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2004-11-25 | 作者: | 来源: |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目 录一、序言二、通用标准三、大地测量专业标准四、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五、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六、工程测量专业标准七、地籍测绘专业标准八、房产测绘专业标准九、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标准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十一、地图编制专业标准十二、海洋测绘专业标准十三、甲(特)级标准序 言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资质审查的基本依据。二、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甲(特)级标准三部分。通用标准是指对从事不同测绘专业
2、的测绘单位统一适用的标准。专业标准是指根据不同测绘专业的特殊需要制定的专项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等专业标准。甲(特)级标准是对规模较大的、专门从事测绘活动的甲级测绘单位制定的标准。由于测绘科技的发展或其它特殊需要,国家测绘局可作出特别决定。三、凡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达到相应等级的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丙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摄影测量、地图编制、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三项业务。丁级测绘资质证书的
3、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二项业务。四、作业限额是指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测绘单位不得超越测绘资质证书所载的业务范围和相应的作业限额承揽测绘项目。五、本标准中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丙、丁级标准做出调整。七、本标准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测绘资质审查内容和标准(通用标准)通用指标 等级(甲、乙、丙、丁级)主体资格1、具有法人资格。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应当有主管测绘生产的领
4、导和主管测绘技术质量的专业技术负责人。3、中外合资的测绘企业应由中方控股,中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之和为 51%及以上。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申请测绘资质,应当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人员状况1、本标准所称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测绘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7 年以上的人员;获得测绘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6 年以上的人员;获得测绘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4 年以上的人员。本标准所称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测绘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
5、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从事测绘专业技术工作 6 年以上的人员;获得测绘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以上的人员;获得测绘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专业技术工作 2 年以上的人员。本标准所称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具有测绘中专以上学历,但无高、中级技术职务,且从事测绘专业技术工作 1 年以上的人员。2、从事 5 年以上测绘工作的测绘相关专业(如地质、水利、勘察、物探、道桥、工民建、规划、计算机等)的工程技术人员可视为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但不得超过本规定对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50%。3、法定退休人员、兼职人员、临时人员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院校所属测
6、绘单位聘请在职教师从事测绘活动的,其聘用教师的人数不得超过本规定对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 30%。仪器状况按各专业等级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非本单位所有的仪器设备或者租借的仪器设备以及闲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不能列入。审查发证机关要求提供载有仪器设备状况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时,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供。等级分级指标考核内容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备注单位资历单位成立时间(年)5 3 - -高新技术单位可以适当减少成立时间管理水平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质量检验人员,有完善的测绘成果质量保证制度,一般应当通过 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
7、和专职质量检验人员,有完善的测绘成果质量保证制度,一般应当通过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保证体系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有专职质量检验人员,有完善的测绘成果质量保证制度,应当通过市(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保证体系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有专职或者兼职的质量检验人员,有完善的测绘成果质量保证制度,应当通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保证体系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已经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单位应当提供认证证书;尚未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单位,应当提供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证明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测绘
8、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一般应当通过档案主管部门的认证认可;尚未取得认证认可的,应当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通过档案主管部门的认证认可,或者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有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应当通过市(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有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应当通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测绘业绩主要测绘项目完成情况有经省级以上测绘
9、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近期重大测绘成果,成果质量优良。有经市(地)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近期重大测绘成果,成果质量优良。有经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近期较大测绘成果,成果质量优良。新成立的单位除外大地测量专业标准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考核标准 专业范围考核指标考核内容 甲级 乙级 备注人员规模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40 人(高级 4,中级12)25 人(高级 2,中级 8) 卫星定位测量 GPS 接收机mm+1ppm 精度以上GPS 接收机不少于 10台mm+1ppm 精度以上 GPS 接收机不少于 6 台 水准测量 水准仪 S1 级精度以上水准仪不少于台 S1 级精度以上水准仪不少
10、于 3 台 天文测量 天文测量设 备 一、二等天文测量设备不少于台套一、二等天文测量设备不少于 1台套重力测量 重力仪 0.02 毫伽精度以上重力仪不少于 4 台0.02 毫伽精度以上重力仪不少于2 台仪器设备大地测量数据处理工作站微机工作站台以上,微机不少于 20 台工作站台以上,微机不少于 10台各类软件配套齐全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具有独立完成二等以上精度的大地测量项目的能力,成果质量合格。具有独立完成四等以上精度的大地测量项目的能力,成果质量合格。1、卫星定位测量2、三角测量3、水准测量4、天文测量5、重力测量6、大地测量数据处理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1:级以下;2:三等以下;3:三等以下;
11、4:三等以下;5:专业重力测量;6:相应于上述限额。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考核标准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甲级 乙级备注人员规模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25 人(高级 3,中级8) 15 人(高级 2,中级5) 仪器设备航摄仪、GPS导航定位系统、彩色航空摄影处理机、拷贝机具有三种不同焦距的23*23 像幅航摄仪不少于 3 台套,有 GPS导航定位系统,有大型的黑白和彩色航空摄影处理机及拷贝机。具有二种不同焦距的23*23 像幅航摄仪不少于 2 台套,有 GPS 导航定位系统,有大型的黑白和彩色航空摄影处理机及拷贝机。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具有适应三种以上摄影比例尺的摄影技术能力,能够独
12、立承担大、中、小比例尺黑白、彩色、红外航空摄影及相应的冲洗处理和拷贝。具有适应二种以上摄影比例尺的摄影技术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二种以上比例尺黑白、彩色、红外航空摄影及冲洗处理和拷贝。测绘航空摄影1、小比例尺摄影(:3.5万及更小比例尺)2、中比例尺摄影(小于:千大于:3.5 万比例尺)3、大比例尺摄影(:千及更大比例尺)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三种比例尺航空摄影 考核标准专业范围考核指标考核内容 甲级 乙级 丙级 备注人员规模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40 人(高级 4,中级12)25(高级2,中级8)8 人(中级 3) 仪器 GPS 接收机 6 台 3 台 全站仪 4 台 4 台 2 台外业仪
13、器水准仪(S3 级精度以上) 8 台 5 台 2 台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或先进的遥感图象处理系统)10 台套(或 5 台套)5 台套(或 5 台套)2 台套影像扫描仪 1 台 1 台 图形扫描仪 2 台 1 台 高精度 A1 以上幅面图形图象输出设备 1 台套 1 台套 仪器设备内业仪器A1 幅面以上绘图仪 1 台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外业:具有独立承担国家三、四等平面控制,三、四等水准,大面积像片控制测量,像片调绘能力。外业:具有独立承担四等平面控制,四等水准,像片控制测量,像片调绘的能力。外业:具有独立承担小面积四等以下平面控制测量、四等以下水准测量,小面积大比例尺像片控制测量
14、和像片调绘能力。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内业:能独立完成各种比例尺航测数字化测图、数字地面模型、正摄影象地图,能独立完成各种数字测绘产品。内业:能独立完成各种比例尺航测数字化测图。内业:能独立完成航测数字化测图。摄影测量与遥感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1/500-10 平方公里以下;1/1000-20 平方公里以下;1/2000-40 平方公里以下;1/5000-100 平方公里以下;1/10000-200平方公里以下;1/2.5 万-400平方公里以下;1/5 万-800 平方公里以下;1/10 万-1600平方公里以下。1/500-5 平方公里以下;1/1000-10 平方公里以下;1/2000-20
15、 平方公里以下;1/5000-50 平方公里以下。小于或等于1/10000 的不能承担。工程测量专业标准考核标准 专业范围考核指标考核内容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备注人员规模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40 人(高级4,中级12)25 人(高级2,中级8)8 人(中级3)3 人(中级 1) GPS 接收机 6 台 3 台全站仪 10 台 5 台 2 台 1 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8 台 5 台 3 台 1 台 仪器设备A1 幅面以上绘图仪 2 台 1 台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能够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五个以上项目的作业能力,具有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的能力。
16、能够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三个以上项目的能力,具有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的能力。具有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一项工程测量项目的能力,具有数字化成图的能力。具有完成一项工程测量业务的能力。仅从事矿山测量中矿井巷道测量的,可认定其矿井巷道测量单项业务范围,其仪器种类和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仅从事工程测量中施工测量的,可认定其施工测量单项业务范围,其仪器种类和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1、控制测量2、地形测量3、城镇规划定线与拨地测量4、市政工程测量5、水利工程测量6、建筑工程测量7、精密工程测量8、线路工程测量9、地下管线测量10、桥梁测量11、矿山测量12、隧
17、道测量13、变形观测14、形变测量15、竣工测量作业限额 无限额 限制1:三等以下。2:1/500-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20 平方公里以下;1/2000-30 平方公里以下;1/5000-60 平方公里以下;小于 1/5000比例尺地形测量不能承担。3、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权。4:大城市一般道路、中等城市主干道路、一般立交桥工程测量。5:中型水利工程。6:建筑范围小于 1 平方公里,单个建筑物和设施 1 万-10 万平方米,金属结构建筑物。7:一般精密设备安装8:200 公里以下。9:200 公里以下。10:中型桥梁。11:100 平方公里以下。12:4 公里以下。13:中型工程。
18、14:中型工程。15:相应于上述限额。1:四等以下。2:1/500-5平方公里以下;1/1000-10 平方公里以下;1/2000-2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2000 比例尺地形测量不能承担。3、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权。4:中等城市一般道路、小城市道路。5:小型水利工程。6:高层建筑物放样。7:不得承担。8:100 公里以下。9:100 公里以下。10:小型桥梁。11:50 平方公里以下。12:2 公里以下。13:小型工程。14:小型工程。15:相应于上述限额。1:等级以外。2:1/500-3 平方公里以下;1/1000-5平方公里以下。小于 1/1000 比例尺地形测量不能承担。3、由相关行
19、政主管部门授权。4:局部市政工程。5:一般水渠、农田水利工程。6:多层建筑物放样。7:不能承担。8:50 公里以下。9:50 公里以下。10:不能承担。11:局部矿山测量、巷道测量。12:不得承担。13:不得承担。14:不得承担。15:相应于上述限额。地籍测绘专业标准考核标准 专业范围考核指标考核内容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备注人员规模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40 人(高级 4,中级 12)25 人(高级 2,中级8)8 人(中级3)3 人(中级 1) GPS 接收机 6 台 3 台 全站仪 10 台 5 台 2 台 1 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4 台 3 台 1 台 仪器设备A1
20、幅面以上绘图仪 2 台 1 台 采用摄影测量方法成图时,仪器设备与摄影测量标准相同。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能够独立完成地籍测绘的全部业务,具有数字化地籍测绘和建立地籍信息系统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地籍测绘的全部业务,具有数字化地籍测绘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四等平面控制测量、地籍要素测量、地籍图测绘、宗地测量、面积测算。能够独立完成小面积地籍图测绘、地籍要素测量、宗地测量、面积测算。1、平面控制测量2、地籍要素测量3、地籍图4、宗地测量5、面积测算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 制1:三等以下。2:与地籍图测绘相同。3:1/500-10 平方公里以下;1/1000-20平方公里以下
21、;1/2000-30平方公里以下。4:与地籍图测绘相同。5:与地籍图测绘相同。1:四等以下。2:与地籍图测绘相同。3:1/500-平方公里以下;1/1000-10平方公里以下;1/2000-20平方公里以下。4:与地籍图测绘相同。5:与地籍图测绘相同。1:等级以下。2:与地籍图测绘相同。3:1/500-3 平方公里以下;1/1000-5 平方公里以下;1/2000-10 平方公里以下。4:与地籍图测绘相同。5:与地籍图测绘相同。房产测绘专业标考核标准 专业范围考核指标考核内容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备注人员规模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40 人(高级4,中级 12)25 人(高级 2,中级8)8
22、 人(中级 3)3 人(中级 1) GPS 接收机 6 台 3 台全站仪 10 台 5 台 2 台 1 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4 台 3 台 A1 幅面以上绘图仪 2 台 1 台 1 台 仪器设备手持测距仪 15 台 10 台 5 台 2 台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能够独立完成房产测绘的全部业务,具有数字化测绘和建立房产信息系统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房产测绘的全部业务,具有数字化测绘的能力。具有完成四等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测算、变更测量的能力。具有完成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测算、变更测量的能力。仅从事房产面积测算的,只需要具备手
23、持测距仪 2 台以上。1、房产平面控制测量2、房产要素测量3、房产图测绘4、面积测算 5、变更测量作业限额 无限额 限制1:三等以下。2:与房产图测绘相同。3:1/200-5 平方公里以下;1/500-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20平方公里以下。4:与房产图测绘相同。5:与房产图测绘相同。1:四等以下。2:与房产图测绘相同。3:1/200-3 平方公里以下;1/500-5 平方公里以下;1/1000-10平方公里以下。4:与房产图测绘相同。5:与房产图测绘相同。1:等级以下。2:与房产图测绘相同。3:1/200-1 平方公里以下;1/500-3 平方公里以下;1/1000-5 平方公里以
24、下。4:与房产图测绘相同。5:与房产图测绘相同。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标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考核标准 专业范围考核指标考核内容 甲级 乙级 丙级 备注人员规模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40 人(高级4,中级12)25 人(高级 2,中级 8)8 人(中级 3) GPS 接收机 6 台 3 台全站仪 10 台 5 台 2 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4 台 3 台 仪器设备A1 幅面以上绘图仪 2 台 1 台 1 台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根据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开展业务 考核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甲级 乙级 丙级 备注
25、人员规模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40 人(高级 4,中级12)(其中计算机专业不少于 5 人)25 人(高级2,中级 8)(其中计算机专业不少于 3人)8 人(中级 3) 微机服务器 4 台 2 台 1 台网络交换机 2 台 1 台 磁带库(或者磁带机) 1 台 1 台 图形扫描仪(A0 幅面) 1 台 1 台 1 台 影象扫描仪 1 台 1 台 其他地理信息数据采集设备 4 台 2 台 1 台 仪器设备彩色绘图机(A0 幅面) 2 台 1 台 1 台通用的操作系统、语言环境和数据库文件、GIS 专用软件。具有完善的制图、查询、检索、分析功能和二次开发能力。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生产能
26、力、技术水平能够独立完成图形和影像数字化、建立地图数据库,制作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摄影像图、数字栅格地图、数字线划地图,建立地理信息系统。能够处理各种应用软件数据的转换。能够独立完成图形和影像数字化、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具有建立一定规模的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的能力,对所使用的软件有一定的开发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图形和影像数字化、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具有建立一定规模的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的能力。 1、摄影测量数据处理2、空间遥感地理信息数据处理3、外业采集的地理信息数据处理4、地图数字化5、建立数据库6、 建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7、建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市(地)级行政
27、区域以下地图数字化、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及数字化成图。县级行政区域以下地图数字化、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及数字化成图。地图编制专业标准考核标准专业范围考核指标考核内容 甲级 乙级 丙级 备注人员规模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40 人(高级 4,中级 12)25 人(高级 2,中级8)8 人(中级 3) 图形编辑工作站 10 台 5 台 2 台图形扫描仪 2 台 1 台 1 台A1 幅面以上绘图仪1 台 1 台 仪器设备彩色绘图仪 1 台 编图软件和微机等其它配套设备齐全。从事特种地图制作、电子地图制作、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地图制版的应当具备相应的
28、配套设备。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能够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内第 1 项中三种比例尺以上地图编制任务,或者具有完成第 2、3 项的国家级或省级项目的地图集(册)的设计、编制作业能力。能够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内第 1 项中二种比例尺以上地图编制任务,或者具有独立完成第 2、3 项的省级项目的地图作业能力。能够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独立完成一种比例尺以上地图编制任务,或者具有独立完成地(市)及其以下区域普通地图、专题地图的编制任务的能力。1、地形图编制2、普通地图(集、册)3、专题地图(集、册)4、特种地图制作5、电子地图制作6、导航电子地图制作7、地图制版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除
29、专业范围第 6 项以外的省级区域范围内的地图除专业范围第5、6 项以外的市(地)级区域范围内的地图海洋测绘专业标准考核标准专业范围考核指标考核内容 甲级 乙级 丙级 备注人员规模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40 人(高级4,中级 12)25 人(高级 2,中级8)8 人(中级 3) GPS 接收机 10 台 6 台 3 台全站仪 2 台 1 台 1 台中远程测距仪 3 台 1 台 多波束测深系统(或多频探测仪)(或测深仪)1 台(或 1 台)(或 6 台)测深仪 4台 测深仪 2 台微波或无线电定位仪 3 套 1 套 水准仪(S3 级以上精度) 3 台 2 台 1 台数字化仪等数据采集设备 2
30、台 1 台 1 台A0 幅面以上绘图仪 2 台 1 台 1 台侧扫声纳 1 台 浅地层剖面仪 1 台 仪器设备海洋磁力仪 1 台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具有完成上述业务范围 6 项以上的作业能力;可在国内各种海区(含江河、湖泊)完成水深测量和各种比例尺水下地形测量任务。具有完成上述业务范围 4项以上的作业能力;可在国内各种海区(含江河、湖泊)完成水深测量和大比例尺水下地形测量任务。具有完成上述业务范围 2 项以上的作业能力;可在国内各种海区(含江河、湖泊)完成水深测量和大比例尺水下地形测量任务。1、控制测量2、海岸滩涂地形测量3、海洋工程测量4、海底地形测量(含扫海
31、测量)5、水下障碍物探测6、水下地形测量7、海洋航空与遥感测绘8、海图(集、册)编制9、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10、海域界线测量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不能承担大型港口工程测量,其它无限制。不能承担大、中型港口工程测量,其它无限制。甲(特)级标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有 15 年以上从事测绘生产的资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2、单位职工中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60 人,高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6 人,中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8 人,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3、拥有的仪器设备符合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等五项专业甲级标准中的两项以上标准。4、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达到国家标准。5、固定资产规模不少于 500 万元,测绘生产能力不少于 500 万元。6、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7、有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近期重大测绘成果,成果质量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