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16年秋季《形式诉讼法学(高起专)》期末考核.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6037467 上传时间:2019-03-25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4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6年秋季《形式诉讼法学(高起专)》期末考核.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期末作业考核刑法诉讼法学 满分 100 分一、简答题(每题 8 分,共 40 分)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有哪些?2. 回避的理由有哪些?3. 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是什么?4. 如何理解上诉不加刑原则中的“不加刑”?5.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哪些?二、论述题(每题 10 分,共 20 分)1. 试论述逮捕的条件。2. 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三、案例分析题(每题 20 分,共 40 分)1. 1997 年 4 月 3 日,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判被告人王某盗窃案。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以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王某于 1997 年 2 月 3 日晚盗窃本乡村民徐某家现金 25

2、00 元、衣服 6 套的犯罪事实,王某也供认不讳,并在最后陈述时,表示愿意退还赃款、赃物,要求法院给与从轻处理。法庭审理结束,合议庭定于 4 月 8 日宣判。在宣判前两天,该乡村民丁某向人民法院举报了王某于 1997 年1 月 6 日盗窃该乡水库活鱼 600 斤的犯罪事实。审判长接到举报材料后认为,明天他正好要去该乡调查别的案子,顺便将此案一起调查,于是叫陪审员一起下乡了解,获得了充分的证据,证明王某确实盗窃了乡水库的活鱼 600 斤,销得赃款 2000 元。为此,合议庭将原来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中增加盗窃活鱼600 斤,获赃款 2000 元,对拟判两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改为 5 年。问:人民法院如此处理案件是否正确?为什么?2. 被告人叶某,男,26 岁,农民,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叶某被交付执行后,以其妻已怀孕 9 个月,父母年老多病,无人耕种田地等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对叶某的申请能否同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经营企划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