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三八妇女节法律讲座.ppt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6181806 上传时间:2019-03-31 格式:PPT 页数:44 大小:2.01M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三八妇女节法律讲座.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三八妇女节法律讲座.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三八妇女节法律讲座.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三八妇女节法律讲座.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三八妇女节法律讲座.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调整妇女权利的法律,宪法(1982年) 民法(1986年) 婚姻法(2001年) 继承法(1985年) 劳动合同法(2007年) 妇女权益保护法(2005年),妇女六大权益,1、政治权利 2、受教育权利 3、劳动保障权益 4、人身权利 5、财产权益 6、婚姻家庭权益,【案例】小王到某家公司应聘业务员, 进公司的时候,公司要求她三年内不能生育,否则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以要 求小王赔偿公司员工培训费五千元。公司 是否符合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各单位在聘 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 生育的内容。 如果小王怀孕了,公司不仅不能辞

2、退, 还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结婚的一般要件 一、结婚的条件 (一)须具有结婚的合意 (二)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三)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登记制】结婚必须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登记是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一)禁止结婚的血亲 (二)禁止结婚的疾病,相关法律,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简明教程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