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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规程案例分析.doc

上传人:jinchen 文档编号:6076695 上传时间:2019-03-2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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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九、案例分析 共4个案例 1:杆塔瓷瓶清扫工作中误登杆塔触电死亡事故(安全情况通报 2007 年第 3 期)事故经过:因配合武广高速铁路的施工,单位计划 2007 年元月 24 日-27 日,对110kV 酃牵线全线停电,由该单位高压检修管理所(设备检修主人)进行110kV 酃牵线相关杆塔搬迁更换工作,同时对酃牵线#1-#118 杆及 110kV 酃牵线衡北支线#1#44 杆登检及瓷瓶清扫工作。酃牵线#1-#118 杆及 110kV酃牵线衡北支线#1#44 杆工作分成三个大组进行,分别由高检所线路一班、二班和带电班负责,经分工,带电班工作组负责衡北支线#1#44 杆停电登杆检查工作。元月 2

2、4 日各工作班,在挂好接地线,作好有关安全措施后开始工作。元月 26 日带电班的工作,又分成 4 个工作小组,其中工作负责人莫和作业班成员王一组负责酃牵线衡北支线#31#33 杆登检及瓷瓶清扫工作,大约在 11:30 左右,莫和王误走到平行的带电 110kV 三酃线#35 杆下(原杆号为:酃牵衡北支线32 杆),在未认真核对线路名称、杆牌的情况下,王误登该带电的线路杆塔,造成触电死亡。事故发生后检查发现,110kV 三酃线为 3 年前由 110kV 酃牵线衡北支线改运行编号形成,事故杆塔三酃线#35 杆上原“酃牵线衡北支线#32”杆号标识未彻底清除,与“三酃线#35”编号标识同时存在,且杆根附

3、近及巡线小道杂草和低矮灌木丛生,影响杆号辨识,且通行困难。事故原因要点:1工作监护人严重失职。莫是该小组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上杆前没有向王交代安全事项,没有和王共同核对线路杆号名称,完全没有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严重违反了“安规”(线路部份)2.5.1、2.5.2 的规定。2死者王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意识差,上杆前未认真核对杆号与线路名称,盲目上杆工作,严重违反了“安规”(线路部份)5.2.4 第三款的规定。3运行杆号标识混乱。110kV 三酃线为 3 年前由 110kV 酃牵线衡北支线改运行编号形成,事故杆塔三酃线#35 杆上原“酃牵线衡北支线#32”杆号标识未彻底清除,与“三酃线#3

4、5”编号标识同时存在,且杆根附近生长较多低矮灌木杂草,影响杆号辨识。4检修人员不熟悉检修现场。高检所带电班第四组工作人员不熟悉检修线路杆塔具体位置和进场路径,且工作前未进行现场勘查,工区也未安排运行人员带路。5线路巡线小道及通道维护不到位,导致小道为杂草灌木掩盖,难以找到,且通行困难,给线路巡视及检修人员到达杆位带来很大不便。2案例 2:线路绝缘子更换工作中人身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安全情况通报 2009 年第 8 期)事故经过:2009 年 5 月 12 日,送电工区进行 500kV 线路更换绝缘子作业,全线共分 6 个作业组,第三作业组负责人周,带领作业人员乌(死者,班组安全员)等 8 人,进

5、行 103 号塔瓷质绝缘子更换为合成绝缘子工作。塔上作业人员乌、邢在更换完成 B 相合成绝缘子后,准备安装重锤片。邢首先沿软梯下到导线端,14 时 16 分,乌随后在沿软梯下降过程中,不慎从距地面33 米高处坠落至地面,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调查确认,乌在沿软梯下降前,已经系了安全带保护绳,但扣环没有扣好、没有检查。在沿软梯下降过程中,没有采用工区制定的“沿软梯下线时,应在软梯的侧面上下,应抓稳踩牢,稳步上下”的规定操作方法,而是手扶合成绝缘子脚踩软梯下降,不慎坠落。小组负责人抬头看到乌坠落过程中,安全带保护绳在空中绷了一下,随即同乌一同坠落至地面。事故原因要点:1工作班成员乌(死者)的违章

6、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首先,乌在系安全带后没有检查安全带保护绳扣环是否扣牢,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6.2.2 条的规定。其次,在沿软梯下降时,违反工区制定的使用软梯的规定。2工作负责人没有实施有效监护,默认乌使用软梯的违规操作方式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案例 3:杆塔安装避雷针工作中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安全情况通报 2009年第 12 期)事故经过:2009 年 6 月 25 日,王(死者)签发了带电作业票(带电班 012-0048),工作内容为在 66kV 木瓦线 53 号至 59 号、72 号至 77 号塔及架空地线上安装防绕击避雷针。当日工作地点为 66kV 木瓦线 5

7、6 号塔。工作负责人:杨(带电班班长),工作班成员:郑、陈等 8 人。10 时 30 分,班组人员到达作业现场。工作负责人杨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及本项目安全措施后,11 时 10 分工作班成员开始作业。工 作 分 工 : 工 作 负 责 人 杨 负 责 监 护 , 郑 、 陈 负 责 塔 上 安 装 防 绕击 避 雷 针 , 其 他 6 名 工 作 班 成 员 负 责 地 面 配 合 工 作 , 王 ( 死 者 ) 受 工 区 领 导 指派 检 查 指 导 现 场 作 业 。11 时 15 分,郑、陈二人在安装防绕击避雷针过程中,由于安装机出现异常,安装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工作负责人杨在指定

8、工作票签发人3王作临时监护人后,登塔查看安装机异常原因,在对安装机调试时,突然听见放电声,看见工作票签发人王由 56 号塔高处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要点:1王(死者),是现场工作票签发人(非工作班成员),也是送电工区派往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把关的管理人员,擅自登塔且没有与带电部位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属严重违章。2工作负责人杨(监护人)脱离监护岗位,擅自登塔作业,没有履行监护责任,使作业失去监护,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2.5.1条。3工作班成员安全意识、责任心不强,没有制止现场违章行为(非工作班成员登塔作业),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2.3.11.5。案例 4:线路缺陷

9、处理工作中人身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安全情况通报 2007 年第 11 期)事故经过2007 年 12 月 9 日,一条 110kV 线路(1961 年投运)计划停电,送电工区配合消除#86、#87 杆间导线因乡村道路升高引起的对地距离不够缺陷(导线对路面距离 5.7m),方案是对#86、#87 杆加装 2.4m 铁头,整体提升导线 1.9m,具体工作由送电工区带电班负责实施。带电班工作前制定了“三措”、危险点分析、标准化作业卡,提前送交了工作票。当日工作负责人乔,带领工作成员杜等六人,10 时左右到达#87 杆作业现场,工作负责人宣读完工作票,进行两交底并签名,布置完现场安全措施后,开始工作,王

10、、刘上杆作业,工作负责人乔监护,其他人做地勤配合。#87 杆加装铁头工作完工后,于 14 时左右,开始进行#86 杆加装铁头工作。工作负责人安排杜(死者)、史杆上操作,其余人做地勤。16 时 40 分左右,#86 杆加装铁头升高导线杆上作业结束,杜从下横担上部下杆时,因新加装的下横担拉杆包箍突然下滑 1.2m,引起下横担下倾,致使杜从 13m 处坠落至地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要点:1作业人员杜高空移位时失去后备保险绳保护,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6.2.5 条。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职责履行不到位,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2.3.11.2 条和 2.3.11.4 条,既没有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下杆时失去保护的违章行为,又没有及时发现安装质量存在的重大问题。3下横担拉杆包箍安装质量不良,检查不细,包箍松动的重大隐患没能及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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