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交股装便20161 号关于推荐装备供应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提高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水平,加强供应商管理,根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装备采购与管理办法(试行)(中交股装发 2015141 号),公司拟制 订装备供应商管理细则,并建立中国交建装备合格供应商名库,请你单位按如下要求推荐供应商。一、装备供应商管理(一)公司将对装备供应商分二级进行管理。第一级为中国交建装备供应商,采取各单位推荐,公司组织评价的方式产生,由装备制造海洋重工事业部进行管理,各单位共享。第二级为各单位在中国交建装备供应商范围外,自行建立和管理的供应商,各单位之间不共享。(二)公司将采购量较大和单价较高的装备作为重点
2、管理对象,在设定的装备品种内,选择各单位选用较多,产品质量好、技术领先、服务范围广、具有较高信誉度和知名度的供应商作为中国交建装备供应商。(三)中国交建装备供应商将按制造商和代理商分别入- 2 -库,对入库的供应商实行等级管理,每年依据供应商与各单位的合作情况等因素进行考核,采取晋级或降级处理;引入通报和退出机制,对于有不良合作行为的供应商,视情节轻重通报、降级、直至中止合作关系,被中止合作关系或被退出的供应商,各单位不再引入。(四)公司对各单位推荐的供应商进行初选后,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后征求供应商意见,采集供应商信息,确定入库名单并发布。发布的供应商将在后期启用的中国交建装
3、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实现共享。二、推荐要求(一)各单位根据供应商的基本条件和合作业绩择优推荐,推荐的供应商应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备的企业管理体系,履约能力有保证且与中交有良好的合作记录。制造商须具备设备制造企业资质证书;代理商应具有代理权且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要求。(二)各单位应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进行推荐,所荐供应商制造或提供的装备需具备优异的性能和完善的服务,在同行业内达到领先水平,且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三)各单位推荐的供应商应对中国交建有一定了解,认同中国交建的企业文化,有共同的合作愿景,能够配合公司总部开展装备供应商管理工作。三、报送要求(一)根据重点管理装备名录(第一批)(附件 1),分别对制造商和代理商进行推荐,填写装备供应商推荐表(附件 2)。- 3 -(二)请你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做好推荐工作,于 2016 年 1 月30 日前将装备供应商推荐表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谭啸 010-82017981 附件:1. 重点管理装备名录(第一批)2. 装备供应商推荐表 2016 年 1 月 7 日中国交建装备重工部主送:中国港湾、中国路桥、一航局、二航局、三航局、四航局一公局、二公局、三公局、四公局、中交路建、隧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