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村镇规划法3.村镇规划编制办法4.河北省村镇规划技术规定5.永年县域城镇体系规划6.永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7.永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8.永年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9.邯郸市小城镇发展战略规划10.永年县域小城镇基础设施发展规划11.临洺关镇规划第二条 规划范围1. 临洺关镇总体规划范围为:镇行政辖区 32 个村,镇域总面积 82平方公里 ,总人口 20 万人。2. 临洺关镇区建设规划范围为:永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 15.59km2。第三条 规划期限近期:20112015 年;中期:20162020 年;远期:20
2、212030 年。第四条 规划原则1. 贯彻实施“小城镇,大战略”的指导思想,力求创新,着力吸那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临洺关镇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2. 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推动小康社会的进程。3. 规划中结合临洺关镇的特点,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小城镇接近自然的优势,以人为本,体现特色,使居民生活水平、生活环境大幅度提高。4. 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利用、有效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实现农业、城市之间的良性循环,保护临洺关镇水土、绿化、动物等生态环境。5. 统筹兼顾,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保护和提高粮
3、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循环型“绿色农业” ;建立集中的工业小区,积极发展商业服务业,建立健全农业社会服务体系。6. 合理使用和节约土地,通过挖潜改造,提高土地节约化程度和土地使用效率。7. 合理利用原有的建筑和设施,节约建设资金,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的经营模式。8. 充分考虑周边其他村镇和临洺关镇得相互影响,互利互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9. 以镇区建设为基础,带动全镇的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工业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相结合,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的流动。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创造方便生活、有利于发展进步的城镇环境。10. 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相结合,处
4、理好保护、改造和新建的关系。第五条 规划重点 1. 镇域村镇体系规划。2. 镇域范围内的重要基础设施布置。3. 镇区建设规划。4.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第二章 临洺关镇总体规划第六条 临洺关镇性质的确定永年县城市性质为:冀南新型产业集群化示范基地,河北特色新县城。第七条 临洺关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城市发展目标为“建设和谐县城、打造冀南新星” 。2.中国知名的“标准件生产基地”:建设以“标准件工业园区”为代表的高级生产基地,着力发展新型工业模式,把永年县建设成中国知名的“标准件之乡” 。3.人居环境优良的和谐城市:强化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改造旧城和城中村,进一步改善城市建设品质,把永年建设成为环
5、境优良和谐城市。第八条 产业布局总体思路:发展“标准件及其配套钢铁生产”二大主导产业集群,同时发展特色农产品及相关配套农产品生产加工。a) 第一产业:巩固和提升粮食、畜牧等传统支柱产业,大力发展优质小麦、玉米、棉花、蔬菜、优质肉制品等特色产业。b) 第二产业:优质标准件生产开发。以及标准件工业园区的建设。c) 第三产业:房地产等相关基础建设的建立及发展。 d) 县域产业发展分为“中部主城区” 、 “南部工业园区” 、 “东部房地产开发区”及“西部标准件工业园区”四大经济区。e) 中部主城区:本区位于县域中部,本区是永年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县域交通枢纽,以及县城居民日常消费集中区域。 f)
6、 南部工业园区:本区位于县域南部,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园区,本区主要集中本县各种工业生产厂家,为本县制造大量工作岗位,以及相关工业产品。g) 东部房地产开发区:本区位于县域东部,发展方向为致力打造新县城优良居住场所,今后将成为全县主要居住区域。 h) 西部标准件工业园区:本区位于县域西部,主要为本县特色标准件生产销售基地。 第九条 村镇体系 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三级等级结构。第一级:永年中心城区。第二级:临洺关镇。第三级:其它乡镇。为需要与县域城镇体系协调的城镇单元。第十章 村庄建设规划 第十一条 人口规模、建设用地 1. 县域总人口:近期 2015 年,县域总人口 100 万人(其中户
7、籍人口82.25 万人,暂住人口 17.75 万人) ;远期 2030 年,县域总人口 14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 115.25 万人,暂住人口 29.75 万人) 。2.县域城镇人口:近期 2015 年,县域城镇人口 75 万人;远期 2030 年,县域城镇人口 104 万人。3,县域城镇化水平预测:近期 2015 年,县域城镇化水平 75.6%;远期 2030年,县域城镇化水平 95.5%。4.建设用地 (1)规划期末镇域总建设用地 925 平方公顷。(2)镇区建设用地指标为 95 平方米每人 。(3)各村建设用地指标为 126 平方米每人。(4)工业小区总用地为 180 平方公顷 。第十二
8、条 道路交通规划第十三条 共用工程设施规划1.给水规划a) 规划原则:统一调配和保护水资源,建立安全可靠的水源保障体系;建设配套、齐全、完善的城市供水系统,为城市及周边农村和城镇生产、生活提供优良的供水服务。b) 主城区用水量预测:远期 2030 年综合用水指标 286 升/人.日。规划主城区最高日用水量远期 7.5 万吨/日。日变化系数取 1.4,平均日用水量为 11.5 万吨/日,年用水量为 3586 万吨。供水普及率 100%。c) 主城区水源选择:集中饮用水源仍然首选龙泉水库、涉县水库为主,地下水为辅。d) 水源保护:规划将龙泉水库库区和以涉县水库水出露点为中心上游 100米范围划为城
9、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将龙泉水库汇水区、龙泉水库引水渠沿线汇水区和涉县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边界至以涉县水库出露点为中心上游 1200 米区间范围划为城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将龙泉水库、涉县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边界至上游分水脊线之间区域划为城市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按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环保总局、卫生部、水利部、地矿部联合颁布)严格管制。e) 主城区水厂规划:现水厂用地面积约 3.36 公顷,规划从龙泉水库取水1.5 万吨/日,从涉县水库取水 3.1 万吨/日,形成 4.6 万吨/日的供水规模。规划新建涉县水库水厂,规模 3.6 万吨/日,水厂用地 1.1 公顷。2.排水规划
10、、污水处理a) 规划原则:完善排水系统,削减水污染,实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b) 主城区排水体制:采取截流式雨污合流制与雨污分流制相结合的排水体制,其中新区采取雨污分流制,老城区及现状管道服务区采取截流式雨污合流制;有条件时,可向完全分流制转变。c) 主城区污水排放量预测:远期主城区污水排放量远期为 7.0 万吨/日。d) 主城区污水系统:根据地形地势条件,主城区污水系统分为城西、城中、城北和城东四大片,城市各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集中排往城市污水处理厂。合流污水则经截流管输往城市污水厂处理后排放,截流倍数取1.0。e) 主城区污水处理:规划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设于主城区南端拖白村处,城市污水集中
11、处理率远期93%,远期结合永年工业园的开发及建设,承接工业园污水进入临洺关污水处理厂,规模确定为 7.0 万吨/日,占地4.5 公顷,规划污水处理等级近期为一级,远期为二级。污水管道一般敷设在非机动车道下,沿道路西侧或北侧铺设,道路红线大于等于 40米的道路则按双管两侧同程敷设。3电力4电讯5环卫设施规划6燃气规划7集中供热第十四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规划第十六条 防灾规划第三章 镇区建设规划第十七条 规划原则第十八条 镇区路网及交通设施规划第十九条 居住建筑用地第二十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第二十一条 绿化用地第二十二条 工业用地第二十三条 仓储用地第二十四条 道路广场用地第二十
12、五条 景观设计第二十六条 近期建设项目第二十七条 远景建设发展方向第二十八条 现状及规划用地平衡表第四章 镇区专项工程规划第二十九条 防震减灾规划第三十条 消防规划第三十一条 环境保护规划第三十二条 给水工程规划1规划原则:统一调配和保护水资源,建立安全可靠的水源保障体系;建设配套、齐全、完善的城市供水系统,为城市及周边农村和城镇生产、生活提供优良的供水服务。2主城区用水量预测:远期 2030 年综合用水指标 286 升/人.日。规划主城区最高日用水量远期 7.5 万吨/日。日变化系数取 1.4,平均日用水量为 11.5 万吨/日,年用水量为 3586 万吨。供水普及率 100%。主城区水源选
13、择:集中饮用水源仍然首选龙泉水库、涉县水库为辅。3水源保护:规划将龙泉水库库区和以涉县水库水出露点为中心上游 100 米范围划为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将龙泉水库汇水区、龙泉水库引水渠沿线汇水区和涉县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边界至以涉县水库出露点为中心上游 1200米区间范围划为城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将龙泉水库、涉县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边界至上游分水脊线之间区域划为城市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按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环保总局、卫生部、水利部、地矿部联合颁布)严格管制。4主城区水厂规划:现水厂用地面积约 3.36 公顷,规划从龙泉水库取水 1.5万吨/日,从涉县水库取水 3.1 万
14、吨/日,形成 4.6 万吨/日的供水规模。规划新建涉县水库水厂,规模 3.6 万吨/日,水厂用地 1.1 公顷。5永年高新技术工业园组团供水:生产生活用水建立独立供给系统,以龙泉水库为其水源地,于园区东北部新建自来水厂一座,供水规模 3.5 万吨/日,占地1.8 公顷,其管网系统随道路建设同步敷设。第三十三条 排水工程规划1规划原则:完善排水系统,削减水污染,实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2主城区排水体制:采取截流式雨污合流制与雨污分流制相结合的排水体制,其中新区采取雨污分流制,老城区及现状管道服务区采取截流式雨污合流制;有条件时,可向完全分流制转变。3主城区污水排放量预测:远期主城区污水排放量远期
15、为 5.0 万吨/日。4主城区污水系统:根据地形地势条件,主城区污水系统分为城西、城中、城北和城东四大片,城市各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集中排往城市污水处理厂。合流污水则经截流管输往城市污水厂处理后排放,截流倍数取 1.0。5主城区污水处理:规划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设于主城区南端拖白村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远期93%,远期结合永年工业园的开发及建设,承接工业园污水进入临洺关污水处理厂,规模确定为 7.0 万吨/日,占地 4.5 公顷,规划污水处理等级近期为一级,远期为二级。污水管道一般敷设在非机动车道下,沿道路西侧或北侧铺设,道路红线大于等于 40 米的道路则按双管两侧同程敷设。6主城区雨水系统:主
16、城区雨水系统分为城西、城东、城中部三大片,其中城西、城中两片雨水分别向东和向西排入洺河,尽量减少雨水进入工业园;城东片雨水向东和向南排入环城水系,再向南排往明州河;城北向南和北排入花口河。雨水管道一般敷设在非机动车道下,沿道路东侧或南侧铺设,道路红线大于 40 米的道路则按双管两侧同程敷设。7雨水量采用开远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lg15.(980公 顷秒升 tpq其中:设计重现期取 1 年综合径流系数取 0.60.658永年县工业园及火车站组团: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水体,污水依地形往北进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总量 1.5 万吨/日。第三十四条 电力工程规划第三十五条
17、 电信工程规划第三十六条 供热工程规划第三十七条 燃气工程规划第三十八条 官线综合规划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道路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城市道路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道路技术规范。 政府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并
18、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建设,应当分别纳入住宅小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计划配套建设。 国家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按照城市道路发展规划,投资建设城市道路。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城市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道路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城市道路的建设应当符合城
19、市道路技术规范。 政府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建设,应当分别纳入住宅小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计划配套建设。 国家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按照城市道路发展规划,投资建设城市道路。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新建的城市道路与铁路干线相交的,应当根据需要在
20、城市规划中预留立体交通设施的建设位置。 城市道路与铁路相交的道口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并根据需要逐步建设立体交通设施。建设立体交通设施所需投资,按照国家规定由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建设跨越江河的桥梁和隧道,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按照城市道路技术规范改建、拓宽城市道路和公路的结合部,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金上给予补助。 承担城市道路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在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城市道路的设施、施工任务。 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城市道路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 城
21、市道路施工,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城市道路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收取通行费的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22、新建的城市道路与铁路干线相交的,应当根据需要在城市规划中预留立体交通设施的建设位置。 城市道路与铁路相交的道口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并根据需要逐步建设立体交通设施。建设立体交通设施所需投资,按照国家规定由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建设跨越江河的桥梁和隧道,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按照城市道路技术规范改建、拓宽城市道路和公路的结合部,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金上给予补助。 承担城市道路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在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城市道路的设施、施工任务。 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应当严格执行国家
23、和地方规定的城市道路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 城市道路施工,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城市道路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收取通行费的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五章 规划实施措施第三十九条为适应永年县新形势下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4、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特编制本规划。本次规划修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邯郸市城镇体系规划 1999-2020 年 、 河北省永年县城镇体系规划 2005-2025 年 、河北省永年县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5-2020 年 、 永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9-2020 年 、 河北省永年县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5-2020 年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年县人民政府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红政复200958 号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永年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纲要和城市规模的审查意见冀建规201042 号文等而制定。第四十条 扩宽资金
25、的来源渠道1. 大力发展房地产业,积极推动临洺关镇的建设根据镇区建设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选定开发地段,由政府直接或委托开发公司组织土地的统一开发.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原则,吸引多方资金.2. 基础设施的建设课才用国际通行的 POT 操作方式,谁投资、谁建设、谁收益,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土地有偿使用、有偿出让、转让的原则下,鼓励国家、集体、个人、内资、外资、合资等不同所以制形式的投资,广开思路,经营城镇。第四十一条 强化规划管理1.本区的开发建设应严格按依法审批的规划进行,凡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建成区范围,应按国家土地管理法 、 城乡规划法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6、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和管理。2.各项建设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节约使用适宜建设区内的土地资源,严格按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指标。3.城镇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和非耕地、空闲地,要采取适当措施鼓励和促进旧城改造。4.保护与改善本区的生态环境,禁止占用永久性绿地,建设项目必须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治理“三同时”制度,严禁城镇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不经处理任意排放。5.城镇近郊的开发建设,严禁随意突破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确保其生态缓冲功能。6.本区内的农用土地,鼓励发展以新鲜果蔬为主的现代设施农业和旅游农业,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提前废弃、撂荒,对占而不用的农用土地必须依法收回。第四十二条走群众参与规划村镇、建设村镇、管理村镇的路线。做好宣传,e 把按规划建设村镇变为村民的自觉行动。第六章 附则1.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强制性条文、图件及附件组成,附件包括说明书、城市规模论证报告、城市空间形态研究报告、规划实施分析报告、基础资料汇编。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规划自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3.本规划由永年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