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总体规划2012年-2015年.doc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604552 上传时间:2018-04-14 格式:DOC 页数:57 大小:16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总体规划2012年-2015年.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总体规划2012年-2015年.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总体规划2012年-2015年.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总体规划2012年-2015年.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总体规划2012年-2015年.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佛山市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总体规划(20122015 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 (粤发201123 号)和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271 号)(以下简称省考核办法 )要求,宜居社区的创建已纳入了省城市化发展水平重点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中。按照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宜居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粤办发201212 号) (以下简称省指导意见 ) 、以及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 2012 年实施方案 (佛宜居201210号) ,为切实完成我市“十二五”期间宜居社区的创建任务,加快推进宜居社区创建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宜居社区建

2、设是一个蕴含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社会和谐的综合概念和持续过程,重点工作是推动我市新旧社区逐步完善各项宜居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宜居社区的创建涵盖了居住条件、公共配套设施、交通体系、绿化空间、卫生环境、社区服务、治安管理、文化活动和居民自治等诸多方面,与民生保障息息相关。创建工作将紧紧围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原则,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思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健全服务体系,保障居住安全,丰富文化生活,全面提高我市新旧社区的宜居水平。二、目标任务目前,我市共有城镇社区 280 个。其中,禅城区 87 个,南海区 58 个,顺德

3、区 92 个,高明区 21 个,三水区 22 个。根据省考核办法要求,到 2015 年,全市至少须完成创建 136 个省级宜居社区(以居委会辖区为单位),其中包含了已获得市级宜居社区和宜居示范社区的 75 个社区必须首先完成省级宜居社区的创建。2012 到 2015 年,我市分四个批次的省级宜居社区年度创建任务为:(一)2012 年全市完成创建省级宜居社区 30 个以上,其中:禅城、南海、顺德区各 8 个以上;高明、三水区各3 个以上。(二)2013 年全市完成创建省级宜居社区 43 个以上,其中:禅城区 14 个以上,南海区 8 个以上,顺德区 15 个以上;高明、三水区各 3 个以上。(三

4、)2014 年全市完成创建省级宜居社区 43 个以上,其中:禅城区 14 个以上,南海区 8 个以上,顺德区 15 个以上;高明、三水区各 3 个以上。(四)2015 年全市完成创建省级宜居社区 20 个以上,其中:禅城、南海、顺德区各 6 个以上;高明、三水区各1 个以上。省级宜居社区按照广东省宜居社区考核标准(以下简称省考核标准)要求创建,由省创建宜居城乡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度进行考核和发布。各区省级宜居社区创建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城市化发展水平重点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中,同时综合宜居城镇和宜居村庄的创建完成情况,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宜办)每年度进行考核和发布。从 20

5、12 年到 2015 年,各区新增的城镇社区必须同年创建省级宜居社区;对于村改居社区参照省考核标准先行创建市级宜居社区,到 2020 年完成创建省级宜居社区。各区要按照以上年度建设计划的任务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加强创建指导和落实,将本区 20122015 年省级宜居社区的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社区,8 月底前报市创宜办备案。三、现状目前,我市对各区推荐申报的 3 批次宜居社区进行了考核。2011 年初,市创宜办公布了第一批佛山市宜居社区名单,共有 59 个社区获得佛山市宜居社区称号;2011 年 11月,市创宜办公布了第一批佛山市宜居示范社区名单,共有 10 个社区获得佛山市宜居示范社区称号;

6、2012 年 3 月,市创宜办公布了第二批佛山市宜居社区名单,共有 14 个社区获得佛山市宜居社区称号。到目前为止,我市有 75 个社区已达到市级宜居(示范)社区标准,占全部城镇社区的27%。(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2010 年 5 月,市政府建立“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市住建管理局设立市创宜办。6 月召开了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全面启动了我市的创建工作。2012 年初,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加了市统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监管局、应急办等部门,更新调整了联席会议成员。创建工作由市创宜办牵头,各区属地实施,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贯彻落实。(二)制定实施方案

7、,明确工作任务。2010 年,我市制定并印发了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实施方案 。2012 年,根据广东省重点建设任务地区分解方案和广东省宜居城市建设评估基本指标体系的要求,市创宜办制定了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 2012 年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和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 2012 年实施方案 ,提出了 2012 年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涵盖了市政府对区政府、区政府对镇政府的考核,也包含了创建宜居社区、宜居村庄和宜居城镇等不同类型的创建内容,要求各部门根据任务分解互相配合、共同落实。(三)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我市在开展宜居社区建设过程中,坚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一是加强宜居工作

8、动态的新闻报道,在佛山日报先后进行了 4 期宜居城乡创建工作专题宣传,推广介绍各镇街宜居建设的特色亮点工作和成功经验。二是委托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组织联合举办以“宜居佛山,美丽家园”为主题的宜居城乡建设摄影大赛暨作品展览,活动不仅展现了宜居建设的崭新风貌,更激发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热情。三是收集省市相关材料编制了佛山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文件汇编 ,印发各部门和基层工作人员。四是编写创建工作简报,建立长效的宣传工作机制,先后编制了 6 期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简报 ,及时跟踪报道工作的推进情况,宣传建设工作的动态和进程。(四)严格督导考核,及时表彰总结。做好宜居社区的考评工作,市创宜办制订了宜居社区评

9、审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考核评分,填写评分表,对评分达到 80 分及以上的申请项目,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专家对申进行审核和现场复审,复审总分达到 80 分及以上的社区,经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表彰、命名。2012 年 3 月,市政府召开创建宜居城乡表彰大会,对获得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的单位进行了表彰。(五)举办专题培训,提高专业素质。为提高全市各级宜居城乡工作人员专业素质,2012 年5 月举办了一期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培训班。全市五区的区、镇(街道)两级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宜居城乡工作相关人员以及 50 个基层社区、村居负责人共 120 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通过专题理论学习和到东莞的

10、实地调研学习,培训班学员对创宜工作的实效和特色取得感性认识,为我市更多宜居社区的创建奠定良好基础。(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虽然,我市宜居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各部门的肯定和群众的支持,但我们也清晰地认识到,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难点,需要我们尽快落实解决。一是目前我市各区宜居社区的总体数量和比例有较大的差距,我市仅 2011 年申报了 10 个省级宜居示范社区,没有继续申报省级宜居社区,距离 2015 年完成 136 个省级宜居社区的创建任务十分艰巨;二是创建宜居社区重点是对社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社区环境进行改善整治,目前各区社区的建设资金投入仍然不足,改造措施缺乏。四

11、、任务分工结合我市的人文特色、自然禀赋和城市发展战略,在历史积累的基础上推进宜居社区建设,加强宜居社区建设任务的指导和落实,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总体规划对照省考核标准提出各项建设任务的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并对逐条考核任务内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详附表) 。(一)新建社区建设。所有新建社区要按照省考核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 18 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住宅建设同步竣工,交付使用。同时强化资源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相对集中,促进共享,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 (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管理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新局、体育局

12、、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新建社区必须同步规划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1.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符合民政部门相关规定。2.集中设置政务服务场所。3.设社区医疗服务场所,居民一般步行 15 分钟可到达。4.中小学按服务半径要求配建,幼儿园按小区人口规模配建。5.充分利用社区空间设置居民运动、休闲场所。6.设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和文体广场,图书室要创造条件与城市图书馆联网,做到互借互通。7.集中设置肉菜市场、超市、银行、药店等商业社区服务场所,服务半径 500 米左右。8.设有二类以上公共厕所。9.公共交通网络完善,社区距离公共交通站点 500 米左右。10.设有符合规范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13、地,能基本满足居民需要。11.按照人车分流的要求设置机动车、人行道和无障碍通道。12.设有具备休息、游玩、步行等功能的中心公共绿地,绿地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小于 70%。13.设有垃圾及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达标率为 100%;排水管网按排水规划建设完善,逐步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市政管网,实现污水无害化处理达标率为 100%。14.垃圾收集站合理布置,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清运率、袋装率达 100%。15.综合设置文体活动中心、健康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等服务设施,提供经常性综合服务。16.设立计生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17.每个社

14、区设置警务室,配备全天候警力。18.建立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二)已建成社区改造。已建成社区要根据省考核标准的要求,对 18 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查漏补缺,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要制定改造完善计划,按时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管理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三)改善社区环境。1.保持社区干净整洁。社区要根据规模配备足够的卫生清洁和垃圾清理人员,定期打扫和清洗道路和公共场地,及时清运垃圾。开展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和培训,合理设置垃圾分类回收桶和回收点,实行垃圾分类回收。经常维护排水设施以保持畅通,防止道路积水

15、,做到基本无内涝。(牵头单位:市住建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2.搞好绿化美化。社区要充分挖掘潜力增加绿地面积,绿地率达到 25%以上(其中新建社区要达 30以上) 。完善社区绿地建设,实现居民出行半径 500 米范围内有绿色公共空间。 (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3.重视环境保护。社区内各类商业设施要证照齐全,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加强环保宣传,增强居民环保意识。(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住建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4.节约资源减少排放。社区的地下车库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或太阳能,建筑设计要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鼓励新建商品住宅实行一次性装修到位。 (牵头单位:市住建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5.倡导低碳生活方式。要重视社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实现与城市绿道网路和公共交通衔接。 (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四)规范发展社区服务。1.实行一站式政务服务。社区要从方便居民办理各项业务出发,完善政务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户籍登记、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协助做好社区居民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人口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解决方案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