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窗统一安装协议甲方:福庆物业服务公司乙方:李泽华鉴于给住户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居住环境,确保小区的整体效果,经物业公司与业主共同协商,统一制作安装防盗窗。特此物业公司聘请乙方负责安装制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甲方授权乙方为上桥乡中华中心村 A、B 区统一安装单位,负责对各住户防盗窗进行安装及维修服务。2、 甲方协助乙方在小区内宣传、销售、安装乙方制作的产品。3、积极配合乙方搞好统一安装的协调工作,在小区内提供乙方展销、办公场所,以便能及时为住户提供服务。二、乙方责任1、乙方所销售制作的防盗窗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乙方按所制作的产品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履行乙方责任,保证用户的售后服务完善,并承担产品质量责任。2、乙方制作、销售的产品必须低于市场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三、双方责任1、为了保证双方合同的顺利进行,乙方给甲方缴纳 20000元的合同保证金,在合同期间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此保证金于 2012 年 10 月 10 日全额返还乙方。2、甲方对乙方实施的统一安装进行全程的检查与指导,对有违反安装协议的地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3、甲乙双方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相互监督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诚信为本的精神共同搞好统一安装工程。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福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章)乙方: (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