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发201030 号),设立县教育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制定我县教育发展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二)编制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审核普通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开办、停办和变迁。(三)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基础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负责县级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核或报批工作。(四)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五)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
2、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六)依法主管全县教育人事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师资调配、教师招聘和自然减员空编指标的使用;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干部培养、推荐、选拔、使用和考核;管理全县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学校开展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七)组织实施各种教学课程计划;规范学校收费和教科书、教辅资料征订;指导学校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建设工作。(八)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教;查处教育系统违纪事件;做好信访工作。(九)管理全县
3、国民教育,指导成人自学考试工作;协调乡镇党政和相关工作部门,巩固“两基”成果。(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十一)管理全县教育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十二)协调指导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根据以上职责,县教育局设 10 个股(室)(股所级)。(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负责草拟和修改文件、公函、报告、计划、总结等行政类文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协调节假日活动安排;负责局机关信息公开、内外收发、保密、宣传
4、、文书档案管理和报刊杂志的宣传发行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牵头做好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财产、考勤、卫生、安全、车辆等后勤服务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人事股编制核定与管理、教职工调配、教师招聘、教育综合改革和年终人事统计业务,负责教职工请假、退休、工资、福利和教职工遗属生活补助业务;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和年度履职考核,办理各类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和推荐业务;负责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审查学校代课教师资格和数量;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才统计与管理;审查教职工报考公务员的资格,负责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推荐评选,协助相
5、关股室做好校长和教职工的培训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接待有关部门查档、阅档和提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计划财务股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制度和有关指示精神;草拟全县中小学财务、财产和经费管理文件并跟踪落实;负责培训中小学会计并对其工作业务进行督促指导,做好各类资金的收支核算和帐务处理,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适时清理统计学校固定资产,督促或参与督促各核算单位管好用好教育设备设施;负责搞好全县教育年度统计及与统计相关的各项工作;负责管理会计档案并接待相关业务的查阅;负责办理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医疗互助业务,负责中小学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工作,负责收缴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及
6、各类集资、捐资和捐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实施项目工程的意见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项目工程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项目工程资金的运行管理工作,以及配置物资的验收、分发、结账、建账工作;审批和协助绘制项目学校校园建设规划方案,组织全县项目工程的设计、招标、验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对土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拟定项目工程的相关培训计划,组织好县级培训,检查、指导项目乡镇和项目学校项目实施情况,组织本县项目年度评估验收和县级验收;负责全县项目工程进展的年度报表填报工作,形成“工程”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按市规定时间以县政府名义上报市“工程办”审核和转报;负责组织
7、实施全县项目工程建档工作;负责完成全县项目工程有关日常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五)教育股负责综合管理基础教育,强化德育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抓好体育教育、卫生教育、健康教育、民族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学校教学仪器和图书的计划、安排及指导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抓好高中会考考务和完全中学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工作;抓好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少先队工作,办理中小学校先进集体的评审、表彰和推荐业务负责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宿管理、中小学生救助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教
8、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做好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股室制定教育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审批、管理工作;抓好中英西南基础教育合作项目工作;做好“普九”巩固提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六)招生考试办公室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招生考试政策;代县招考委和县教育局拟发招生考试文件;代县招考委制定施考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办理高考、中考、小升初、成自考、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等各类招生考试报考、施考、阅卷登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相关业务;做好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工作;与相关部门一道做好试卷运送、保管、保密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所联系乡镇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七)安全办公室指导学
9、校抓好安全、法制、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等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完善学校安全制度,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办理行政执法有关业务,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考核评审和推荐上报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学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参与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指导学校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指导学校处理安全事故,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做好学校安全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八)成职教师训股负责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师培训、勤工俭学及教育系统的劳务输出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资培训和中小学校长培训
10、工作业务档案;管理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各类培训机构,拟订全县成、职、教培训和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3+1”班、农村综合初中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机构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和就业工作;抓好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监督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办学水平、教学水平评估,加强学籍管理,指导职业证书考试和技能鉴定工作;参与抓好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综合开发、培训、规划及劳务输出工作;做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九)审计股负责全县教育经费收支的审计;负责全县教育收费规范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审计与监督;负责全
11、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资金预算、决算审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教育财务集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公办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建好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收支电子台帐,结清各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明细帐,做好资金流动情况反馈工作;协调审计股与管理中心的工作联动,按季度、按程序上报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报批手续,及时为学校办理特设专户资金划拨业务;负责全县中小学办公设备及课桌凳购置、校舍维修改造等大额支出“一项一审”项目的初审和批准后的实施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人员编制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 31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4 名,股所级领导职数 10 名。四、行政审批事项社会力量办学。五、其他事项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材教学研究室,28 个乡镇中心学校,教委印刷厂。六、附则(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二)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