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最新动态 2011 年第 2 期 (总第 85 期 ) 中国会计学会 2011 年 1 月 17 日 目 录 学会 活动 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 2010 年度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 . 1 国内要闻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出席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 标准贯彻实施会议 . 3 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就内地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答记者问 5 租赁会计准则修订 :生米煮熟饭能否下咽 . 10 行政事业单位或迎来内控风暴 14 金融工具会计改革正在完成 17 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目录( 2011 年 1 月) 19 国际时讯 XBRL:整合财务和企业责任报告 22
2、 雷曼“回购 105”再掀波澜 安永英国审计师 遭质疑 24 法规信息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若干事项 的通知 . 27 学会 活动 第 页 1 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 2010 年度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 2010 年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会于 2010 年 11 月 19日召开,会议由广州商学院承办。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务理事及其代表有:周守华、罗飞、戴德明、王华、曲晓辉、刘永泽、孟焰、夏冬林、储一昀、彭韶兵、王善平、刘志远、张蕊、于长春、张俊瑞、王竹泉、周红、刘斌、龚凯颂、辛清泉。 现任会长罗飞教授主持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主要议程包括:( 1)研究 2011 年年会的筹备事
3、宜;( 2)讨论 2011 年学术年会征文论题;( 3)讨论 2012 年年会的申办单位;( 4)研究确定学会的候任会长。 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主办、重庆大学承办 的“中国会计学会 2011 年学术年会”将于 2011 年 7 月 2 日 -3 日在重庆市举行。面向国内外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征文(征文通知另发),届时将根据应征论文遴选结果,邀请论文作者参加此次学术年会。论文电子稿请同时发送至 和 ,文件名为“作者 -论文标题”,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栏中注明“ 2011 学术年会论文”。 会议一致同意云南财经大学申办 2012 年年会。 学会 活动 第 2 页 会议重申了候任会长的任职条件。要
4、求候任会长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担任一届常务理事;( 2)高校全职在岗博士 生导师;( 3)所在学科在国内具有学术影响力;( 4)本人学术成就(学术、道德、个人品德)得到同行认可;( 5)本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并热心学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彭韶兵教授当选候任会长。 国内 要闻 第 页 3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出席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贯彻实施会议 1 月 12 日,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贯彻实施会议在北京举行,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1 月 12 日,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以下简称“通用分类标准”)贯彻实施会议在北京举行,财政部副
5、部长王军出 席会议并讲话。王军强调,通用分类标准的发布实施,对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构建协调统一的会计体系、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国内 要闻 第 4 页 展具有重要意义。 王军说,通用分类标准是我国继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之后会计改革取得的又一项重大成果。这是全面总结和继承我国会计信息化改革与发展经验的标准创新,是科学民主决策精神指导下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努力处理好中国特色与国际趋同关系的又一成功范例。 王军指出,通用分类标准的实施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技术性强,影响面广,实施难度大。首批实施单位要充分认识这 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着重处理好“五个
6、关系”。要处理好通用分类标准实施与企业年报编制及审计的关系、通用分类标准实施与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责任的关系、通用分类标准实施与交易所现有报送系统的关系、通用分类标准实施与内控实施的关系、通用分类标准实施的成本与收益的关系,确保通用分类标准首批实施成功。相关监管部门、各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监督检查机构、研究开发 XBRL技术的软件厂商和科研单位等有关方面要切实做好各项配套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二部有关负责人在发言中表示,财政部组织起草 XBRL 技术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并且高度重视通用分类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了周密的实施和推进方案,是我国
7、标准化工作积极贯彻实施标准的优秀典型,也是标准化运行机制的良好范例。 会议由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主持,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副主席单位、中央相关部门和地方财政厅(局)会计管理机构、通用分类标准首批实施单位的 200 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通用分类标准由财政部于 2010 年 10 月对外发布,这是我国首套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电子化财务报告标准。该标准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我国部分公司、部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8、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施行,共涉及首批实施单位约 600 家。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0 年 1 月 12 日) 国内 要闻 第 页 5 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就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答记者问 2010 年 12 月 10 日,财政部、证监会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核推荐委员会),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在两地同时发布新闻稿,公告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 12 家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日前,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就两地会计行业和资本市场普遍关心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内地会
9、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背景和意义。 答: 推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是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以下简称 H 股企业)特别是 A+H 股企业,由于同时在内地与香港上市,根据两地上市规则和监管要求, 需要分别按照内地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两套财务报表,由两地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两地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加重了 H 股企业的上市成本,也不利于两地会计行业的发展。随着内地会计审计准则与国际趋同、与香港等效,取消 H 股“双重审计”、推动内地符合资格的事务所直接从事 H 股审计的市场环境逐
10、渐成熟。 2007 年 12 月 6日,内地与香港签署会计审计准则等效联合声明,明确提出要“尽快研究解决两地在对方上市的企业,以其当地的会计准则编制并由当地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当地审计准则审计的财务报表, 可获对方上市地监管机构接纳”。这不仅有利于减轻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使更多更好的内地企业在港融资,促进香港资本市场更加繁荣,而且有利于两地会计行业加强合作与交流,实现共赢。 经过内地与香港的共同努力, 2009 年 8 月,两地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在对方上市的公司可选择以本地会计准则编制并由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的建议架构(以下简称建议架构), 确立了 H股企业可以选择按内地会计准
11、则编制财务报表并由内地会计师事务国内 要闻 第 6 页 所出具审计报告的工作目标,并规定了推荐认可、后续监管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将来香港企业在内地上市 ,同样可以选择以香港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聘用符合条件的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 根据建议架构,财政部、证监会是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审核推荐机构,应当制定一套客观和透明的认可要求,用以对申请事务所进行评估,并择优审核推荐。为此, 2009 年 11月 9 日,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联合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财会便 200979 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规定了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12、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和工作程序等。试点方案已载 于财政部和证监会网站。试点方案印发后,共有 16 家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申请。经严格审核、综合评议,审核推荐委员会择优确定了向香港有关方面推荐的 12 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 问:请介绍获准从事 H 股审计业务的 12 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产生过程。 答: 财政部、证监会高度重视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规则,确保审核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组织领导。财政部、证监会成立“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参加 H 股企业审 计业务试点工
13、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推荐。委员会由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检查局、证监会会计部、中注协相关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部会计司),同时成立联合工作组。 (二)严格审核。试点方案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11月 30 日。在截止时间前,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共收到 16 家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之后,联合工作组对事务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按照试点方案进行了集中审核,并于 2009 年 12 月 11 日将相关申请材料在财政部、证监会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地考察。初审结束后, 联合工作组结合公示情况启动了实地核查工作,赴北京、上海、重庆、杭州、深圳、成都、长沙等地
14、对提出申请的 16 家事务所总所及其 9 家分所进行了实地考察。联合工国内 要闻 第 页 7 作组通过查阅工作底稿、核对相关账目、核实文件原件、约谈有关人员等,对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内部管理,国际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并重点关注了事务所 2009 年度合并情况。之后,对每家事务所形成了独立的核查报告。 (四)综合评议。为保证审核推荐工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联合工作组根据试点方案和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能力要求设计了综合评议评分表,用以对申请事 务所进行综合评议和择优选取。随后,委员会全体委员本着对申请事务所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实地核查报告为基础,独立地对每家事务所进行了评议打分,综合平
15、均后形成各事务所的最终得分。 (五)上报审定。审核推荐委员会根据事务所得分排序结果拟订了推荐名单,报财政部、证监会领导审定,并与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财务汇报局、香港会计师公会就落实建议架构及相关安排达成共识后,予以公布。 问:财政部、证监会对获推荐会计师事务所有哪些要求? 答: 获推荐事务所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强 化质量控制,树立品牌意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可争取在香港做好 H 股审计工作,以获得香港市场的认可,作为“走出去”的第一步。 从现阶段看,获推荐事务所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抓紧落实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
16、式转制工作。近期,财政部会计司与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密切配合,圆满解决了较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涉及的工商登记名称问题,有关税收支持政策也在协调之中。获准推荐的事务所要把握机遇,按照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快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切实转变经营管理理念,建立健全适应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各项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一体化制度。未完成转制的,不得参加两年后进行的下一轮审核推荐工作。 第二,强化内部治理、提高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巩固和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一体化。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办 56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打造
17、强有力的后台支持系统,实现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实质统一。获准从国内 要闻 第 8 页 事 H 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公布后,可以预见大中型事务所之间还会发生新一轮的整合重组。我们鼓励事务 所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但在整合过程中,事务所一定要注重资源的优化配臵和集中管理,坚定不移地实行全面一体化管理。 第三,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人才,尤其是高端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是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走出去”的核心因素,也是能否胜任 H 股审计的关键所在。国家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均明确提出要培养造就具有国际资质和国际水平的注册会计师。 12 家大型会计
18、师事务所应当立即行动起来,放眼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吸引培养人才,全面增加人才培育投入,加快形成、充实、优化从事 H 股审计的人才团队,为确保 H 股审计质量奠定稳固强大的人才基础。 问:财政部、证监会对于此次未获推荐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有何考虑? 答: 根据建议架构和试点方案,审核推荐事务所应遵循严格审核、优中选优的原则。本着对香港投资者和资本市场负责的态度,财政部、证监会一直并将继续坚持质量为先,根据此次获准从事 H股审计业务的 12 家会计师事务所在未来的执业情况和各方面反应,再择机启动新一轮审核推荐工作。 新一轮审核推荐工作将本着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有进有出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申报条件,将从事
19、H 股审计业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总数稳定在 10 家左右。对于那些不在此次推荐行列的会计师事务所,希望通过优化整合、改善内部治理、提高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强化一体化管理等手段努力做大做强做优,争取参加新一轮审核推荐工作;对于已经获准从事 H 股审计业务的 12 家会计师事务所,如不能持续符合申报条件,将撤回推荐。 问:财政部、证监会对获准从事 H 股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将采取哪些后续管理措施? 答: 财政部、证监会将根据内地与香港有关后续监管协议的要求,按照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监管体制和政策措施,对获准从事 H国内 要闻 第 页 9 股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严格管理 ,确保其持续符合审
20、核推荐要求并高质量完成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第一,持续资格审查。推荐资格不搞“终身制”,并非永久有效。财政部、证监会将健全完善动态考核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每年对获推荐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H 股审计的执业质量情况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价,一经发现获推荐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存在执业质量隐患或其他不符合试点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将撤回推荐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告,同时通知香港有关机构和交易所将其从符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册中删除。 第二,严格业务报备。为及时了解获推荐事务所 H 股审 计业务的开展情况,获推荐事务所必须依据试点方案要求,在出具 H 股审计报告并于公告后 15 个工作日
21、内向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报送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在每年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材料中单独报送上年度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情况说明。 第三,及时沟通交流。财政部、证监会将通过与香港有关方面的定期和不定期沟通及时了解获推荐事务所 H 股企业审计情况,并根据两地后续监管协议对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进行调查或检查;发现存在审计不当等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告知香港有关方面。 问:如何看待内地会计师 事务所在从事 H 股审计业务过程中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合作? 答: 近年来,财政部、证监会积极推动、大力支持两地会计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并给予众多政策优惠。近期,财政部会计司
22、与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正式签署协议,同意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考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在此前已豁免“会计”、“财务成本管理”、“审计”三个考试科目的基础上,进一步豁免“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科目。这是内地与香港加强会计交流合作的又一重要举措。关于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H 股审计业务,财政部、证监会 多次强调两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作的重要性。比如,在试点方案中明确规定,“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者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属某一国际公司的成员所”是内地事务所国内 要闻 第 10 页 申请从事 H 股审计业务的基本条件之一。此次获准从事 H 股审计业务的内地事务所应当
23、与香港成员所继续加强合作,照顾彼此关切,维护双方利益,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两地会计行业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 H 股审计业务过程中,要重视发挥其香港成员所或分所的窗口和平台作用。要充分借助香港窗口事务所的丰富经验,全面做好两地事务所对接工作,由内地所与其合作的香港所面对面进行审计业务深度交流,周密编制 H 股审计工作方案,确保承接与实施 H 股审计业务万无一失。 12 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与对应的香港窗口事务所为:( 1)立信与 BDO 香港;( 2)天健与天健(香港);( 3)立信大华与 BDO 香港;( 4)信永中和与信永中和(香港);( 5)安永华明与安永(香港);(
24、6)国富浩华与国富浩华(香港);( 7)京都天华与京都天华(香港);( 8)普华永道中天与罗兵咸永道;( 9)德勤华永与德勤(香港);( 10)毕马威华振与毕马威(香港);( 11)中瑞岳华与中瑞岳华(香港);( 12)大信与香港大信梁学濂。 需要强调的是,内地事务所正式承接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将会涉及 H 股上市公司更换审计师问题,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这一事项属于重大事项,须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需要一定的法定程序和周期。鉴于公告名单时已近年底,可以合理预期,除 IPO 业务外,2010 年 H 股年报审计将较少出现变更事务所情况。因此严格地说, 2011年只是内地 12 家事务所
25、熟悉情况的一年,即使从 2012 年起逐步开始承接 H 股审计业务,也属于市场选择行为。内地事务所应当充分利用这段宝贵时期,加强与香港窗口事务所的务实合作,取长补短,共同为香港资本市 场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来源:财政部会计司) 租赁会计准则修订 :生米煮熟饭能否下咽 2010 年 12 月 15 日, IASB(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与 FASB(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修订会计准则征求意见已经截止,但现在还不知道最终会做出怎样的修改。中国租赁界希望他们的声音能够得到考虑 。 国内 要闻 第 页 11 这次修订的核心内容是在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中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并在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上
26、提出了新的意见。虽然后者争议也很大,但对于刚刚走上正轨的中国融资租赁业来说,前者几乎是“要命”的。 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副处长杨国俊在“ 2010 中国融资租赁年会”上指出,对现行的会计准则的修改很可能不能于 2011 年 6 月份如期完成,而修改后的会计准则发布时间也可能要到 2011 年年底,实施时间应该恐怕要到 2013 年。由于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如果国际新会计准则得以实施,那么根据新的国际会计准则进行 调整后的中国会计准则的实施时间也不会太晚,应该会在 2013年或 2014 年开始实施。 而融资租赁界依然高度关注着它的动向。中国融资租赁业已经有30 年的历史
27、,但现在才刚刚重新起步,国际会计准则修订意见,对这个并不年轻的新兴行业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修订理由 从 2008 年开始的金融危机中,金融业、保险业中不少人将危机产生的矛头指向了会计准则,主要是指向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G20 会议要求建立一套全球统一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大概列了 20 个项目,对原有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并重新补充规范一些新的会计准 则。 这 20 项修改中,对租赁行业影响最大的就是原来的会计准则 17号 租赁。按照当前的租赁会计准则,把交易上的融资租赁业务在会计处理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融资租赁,另一类是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
28、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会计准则共规定了五种情形);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融资租赁的资产才进入资产负债表,经营租赁的资产没有放在表内,但要在财务附注中体现。 按照 IASB 的修订意 见,会计处理时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都要计入表内。租赁业内人士认为,若这项修订付诸实施,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调整资产负债表将不再可能,而这正是几十年来西方融资租赁最重要的功能之一。 国内 要闻 第 12 页 杨国俊介绍,国际会计准则做出上述修订主要基于四项理由: 第一,由经营租赁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符合会计理念的资产和负债定义,所以应该在承租人的财务报表中确认。 第二,融资租赁模式和
29、经营租赁模式同时存在,意味着经济意义上相同的交易而结果不一样,降低了报表的可比性。因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从本质上讲是转移资产使用权的交易,本质没有不同。 第三,租赁合同是商业交易中的一项重要的资产来源和融资行为。现行的模式提供了构建交易以符合特定租赁定义的机会,经营租赁实质上是表外融资。有很多租赁在出租人这里是融资租赁,承租人那里按照经营租赁处理的,也有相反的情况。 第四,实务中难以用合理的方式准确地界定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带来一系列的后果, 对实务造成很多冲击,税法制定、监管有一定影响。 基于上述背景,准则修订的目标就是建立一种新的、单一的会计处理方式,以确保由租赁合同产生的所有的资产和负债在
30、财务报表中进行确认。 出租人会计处理的纠缠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合二为 一,从表面看变得简单了,但由于较多地使用评估等手段,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较为复杂;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却又遇到了另外的麻烦。 根据修订意见,出租人采用混合模式对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根据是否保留租赁期内或租赁期后与租赁资产相关的重大风险 /收益,确定采用履约义务法还是终止确认法。 杨国俊认为,这个判断标准又引入了风险和报酬的概念,这是国际准则制定过程中具体准则之间的不一致,也是具体准则跟它的基本框架的不一致。他表示,财政部搜集的行业意见主要都反对用混合模式,而支持终止确认法。 按照征求意见稿,如果保 留了与资产相关的
31、重大风险和收益,应该按照履约义务法:出租的资产在报表上,收取资金的权利再确认一项资产,相应的,提供的服务、提供资产的义务确认一项负债。 “影响是资产负债进行了重复的计量。”杨国俊说,一般正常的持续经营的公司应该是资产大于负债的,如果你同时虚增一块资产、负国内 要闻 第 页 13 债,那么你的资产负债率是提高的,对租赁公司业绩存在负面的影响,对财务报表造成的影响也不好,而且不符合会计基本原理。 工银租赁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江琴表示,在出租人会计处理中,如果按照履约义务法处理,会导致出租人的杠杆率虚增,融资的难度会提高;同 时会引起一系列税收的问题,目前的交易是按营业税征收,按照购买和交易处理是符合
32、增值税的。按照讨论稿,税收怎么核算、计量等都会引起很大的困惑。 如果未保留与资产相关的重大风险和收益,出租人应该采取终止确认法。杨国俊认为从会计和一般的经济学理论来讲是合适的。 某些公司存亡攸关 “在新的租赁会计准则下,原来做的很多融资租赁就不再是租赁了。比如说你租赁期末转移所有权或者优惠购买转移权,这种按照销售处理的。”杨国俊表示,该项目的修订很可能对租赁行业带来巨大的冲击,甚至某些公司的主要业务以后就不存在了,会对某些公司形成致命性的打击。 有业内人士表示,希望“租赁期末转移所有权或者优惠购买转移权,按照销售处理”的规定不要出现在新的会计准则中,为做相关业务的公司争取一些回旋的余地。如果执
33、行这些规定,很多公司操作的类似于租赁期末转移所有权或者优惠购买转移权的租赁,以后就不能做了。“如果把它删除掉,我们还可能有一丝回旋的余地。” 江琴认为,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执行,将按照购买和销售处理,同时把融资租赁割裂成两个交易,造成了操作难度和成本压力。如果征求意见稿最终得以通过并实施,租赁业的产品份额会因此大幅度缩水,相关租赁公司的竞争力也会下 降,从而影响到租赁业从业人员和这个行业的发展。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柏亮 2011 年 1 月 10 日) 国内 要闻 第 14 页 行政事业单位或迎来内控风暴 2010 年年末,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这
34、样的表述第一次出现在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的财政工作报告中。 这或许意味着,紧随着 2010 年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全面建立之后,内控风暴也将席卷行政事业单位。 势之所趋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赵云旗看来绝不是一句平淡无奇的表述,恰恰是这简短的一句话, 似乎传递了“十二五”财政发展改革将会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考核的一个重要信号。 赵云旗分析认为,中国改革开放 30 年的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发展改革主要体现在健全财政体制上。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和完善,财政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和精细化,而在这方面,行政事业单位相对薄弱。 “加
35、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也是防范财政风险的重要环节。”赵云旗说。 财政部网站发布的“十二五”财政发展改革基本思路中,“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地方 政府规范举债、合理融资、风险可控、运行高效的长效机制”这样的内容被放在了十分突出的位臵。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也是加强财政绩效管理的必然要求,更是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的必然趋势。”赵云旗说。 长期以来,有些行政事业单位习惯了“有钱就花,没钱就要”,花钱没计划,使用没效益。“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没有绩效评价,也使得财政绩效评价不完整。”赵云旗说。 内控薄弱致问题频
36、发 “ 35 个部门本级和 83 个所属单位因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执行不严格等,造成挤占和挪用预算资金 9.22 亿元。”“两个部门本 级和 25国内 要闻 第 页 15 个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新增项目或提高标准发放津贴补贴 1.73 亿元。”“ 1 个部门本级和 6 个所属单位采取虚报或重复申报项目等方式,多申领财政资金 2962.68 万元。”“ 14 个部门本级和 33个所属单位瞒报各项收入和资产等 5.91 亿元,未在法定账簿内核算。”这是 2009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的摘要。 国家审计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的审计,确定其财政、财
37、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可否认的是,在已公布可查阅的有 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报告中可见,即使是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与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仍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位长期在审计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的官员透露,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类:一是以权代法,领导说了算,排斥内部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二是虽建有规章制度,但有章不循,形同虚设;三是缺乏监督,没有相应的内审制度。 在审计过程中,他们经常遇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资金转移挪用、虚列开支、假发票、固定资产统计不实等等问题。但问题发生后,除了要求其限期整改,真
38、正予以处罚的很少, 即使有处罚,力度也不是很大,显然无法达到警示的效果。 “有的单位建的办公大楼都已经投入使用了,但其既没有经过招标也没用经过中介机构审计,严重违反规定。还有的单位不设固定资产总账或明细账,固定资产的增减不予体现,无法进行会计核算。”上述审计局官员不无忧虑地说。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其一,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既有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也有差额拨款单位,还有自收自支单位。相对于企业而言,这些单位更关注资金的安全性,而对于加强成本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考核考虑较少,其建立内控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弱 于企业。 其二,在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一支笔”审批情况还比较普遍,
39、只要领导签字,有些费用基本都可以报销,重大事项没有实行集体审批决策。而在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体制下,财务会计的授权机制使会计国内 要闻 第 16 页 人员的监督权力无法得到真正发挥。 其三,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普遍参差不齐。根据相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并且具备 3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但在现实中,一方面,很多单位的会计人员存在年龄老化、知识结构陈旧的问题;另一方面,很多单位也聘用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 或与企业内控体系协调 在财政部、证监会等 六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同时确定了分步实施时间表。那么,行政事业单
40、位的内部控制将会如何设计呢?对此,赵云旗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性质不同,业务也存在较大差异性,因而在风险管理的控制点上也会有差异。 “行政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吸收借鉴企业内部控制的先进经验。”据一位接近政策制定者的人士介绍,早在 2006 年财政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在当时成立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中专门设立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标准咨询专家组。设计者当时也倾向 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体系应当与企业内控体系保持协调,即应该由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构成。比如,内部控制的过程观,合法合规、报告可靠、资产安全,效率效果、发展战略等控制目标,以及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
41、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行政事业单位同样适用。 “当然,差异也是明显的。比如,行政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和企业有较大区别,在内部环境中简单套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显然不适当。”上述接近政策制定者的人士说。 (来源:中国会计报 作者:杨雪 2011 年 1 月 7 日) 国内 要闻 第 页 17 金融工具会计改革正在完成 国际会 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迪评金融工具项目特约撰稿财政部会计司 2010 年 11 月 26 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下称“理事会”)发布了理事会主席戴维泰迪爵士一篇名为我们改革金融工具会计的工作正在完成的述评,介绍理事会在金融工具项目上的进展和有待完成的工作
42、。 一、项目的背景介绍和总体方案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改革是理事会正在进行的最重要项目之一。 根据全球利益相关方的反馈,理事会很早就意识到国际会计准则第 39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IAS39)、国际会计准则第 32号 金融工具:列报( IAS32)等金融工具准则的复杂性和实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理事会在 2008 年 3 月发布的降低金融工具的复杂性讨论文件中指出,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复杂性的根本原因是金融工具本身的复杂性。结构化金融工具与监管规则的复杂博弈,导致会计准则很难针对复杂金融工具的实质做出适当规定。因此,理事会自 2006年起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开始合作研究改进双方
43、的金融工具准则,以降低复杂性并实现国际准则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USGAAP)的趋同。双方 2006 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将改进金融工具准则分为三个部分:降低复杂性、金融工具终 止确认和具有权益特征的债务工具。对于较为迫切的金融工具披露规定,理事会已单独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7 号 金融工具的披露,部分替代了原第 32号准则的内容。 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不仅对金融工具准则的复杂性提出了广泛批评,而且审慎监管机构还就“顺周期性”等问题对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提出了非常具体的修改要求,导致金融工具准则改革中又加入了妥善协调审慎监管规定和会计准则的内容,从而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同时,以理事会
44、主席戴维泰迪为首的最早一批理事会理事( 2001 年任职者),都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任 期届满,因此上述内外因素迫使理事会加快了金融工具改革的步伐。 国内 要闻 第 18 页 2008 年 10 月,理事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共同成立了金融危机咨询工作组( FCAG),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应如何改革现行金融工具准则。 2009 年 4 月至 5 月,理事会公布了制定一项新国际准则以取代现行第 39 号准则的三阶段工作方案为:( 1)第一阶段为分类和计量;( 2)第二阶段为减值方法;( 3)第三阶段为套期会计。 根据全球反馈意见和金融危机咨询组( FCAG)的意见,理事会改革金融
45、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思路是:第 39 号准则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计量和套期 会计两方面,其直接原因是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过于复杂,从而导致了过多不同会计处理。因此,降低金融工具准则复杂性的关键是减少分类。为此理事会将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从原先的四分类简化为两分类,即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并相应修改了计量、减值和套期等方面的规定。以此为起点,理事会启动了改革金融工具会计这一庞大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多份工作人员立场公告等文件,不断修订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和金融工具准则。这在某些情况下导致了美国金融机构确认较少 的金融
46、资产减值损失,由此引发了已全面采用国际准则的欧盟国家的不满。欧盟有关方面对理事会施加了巨大压力,要求其放宽金融资产减值等规定。为缓解这一压力,理事会被迫进行了大量政治斡旋,并曾修改相关规定。这一教训使理事会在此后改革金融工具准则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广泛听取包括审慎监管机构在内的各方意见,开展了大量宣传活动,同时严格执行应循程序,以避免再次成为政治和商业博弈的替罪羊。 二、改进金融工具会计项目的三阶段 按照改革金融工具准则项目的三个阶段,新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 金融工具( IFRS9)的内容将 根据各阶段工作的完成情况逐步丰富,现行第 39 号准则的内容则将被相应地分阶段逐步取代。这意
47、味着新的第 9 号准则将与第 39 号并行一段时间。目前各阶段工作进展如下:(一)第一阶段 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在二十国集团( G20) 3 次峰会(华盛顿、伦敦、匹兹堡)和金融稳定理事会( FSB)的反复呼吁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修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列国内 要闻 第 页 19 在了首位。 2009 年 7 月,理事会发布了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征求意见稿( ED/2009/7)。其间,由于对报告主体自身信用风险变动所引起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处理存在广泛争议,理事会 决定暂不在第一阶段成果中考虑金融负债。 2009 年 11 月,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规范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
48、计量,计划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去年 6 月,理事会对自身信用风险问题发布了工作人员讨论文件,并在此基础上于 2010 年 5 月发布了征求意见稿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ED/2010/4),建议将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中由自身信用风险变动所引发的部分,从利润( P/L)中移出,改在其他综合收益( OCI)中列报。 这一建议得到了利益相关方的普遍支持。因此, 2010 年 10 月,理事 会将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增补入第 9 号准则,从而最终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全部工作。同时增补的内容还包括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规定,基本继承了现行第 39 号准则中关于终止确认的主
49、要内容。(未完待续) (来源:中国会计报 2011 年 01 月 07 日) 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目录( 2011 年 1 月) 序号 事务所名称 1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 7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国内 要闻 第 20 页 8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9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0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 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2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13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14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6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 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 18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9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