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成都海关审单处谢娟Tell:85391613,报关单填制规范,常见监管方式介绍,监管证件管理,报关单填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4年第34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5年第69号公告(优惠贸易协定项下报关单填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7年第24号公告(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进口报关单共五联:,出口报关单共六联,海关作业联 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出口收汇证明联 出口退税证明联,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进口付汇证明联,报关单填制一般要求:,必须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如实申报; 必须做到“单证相符”、 “单货相符
2、”; 内容准确、齐全、完整,字迹清楚、整洁,不得用铅笔或红色复写纸填写,若有更正须加盖校对章; 不同批文或合同的货物、同一批货物中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 不同备案号的货物、 不同提运单的货物、不同征免性质得货物、不同运输方式或相同运输方式但不同航次的货物,同一批货物中涉及多份原产地证书的货物应分单填报。 已经申报的报关单,如填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不一致而有正当理由的,应向海关提交书面更正申请,海关核准后进行更改或撤销。,预录入编号 指预录入单位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
3、自行决定。,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组成:18位数字 Eg. 7902 2007 1 027012345 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进口转关货物 出口转关货物 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 代 码,进口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不同出口加工区之间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出口加工区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无实际进出境或无法确定进出口口岸
4、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备案号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电子帐册及其分册(以下均简称加工贸易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征免税证明 其他备案审批文件 (出口加工区电子帐册、联网管理的优惠贸易协定下的原产地证书) 一份报关单只能填写一个备案号,进、出口日期,进口: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 出口: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仅
5、在打印报关单证明联时用,申报时免于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期。 2007年11月29日进口,2007.11.29 无法确知进口日期可不填。,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单位或个人。 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特殊情况: (一)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Eg:湖北省民政厅接受香港捐赠的御寒物资一批,填报“湖北省民政厅”+”4201990000”(临时) (二)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三)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
6、Eg:上海协通针织有限公司(3101935039)委托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进口“圆形针织机”5台,应填报“上海协通针织有限公司3101935039”,备注栏注明“委托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进口”,(四)有代理报关权的进出口企业在本企业进出口或代理其他企业进出口时,填报本企业的经营单位编码;代理其他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方经营单位编码。 (五)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不是同一企业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对外统一签约,四川省化工进出口公司负责合同的具体执行,经营单位为四川省化工进出口公司,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实际运输方式:江海、铁路、汽车、航空、邮递、人力、畜
7、驮、管道运输等海关规定的虚拟运输方式:仅用于没有实际进出境的货物 按货物运抵我国关境第一个口岸的运输方式填。,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件,填报实际进出境方式随身携带货物,填报旅客实际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口转关,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申报;出口转关,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申报出口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企业填报“9”,区外企业填报“Z”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9”,特殊情况运输方式的填报要求:,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运输工具名称一般将运输工具名称和航次号一并填报 直接在进出境地办理报关手续(非转关货物),专指载运货物进出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种类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转关运输货物运
8、输方式填报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为空。,提运单号:提单或运单的编号,内容必须与运输部门向海关提供的载货清单完全一致。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应分单申报。,非转关货物,转关运输,收货单位: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 发货单位: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有海关备案号的填报海关注册编码,没有则填报中文名称。 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 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征免税证明的“申请单位”一致。,贸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
9、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常见监管方式应用,加工贸易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2)外商投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 4)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残次品、半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加工贸易成品凭征
10、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5)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出口、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因换料退运出口及复运进口的,填报与加工贸易手册备案相应的退换监管方式简称或代码。 6)备料加工贸易手册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口加工贸易手册的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7)保税工厂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根据加工贸易手册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8)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和副产品内销,进口报关单应填报“(来料或进料)边角料内销”。 9)加工贸易料件或成品放弃,进口报关单应填报“(进料料件或成品)放弃”,10)根据海关总署2005年
11、第42号公告,监管方式“保税间货物” 适用于保税物流中心(A、B型)、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等海关保税场所及保税区域之间往来的货物。但对出口加工区企业之间结转(调拨)的成品和料件,监管方式仍填报“出口加工区成品进出区” 和“出口加工区料件进出区” 。,征免性质: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共41种。,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
12、称或代码。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应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报“其他法定”加工贸易结转货物,空。,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征税比例仅用于“进料非对口”贸易方式下进口料件的填报。 结汇方式 出口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即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许可证号,许可证是一国根据其进出口管制法令由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允许管制商品进出口的证件。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组成 :
13、,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的国家(地区)。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运抵国(地区)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货物中转的判断,随付单据中出现“VIA”或“IN TRANSIT TO”:VIA后跟中转地,LONDON VIA HK指经香港到伦敦IN TRANSIT TO后跟目
14、的地,LONDON IN TRANSIT TO HK经伦敦到达香港,装货港/指运港,装货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无论是否发生中转贸易)。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如经多次周转,不能确定生产地的,填报最早的起运地。,批准文号,仅用于出口报关单填报收汇核销单编号 进口
15、报关单免予填报,成交方式(价格条件),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应按海关规定的价格组成申报,即进口CIF ,出口FOB 。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报CIF价,出口填报FOB价 注意修理物品:根据海关总署14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规定,运往境外修理货物海关按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如果成交方式为FOB,则填报报关单时按CIF填报,备注栏注明“申报总价不含运保费”。,运费,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运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运费的出口货物。 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
16、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例如:5的运费率填报为5;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保费,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保险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 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例如: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10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杂费,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回扣等。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 例如:
17、应计入完税价格的1.5的杂费率填报为1.5;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的折扣率填报为-1;应计入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填报为3035003。,件数指有外包装的单件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 裸装、散装货物,件数填报1 既列明托盘件数,又列明单件包装件数的,填报托盘件数。如:2个托盘100个纸箱,填报2。 同时列明集装箱个数、托盘件数、单件包装件数的,填报托盘件数。,混合包装如2UNITS &4 CARTONS,件数填报6,包装种类填报其他。,毛重=货物重量+包装 净重=货物重量,均填报实际重量,不足1公斤的填报1 重量大于1公斤且为非整数,小数点后保留4位。例
18、:净重9.56789公斤,填报9.5678,集装箱号 EAS U 980949 0 填报:“集装箱号”+“/”+规格+“/”+“自重” 例:TEXU3605231/20/2275 非集装箱货物,填报0。,纸质报关单中随附单据填报除进出口许可证以外的监管证件代码及编号,监管证件代码+“:”+证件编号 重点:优惠贸易协定下原产地证书的填报,1、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监管的填报方式Y:,同时将证书编号填报在“备案号”栏,Y+原产地证书编号例香港CEPA货物,填报Y:2、未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监管的填报方式Y:,备案号栏免填。例报关单第1项到第3项和第5项商品属于亚太贸易协定商品,填报Y :3、一份原产地证
19、书只能对应一份报关单。同一份报关单上的商品不能同时享受协定税率和减免税。4、原产地证书实行“一批一证”,不能重复使用和逐次扣减。,5、在一票进口货物中,对于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如涉及多份原产地证书或含非原产地证书商品,应分单填报。 6、报关单上申报商品的计量单位必须与原产地证书上对应商品的计量单位一致。 7、上述所有尖括号“”、逗号“,”、连接符“-”及数字都必须使用非中文状态下的半角字符。,用途/生产厂家,进口商品按实际用途填报 生产厂家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 常见进口货物用途,标记唛码及备注,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进出口企业名
20、称。“委托xx公司进口”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范方面又要求填报的备案号,如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此栏 .“转至(自)xxxx手册”。 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范方面又要求填报的报关单号,应填报在“关联报关单”栏。加工贸易结转类的报关单,应先办理进口报关,并将进口报关单号填入出口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号栏。 货物涉及多个集装箱的,除第一个集装箱号以外的集装箱号。”集装箱号”“规格”“”“自重”。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如“修理费不含运、保费”。,项号申报货物在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 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
21、易和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等已备案的货物。如填报和打印该项货物在加工贸易手册中的项号;填写对应的原产地证书上的“商品项号”。,商品编号指按税则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编号。,此栏目分为商品编号和附加编号两栏,其中商品编号栏应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8位税则号列,附加编号栏应填报商品编号附加的第9、10位附加编号。加工贸易手册中商品编号与实际商品编号不符的,应按实际商品编号填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第一行打印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例: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如实填报,与商业单证一致 名称应规范,规格尽量详细(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成分
22、、含量、等级、用途、功能等),汽车零部件的填报要求,注:成套散件的,不在规格栏填写零部件编号,而在备注栏填报成套散件装配后的成品的零件编号。,数量及单位,数量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 单位必须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和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分三行填报。,法定计量单位“千克”的特殊填报要求:,装入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的货物,按货物的净重填报,如罐装氧气,应扣除其包装容器的重量; 使用不可分割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的货物,按货物的净重填报(即包括内层直接包装的净重重量),如采用供零售包装的酒、罐头、化妆品及类似品等; 按照商业惯例以公量重计价的商品,应按公量重填报,如未脱脂羊毛、羊毛条等; 采用以毛重作为净重计价
23、的货物,可按毛重填报,如粮食、饲料等价格较低的农副产品; 成套设备、减免税货物如需分批进口,货物实际进口时,应按照实际报验状态确定数量; 根据HS归类规则,零部件按整机归类的,法定第一数量填报“0.1”,有法定第二数量的,按照货物实际净重申报;,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基本特征的不完整品、未制成品,按照HS归类规则应按完整品归类的,申报数量按照构成完整品的实际数量申报; 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加工贸易手册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不一致时必须修改 备案或转换一致后填报。,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原产国(地区)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最终目的
24、国(地区)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 1、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中国”,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 2、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中国”; 3、料件复运出境货物,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加工出口成品因故退运境内的,填报“中国”,复运出境时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 4、加工贸易转内销时,原产国(地区)需区分两种情况:,料件内销时,原产国(地区)按料件的生产国(即料件进口时的原产国)填报;加工成品转内销时,填报“中国”。 料件内销货物,属加工成品、半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状态内销的,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均填报“中国”;属剩余料
25、件状态内销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单价、总价、币制,填报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和商品总价。如非整数,小数点后保留4位。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填报货值。 币制,指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实际成交币制及转换汇率填报在备注栏。,征免规定,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 同一份报关单可以有不同的征减免税方式。 加工贸易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为“保金”或“保函”的,不能按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而应填报“全免”。,申报单位,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
26、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位。自理报关的,应填报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编码;委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报关企业名称及编码。 本栏目还包括报关单左下方用于填报申报单位有关情况的相关栏目,包括报关员、报关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等栏目。,报关单各数据项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进/出口日期申报日期:进口申报日期进口日期(提前报关除外),出口申报日期出口日期; 经营单位监管方式:如监管方式为“合资合作设备”,经营单位应为“三资企业”; 运输方式进出口口岸 成交方式运费保费: 收货单位境内目的地 监管方式用途:进/来料加工对应用途为加工返销。 监管方式、备案号、 征免性质、 征免规定、用
27、途,项号之间存在对应关系(以一般贸易、进料对口、合资合作设备为例),监管方式的应用,常用监管方式介绍 易混淆监管方式,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定义: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 范围: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的货物;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国内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购进供出租用的货物经营保税仓库业务的企业购进自用的货物;国货复进口;暂准进口货物期满不复运出境的进料加工出口成品中进口料件价值占成品总值小于20%的进口料件;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等。,一般贸易不包括:进出口货样广告品;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经批准临时进出口货物;进料加工贸易中,外商有价或免费提
28、供的设备;运回境内的对外承包工程期间在境外获取的机器、设备;境外劳务合作项目,对方以实物抵偿我劳务人员工资的进口货物;以一般贸易方式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设备物品、保税仓库储存的一般进口货物。,来料加工,定义: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无需付汇,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只收取工缴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 不包括:进料加工贸易中外商免费提供进口的料件和零部件。,进料对口,要点: 进料加工出口成品中进口料件占成品总值小于20%,申报一般贸易出口。 进料加工客供辅料5000美金以下(78种以内)的出口合同,辅料进口可不使用登记手册,监管方式为低值辅料。 三资企业进口供加工
29、内销产品的料件或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填报一般贸易。,出料加工,定义:境内企业将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等出口交由境外厂商按我方要求加工或装配,成品复运进口,我方支付工缴费。 适用:国内生产技术无法达到产品要求必须运至境外进行加工的货物 申报要点:1、不能改变原出口货物的物理形态,否则申报一般贸易如出口废钢进口钢材。2、 属于禁止、限制或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须向主管部门申领相应证件。3、境外加工期限为6个月,经海关批准,可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4、出料加工料件因故退运,进口监管方式为“其他”,备注栏注明“出口料件退运”,不作价设备,定义:与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开展加工贸易的外商,以
30、免费即不需经营单位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方式,向经营单位提供的加工生产所需设备。进口时涉及进口配额、登记或登记的产品,可免予办证。 申报要点:1、须提前解除监管(不满5年)留在境内的,补证补税后办理解除监管手续,贸易方式填报“加工设备内销”。2、监管期满需退运的,贸易方式填报“加工设备退运”。3、监管期满不退运出境的:放弃货物;继续使用:按照旧机电产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1998年1月1日前的进口产品除外)4、 提前解除监管和监管期满留用的需有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并签发“检验检疫证书”后,办理解除监管手续。(1998年1月1日前的进口产品除外),退运货物,定义:已办结进出口申报手
31、续且海关已放行、但因各种原因需退运进、出口的货物。 申报要点:1、 出口已收汇、已核销的,应向海关提供原出口报关单、盖有已核销专用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正本、 或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2、 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经海关核实后可不征进口税,原出口是已经征收出口关税的,只要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税的,自缴纳出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3、进口货物退运出口,需向海关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直接退运,定义:货物进境后放行结关前,经海关批准退运的货物。 适用范围:海关按规定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因贸易管理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错发、误
32、卸、溢卸货物,并能提供发货人或承运人书面证明的;发生贸易纠纷能提供相关证明书的;货物残损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能提供检验证明文书的。 申报要点:1、监管方式2、备注栏填写海关审批件编号3、先报出,再报进。关联备案栏填报出口报关单号4、转关货物,进境地海关已作转关放行的,不适用。应填报“其他”,先报出,后报进。,来料/进料成品退换,定义:进料/来料加工项下出口成品因质量、延误交货等原因退运进出境的货物。 申报要点:1、 手册未核销,填报进料/来料成品退换;2、 手册已核销,填报“暂时进出口”,修理物品,进境修理物品在境内的维修期限为6个月,可申请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若未复出,则办理进口申报纳税手续
33、。 出境修理物品在境外的维修期限为6个月,可申请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 超过海关规定期限复运进境的,按一般贸易申报计征关税和增值税。 填报要求: 1、 原进口产品出境修理及复进口,监管方式填报修理物品。保修期内:备注栏注明保修协议等,申报货物原值,征免规定为全免。保修期外:货物价格申报修费和材料费,征免规定填报照章。成交方式填报CIF,备注栏注明成交总价中不含运费保费 2、 原国产品进境维修:备注栏填报“国产品进境修理”,缴纳保证金。,租赁贸易,定义:指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与外商签订国际租赁合同的进出境货物。,租赁期满复运出境的货物,监管方式填报“退运货物”,货样广告品,定义:货样指专供订货参考
34、的进出口货物样品;广告品指用以宣传有关商品内容的进出口广告宣传品。 货样广告品A: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货样广告品。货样广告品B: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及国外免费提供进口的货样广告品。申 报要点: 1、新品2、免证范围:每批次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及以下的机电产品类货样、广告品可免办机审证。,定义:进口货物放行后,发现货物残损、缺少或品质不良,由国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 范围:因货物短少,且已对短少部分征税的抵偿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且已征税款的货物进行抵偿的货物。 期限: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口之日三年。 申报要点:1、原货物已退
35、运,退运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为“其他”。2、原货物不退运或未放弃,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应照章征税。3、抵偿货物与原进口货物的税号不一致的,按一般贸易申报。4、抵偿货物价值与原进口货物的价值有差异的。高出部分征税, 低于部分视情况可退税。5、除入境货物通关单之外的许可证件可免。,无代价抵偿,定义:我国根据两国政府间的协议或临时决定,对外提供无偿援助的物资、捐赠品或我国政府、组织接受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或组织无偿援助、捐赠或赠送的货物。,援助物资,定义: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华人自愿捐赠的物资、设备,直接用于工农业生产,发展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及兴办各种福利事业。,捐赠物资,暂时进出口,定义:为了
36、指定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境,按规定的期限原状复运出、进境的货物。 范围:12类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注:贸易、工业、农业、工艺展览会,及交易会、博览会;因慈善目的而组织的展览会或者会议 ;为促进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交流,开展旅游活动或者民间友谊而组织的展览会或者会议;国际组织或者国际团体组织代表会议;政府举办的纪念性代表大会。 不包括在商店或者其他营业场所以销售国外货物为目的而组织的非公共展览会不属于本办法所称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37、;,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5、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6、货样(指用于展示、操作演示、供订货参考,以及被检测、测试的货物样品。但不包括同一收发货人进出口超过合理数量的相同货物) 7、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8、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9、盛装货物的容器;10、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11、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12、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已核销的进料成品退换等、临时进口的不作价设备),期限: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
38、限的,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国家重点工程、国家科研项目使用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以及参加展期在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 监管证件要求:免予提交相关证件,但无线电进口产品及 涉及动植物检疫的除外。 货物限制:暂时进境汽车允许转关监管至指运地海关办理暂时进境手续;留购的暂时进境汽车,必须转关至整车进口指定口岸办理进口手续。作为货样暂时进境的车辆,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复运出境,不得留购,不得延期。测试用车辆
39、及其零配件无论是否损毁,期满必须复运出境。,后续退补税,指各种无法获得原始报关单的后续退、补税货物,包括调查、稽查补税及审价、归类补税等各种原因的后续补税。,其他易报错的监管方式,援助与捐赠,保税仓库货物,定义:从境外直接存入保税仓库或从保税仓库(包括出口监管仓)运出境的货物。 申报注意事项 :1、保税仓库自用商品,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2、保税仓库销往境内或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的货物,按 实际监管方式填报。,出口加工区涉及的监管方式,有实际进出境的:境外 出口加工区无实际进出境的:A加工区 A/B加工区,其他贸易与其他承包工程结束后复运进口的设备物资填报“退运货物”,非“承包工程进口”外资企业利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进口物资贸易方式填报“一般贸易”。,减免税设备解除监管,退运出口:“备案号”栏填写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运证明的编号;“监管方式”栏应填写退运货物。 补税进口: “备案号”栏目填写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的编号;“监管方式”栏填报后续补税。 结转:,监管证件代码及发证机关,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