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办公综合楼楼钢结构承包合同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2016.06.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台儿庄区马兰屯镇北闸村三、工程内容:公司办公综合楼钢结构厂房制作安装 四、乙方式:清工,包安全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一、承包范围:主钢结构系统等所需的技术人员和施工劳动力二、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米长, 米宽)第三条 清包工费本工程定价方式为 元/平方米;固定总价约为人民币: 元, (大写) 第四条
2、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一、工程款支付:1、 ,支付 2、 ,支付 3、 ,支付 4、余下合同总价的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一星期内甲方无息支付。二、结算1、乙方应于工程完工后 7 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资料。2、遇本合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并双方协商。3、甲方自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报告资料后 5 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期限内不作确认或不提修改意见的,则视为确认竣工验收报告并通过验收。4、乙方必须开立正规发票据以结算。 第五条 设计及其变更一、本工程由甲方提供 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制作安装范围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件制作和安装
3、施工的需要。二、由于设计安全性能不合理造成工程修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签订合同后在三日内将设计文件施工图 壹套,交乙方审查。四、乙方应当按照国家钢结构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和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第六条 工程期限及顺延一、本合同总工期为 天,施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二、工期顺延1、在施工准备期间如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或材料、设备变更的,则对重新设计、材料采购、制作的时间顺延。2、施工期间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相应顺延:2.1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的,按每 8 小时顺延一天计。2.2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行政权利强行
4、、强制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2.3 因甲方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工期相应顺延;2.4 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3、因上述 1、2 条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关键线路)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才可顺延。非关键线路的工期在不影响总工期的情况下,工期不予顺延。4、凡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不能顺延,由此引起的赶工措施等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甲方和乙方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下雪、防洪排涝、台风、高温天气、节假日等因素以及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三、如超过工
5、期未完成的,甲方有权按每天总工程造价 %向乙方索要违约金;如超过工期 15 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要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一、甲方采购和提供材料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施工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主要材料、设备,并应附有正规厂家的出厂合格证书。2、乙方应根据设计要求提前 7 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3、乙方有义务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二、乙方提供工程所需各种施工工具(电焊机、切割机等,其余
6、一切材料及辅助材料、车辆均由甲方提供) ,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第八条 安全施工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二、乙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三、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须有特种作业证,否则因此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质量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四、在工期期间,乙方对工地的安全负责,如因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摔伤、砸伤、碰伤等一切安全及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给甲
7、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包含给甲方方工人因此造成的伤害) 。第十条 工程质量一、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乙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一年。二、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按照甲方、监理审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三、乙方应建立符合其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乙方应按该保证体系运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四、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五、甲方代表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
8、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六、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七、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甲方代表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八、此合同并不以工期和回款的结束而终止,在将来的生产过程中,如发现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无条件追究。第十一条 工程保修一、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 1 年。二、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第三人
9、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外,凡属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渗漏等,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设计、材料原因除外) 。第十二条 附件经过双方商定本合同需有以下附件1. 双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 双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 乙方国家要求资质所有复印件4. 工程设计施工图5. 采购清单(包括采购产品名称,型号,厂家,联系方式)6. 工程进度计划表以及对应人员安排表,甲方及乙方工地代表名单,甲方工地监理名单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一、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在本合同的
10、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1.1 本合同及附件;1.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1.3 合同施工图纸;1.4 合同履行中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双方往来信息、联系单、通知书、确认书、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有关的各种书面函件。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第十四条 附 则本合同一式 三 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一 份,报甲方建设行政主管一份。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也可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修改。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以下无正文)甲方(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手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乙方(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手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