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章 项目概述1.1 任务来源及项目概述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安排和统一部署,为全面查清扶沟县境内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通过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和满足扶沟县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需要。扶沟县国土资源局为配合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于 2008 年 10 月对扶沟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行了招投标工作。根据招投标结果,河北省第二测绘院投中了本项目二标段:扶沟县辖区内约 50 平方公里的城镇地籍外业调查项目工作。
2、1.2 城镇地籍更新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本次城镇地籍更新调查的主要工作是:一、县城地籍更新调查即在原有城区地籍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以二次调查的技术标准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技术要求为依据,进行县城外业补充和更新调查及地籍测绘工作。二、 县域内十三个镇、乡进行初始调查和地籍测绘工作。其主要内容有:(1)权属调查:调查每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利用状况。(2)地籍测量:测量每宗地的权属界线、界址位置、形状,测绘地籍和地物要素,编制地籍图和宗地图,量算面积。(3)开展城镇、乡所在村庄内部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
3、等土地利用专项调查统计。(4)根据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综合分析,编制城镇土地利用图,评价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预测变化趋势,编写调查报告。1.3 调查区概况海拔 50 米左扶沟县位于河南省东部,贾鲁河下游,东与太康县相连,南与西华县为界,西与鄢陵县接壤,北与通许县、尉氏县毗邻,辖 7 乡、8 镇、1 个农牧场。扶沟县属豫东平原地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东北略洼,西北部为岗地海拔 62 米左右,其余为黄泛区冲积平原,右。主要河流有贾鲁河等 12 条,全长 246.5 公里。县域面积 1128.5 平方公里。神郸铁路、311 国道、周郑公路、周开公路穿境而过,公路网纵横交错,交通发
4、达。扶沟县属暖温带半温润季风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日照 2361 小时,年平均气温 14.4,无霜期 215 天,年平均降水量 661.4 毫米,四季分明,春秋季适宜测绘作业.2.1.4 调查范围扶沟县城镇地籍更新调查的范围包括县城建成区及辖内的 8 个镇 5 个乡,分别是:崔桥镇、江村镇、白潭镇、韭园镇、练寺镇、大新镇、包屯镇、汴岗镇、曹里乡、柴岗乡、固城乡、吕潭乡、大李庄乡等镇、乡政府驻地,总面积约为50 平方公里。其中扶沟县城建成区面积约为 28 平方公里。第二章 调查区已有资料的分析及利用2.1 平面控制网资料调查区内有河南省 C 级网控制点 5 个,该五个点保存完好,均有 1980 西安
5、坐标系成果(中央子午线 114) 。可作为县城及十三个乡镇地籍测量控制网布设的起算点使用。2.2 地形、地籍图资料调查区内有扶沟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 1:5000 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工作计划和安排生产作业使用。城区内有扶沟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 1:500 比例尺航摄图、进行外业调绘测量作为工作底图。十三个乡、镇初始地籍调查采用本次全野外数字化测绘的地籍图作为工作底图。2.3 权属调查资料调查区范围内,部分国有及集体土地已发证,原权属调查中所调查得到的调查表册、权源材料可作为本次调查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权属调查按技术细则要求更新地籍调查表,原地调已经签字盖章且无变化部分,新调查表中可直接引用,
6、不进行补签,原调查表复印件作为附件入档。新调查的宗地按调查要求填表。第三章 作业技术依据1、 城市测量规范 CJJ 899,以下简称“城市规范” ;2、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 GB/T 20257.12007;3、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CJJ7397,简称“GPS 规程” ; 4、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18314-2001) ;5、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数字化规范 GB/T 171601997,以下简称“数字化规范” ;6、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101
7、42007;8、 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规程 ;9、 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 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07;11、 土地登记规则 ,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12.28 修改;12、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 2003) ;13、 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细则 ;14、 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培训资料 (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3.办公室) ;15、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 年);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17、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18、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8、和质量评定 GB/T 18316;19、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CH1002-95;20、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CH1003-95;21、 扶沟县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设计书 。在使用中,本项目技术设计书中未涉及的内容,以上述标准和规范为准;如各技术依据存在不一致时,以经批准的本项目技术设计书为准,作业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及时反馈及请示扶沟县国土资源局协助解决。第四章 调查技术路线和测量的数学基础4.1 地籍更新调查技术流程城区内采用全面更新和补充调查的技术思路,十三个乡、镇全部为初始地籍调查,查清确定每一宗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界址、数量、用途等情况;采用内业成图外业调绘与解析测量相结合
9、的方法测绘 1:500、1:1000 地籍图,掌握准确的城镇土地基础数据;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专项信息,制作城镇数字地籍图,建立和完善城镇、村庄地籍信息系统。调查的作业流程为.4.地籍测量流程:4.2 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调查区坐标系统采用 1980 西安坐标系,中央子午线 114,3分带。高程系统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4.3 图幅规格地籍图分幅采用 50cm50cm 正方形分幅。图幅编号采用本图幅图廓西南角 X、Y 坐标编号法进行,取其图角坐标(单位千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图幅号为 X-Y。地籍图均加注图名,图名一
10、般采用本图幅内较大地名或沿用原地籍图图名。4.4 比例尺地籍图测绘比例尺:县城为 1:500,乡、镇为 1:1000。第五章 权属调查5.1 组织准备第二次土地更新调查工作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国土资源调查工作,扶沟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河北省第二测绘院根据相应的调查、测量工作内容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的生产、技术管理小组。 5.2 调查资料的搜集和踏勘5.2.1 权属调查资料收集整理 2008 年以前扶沟县城镇地籍调查的权属资料,包括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土地征用、征收、划拨、出让、转让以及土地登记等有关资料;搜集城镇规划资料、城镇周边基本农田资料、土地
11、定级估价资料、房屋普查资料等。5.2.2 地籍测量资料收集从首级到图根的平面控制、大比例尺数字正射影像图等。主要有控制网设计书、技术总结报告、控制网网图、点之记、控制点成果等。地籍图、地.5.形图、宗地图、各类面积计算表和统计资料。5.2.3 其他相关资料与技术设计在充分搜集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调查报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地利用分析报告) ,质量检查与成果验收资料;民政局的行政界线、规划局的图件资料;铁路、公路、河流等相关部门的资料及踏勘测区的情况下,根据实地情况和省厅技术要求认真编制本项目技术设技书,并报上级厅局审批后执行。5.3 权属调查的内容权属调查是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
12、来源及其权利所涉及的位置、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是针对土地使用者的申请,对土地使用者、宗地位置、界址、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核实、调查和记录的过程。权属调查的基本步骤是:调查的准备工作、实地调查、设置界址标志、填写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权属调查文件资料的整理与归档。5.4 调查前的准备工作、确定调查范围、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在进行调查之前,除搜集必要的资料,准备调查表册及人员、仪器设备,技术培训外,还要具体确定此次各调查区地籍调查的范围和制作工作底图。地籍调查根据扶沟县国土资源局确定的范围,城区采用航摄方法成图,首先内业进行地籍图采集,采集结束后外业实地调绘,编绘成图后做为调查工作底图。乡
13、、镇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方法成图,以新测图做为调查工作底图。5.5 划分地籍调查街道、街坊、宗地5.5.1 划分街道、街坊、宗地为了便于开展调查工作,参照扶沟县原有地籍街道、街坊划分情况,可将整个调查区采用:街道(乡镇)-街坊(村)-宗地三级划分方法,逐级细化分成若干个小区域。作业中应注意由于调查作业涉及扶沟县各乡镇,地籍编码应根据扶沟县整体编码情况进行划分,做到不重不漏。街道是行政区域内行政界线、主干道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地物封闭的地块,是城镇地籍调查首级划分的区域。划分时应尽量与城镇行政管理的街道界线一致,即利用街道办事处的管辖界线作为地籍调查的街道界线。在准备好的调查工作底图上勾绘出街道的界
14、线,再进行街坊的划分。街坊是由互通道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地物封闭起来的地块。当自然街坊面积较小时,可将几个自然街坊划为一个地籍街坊,若一个自然街坊面积较大、宗地数较多时,也可将一个自然街坊划成多个地籍街坊。街坊划分后应统一进行街坊编号。宗地是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宗地的划分应以方便地籍管理为原则。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现将一般情况下的宗地划分说明如下: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按共用宗处理。对只有一个法人的特大宗地,有明显不同用途,面积较大时,应按地类划分为若干宗地。.6.对大型企事业单位用地如被公共道路、河流分割的,应划分为若干宗地。难以调处的争议土地,
15、以及未确定使用权的土地(如街巷用地、河流、坑塘、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及零星空闲地)按用地范围单独划宗,不调查使用权人,只调查地类。5.5.2 地籍号、宗地编号(1)地籍编号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照行政区街道(乡、镇) 街坊(村) 宗地四级进行编号。按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地籍号命名规则 19 位编码设定,即地籍号由“行政区划代码 6 位+街道号 3 位+ 街坊号 3 位+ 基本宗地号 4 位+宗地支号 3 位” ,见下图。外业调查时,地籍调查表上地籍编号的填写按街道(乡、镇) 街坊(村) 宗地三级编号填写即可。XXXXXX XXX XXX XXXX XXX 支宗地号 3 位(2)宗地编号及预编宗
16、地号参考和根据已有宗地编号,以街坊为单位,按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的原则,由“1”开始顺序编号。将新接受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及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按地籍调查人员预编的文件顺序号,将每一宗地勾绘到工作底图上,并在图上用铅笔注明编号。当一个街道或地籍街坊全部勾绘结束后,对街道或地籍街坊从西到东、从北到南,统一预编宗地号,并将预编的宗地号标注到地籍调查表上。预编宗地号可简写至为:09-08-12 表示第 9 街道第 8 街坊第 12 宗地,预编宗地号基本与调查结束后的正式宗地号一致。预编宗地号后,将申请书分别发至权属调查小组,作业小组按照调查流程通知土地使用者、进行调查前的作业准备。5.6 土地分类土地分类按
17、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 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进行调查,采用一、二级分类,其中一级类 12 个,二级类 57 个。原有地籍调查资料采用土地分类(试行) 分类,调查时注意其与新土地分类的联系和区别。5.7 宗地权属状况调查宗地权属调查按照“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 原则,按照确权要求确定土地权属和边界。调查人员在接受土地登记人员转来的申请文件后现场调查宗地的土地使用者性质、土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情况、宗地使用情况、他项权利状况、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上的土地使用者和申请书上的土地使用者一致性、土地实际用途与批准用途及申请书上填写用途一致性等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后,调
18、查人员根据调查情况,现场填写地籍调查表,并收集相应的权基本宗地号 4 位 街坊号 3 位街道号 3 位行政区划代码 6 位.7.属来源证明材料。权属调查结束后,审核人员对调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核实结果无误后,审核人在地调表的意见栏填写合格,否则填写不合格,并指出错误所在及处理意见,审核者签字盖章。宗地权属确权的一般原则:(1)临街单位代征道路占地作为公共用地,其使用权不确定给征用地单位。(2)城区内道路、街道、胡同原则上不确权给单位和个人,属公共用地。(3)使用土地的两个单位或个人之间的伙墙归属,首先以原有确权资料为准;双方均无确权资料的归双方使用,双方当事人现场指界,原则上以伙墙中心为界。(
19、4)县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及院落占地,土地使用权确权给房管部门。(5)在一宗地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法使用者,无法确定各自界址的,按共用宗确定使用权。确定每个使用者独自使用和分摊的共用面积,共用面积一般按各自建筑面积或占地面积分摊。共用宗地内的土地面积可按如下方法分摊:a 有分摊协议书的按协议分摊。b 按建筑物占地面积分摊。c 按建筑面积分摊。d 先确定每个使用者独自使用的面积,再按建筑面积或建筑占地面积分摊公用面积。(6)住宅区内,单位征地盖的住宅楼,按征地资料,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单位或个人。(7)凡有批准用地手续的单位或个人,才能确定土地使用权,无批准用地手续的,暂按现状调查,待补办手
20、续后,再确定土地使用权。(8)土地使用权证件不全或丢失的。应写出用地经过,经其主管上级或原发证件单位证明,并征得四邻同意,无争议后再予确权,违法占地或临时占地不予确权。(9)用地相邻双方发生边界纠纷时,暂按未定界处理,按现状调查,待纠纷解决后,再行确权。(10)对调查区内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权属调查工作,依不同用地性质进行权属调查工作。(11)在调查区内遇到无权属资料或权属资料无法使用时,在用地双方没有权属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以现状为准进行确权;如有争议时需国土资源局进行协调,最终解释权归县国土资源局。5.8 土地权属来源及使用权类型5.8.1.土地权属来
21、源及证明资料(1)建设用地批准文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4)个人使用的土地、单位使用的土地,在没有其他权属来源及证明资料的情况下,应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确权规定确定权属。(5)其它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5.8.2 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8.(1)划拨;(2)出让;(3)国家作价出资(入股) ;(4)租赁;(5)国家授权经营。5.8.3 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1)批准拨用宅基地;(2)批准拨用企业用地;(3)“四荒”拍卖;(4)集体土地入股;(5)其它。5.9 他项权利调查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其他土地使用者在本宗地拥有的权利。他项权利又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2、。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主要包括:通行权、地上权、地下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在债务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设定的定限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项权利的调查指调查其申请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并将调查情况填写到地籍调查表上。5.10 界址调查及界标设置界址调查是权属调查的核心,界址调查的程序有发放指界通知书;本宗地、相邻宗地使用者及调查人员共同到现场,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权利人指界、认定界址点及界址线。本宗地及相邻宗地的权利人同时到现场指界,有困难(有纠纷的除外)的,可分别到现场指界,认定后送达另一方确认;界址认定后,调查人员会同双方指界人,对认
23、定的界址点现场设置界标,绘制宗地草图,勘丈界址边长,并将界标种类、现场界址调查勘丈成果填写到地籍调查表上并签字盖章。5.10.1 界址调查(1)本次调查对已有和无变化界址,需现场确认和核实,并设置标志,不需权利人双方重新指界和签字确认。新增和变化宗地,相邻宗地界址线间距小于0.5m 时,宗地界址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的权利人亲自到现场指界、认定。宗地界址临街、临巷、相邻宗地界址线间距大于 0.5m 或土地使用者已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且用地图上的界线与实地界线吻合时,可只由本宗地指界人指界。(2)宗地界址的认定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使用者亲自到现场共同指界。临街、临巷或土地使用者已有建设用地批准文
24、件,且用地图件上的界线与实地一致时,或涉及道路、街巷、公共绿地、水利工程等市政设施的单侧与实地一致时,或涉及道路、街巷、公共绿地、水利工程等市政设施的单侧界址线,可只由本宗地指界人指界。(3)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委托代理人指界时应出具指界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4)单位使用的土地,须由相邻各方法人代表共同现场指界,并出具身份证.9.明和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个人使用的土地,须由户主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和户籍簿。法人代表或户主不能亲自出席指界的,由委托代理人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及指界委托书。(5) 征地范围内已作为公共道路、公共绿地、水利工程及其它公共设施
25、的部分,不能确权给原征地单位。(6)经双方认定的界址,必须由双方指界人共同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只由本宗地指界人指界的,本宗地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即可。如果户主不识字,可由调查人员代签,户主按手印或户主盖章并按手印。(7)土地使用者已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对少批多用的,宗地界线按批准用地界线确定,多用部分在调查表中注明,待后处理。对批多用少的,原则上按实际使用范围定界。(8)宗地界址有争议的,调查人员应在现场调解处理。现场调解不了时,在调查记事栏上写明双方争议的原因,并标出有争议的范围,退回上一程序处理或呈报地籍调查领导小组裁决处理。历史用地、没有权属文件的宗地,依法按等级审核人员的意
26、见确定界址(但调查人员有权抵制不符合法规及确权定界规定的行为) 。(9)一宗地有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时,能查清各自的使用部分和共同使用部分界线的,要查清。(10) 所有宗地界址点都必须编号,并按规定设置界址标志。(11) 违约缺席指界的,按以下规定处理:a.如一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址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b.如双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址线由调查人员依据现状及地方习惯确定。c.将确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如有异议,必须在 15 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负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a、b 两条确界结果自动生效。d.指界人认界后,无任何正当理由,不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的,可参照违约缺
27、席指界的有关规定处理。5.10.2 界标设置(1)在较为空旷地区的界址点和占地面积较大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界址点应埋设或现场浇筑混凝土界址标桩,泥土地面也可埋设石灰界址标桩。(2)在坚硬的路面或地面上的界址点应钻孔浇筑或钉设带帽的钢钉界址标桩。(3)在坚固的房墙(角)或围墙(角)等永久性建筑物处的界址点可设置喷漆界址标志。(4)根据实际情况本测区喷漆界标是主要使用的界标。对于原有已调查无变化界址点位,若界标不明显或丢失,应重新设置。 5.10.3 界址点编号界址点编号以街坊为单位,按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的原则依次编号,同一街坊内的界址点不得重号。将一个地籍街坊的每宗地都勾绘到工作底图上
28、,然后按地籍街坊统一编号,由“1”开始顺序编号。.10.5.11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内容及要求5.11.1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地籍调查表主要内容包括:本宗地地籍号及所在图幅号;土地座落,权属性质,宗地四至;土地使用者名称;单位性质及主管部门;法人代表或户主姓名、身份证明号码、电话号码;土地使用权类型;批准用途、实际用途及使用期限;界址调查记录;宗地草图;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地籍勘丈记事;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5.11.2. 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1)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表、图、实地三者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内容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整洁。(2)填写的各项内容只可划改、不得涂改;同一项内容划改不得超过
29、两次,全表划改不得超过两处。划改处应加盖划改人员印章。(3)每一宗地填写一份地籍调查表。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完的可加附页。(4)地籍调查结果与土地登记申请书填写不一致时,按实际情况填写,并说明栏内注明原因。(5)调查结果应在现场记录于地籍调查表上。(6)原地籍调查表经核实无变化处可以转抄至新调查表上,原签字盖章部分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字盖章。原调查表必须作为权属调查附件归档。调查笔录中注明情况。5.12 宗地草图的绘制及要求5.12.1 宗地草图的内容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的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记录,调查时应现场绘制和丈量。宗地草图的内容包括:本宗地号和门牌号;宗地使用者名称;本宗地
30、界址点(包括相邻宗地落在本宗地界址线上的界址点) 、界址点号及界址线;确定界址点位置、界址边方位所需要的建筑物、构筑物;相邻宗地的宗地号、门牌号和土地使用者名称;指北针、图框、比例尺、丈量者、丈量日期等。5.12.2 宗地草图绘制要求宗地草图的绘制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宗地草图幅面一般用 32K、16K、8K,宗地过大时可分幅绘制。 比例尺为概略比例尺。(2)宗地草图必须现场绘制。图上所有数据必须实地勘丈并现场记录。字迹工整、线划规则,不得涂改。(3)勘丈数据均须在图上标注,界址点间距注在界址线外,其余数据注记在界址线内。(4)用 2H4H 铅笔绘制草图并注记,数字注记横向边长字头朝北,
31、纵向边长字头朝西,斜线排列的数字,注记字身应垂直于斜线。(5)标注概略比例尺。宗地过小时,可放大绘出;过大时可分幅绘制。.11.(6)对于原有调查宗地,宗地草图的绘制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宗地无变化的,可以使用原地籍图数据打印或铅笔绘制出图。2)宗地有变化的,可参照原宗地图按要求实地绘制宗地草图。第六章 地籍测量6.1 地籍资料搜集在地籍测量工作开始前,应对原有地籍测量资料、控制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本次调查需要搜集的资料主要是扶沟县原有 1:500、1:1000 地籍图、宗地图、街坊宗地划分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原平面控制网成果等。6.2 首级平面、高程控制测量地籍平面控制包括基本控制测量
32、(首级控制、加密控制)和图根控制测量。本次扶沟县地籍调查的首级平面控制在河南省 C 级控制网点的基础上在县域范围布设 D 级 GPS 控制网,县域内 D 级 GPS 控制网整体平差,在 D 级 GPS 控制网基础上在城区及各乡、镇分别布设 E 级 GPS 控制网,E 级 GPS 控制网可全县域范围一体平差,也可分网平差。首级平面控制网采用 GPS 测量方法,按照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施测。D 级 GPS 点和 E 级 GPS 点必须埋设标石。标石埋设的相关要求按照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附录 B4 的要求执行。选点时要选埋在土质坚硬、稳定、安全僻静、利于长期保存、便于观
33、测的位置,现场绘制点之记,点之记一般均有三个栓距,距离在 50 米内的距离取至 0.01m,大于 50 米时,距离量至 0.1m控制测量依据由高级到低级,由全局到局部逐级布设的原则进行,其布设步骤和方法按下图进行地籍基本平面控制(首级控制与加密控制)点,每平方公里不少于 10 个点。D 级 GPS 点以附近村庄或较大单位名称命名,如:D 江村;E 级 GPS 点以大写字母 E 其后加本点所在乡镇名称的汉语拼音开始的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流水号表示点号,如:EJC1、EJC2 其中 JC 代表此点坐落在江村镇,测区内不允许有重号。D、E 级 GPS 网中最弱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 5cm。
34、GPS 网相邻点间弦长精度计算公式为:=22)(bda式中 标准差(基线向量的弦长中误差 mm)a 固定误差( mm)b 比例误差系数(110-6)d 相邻点的距离(Km)GPS 网的主要技术要求:.12.注:当边长小于 200m 时,参照“GPS 规程”边长中误差应小于 20mm。参加作业的 GPS 接收机应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内使用。GPS 控制网测量使用的接收机的静态标称精度应不大于(5mm +1ppmd) , d 为边长,单位 km。GPS 网应由一个或若干个独立观测环构成,也可采用附合线路形式。GPS网中每个闭合环或附合线路中的边(条)数 D 级 8,E 级10。GPS 控制网采用快速
35、静态作业模式进行,技术指标及作业方法如下:卫星截止高度角15;D 级 GPS 控制网观测时间30 分钟,E 级 GPS 控制网观测时间10 分钟;同步观测卫星数4;卫星几何图形强度因子 PDOP6; 采样间隔为 10 秒;测前对光学对点器应进行校正,保证对点误差小于 3mm;准确量取天线高,天线高度应在测前、测后各量测一次,较差应3mm,取中数使用,天线基座应严格对中置平,定向标志应指向正北;外业观测应填写观测手簿,观测应按照“GPS 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外业观测记录应记录如下内容:测站名、测站号;观测时间及时段号,观测时间应记录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时间记录到分;接收机的类型和天线号;测区的近
36、似经纬度;天线高记录到 0.001 米;观测状况记录应包括电池电压、接收卫星、信噪比和故障情况;观测记录应字迹工整,不划改,不得对数据进行重新加工。基线解算及平差计算,采用接收机自带随机软件进行。平差处理中基线解算同步环坐标分量、独立环的坐标分量、重复观测基线较差的规定如下:在约束平差以前,应在 WGS-84 坐标系中,以三维基线向量进行 GPS 网的无约束平差,用于确定 GPS 网的观测精度及有效观测值。基线向量的改正数应.13.满足下式要求:VX3VY3VZ 3当超限时,可认为基线向量或其附近存在粗差基线,应剔除粗差基线,直至符合上式要求。约束平差中,以约束点的已知坐标作为强制约束的固定值
37、,求解出各点的二维坐标,并检查各点的点位中误差。基线向量的改正数与剔除粗差后的无约束平差结果的同名基线相应改正数的较差应符合下式要求:dVX2dVY2dVZ 2当超限时,应剔除某些误差较大的约束值,直至符合上式要求。平差结束后应提供各点的平面直角坐标、基线向量改正值及点位中误差等精度指标。本次 GPS 测量的成果应和原有控制网点的成果进行比较,以便确定原有点位与本次点位在精度上的差异。首级控制网点的高程采用 GPS 拟合方法测定。6.3 图根控制测量及界址点测量6.3.1 图根控制测量在地籍碎部点和界址点测量之前要进行图根控制测量,图根导线可使用光电测距导线法或 GPS RTK 方法进行。导线
38、可布设成附合导线、节点导线。采用RTK 方式测定时,设备条件和外部观测环境必须适合。观测数据应具备严密的 检核条件。一级图根点编号以 C 开头表示等级,加阿拉伯数字流水号表示点号;二级图根点编号为以 D 开头表示等级,后加阿拉伯数字流水号表示点号。支导点号以 E 开头,后附流水号表示点号。同一调查区内不允许有重号。 埋石点密度为:1:500 每幅图不少于 3 点、1:1000 每幅图不少于 6 点。当基本控制点全部埋石(硬化路面上可打设钢钉)后,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选择一级地籍图根控制点进行埋石(硬化路面上可打设钢钉) ,现场绘制点之记。图根点采用图根导线、支导线的方法用全站仪测定。以二级导线
39、点以上的平面控制点作为图根导线的起算依据。1:500 地籍图图根导线测量 图根导线分两级进行加密,其技术要求如下表:.14.注:n 为测站数。当附合导线长度短于 500m 时,其坐标闭合差不应大于 0.22m,相对闭合差可降为 1/3000 和 1/2000。 图根光电测距导线测距技术要求:单程观测一测回,一测回两次读数,两次读数较差不超过 10mm,边长不进行加常数、乘常数和气象改正,用于进行平距改正的垂直角单程观测一测回。全站仪可直接读记平距,观测一测回较差不大于 10mm。当附合导线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布设不多于 3 条边,长度不超过 300m 的支导线,采用全站仪观测时,水平角和距离各观
40、测一测回。(3)1:1000 地籍图图根导线测量 图根导线技术指标应满足下表要求: 图根光电测距导线测距技术要求:单程观测一测回,一测回两次读数,两次读数较差不超过 10mm,边长不进行加常数、乘常数和气象改正,用于进行平距改正的垂直角单程观测一测回。全站仪可直接读记平距,观测一测回较差不大于 10mm。 当附合导线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布设不多于 4 条边、长度不超过900m、最大边长不超过 300 米的支导线,应左右角观测,圆周角闭合差不超过40“。6.3.2 界址点施测(1)测量方法一般采用解析法。(2)界址点精度如下表:.15.(3)对街坊外围和内部明显的界址点采用 2级全站仪实测,界址点
41、可在图根导线上用引点法求得。引点水平角观测一个测回,两次照准两次读数。测距观测一测回,两次较差应小于 10mm。测距边不宜超过 150m。(4)对街坊内隐蔽地区的界址点可采用间接方法求得,其中包括:内插、外插、距离交会等。距离丈量应使用检验过的钢尺量两次取中数。推算的界址点应严格位于两已知点间的直线上。用直角推算时,定向边不宜短于推算边。用间接方法计算界址点坐标的数量,不得超过界址点总数的 20。(5)棱镜零位置与界址点不重合时,应进行距离改正和角度改正。(6)权属调查时勘丈的相邻界址点间距,可以用来对解析法测定的坐标作全面检核。用钢尺丈量细部点间的距离与按两点坐标反算距离相比较,其差值D应满
42、足D10cm (街坊内部隐蔽界址点可放宽到 15cm) 。(7)界址点成果检查无误后,可输入微机进行内业计算,并打印宗地界址点坐标、反算边长、面积计算表 。表格以宗地为单位,点号由宗地西北角开始顺时针编号,以街坊为单位装订成册。6.4 地物碎部测量地物碎部测量包括测定界址点、采集地籍、地物要素、量算面积等。此次地籍图测量,城区部分地籍图测量采用外业调绘与解析法相结合的方法。乡、镇地籍图测量一般以解析法进行,以图根导线为基础利用全站仪进行测量,作图软件采用北京苍穹数码测绘的成图软件进行作业。地籍图碎部测量的要求如下各条所示:6.4.1 地物要素和精度要求地物测绘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行
43、政界线、道路、水系、地貌、地类界、保护区界线等。地物点测量精度按下表执行。测绘作业中对于已有修测数据,应注意检测其测量成果的精度。地物测绘平面位置精度指标.16.6.4.2 建筑物和构筑物(1)建筑物及构筑物实地面积一般大于等于 6 平方米均要按实地轮廓准确地进行测绘;房屋以外墙壁主轮廓线为准,外围小于 50cm50cm 的装饰性细部(如墙面外砖柱)可舍去;室外落地的扶梯、楼梯等允许包括在建筑内,不落地的可舍去。非永久性建筑物如棚、简易房可适当舍去,附属建筑物的不落地的阳台、雨篷等可舍去,但大于 6m2 的台阶、有柱雨蓬应表示。(2)悬空建筑物如水上房屋、骑楼等,应按实地轮廓线测绘其水平投影位
44、置。地下铁道、遂道、人防工程的出入口等,均应测定与标绘其位置。建筑群内井式建筑中面积大于等于 6 平方米的天井或院子需表示。(3)固定的永久性建筑物要测绘其占地状况,在建筑物右上角用分数形式标注层数和结构,如 12/2,分子为层数,分母为建筑物结构代码(见下表) ,同一栋建筑物,层数不同的应分别标注。层高低于 2.20m 的不作为一层。建筑物结构分类及其代码结构分类 钢结构 钢和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 凝土 混合结 构 砖木结 构 其它结 构缩写 钢 钢、钢 钢混 混合 砖木 其它代码 1 2 3 4 5 6(4)围墙、桓栅等与界址线有密切关系的构筑物体均应实测。(5)大型建筑物要注记名称。(6)
45、军事用地或保密单位内部可协商测绘。军事或保密单位名称不要求标注。6.4.3 道路道路包括铁路、公路、街道及人行道、大车路、乡村路等,均应测绘。(1)铁路、公路除按规定图式符号表示外,还应标绘出权属界线;(2)地籍图上要绘出道路道牙石线,其附属的里程碑、指路牌等可舍去;(3)道路中间或两边的绿地、花池、行树可不表示。(4)桥梁、大型涵洞、隧道用相应符号表示,且须符合投影原理。(5)地下道路、架空道路用相应符号表示。(6)道路名称要注记。6.4.4 行政界线行政界线主要包括:县(市、区)界、乡(镇)界、街道界。(1)行政界线确定,参照权属调查程序和方法进行,界线需经当地双方政府部门认可。(2)当不
46、同级行政界线重合时,只表示高一级界线。(3)行政区名称要注记。6.4.5 水系水系包括河流、池塘、沟渠及主要水工设施等地物。水系的测绘,无特殊要求时通常以岸边为准。当河流两岸不规则时,在保证精度的前提下,可对小的弯曲和岸边不明显的地段进行适当取舍。对于在图上只能以单线表示的沟渠,.17.测定其中心位置。水系名称、河流的流向均应标注。6.4.6 地貌(1)地籍图上不用等高线表示地貌。(2)有高程的控制点,在地籍图上应注记控制点的高程。6.4.7 植被、地类界大面积绿化土地、街心花园、城乡结合部的农田、园地、河滩等可用土壤及植被符号表示。宗地内部除建筑物之外的较大面积的绿化地、水面等也应实地测绘,
47、并按相应图式表示。根据不同土地利用类型,按照沟、渠、路、堤等线状地物,划分为若干个地块。当地类界线弯曲过多时,在保持地类界线特征的前提下,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最小地块。6.4.8 其他a. 一般电力线不表示,但 110KV 以上的高压线及塔位应表示。b. 通讯线、架空管线、电杆路灯消防栓、窨井等一般不表示,但与土地他项权利有关时应表示。c. 地下室一般不表示,但与土地他项权利有关的大面积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应表示。d. 宗地内部的次要道路、水塔、纪念碑及与权属界址无关的围墙可不表示,但危险仓库、保密车间应注记。e. 农贸市场内的摊位、临时售货棚不表示。6.5 图件编绘6.5.1 分幅地籍图6.
48、5.1.1 地籍图的内容(1)地籍要素包括:行政境界、街道线与街道编号、街坊线与街坊编号、土地权属界线及权属名称、界址点及编号、宗地编号、土地利用类别编码等。a、行政界线重合时,在地籍图上表示高级界线,境界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拐角处绘出点或线。b、在地籍图上界址点用直径 0.8mm 的红色小圆圈表示,界址线用 0.3mm的红线表示,与宗地重合的其他界线,在地籍图上可跳跃表示。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注记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内。c、在地籍图上只注记街道号、街坊号、宗地号。街道号、街坊号注在图幅内有关街道、街坊区域的适中部位,宗地号注记宗地内。在地籍图上宗地号和地类号的注记以分式表示,分子表示宗地号
49、、分母表示地类号。跨越图幅的宗地,都应注记宗地号。若本图幅内宗地面积太小,编号可注记在图廓外或标识线引出。d、地类编码注记至二级,较小的住宅用地可以省略不记,其他不能省略。e、地籍图上应适当注记行政区名及道路名,宗地门牌号可选择性注记。f、在地籍图上可选择性注记单位名称或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因单位宗地较小,可以不在地籍图上注记单位名称。在地籍图上不需要注记个人用地的土.18.地使用者名称。(2)地物要素包括: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水系、地貌、植被、注记等。(3)数学要素包括:平面坐标系统、内外图廓线、坐标格网及注记、控制点点位及其注记、比例尺、图幅名称、图幅编号、相邻图幅接合表、国土资源局全称、地籍调查年代、调查者、审核者等整饰内容。6.5.1.2 地籍图的编绘(1)地籍图的编绘要顾及到后续入库数据的要求,在线型、编码、分层、拓扑关系、闭合等方面为数据入库做好基础。(2)严格按照软件对分层、编码的数据要求作业。(3)充分体现出地籍图面的清晰、美观、表示合理性及出图要求。6.5.2 宗地图宗地图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