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与生活区节能降耗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煤、油品等各种资源,减少资源浪费;降低成本,提高项目部整体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用水、用电、用煤、用油等资源能源消耗的管理。3.职责3.1 安全环保部办公室负责制定降耗指标计划,建立节能降耗台帐,组织内部检查与考核工作。3.2 各部室负责落实节水、节电、节油整改措施和节能降耗指标,向办公室上报节能降耗报表。4.工作程序4.1 节水管理措施4.1.1 办公室根据相关节水规定制定项目部用水计划。4.1.2 新增或开发项目用水由办公室提出申请,报管理处主管领导批准。4.1.3 施工现场
2、用水,由兼职人员负责检查与维修管线,减少跑、冒、滴、漏的浪费现象。4.1.4 各单位要根据驻地的实际情况,逐步实行水表计量,减少水资源浪费。4.2 节电管理措施4.2.1 各施工现场用电由施工 方指定 专人负责抄表计量。4.2.2 各用电场所的配电箱,都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健全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并对供电质量、安全用电负有责任。4.2.3 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动力负荷应使用单独开关控制。上述场所用电负责人应随时检查人离机停、人走灯灭的节电情况。4.2.4 办公室各部门在设备更新时,要考虑淘汰耗能高的机电设备,努力更换使用节能科技新产品。4.2.5 严禁私接电炉和其他电器。4.3 节油管理措施4.3.1 对管理处车辆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杜绝跑私车现象。4.3.2 对使用车辆经常检查,以防零部件出现松动,导致漏油发生。4.3.2 对管理处各单位使用的发电机进行定期检修、维护,防止机油泄漏。4.4 计划预统计4.4.1 年度节水、节电、节油指标计划由各单位提出,报管理处办公室汇总、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