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协议书甲方(出售方):有效证件号码:乙方(承购方):有效证件号码: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 达成以下补充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 物业基本情况:1. 地理位置: 2. 产权证号:3.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成交价格:人民币 (RMB )三、 付款方式和交易程序:1. 甲乙双方在 200 年 月 日签定买卖协议书,乙方在签定买卖协议书之当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购买该房屋之定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2. 乙方在 200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给甲方,作为首付房款,甲方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同时将本物业的钥匙交予乙方。3. 在甲方获得小产证后 日内,甲乙双方签定正式买卖合同。
2、4. 在甲方获得本物业产权(甲方本物业产权获取的时间以发展商及交易中心办理的实际时间为准)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托代理人至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当乙方取得乙方名义房地产权证后 日内,乙方将全部房款之余额(RMB )支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5. 甲乙双方在各自收到过户后之产证和全额房款后 日内约定具体时间,至该物业进行房屋验收移交,并至物业管理处办妥维修基金计人民币 的转移和更名手续,以及水、电、煤气(若有)、电话(若有)、有线电视(若有)、宽带(若有)户名的更名手续,至此交易完成。四、 其它:1. 本交易所涉及有关的政府税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政府规定各自承担。2
3、. 甲方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乙方前所产生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用等由甲方承担,之后由乙方承担。3. 交房标准为合同所列之该房屋内附属设施、设备均能正常使用及室内装饰与签订本协议之日的状况相符,下水道通畅。4. 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之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押金等在交房更名时 与乙方另行结算。5. 乙方同意按甲方之要求将房款支付至甲方之指定帐户。6. 乙方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若贷款不足房款部分,由乙方自行补足不足部分。五、 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在签定本买卖协议书后,若甲方无任何正当理由不出售该房屋或将该房屋转售第三方的,甲方应立即退还乙方所支付之定金给乙方,同时赔偿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给乙方。
4、2 甲乙双方在签定本买卖协议书后,若乙方无任何正当理由不购买该房屋的,甲方有权没收该定金作为违约金。3 甲方应于开发商通知办理该房屋产权证明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办妥以甲方为权利人的该房地产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并于签署本协议后 个工作日内办妥抵押登记注销手续。若因甲方之原因未在上述期限内办妥产权证及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应赔偿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给乙方。4 如因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可抗拒力之原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则甲乙双方各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将乙方所付房款如数返还给乙方,本协议终止。5 本次交易中如因国家房产政策的变动,导致相关税费等费用的调整,由甲乙双方各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承担。以上协议书内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无误,甲乙双方无异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兹共同遵守。 甲 方: 乙 方:代 理 人 : 代 理 人:地 址 : 地 址:帐 号 : 帐 号:日 期 :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