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村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2012 年度)编制负责人: 审查批准人: 实施负责人: 有效时间: 二 0 一二年末 编制时间:二 0 一一年 十二月 22012 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矿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编制了2012 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全矿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第一部分 矿井概况山西沁和能源集团中村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沁水县中村镇中村村,中条山脉北东部,沁水煤田南部边缘,行政区划属晋城市沁水县管辖,紧邻风
2、景秀丽的历山自然风景区,为沁和能源集团下属煤炭企业。矿区西邻翼城,南接垣曲,北倚临汾,距沁 东公路 3 公里,距西 33 公里直通翼城,往南 45 公里有侯月双轨电气化铁路线沁水集运站,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矿井始建于 1970 年,于 1976 年投产,建矿初期年产 9 万吨;2004 年改制后,年产煤 30 万吨;2008 年进行机械化采煤升级改造,2009 年年底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后,被批准为单独保留矿井,年产煤90 万吨,是沁水县煤炭重点发展企业。1、井田开拓方式 采用斜井开拓方式,批准开采 2#-15#煤,其中 2 号煤层平均厚度3.34m,属优质无烟煤,煤层结构简单, 顶底板岩
3、性良好,为中村煤矿3目前正在开采之煤层。2、矿井通风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即主斜井和副斜井、行人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3、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情况据晋城市煤炭工业局文件晋市煤局安字【2009】1065 号文关于晋城市 2009 年度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瓦斯等 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我矿 2 号煤层为低瓦斯矿井。根据 2010 年 8 月 13日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本井田所取 2 号煤层煤样进行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2 号煤层无爆炸危险性,且不易自燃倾。地面建有容积 300m3 的消防水池 2 个,井下巷道设有消防管路系统,皮带巷每 50m、
4、其它巷道每 100m 设一个消防三通。4、水文地质情况该井田地处太行山脉南段,沁水盆地南端,属低山区。区内地表切割强烈,总的地势北高南东低,相对高差较大,地表水排泄通畅;井田 2 号煤层为以裂隙含水层充水为主的矿床,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下,煤层与各上覆含水层之间的岩层较稳定,主要充水含水层富水性均较差,地下水补给条件差,隔水性较好;井田内断裂不太发育,构造简单,2 号煤层为不带压开采煤层,且井田内有一定程度的采空区积水,因此,2 号煤层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5、井下运输主斜井安装一条大倾角皮带担任全矿井煤炭运输任务; 副斜井做为辅助运输巷,采用单勾串车提升, 担负全矿井材料提升任务。4第二部分
5、矿井灾害预防第一章 矿井灾害预防管理的组织与制度1、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为正副组长的灾害预防管理领导小组,做到分头把关, 责任明确。(1)矿分管负责人:曹王建 刘 刚 吉忠义 赵建新 李会云 贾必胜 (2)项目具体负责人: 通 风、瓦斯、煤 尘、火灾: 王合兵 陈晋东 顶 板管理:李根龙 常 伟 张志刚 李天云 爆破和火工品管理: 李根龙 王 明 常 伟 水害管理: 李天云 田海兵 杨建军 电 气、 辅 运、胶 带管理:李天云 高庆学 灾害预防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办公室主任:李根龙(兼)。2、工作会议制度(1) 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2) 矿井灾害
6、预防分管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一次灾害预防专业分析会议;(3) 每月组织一次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5(4) 本年度内组织一次矿井救灾与反风演习。第二章 矿井灾害(危险)因素识别与防治措施根据我矿煤层自燃灾害、生产布局及采掘工艺等情况,对矿井灾害(危险)因素识别为:瓦斯、煤尘灾害危险因素、火灾危险因素、顶板事故危险因素、 放炮和火工品事故危 险因素、电气事故危险因素、 运输事故危 险因素、 水害危 险因素、 窒息危险因素。这些危险因素的预兆与防治措施分述如下:一、通风、瓦斯、煤 尘、内(外)因火 灾1、通风、瓦斯、煤 尘、内(外)因火灾事故 预兆 瓦斯、煤 尘爆炸事故 预兆 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
7、 发 出咝咝的空气流动声。 矿井火灾预兆皮带着火预兆:皮带明火前,着火点的温度超标;巷道出现烟雾,并伴有烧焦糊味。 煤层自然发火预兆: 在火区附近,温度、湿度增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形成水珠。 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特殊火灾气味(有煤油或松节油味等)。6 自火灾地区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 流经火源区域后的空气中氧气减少,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增多。 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 闷热 、皮肤疼痛、精神疲乏、四肢无力等。2、通风、瓦斯、煤 尘、内(外)因火灾事故 预防措施(1)在设计 布局和接 续安排上要尽量简化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联巷和串联通风,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8、(2)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 45 天内对采空区进行永久封闭,并进行黄泥灌浆。(3)加强 巷道 贯通现场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搞好巷道贯通的风流调整工作,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合理可靠;(4)加强 通风设 施管理,严禁随意损坏通风设施;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验收, 认真做好通风设施的改造与新建工作,彻底整治通风设施不达标现象,努力降低矿井漏风率,确保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 85;(5)加强 局部通 风管理,按规定设置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切换;风筒安装传感器,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一旦因故停风造成瓦斯超限,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排放瓦斯,不得擅自排放
9、。(6)保证矿 井 监测监控系统的7正常使用和井下各种传感器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安装及每 7 天一次的调校,保证每 10 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和风电瓦斯闭锁试验工作。(7)加强 瓦斯 检查管理,加强班中汇报,杜绝空班、漏检、假检和假报现象。 对于瓦斯涌出异常区域或巷道高冒区,要随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 时处理。井下放炮作业要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严禁放明炮糊炮。(8)加强 盲巷的 检查和管理,及时封闭盲巷;盲巷密闭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在密闭前设置栅栏、挂警示牌、瓦检箱,并建立台帐管理。巷道过陷落柱时,必须先探明气体情况,严禁瓦斯超
10、限作业。(9)掘进头 一旦与 临近小煤窑或老塘贯通,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严格按措施要求构筑隔爆墙。(10)矿 副总 工程师以上领导和下井的职能部门主管、采掘队队长、通风科科长、通风技术人员、采掘队主管技术员、采掘队当班班长和跟班队长、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 ,必 须携带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查瓦斯浓度。(11)综 采工作面上下隅角要按规定设置风障,并及时挪移,按规定构筑阻燃隔离墙,尽量减少采空区进回风压差,尽可能减少向采空区的漏风量。(12)新 结束回采工作面要进行停采线充填注浆,对已结束的采区工作面要及时密闭和注浆充填;严格制订并执
11、行防灭火注浆及防止崩浆和疏水的措施。在构筑防火墙时,8必须预留均压气室的位置,以便将来实施均压防灭火措施。(13)掘 进或回采期 间,顶板出现高冒区,施工队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及时充填接实,以防发火或积聚有害气体。(14)回采工作面要严格按设计要求建立注氮防灭火系统、黄泥注浆系统、束管 监测及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回采工作面进行定期注氮、分析化验和实时监测。(15)加 强对 采空区及地面裂缝漏风的检查和封堵工作,减少采空区漏风。(16)积 极探索 综放工作面防灭火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提高防灭火工作效率;积极探索防止大面积连片采空区自燃新技术,拓宽防火工作的新路子。(17)按 规定完善井下消防管
12、路系统和防尘设施。(18)严 格按 规定设置隔爆;严格执行“ 一通三防” 管理制度,加强防尘管理,加 强中夜班防尘设施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完善煤机内、外喷雾、放煤 喷雾、移架喷雾等各类防尘设施。努力从源头上搞好综合防尘工作。 积极推广应用新的防尘技术,降低粉尘浓度,净化采掘工作面作业环境。(19)加 强井下 灭火器材的管理,严格考核,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无故损坏丢失者,要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有井下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20)井下 烧焊 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当必须进行烧焊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瓦检员检查,安监员
13、现场监督执行,并在 烧焊现场配备灭火器及消防水管。9(21)井上井下消防材料仓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严禁擅自动用库内设备工具或材料,一旦因故使用要及时补充,过期失效的器材要及时更换。(22)在采区巷道和大巷要设置明显的避灾路线标志,加强井下避灾路线标识管理;通风、安监要会同机电部门,每季度至少一次检查矿井反风设施及防火铁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3)安监站做好自救器使用的培训、复训工作,每一个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24)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设在空气流畅的地方,温度压力传感器齐全有效,排气温度不超标,按规定配齐消
14、防器材,并保持完好。(25)加强机电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严防发生机电运输火灾事故。(26)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3、发生人员中毒、窒息事故预防措施(1)在井下全风压通风巷道内,凡长度超过 6 米不通风的敞口独头巷道必须进行封闭。(2)采掘设计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盲巷的产生,因技术设计或地质测量原因造成的,追究生产技术科和地测科的责任;因施工管理不当造成盲巷的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3)掘进过程中因故暂时停工的巷道一律不得停风,如果停风要立即断电撤人,在停风巷道口设置栅栏、悬挂警标,严禁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瓦斯或10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
15、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且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 24 小时内封闭完毕。停风1 个月以上巷道必须进行永久性封闭。(4)盲巷、窒息区封闭时其巷内必须将管路、电缆等导电体断开,巷内吊挂的管路要放下。在墙前距巷口 2 米处设置栅栏、警标和牌板,墙体建筑质量按公司通风设施建筑质量标准施工,密闭墙上要留有观测孔、注浆 孔,有水的要设反水管。(5)每班对盲巷、窒息区密闭内外的有害气体浓度、墙体质量进行检查,并建立台帐进行管理。密闭墙前如缺氧或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由救护队员进行检查。密闭墙损坏要及时修复。(6)盲巷、窒息区启封时,必须由通风科制定安全措施,由救护队实施。实
16、现 正常通风后,各种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其他人员方可进入。(7)发现风量不足形成微风或无风区时,立即挂上“禁止入内” 警示牌,及时 采取针对性措施,增加风量或进行封闭处理。(8)处理巷道冒顶或进行巷道维修时,必须引导风流(或采用局扇通风)到施工地点,在风筒出口 10 米内挂“禁止入内” 牌,并随巷修工作前移而前移。施工地点出现异常情况(如处理全断面冒顶时出现小洞、片帮、或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氧 浓度低于 18%等),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汇报矿调度、按指示采取安全措施处理,严禁任何人冒险作业。冒顶 、片帮 严重 时,采掘 队、生产技术 科、安监、救 护、通风科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 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