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3)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4)倒扣价格方法(5)计算价格方法(6)合理方法 (4)、(5)可以次序
4、颠倒。,1、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以海关审定的正常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成交双方不具有特殊经济关系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包装、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卖方付给我方的正常回扣、佣金,在合同内定明的,应从成交价格内扣除。,2、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应以该货物的同一出口国(地区)购进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为基础的成交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相同货物是指同一出口国(地区)生产的,所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包括物理或化学性质、质量和信誉,但是表面上的微小差异或包装的差别允许存在。 类似货物是指指同一出口国(地区)生产
5、的,具有类似原理和结构、类似特性、类似组成材料,并具有同样的使用价值,而且在功能上与商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 同一出口国(地区)生产的,不同生产商生产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如果有多个相同或类似价格,应当以最地的成交价格为基础,3、倒扣价格法在境内第一环节的销售价格为基础,扣除境内发生的有关费用来估定完税价格。 第一环节:有关货物进口后进行的第一次转售,且转售者与境内买方之间不能有特殊关系。 扣除项目有: 第一环节支付的佣金以及利润和一般费用 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 加工增值税(货物经过加工后在境内转售的价格作为倒扣价格的基础,
6、必须扣除增值部分),4、计算价格法以发生在生产国或地区的生产成本作为基础的价格。价格构成有: 生产货物所使用的料件成本和加工费用 向境内销售同等级或者同种类货物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 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5、合理的方法根据公平、统一、客观的估价原则,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一般估价方法: (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2)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他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
7、确定完税价格。 (3)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4)加工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2、出口加工区内加工企业内销制成品估价办法(1)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2)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3、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进口料件或者其制
8、成品估价办法 (1)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2)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4、出境修理复运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 海关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5、出境加工复运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海关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6、租赁进口货物的估价方法 (1)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予以计入。 (2)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
9、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3)纳税义务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以选择申请按照规定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或者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7、减免税货物的估价方法特定减免税货物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海关批准可以出售、转让、移作他用,须向海关办理补税手续。海关以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征、补时实际已使用的月数/监管年限12),(三)常见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 1、以我国口岸到岸价格CIF成交的,可直接以此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即: 完税价格=CIF 2、以境外口岸FOB价格成交的,应加上该项货物
10、从境外发货或交货口岸运到我境内口岸以前所实际支付的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即: 完税价格= (FOB+运费)(1保险费率),3、以我国口岸CFR价格成交的,应当另加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即完税价格为: 完税价格= CFR(1保险费率) 4、参照国内同类货物的正常批发价格的基本计算公式: 完税价格=国内批发价格 (1进口优惠税率20) 如应征收增值税时,则计算公式为: 完税价格国内批发价格 (1进口优惠税率)(1+增值税税率)+20%,完税价格国内批发价格 (1进口优惠税率)(1进口关税税率(1消费税率)(1+增值税税率+20% 三、进口关税率的适用 (一)税率适用的原则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
11、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 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1、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特惠税率。 原产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所列以外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适用普通
12、税率。,2、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3、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关税配额内的,适用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外的,其税率的适用按照上述有关的规定执行。 4、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口货物采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其税率的适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5、任何国家或者地区违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或者共同参加的贸易协定及相关协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贸易方面采取禁止
13、、限制、加征关税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贸易的措施的,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报复性关税,适用报复性关税税率。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 6、凡进口原产于与我国达成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并享受协定税率的商品,同时该商品又属于我国实施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范围内的,应按照优惠贸易协定税率计征进口 关税;凡进口原产于与我国达成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并享受协定税率的商品,,同时该商品又属于我国采取保障措施范围内的,应在该商品全部或部分中止、撤销、修改关税减让义务后所确定的适用税率基础上计征进口关税。 7、执行国家有关进出口关税减
14、征政策时,首先应当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计算有关税目的减征税率,然后根据进口货物的原产地及各种税率形式的适用范围,将这一税率与同一税目的特惠税率、协定税率、进口暂定最惠国税率进行比较,税率从低执行,但不得在暂定最惠国税率基础上再进行减免。 8、从2002年起我国对部分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按ITA税率征税。,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以及适用出口税率的出口货物,如实施暂定税率,实行从低适用税率的原则。首先应当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计算有关税目的减征税率,然后根据进口货物的原产地及各种税率形式的适用范围,将这一税率与同一税目的特惠税率、协定税率、进口暂定最惠国税率进行比较,税率从
15、低执行,但不得在暂定最惠国税率基础上再进行减免。,(二)税率适用的时间关税条例规定,进出口货物适用于海关接受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特殊情况如下: 1、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2、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3、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减免税货物,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4、暂准进境货物未在规定期限复运出境的,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5、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
16、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四、进口关税的计算 (一)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1、从价关税 (1)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以相应税额占货物完税价格的百分比作为税率,进口货物时,以此税率和实际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 (2)计算公式: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法定进口关税税率 减征的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 减征进口税率 (3)计算程序 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使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和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CIF价格;,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以外币计价的CIF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 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
17、应征税款 例1、天津某进出口公司从韩国进口甲醇,进口申报价格为CIF天津USD800000。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D1RMB6.83;经查找,甲醇适用最惠国税率12。 计算方法:先计算出甲醇的完税价格如下:USD8000006.83546400(元)再计算出甲醇应缴的进口关税如下:546400 1265568(元),例2、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从新加坡进口甲醛35吨,保险费率0.3,进口申报价格为CFR上海USD520000,当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D1RMB6.83。经查找,甲醛适用特惠税率10 。 计算方法先将进口申报价格由美元折合成人民币如下:5020006.833551600(元
18、)再计算完税价格如下:完税价格 3551600 (10.3)3562286.86(元)3562287(元)计算该进口货物的进口关税额如下: 进口关税 3562287 10 356228.97(元),例3、某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硫酸镁5000吨,进口申报价格为FOB神户USD500000,运费每吨USD30,保险费率3,当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D1RMB6.83。经查找,硫酸镁适用协定税率12%。 计算方法:先计算运费如下:5000306.831024500(元)再将进口申报价格由美元折成人民币如下:5000006.833415000 (元)最后计算完税价格如下:完税价格( 3415000
19、 1024500 )(13)44395000.9974452858.58(元)4452859(元)该批进口硫酸镁的进口关税额如下:进口关税额 4452859 12 534343.08(元),(二)从量关税 1、计算公式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2、计算实例: 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使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确定其实际进口量 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国内大连某公司从香港购进富士彩色胶卷50800卷(规格135/36),成交价格合计为CIF大连10港币/卷,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为1港元=人民币0.879元,经查找,
20、胶卷适用最惠国税率为28元/平方米 计算方法:经换算,规格“135/36”1卷=0.05775m2实际进口数量为50800卷0.05775m2=2933.7m2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2933.7m2 28=82143.60元 (三)复合关税 1、计算公式: 应征进口关税税率=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2、计算程序 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使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确定其实际进口量 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和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CIF价格 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以外币计价的CIF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 按照计算
21、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国内某公司从日本购进口家用摄象机50台,成交价格为CIF大连USD5000每台,当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D1RMB6.83。经查找,摄象机适用最惠国税率1898.5元,从量税再加3%的从价关税。 计算方法:先将进口货物总价由美元折成人民币如下:5000506.831707500(元)进口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707500 3%+50台 1898.5=51225+94925=146150 (元),(四)滑准税 1、计算公式 从价征收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暂定关税税率 从量征收进口关税税额=进口货物数量暂定关税税率 2、实例国内某公司购进配额外未梳
22、棉花1吨,原产地美国,成交价格为CIF大连98000美元/吨。企业已经向海关提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授权机构出具的“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经海关审核确认后,征收滑准关税,经查找,当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 397元/千克时,按0 570元/千克计征从量税,当完税价格低于11 397元/千克时,,计算相应的暂定税率。已知其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为1USD=RMB683,计算应征进口关税税额。 计算: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9801 683 =6693.40元,折算后每千克为6.693元,低于11 397 元/千克,根据暂定关税税率公式计算暂定关税税率 暂定关税税率=8.686/关税完
23、税价格+2.526%关税完税价格-1= 8.686 /6.693+2.526%6.693-1=0.467 0.467大于0.4,按40%计征关税。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 6693.4040%=2677.36元,第二节 出口关税的计征 一、出口关税的概述一国海关以出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我国目前征收的出口关税都是从价税 出口关税税额= 出口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FOB/(1+出口关税税率) 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审定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原则 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基本一致 出口估价比进口估价相对简化、方便 1、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FOB)
24、,,扣除出口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如价格内包括了国外支付的佣金,应先予以扣除,再按规定扣除出口关税后计算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在离岸价格以外,买方还另行支付货物包装费,应将其计入完税价格 2、以该项货物运离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口岸的离岸价格为实际离岸价格。若该项货物从内地起运,则从内地口岸至最后出境口岸所支付的国内运输费用应予以扣除。 3、不包括装船以后发生的费用。如成交价格为CIF或CFR时,应先扣除运费、保险费等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包括佣金。,(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 1、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 (1+出口关税税率) 2、出口货物完税价格=(CFR-运费) (1+出口关税税率) 3、出口货
25、物完税价格=(CIF-运费-保费) (1+出口关税税率) 三、出口关税的计算 (一)计算公式 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 (1+出口关税税率) (二)计算实例,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成交价格。 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和税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出口关税税款例 1、广州某外贸企业从摩托车厂购进摩托车600辆,直接报关离境出口澳大利亚。摩托车出厂每辆5000元,离岸价每辆700美元(汇率1: 6.83 )。出口关税税率为3%;请计算这批摩托车应交出口关税税额
26、是多少?,计算方法:出口货物完税价格=(700 600 6.83 )/(1+3%)=2785048.54 (元)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2785048.54 3%=83551.47(元)上海某公司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为CFR香港80000美元,从上海至香港的运费为总价600美元,保险费率为0.3%,汇率为1美元= 6.83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5%。计算出口关税税额。 计算方法: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价=出口货物CFR价-运费=80000-600=79400美元,出口货物完税价格=(79400 6.83)/(1+5%)=516478.10(元) 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27、 = 516478.10 5%=25823.90(元),第三节 进口环节税的计征 一、消费税 (一)消费税概述 1、含义: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采用价内税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计税价格内包括了消费税。 2、消费税征收的范围: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的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烟、酒、酒精、鞭炮、焰火) (2)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须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及护肤品),(3)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小轿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汽油、柴油、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二)消费
28、税计算 1、计算公式(从价定率,从量定额) (1)按从价定率(按组成的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2)按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2、计算实例 例:大连某公司进口丹麦产啤酒10公吨,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总值为CIF大连USD1800.00。汇率为:1美元= 6.83元人民币,计算应征的消费税税额。经查找:关税税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20%。 计算方法: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1800 6.83(1+5%)(
29、1-20%)=16135.88元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16135.8820%=3227.18元,例: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丹麦产啤酒3800升,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总值为CIF境内某口岸1876美元。其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6.83元,现计算应征的税款确定税则归类,税目税号为;2203.0000进口完税价格360美元/吨的消费税税率为250元/吨,进口完税价格360美元/吨的消费税税率为220元/吨;进口啤酒数量:3800升/988升/吨=3.846吨,计算完税价格单价:1876美元/3.846吨=487.78美元/吨,则消费税税率为:250元/吨 进口环节消费税税
30、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846 250=961.5,二、增值税 (一)增值税概述 1、含义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2、增值税征收的范围 原则:中性、简便、规范 对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低税率和零税率以外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为17% 对于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低税率13%计征增值税:,粮食、实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注意:石油、汽油、柴油不包括在内)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二)增值税计算 1、以组成
31、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税时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应纳增值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其中: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例:某公司进口货物一批,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为1500美元,其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6.83人民币。已知该批货物的关税税率为10%,消费税率为10%,增值税率为17%,计算该应征增值税税额。 计算关税税额,然后计算消费税税额;在计算增值税税额。 应征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500 6.83 10%=1024.50 应征消费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1500 6.83 +1024.50)(1-10%) 10%=
32、1252.17 应征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增值税税率=(1500 6.83 +1024.50 +1252.17)17%=2128.68,例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不用征收进口消费税的货物,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总值为CIF大连USD1000,已知该批货物的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1美元=6.83元人民币。计算应征增值税税额。 计算方法: 应征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000 6.8320%=1366 应征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增值税税率=(10006.83+1366)17%=1393.32,第四节 其他税费的计征 一、滞报金 (一)滞报金概
33、述 1、含义海关对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采取的依法加收的属经济制裁性的款项。 2、征收标准 按日计征,起征日为规定的申报时限的次日,截止日为收货人向海关申报后,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 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不足50元的可以免征。,(二)滞报金计算 1、公式 进口货物滞报金=进口货物成交价格 0.5 滞报天数 2、实例某一运输工具装载某进出口企业购买进口的货物于2005年11月11日(星期五)申报进口,但企业于2005年12月2日才向海关申报进口该批货物。该批货物的成交价格为CIF大连300000美元(1美元=6.83元人民
34、币)。计算应征收的滞报金。 计算方法:申报期限最晚为2005年11月25日(星期五),11月26日12月2日为滞报期,共滞报7天。 应征收的滞报金=进口货物成交价格 0.5 滞报天数 =300000 6.83 0.5 7=7171.50元,二、滞纳金 (一)滞纳金概述 1、含义应纳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 2、征收标准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进出口税费。逾期缴纳,加收滞纳金。海关依法在原应纳税的基础上,按日滞纳税款的0.5的滞纳金 (二)计算,1、公式:关税滞纳金额=滞纳的关税税额 0.5 滞纳天数代征滞纳金金额=滞纳的代征税税额 0.5 滞纳
35、天数 2、实例国内某公司向香港购进日本皇冠牌轿车 10辆,成交价格共为CIF境内某口岸125800美元。已知该批货物应征关税税额为人民币232893.52元,应征进口环节消费税为人民币75861.7元,进口环节增值税额为人民币246636.38元。海关于2005年10月14日填报海关专用缴款书,该公司于2005年11月9日缴纳税款。计算应征的滞纳金。,计算方法:确定滞纳金天数为:11天关税滞纳金=滞纳关税税额 0.5 滞纳天数= 232893.52 0.5 11=1280.91进口环节消费税滞纳金=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 0.5 滞纳天数 = 75861.7 0.5 11=417.24进口环节增值税滞纳金=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 0.5 滞纳天数 = 246636.38 0.5 11=1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