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争议办事流程引导图不予受理 受理并发通知说明理由向劳动争议仲裁院递交申请书 审查立案后组成特别仲审理结案集 体争议争议发生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及其它争议因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向劳动仲裁院递交申请书不予受理并发通知说明理由个人争议决定受理填立案审批表审查应诉通知申诉书发受理通知书先行调解 调解不成 及时仲裁 制作仲裁裁决书 送达双方当事人 归档回访提交有关证据申诉方提交答辩书提交有关证据被诉方调查取证调解成功,制作调解协议和调解书调解结案将仲裁开庭时间、地点等事项于开庭前 4 日书面通知当事人因特殊情况需延期仲裁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报告批准自行和解、制作仲裁决定书组成仲裁庭仲裁决定结案个人争议5 日5 日 30日10 日 30 日5 日60 日30 日5 日仲裁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