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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代忠孝道德困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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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论古代忠孝道德困境 吴争春 摘 要: 忠孝道德困境是古代宗法等级制社会向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主要道德难题,它既反映了社会转型所引起的公共政治领域与家庭私域之间的利益冲突;也体现了同一价值规范体系内两种道德的矛盾与冲突。先贤解决忠孝道德困境的智慧,对于我们解决当代社会的道德困境问题仍具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忠 孝 道德困境 所谓道德困境,是指当事人在进行道德选择时所碰到的两难处境。古今中外,道德困境的存在概莫能外。在社会转型时期,道德困境问题尤为突出。应用伦理学的兴起,正是以解决社会转型时期所遇到的道德难题为使命的。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是我国古代社会由封建宗法等级制向君主专制制度

2、转型的历史时期,忠孝道德困境典型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人们所面临的道德难题。探讨古代忠孝道德困境的有关问题,对于我们解决今天的道德难题应当有所启发。 一、 忠孝道德困境的形成及典型案例 (一)“忠孝之道” “孝”与“ 忠” 是中国古代渐次出现的两个重要的道德范畴。在周代宗法等级制度时期,“孝”不仅是维系家庭伦理关系的主要道德规范,而且也是调节政治伦理秩序的道德纲领。春秋以降,宗法等级制度渐趋瓦解,社会阶层上下易位,旧的道德规范已无法调节新的社会生活。家、国分离呼唤一种超越血缘关系的道德来规范新的政治伦理关系。“ 忠”作为一个道德范畴在这个时期被频繁使用,似乎成为各派政治集团共同关注的政治命题 。但

3、是,此时的“忠”仍是一种普遍性道德,它既是一种真诚不欺的个人美德,也是为政者应持守的政治道德。然而进入战国时期,伴随世卿世禄制度的解体和官僚雇佣制度的形成,“忠”逐渐被型塑为调整新型君臣伦理关系的、臣子应具备的政治道德。荀子和韩非子在理论上对“忠君” 思想的形成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至战国后期,忠德日益成为君主对臣民的单方面的道德要求。由于忠与孝在本质上都是维护尊卑等级关系的,因此二者具有价值同一性,属于同一价值规范体系。秦汉以后,忠孝在理论上被整合成“ 忠孝之道”,发展成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主干,对维护和巩固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统治曾发挥过巨大的精神支柱作用。 (二)忠孝道德困境 然而,即使同属一

4、个价值规范体系, 不同的道德规范在运用于同一情境时,有时彼此之间也会存在着矛盾与冲突的道德困境。 “忠孝之道”便遭遇到这种困境。战国至秦汉时期,正是新旧道德的交锋与磨合期,忠德作为一种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完全确立其价值主导的地位,而传统的孝道已深深扎根于道德文化的土壤。忠孝道德困境遂成为这一时期新旧道德冲突的典型表现。 2汉朝初年儒家学者韩婴所撰的韩诗外传多处记载了春秋战国时期士人遭遇忠孝道德困境的案例。据韩诗外传卷二记载,楚昭王时期士人石奢因为人公正被任命为“ 理”(即司法官员)。在一次执行公务的过程中,石奢发现杀人嫌疑犯竟是自己的父亲,这一事实使他陷入困境。他放弃继续追缉嫌犯,回到朝廷,请求处

5、置。楚王表示不追究他的责任,并希望他继续任职。然而,石奢最终选择了刎颈自杀以摆脱忠孝难以两全的道德困境。与石奢的处境相似的还有申鸣。据韩诗外传卷十记载,申鸣是战国时楚国一位有名的孝子。与石奢不同的是,申鸣在入仕之前就已预见,自己如果入仕,忠孝便难两全,为避免这种道德困境,他采取避而不仕。然而,不仕则无以显亲扬名,而显亲扬名也是孝子应有之行。在父亲的劝说下申鸣最终入朝受命。在“白公之乱”中,对方以申鸣的父亲为人质要挟其投降。申鸣认为自己既已从国君那里领取俸禄,理应为君尽忠。因此他并未为救父亲而降敌,而是奋勇杀敌,最终平息了“白公之乱” ,然而其父也被叛军杀害。凯旋归来后的申鸣发出了“行不两全,名

6、不两立 ”的悲叹,最终也以自杀来解脱道德上不孝的罪名。 如果我们以今天的视角去审视以上故事主人公的遭遇,会发现他们遇到的困境都是典型的角色冲突性道德困境。角色冲突性道德困境是指不同社会角色道德规范的冲突而导致的个体道德选择上的困境。它主要表现为职业角色和其他角色伦理之间的冲突。 石奢与申鸣既是王之臣,又是父之子,为臣之道德要求是为君(国)尽忠,为子之道德要求则要求为父尽孝。在上面的情景中,如果石奢和申鸣选择为君尽忠,他们便无法做到为父尽孝,反之亦然。今天的人们也发现,一个担任某种社会责任的道德上严肃的人,在某种情况下会发现,他履行一个社会角色的责任会阻止他同时去履行另一个社会角色的责任。这种因

7、职业角色与其他角色冲突而导致的道德困境,不仅是困扰古人的道德难题,而且至今仍在困惑着人们。要解决这种道德难题,便需要分析产生这类道德困境的原因。 二、忠孝道德困境产生原因 关于忠孝道德困境形成原因,先秦法家对此已有分析。韩非子 五蠹篇评论“直躬证父”和“鲁人三北”的故事时指出:“上下之利若是其异也,而人主兼举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几矣。古者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苍颉固以知之矣。”在韩非看来,忠孝之所以出现冲突与不可调和,乃是因为国君(社稷)与臣下及民众的利益是不同的,孝维护的是私利,忠维护的是公利,公私利益不一致,导致了忠孝冲突及其不可调和。韩非此论的

8、人性论依据是,人的本性是为己利己的。韩非的分析不无道理,他看到了忠孝伦理困境的实质是公私利益的对立,但他把忠孝两种道德、公私两种利益截然对立,没有看到忠孝两种道德的价值同一性和公私双方利益的相关性,因而其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中也暴露了其“务法不务德 ”的非道德主义缺陷。 当今有学者分析认为,忠孝不能两全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由于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相互冲突;二是君权与父权相矛盾;三是公私矛盾。 后两点分析得很中肯,但第一点值得进一步商榷。孝与忠都是人们基于理性和克制而产生的有利于个人与集体的长远3利益的道德规范,都是人的社会属性的体现,只不过它们所调节的是人们在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 本文认

9、为,春秋战国以降,忠孝道德困境产生的社会原因是社会政治结构的变化所引起的公共政治领域与家庭私域之间的利益冲突。西周社会政治结构是基于血缘基础之上的宗法等级制度,家国一体、世卿世禄是宗法等级制度的典型特点,这种制度使公共政治领域与家庭私域之间的利益紧密相连,形成利益共同体。春秋以降,随着宗法等级制度的解体,在家国分离的过程中,基于血缘的世卿世禄的官僚制度,被非血缘的官僚雇佣制度所代替。正是社会政治结构的变迁,使家国分离,形成公共政治领域(国/君)与家庭私域。非血缘为基础的社会政治结构,使家国之间不再是直接的紧密关联的利益共同体。当公共领域(国/君)与私域(家)之间出现利益冲突时,在道德生活领域就

10、表现为忠孝冲突。其次,忠孝道德困境的形成与道德规范自身矛盾密切相关。忠孝道德规范自身矛盾首先表现在,忠德与孝德所针对的是不同的伦理客体,调节的是不同领域的伦理关系。忠对君(国),孝对父(家族),两个伦理客体与主体之间是非血缘与血缘、远与近、疏与亲的关系。由于伦理客体与主体关系的这种本质差别,当伦理主体同时遭遇两个伦理客体而又只能选择其一时,如何取舍便成为伦理主体面临的道德难题。其次,忠孝道德困境是忠孝道德规范彼此冲突的结果。忠孝道德困境属于规范性道德难题,它既是一种规范冲突性道德难题,也属于角色冲突性道德难题。隐含在忠德与孝德中的共同道德原则,是对权威或尊上的服从与维护。一般情况下,在家服从父

11、权,在外服从君权,二者并行不悖,不会发生冲突。但是,在某种情境中,冲突在所难免。例如,三国时曹丕曾在一次宴会中设置了一个情景,他说:“君父各有笃疾,有药一丸,可救一人,当救君邪?父邪?” (三国志魏志邴原传)在这样的境况中,忠德与孝德作为两种道德规范便彼此冲突,忠德要求臣民为君尽忠,孝德要求臣子为父尽孝,若为君尽忠便不可为父尽孝。这种规范性冲突体现到个体层面,就是角色冲突性道德难题。一个既是臣子又是儿子的人,身兼二重社会角色,在这种情景中便会面临个体道德选择的困境。 春秋战国以降由于社会转型和新旧道德规范冲突而导致的忠孝道德困境,往往使当时的士人进退维谷。无论是选择忠君抑或孝亲,道德上严肃的士

12、人都无法释怀,自杀便成为追求道德人格完美的士人的最终解脱方式。这种结局不论对家庭还是社会而言,都是一种损失,是一个悲剧。由此可见,忠孝冲突已成为社会亟需解决的一个现实的政治与伦理难题。 三、先贤解决 忠孝道德困境的思路与举措 (一)儒家的思想主张:孝重于忠,舍忠尽孝 以孔子和孟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已遭遇忠孝道德困境的社会问题。论语记载了孔子针对“直躬证父”而提出的“ 亲亲相隐” 原则。孔子解决忠孝道德困境的理论前提是孝重于忠。孟子继承了孔子重孝的思想,孟子 尽心上载:“桃应问曰: 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 执之而已矣。然则舜不禁与?曰: 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4所受之也。然

13、则舜如之何? 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在这段对话里,舜被塑造成一个大孝子,为了救父亲,他甚至可以抛弃天下。先秦儒家重视孝道的思想在孟子这里被推崇至极,以至今人认为儒家重视血缘亲情的思想是产生腐败的温床。这里暂且不论儒家思想与腐败的关系。但我们可以感受到的,是孟子对人伦亲情的珍视,孟子将人伦亲情视为为人之根本,他认为“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并指出,“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孟子 离娄上)显然,在孟子看来,孝不仅是为人之本,而且是为政之基,统治者遵循孝道,对教化民众具有巨大的榜样作用。先

14、秦儒家处理忠孝伦理困境时所提出的孝重于忠的思想,同样为后世儒者所赞同。在四书章句集注之论语集注中,朱熹认为:“父子相隐,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为直,而直在其中。”可见,即使在忠君思想浓烈的时代里,人伦亲情仍然是人们维护和倡导的基本价值。考察历代王朝制订的律令,我们也可以发现“亲亲相隐” 的伦理原则被统治者从法律制度上予以维护。 如秦律规定:“子告父母, 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而行告,告者罪。”当然,统治者对“亲亲相隐”的维护是有底线的,这个底线就是不得“ 谋逆”,即不得犯上作乱。 (二)法家韩非的主张:舍孝尽忠 韩非子对儒家提倡孝德的主张予以批评,韩非子 五蠹记载:“楚之有直躬,其父窃羊而

15、谒之吏,令尹曰:杀之。 以为直於君而曲於父,报而罪之。以是观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以是观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 孔子批评直躬证父提出了“ 亲亲相隐”的原则,而韩非子则从“ 直躬证父”与“鲁人三北” 的故事里得出了忠孝对立的结论。在忠孝冲突时如何取舍?韩非子并没有提出明确的主张,但他接着发表了以下评论:“故令尹诛而楚奸不上闻,仲尼赏而鲁民易降北。上下之利若是其异也,而人主兼举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几矣。” 显然,韩非是站在君主和社稷的立场上考虑忠孝冲突问题的,他不赞同孔子在处理这类问题时的

16、观点和举措,认为国君如果奖赏匹夫这种舍忠尽孝的行为,将会危及江山社稷的长远利益。由此我们可以依其思维逻辑推导,韩非在忠孝冲突问题上的主张应是舍孝尽忠。 (三) 吕氏春秋的思路:调和忠孝矛盾 先秦儒家与法家在忠孝冲突问题上的不同主张,代表着两个极端。“舍忠尽孝”抑或“ 舍孝尽忠” 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无法较完美地解决忠孝道德困境问题。成书于战国末年的吕氏春秋 在处理忠孝冲突问题上,记载了另一种思路:即调和忠孝矛盾。据吕氏春秋仲冬纪当务载:“楚有直躬者,其父窃羊而谒之上。上执而将诛之。直躬者请代之。将诛矣,告吏曰: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荆王闻之,乃

17、不诛也。孔子闻之曰:异哉!直躬之为信也。一父而载取名焉。 故直躬之信不若无信。”以上记载反映了吕不韦及其门人对忠(信)德的理解。他们赞同孔子对“直躬证父”的看法,认为“直躬之信不若无信”;同时,从这段文字我们也捕捉到先贤在处理忠孝冲突问题上的另一种思路,即调和二者矛盾。直躬证父不孝而信,“ 父诛而代”既忠(信)且孝。忠孝矛盾在这里被消解,直躬也成为忠孝两全的道德楷模。吕氏5春秋记载的调和思路对汉代进一步解决忠孝道德困境问题不无参考价值。 (四)汉代的思想和举措:由孝劝忠,整合忠孝 西汉初年,由于传统的惯性,人们在忠孝冲突时,仍然把天平倾向于孝,忠君并没有成为最高的伦理准则。在韩诗外传中韩婴明确

18、提出了“ 孝重于忠”的思想主张,但他同时也对忠君之臣大加赞扬。韩婴的思想反映了汉朝初年重孝传统与忠君新德之间仍存在紧张,是先秦儒学重视孝道和西汉中期以后儒学主动宣扬忠重于孝的思想的过渡。 如何解决忠孝两种伦理道德的内在矛盾和冲突?汉王朝从大力提倡孝道入手,以孝劝忠是其解决忠孝问题的主要策略。汉朝是中国历代王朝中在形式上最讲孝道的王朝,“以孝治天下”被认为是汉朝的治国方针。其具体政策体现在许多方面,如首设“孝悌” 官职,通过奖励孝行以劝导百姓向孝行孝;以孝经为教材推动孝道教育;建立养老制度,等等。汉统治者大力倡导孝道背后的原因,正如论语学而篇所言:“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

19、作乱者,未之有也。”这一结论是孔子及弟子观察社会人情世故而得出的合乎逻辑的结论。因为,一般而言,“孝弟” 之人有上下尊卑的观念,不会轻易冒犯长辈。而不轻易冒犯尊上和长辈的人,很少会作出扰乱社会的行为。这就是汉统治者大力倡导孝道的深层原因。除此之外,在道德规律上,孝亲与忠君有着密切关联,也是统治者大力劝导孝德的重要原因。汉朝之前,已有学者提出了孝忠相通的思想。如吕氏春秋孝行篇曰:“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临难死。士民孝,则耕耘疾,守战固,不罢北。” 这就是说,臣子在家如果是孝子,为官就会忠于君主、忠于职守;普通民众如果孝顺父母,在家则会努力耕作以孝养双亲,作战时就会坚守阵地不投降。这里我们可以

20、发现,曾被孔子称颂的“鲁人降北”的行为,已不再被认可为孝行,而勇敢作战不降敌才是为人称道的孝行。忠德已经悄然上升为社会首肯的重要的伦理价值。此外,孝经更是多处论述了忠孝相通的思想,如: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开宗明义章)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 (士章) “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 ”(广扬名章) 上引孝经的论述,使人们感到,孝是源,忠是流,孝内含忠,忠成为孝的重要表现,忠孝两种道德在价值上具有了同一性。由此,孝的伦理价值实现了向忠的政治价值的转换,由孝劝忠在理论上得以实现。 孝与忠在理论上进一步整合的工作,

21、是由汉代大儒董仲舒完成的。董仲舒根据阴阳五行说,把 “孝”、“忠” 都论证为“土德” 。春秋繁露 五行对曰: “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贵于土,土之于四时,无所命者,不与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贵者也,其义不可以加矣。” 土是五行中最为贵重者,而忠臣孝子均属于至贵之土德。至此,“孝” 与“忠”同源相通在理论上得到了在当时而言颇有说服力的论证,整合忠孝的理论工作基本完成。 经过不断的冲突与调适,汉代为解决忠孝道德困境问题最终形成了明确的官方导向,即由孝劝忠,整合忠孝。此后尽管孝道仍是社会基本的价值规范,但在遇到忠孝道德困境6时,选择为君尽忠已

22、成为主流的道德选择。 结语 忠孝道德困境是贯穿我国古代社会的一个典型的道德难题,在由“ 家族本位”价值观向“国家/君主本位”价值观转型的历史时期(春秋战国至秦汉),这种现象尤为突出。“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古人所遇到的道德难题,我们今天依然感同身受。从“义务本位”向“ 权利本位 ”转型是当今中国社会转型的伦理特征,如何处理好国与家、公与私、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仍然是我们需要认真考量的伦理道德问题。回顾和解读先贤解决忠孝道德困境的思想和举措,我们不难悟出其中蕴涵的千古不易的智慧,那就是:在倡导和确立社会主流道德价值的同时,须兼顾各个伦理实体与道德个体的利益。王子今:“忠”观念研究,吉林教育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30 页。 曹刚:道德困境中的规范性难题,载道德与文明2008 年第 4 期。 曹刚:伦理学的新维度道德困境中的三类道德难题,载哲学动态2008 年第 11 期。 朱凤祥:“忠孝不能两全”之哲学辨析,载郑州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 年第 5 期。 林桂榛:关于“亲亲相隐”问题的若干辨正,载哲学动态2008 年第4 期。 张红珍: 中的孝忠矛盾,载 东岳论丛2005 年第 3 期。 (论文发表于求索2010 年第 4 期) 作者简介:吴争春,中南大学政治学院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中心教师,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伦理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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