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护 司法保护导入:我们上节课学习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两方面的内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光家庭和学校要负责,更需要全社会的一起努力,这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这节课就从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角度来讨论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三、社会保护我们在家里有父母的保护,在学校我们有学校老师的保护,当我们走出家里、走出学校后,我们就成为了一个独立的个体,这时候谁来保护我们?请大家看到课本 P60 的右边两幅图片,这两幅图片给我们传递了什么信息?社会环境存在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因素,这也符合我们之前学到的内容存在社会侵犯我们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这时候需要什么来保护我们?社会保护(板
2、书)1、 含义:在社会生活环境中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这里我们要把社会 保护与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的关系理清楚,一般来说,社会是包括家庭和学校的,我们借用数学中集合的方法从图表示出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关系,但是这里的社会保护是不包括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的,社会保护是除家庭和学校保护之外的保护图中的阴影部份表示社会保护的范围。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产生潜移默化(无形之中比如很多人都从没有斑马线的地方横穿马路,你就会觉得从那里过马路很安全,也就会学着横穿马路)的影响,所以国家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来规定在社会环境中该如何保护未成年人。那么社会保护有哪些基本内容呢?2、 基本内容未成年人的健四人一小组结合
3、我们的社会生活经历就社会如保护我们的身体和思想心理展开小组讨论,并且做好讨论记录,讨论结束后要请同学起来分享讨论结果。康成长说的是身心的健康成长,所以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也无非包含两个重要的方面:身体和思想心理。接下来请同学们四人一小组结合我们的社会生活经历就社会如保护我们的身体和思想心理展开小组讨论,并且做好讨论记录,讨论结束后要请同学起来分享讨论结果。 (学生讨论,教师参与指导讨论,请学生分享讨论结果)刚才同学们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谈到了社会如何保护我们的身心健康成长,我们再一起来看看课本上市怎么说的。第一方面,保护未成人身体的安全与健康中有两条具体规定,大家划下来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戏
4、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与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未满 16 周岁的人工作了实际上身份就是我们都知道的童工,当童工的危害:超负荷的劳动强度残害正在成长、发育的身体;失去正常学习的机会,缺乏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很容易造成思想和品德的扭曲。“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指的是 文艺演员和体育运动员,把文艺演员和体育运动员补充在书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旁边。第二方面: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灵健康,有关具体的规定。第优惠开放一些场所和设施,如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博物馆、文化纪念馆、影剧院、公园等。第社会各方面应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
5、长的社会活动。(比如优秀图书展,社区运动会,儿童节的一系列社会活动等。)补充:(投影)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很多少年犯就是受这些不健康书刊、音像制品的不良诱惑后逐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投影)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 未成年人,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补充:第三方面:未成年人受到社会的全方位的保护。我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团体、组织以及学校、家庭乃至于每一个公民,都承担者保护我们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义务。3、 根本目的来(我们从上面这么多具体规定来看,社会保护
6、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四、司法保护前面我们学到了:家庭、学校、社会都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同时也存在未成年人侵犯其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就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另外一种保护来减少上述的两种现象,这种保护就叫司法保护。1、 含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等国家执法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保护措施。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为了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司法保护是必不可少的。就司法保护的对象看,司法保护可以分为:一般保护(针对所有未成年人)和特殊保护(针对未成年犯)2、 基本内容(1) 审理
7、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特殊制度实行什么样的特殊制度呢? 由少年法庭负责审判。我们一起来看一篇有关少年法庭的新闻。(投影)目前,全国法院共建立 2500 余个少年法庭。基本做到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由少年法庭审理。少年法庭从最初主要设置在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逐步发展到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如黑龙江、福建、河南、北京、江苏、浙江等地方高院)(人民日报(2003 年 09 月 03 日节选) 正是有了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使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的同时又能接受法律的合理制裁。(2)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大家的观念中,少年犯有可能上大
8、学吗?在我们一般人看来少年犯是不可能走进大学的,如果我们作为高考招生人员一看考生的档案中有过犯错的记录可能都不太情愿招他进大学,就更别说那些曾经违法犯罪的人了,很容易就被拒之大学校门之外了。但是真实的社会中却有少年犯走进了大学,不信吗?我们一起来看这则新闻:(投影)城厢法院四年帮扶四少年考上大学(节选)2003 年 8 月 28 日,一名被判缓刑的少年犯,手持集美大学录取通知书来到了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向少年法庭的法官报喜,并表示一定要刻苦学习,以回报法院的悉心帮教和社会的关爱。至此,城厢区法院 2000 年以来,已帮教 4 名少年犯在缓刑期内考上了大学。城厢区法院曾被区青团福建省委、福建
9、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正是对未成年犯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才使失足的少年犯有机会走进大学,不仅使他们获得学习的机会,更使他们获得重新做人的机会。 另外,法律还规定:不得歧视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应做好安置工作,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如果社会让被释放人员也能很好就业,才能在根本上预防他们重新犯罪。以上两条是针对未成年犯的,属于特殊保护,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一般保护(3)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大家先来做一道关于未成 年人继承权的题目。在遗嘱继承案件中,如发现遗嘱中未成年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被剥夺,应当宣布遗嘱(学生回答后公布答案及法律依据)遗嘱无效 或部分无效。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法定继承案件中,依法对未成年人继承份额给予适当照顾。(投影)未成年人受抚养权的具体法律规定:来源:学科网 ZXXK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离婚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处理,使未成年人的受抚养权得到切实的保障,不允许父母任何一方借口夫妻离婚而推卸抚养子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