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网上申报更正功能上线的通知尊敬的纳税人:网上申报更正功能于 2018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上线。一、 功能说明申报更正是指纳税人申报成功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的过程。申报更正后,如涉及补缴税款,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网上申报更正功能目前仅支持当期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申报成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 。例如,纳税人 4 月份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申报税款所属期为 2018-03-01 至 2018-03-31 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 ,申报成功后,无论是否缴款,均可以通过申报更正功能修改申报表。但修改的范围仅限于税款所属期 2018-03-01 至 2018
2、-03-31 的申报,以前的申报无法修改。二、 操作流程1.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申报缴税】模块。2.进入申报所属期选择界面,点击【更正申报】按钮。3.进入申报错误更正界面,选择需更正的税款所属时期,点击【查询】 ,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税款所属时期查询符合条件的申报记录,并显示到页面下方的“申报数据信息”栏次。4.选中需要更正的申报记录,点击【更正】按钮。5.进入申报列表界面,操作栏变为【修改】 ,点击【修改】按钮。6.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报表内的校验规则与首次申报时一致,申报表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报表】按钮。7.返回申报列表界面,点击【更正申报】按钮,正式提交申报数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即完成更正申报操作。提示:更正申报页面下方的【恢复】按钮用于恢复更正申报前的申报表状态。8.更正申报成功后,如需补缴税款,点击【申报/扣款查询】界面的【扣款】按钮。三、 问题处理您在更正申报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通过【问题提交/查看】按钮在线提交运维问题,运维人员会及时处理。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