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 年注册监理工程师概论考点P21. 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09 年考点)P4三.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08 年考点)1.服务性 建设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是从它的业务性质方面定性的。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方法是规划、控制、协调,主要任务是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这就是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服务的内涵。2.科学性 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领导;应当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要有一套健全的
2、管理制度;要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要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3.独立性 按照独立性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文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等的规定实施监理;在委托监理的过程中,与承建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在开展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程序、流程、方法、手段,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地开展工作。4.公正性 特别是当这两方发生利益冲突或者矛盾时,工程监理企业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
3、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P5四、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08 年考点)(一)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二)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三)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四)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P7二、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08 年多选,09 年多选,2010 年考点)(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二)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三)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四)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P10(一)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09 年考点)建设工程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
4、律制定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各项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P23二、建设部 2006 年 10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工程程序、监理责任等作出了规定。 (09 年考点)(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08 年,2010 年多选考点)(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
5、计划和职责等。 (09 年考点)(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08 年考点)(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
6、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水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7、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2、施工阶段(08 年考点,考与准备阶段的区别、比较)(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P271.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
8、国发【2004】20 号)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不再进行投资决策性质的审批,项目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企业不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而可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08 年考点,09年多选)2.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或备案制。 (08 年考点)1) 政府投资项目。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
9、08 年考点)2) 非政府投资项目。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08 年考点)P281. 初步设计不得随意改变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程标准、建设地址和总投资等基本条件。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 10%以上,或者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 (09 年考点)P293. 建设准备阶段(2010 年考点)工程开工建设之前,应当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包括:组建项目法人;征地、拆迁和平整场地;做到水通、电通、路通;组织设备、材料订货;建设工程报监;委托工程监理
10、;组织施工招标投标,优选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6.生产准备阶段生产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组建管理机构,制定有关制度和规定;招聘并培训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签订供货及运输协议;进行工具、器具、备品、备件等的制造或订货;其他需要做好的有关工作。 (08 年考点)P31(一) 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09 年考点)1. 项目法人国有单位经营性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在建设阶段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
11、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09 年考点)2. 项目法人的设立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否则,其项目可行性报告不予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同时及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2010 多远)P32(2)建设项目董事会职权。 (08 年,09 年考点,两者考其一,干扰项)1)负责筹措建设资金;2)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3)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4)提出项目开工报告;5)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6)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审定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
12、并负责按时偿还债务;8)聘任或解聘项目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总经理职权。 (08 年,2010 年多选考点)1)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对项目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建设标准、总图布置提出意见,提交董事会审查。2)组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编制和确定招标方案、标底和评标标准,评选和确定投、中标单位。3)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用款计划和建设进度计划;4)编制项目财务预算、决算;5)编制并组织实施归还贷款和其他债务计划;6)组织工程建设实施,负责控制工程投资、工期和质量;7)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对单项工程
13、的设计进行局部调整;8)根据董事会授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紧急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9)负责生产准备工作和培训人员;10)负责组织项目试生产和单项工程预验收;11)拟定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劳动定员方案及工资福利方案;12)组织项目后评估,提出项目后评估报告;13)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项目建设、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14)提请董事会聘请和解聘项目高级管理人员。P35一、 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09 年考点)(一) 执业范围广泛(二) 执业内容复杂(三) 执业技能全面(四) 执业责任重大P37(二) 监理工程师的良好品德主要体现在:(1) 热爱本职工作;(2) 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
14、(3) 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4) 能够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冷静分析问题。三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如下通用职业道德守则:(1)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2)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3)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4) 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5)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6)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7)
15、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8) 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9) 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P38四、FIDIC 道德准则:( 09 年考点)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2010 多选)(1) 接受对社会的职业责任。(2) 寻求与确认的发展原则相适应的解决方法。(3) 在任何时候,维护职业的尊严、名誉和荣誉。能力:(4) 保持其知识和技能与技术、法规、管理的发展相一致的水平,对于委托人要求的服务采用相应的技能,并尽心尽力。(5) 仅在有能力从事服务时方才进行。正直性:(6) 在任何时候均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行使其职责,并且正直和忠诚地进行职业服务。公正性(7) 在提供职业咨询、评审或决策时不偏不倚。(8) 通知委托人在行使其委托权时可能引起的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9) 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对他人的公正:(10) 加强“按照能力进行选择”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