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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法占地建房问题.ppt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6013058 上传时间:2019-03-24 格式:PPT 页数:31 大小:3.2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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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农村违法占地建房问题,目 录,一、农村违法建筑的概念,二、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特点,三、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现实表现,四、解决农地违规建房的对策,五、总结,一、农村违法建筑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经乡( 镇) 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是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不符合乡( 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农村违法建筑虽包括各种违法建造的建筑物,但主要是指住宅。,二、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特点,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在农村人口大量向城镇转移的同时,村庄用地规模不减反增。在近几年,农村人口减少了13%,而村庄用地却增长了约4%,

2、呈人减地增的逆向发展趋势,在这个过程中,违法占地建房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土地执法困难,基层组织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违法区域扩大化,特点,(二),(三),(四),乱占乱建现象比较严重,违法类型日趋复杂化,(一),(五),(一)、乱占乱建现象比较严重,一方面,农民建新房选址随意性大,纷纷迁往村庄外围,弃用旧宅基地,“建新不拆旧”,形成大量“空心村”;另一方面,建新用地空间有限,只得挤占公共用地,特别是一些交通较为方便的村组,乱占滥用问题更为突出,一些村民为了占据好地段,竞先在村镇边、公路旁土地上甚至占用良田建房,造成大量耕地毁损。,(二)、土地执法困难,ThemeGallery is a Desi

3、gn Digital Content & Contents mall developed by Guild Design Inc.,法律虽然赋予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制止权,但只靠一两个经办人去制止、去说服,一般是制止不了的。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占用耕地建房的违法案件的处罚比较单一,往往是拆除违法建筑物,当事人财产损失相当严重,导致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土地管理部门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对必须拆除房屋的,需要通过法院才能执行。申请法院执行程序复杂、周期长、成本高、法院顾虑多,往往最终不了了之,纵容了土 地 违 法 行 为。,(三)、基层组织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违法有以下特点

4、:1、地方政府违法带有普遍性。2、政府违法带有发展地方经济的色彩。3、以侵犯农民利益为特征,低标准土地 补偿和拖欠征地补偿费现象比较普遍。4、对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四)、违法区域扩大化,从违法分布上看,重点区域和分散区域违法并存。从前多发于城镇、城郊结合等区域的违法建房行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逐步向农村扩散。,(五)、违法类型日趋复杂化,从违法类型上看,程序上的违法种类逐渐增多。现在的农村土地违法案件已逐渐由以往单一违法种类扩散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宅基地非法买卖、转让等多种形式。,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举报信,安徽省五河县东刘集镇杨岔村村民杨敬涛在未取得宅基地建设资

5、格证的情况下,违规占用优良可耕地违规建设房屋,并且侵占生产道路1.5米(道路宽4米),致使拖拉机等农用机械无法通过该道路,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产生活,群众意见极大。受影响群众多次与其交涉,要求其恢复占用道路的原貌,但杨敬涛本人态度蛮横,并威胁村民“上面有人”“我想怎么盖就怎么盖”。村民无奈,向东刘集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举报,但迟迟未见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其违章占用道路的事实进行处理。杨敬涛违法建房违法堵占生产道路已经给广大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干扰了我们正常的生产活动,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特在此以我杨茂忠的名义并代表所有被影响的村民向五河县国土资源局实名举报,要求尽快恢复我们的生产道路,

6、制止这种村中恶霸肆无忌惮侵占良田路搭乱建的行为,并要求五河县国土资源局对蔑视农民利益的充当杨敬涛保护伞的土地办的个别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恳请五河县国土资源局派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打击杨敬涛这种私占良田违章建房侵占农民生产道路的行为,还农民一个公道!,三、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现实表现,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我国耕地总量减少了 670 多万 公顷,其中大量优质耕地是被城镇过度扩展所占用,这使得原本就稀缺的土地资源正在加速萎缩。而土地资源需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大,这进一步激化了我国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因此土地违法问题也就越来越多。目前,农村土地违规建房存在的主要困难是“难查

7、处,难处理,难根治”,现实表现,(一)难查处,(二)难处理,(三)难根治,(一)难查处,1、受地理位置偏远及其隐蔽性等条件的限制,农村违法用地查处落实到位难,加上农村建房要求不高,施工周期短,不易被有关部门及时发现,2、有的正在建造的违规建筑,建造者会想方设法逃避执法部门的检查。农民对侵占土地行为态度冷漠,对违法侵占土地行为根本不予举报和干预,(二)难处理,1、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

8、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但是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因拆除违规建筑直接涉及到建造者的自身利益,加上建造者自身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多甚至完全不了解,这就 对拆除违规建筑的工作形成了很大的阻力。,(二)难处理,2、即使发现了违法侵占土地建房,具有管理和处罚职能的土地管理部门制止和处罚违法行为也是力不从心,收效甚微:其一是土地管理法规赋予土地管理部门的制止权缺乏操作性,即违法建房人不停止施工,法律没有赋予国土部门相应的强制制止措施;,(二)难处理,其二是国土执法力量不够,难以应付辖区内大量发生的、违法占地建房案件。如一些基层国土执法因对“两网化”执法监察系统操作不熟练,动态巡查效果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9、;一些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受编制限制,人员数量得不到及时补给,影响办案质量;一些工作人员自身业务能力不强,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缺少解决的方法,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执法人员考虑各方关系,执法形式,结果往往导致执法无震慑力。,(三)难根治,1、农村违规建房者主要是当地村民,几乎没有节约土地的意识,他们往往只着眼于眼前利益,因此仅靠宣传、科普相关法律政策,短时间内很难达到杜绝或是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村民之间存在攀比心理,不少农民在建房时讲排场,比阔气,盲目贪大求洋,不惜超面积建房。还有些农民的攀比心态是弃旧建新,未经批准随意“摊大饼”式建房,看谁建的面积大,够气派。,(三)难根治,2、在土地管理方

10、面的规划与监管的脱节导致了执法不力。如国土资源部门审准土地,规划部门审批规划,城管部门对整个规划、建设过程进行监管。但是当发生违法行为时,国土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只能对违法用地者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而城管部门常因不熟悉规划和具体情况而监管不到位。,(三)难根治,3、法律法规模糊,集体土地所有权不明确。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该条规定尽管确认了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村土地的具体所有者。,四、解决农地违规建房的对策,土地违法现象的大量存

11、在,有复杂的原因,其根本原因是个人、社会组织、地方政府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惜触犯法律。要解决土地违法现象屡禁不止和周期性大量出现的问题,不再重蹈“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恶性循环,必须坚持严格保护土地与合理开发并举,建立顺畅的土地管理机制,确保土地法律制度得到严格有效的实施。,加强土地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和基层干部的 耕地保护意识;,(三),(四),(五),建立长期有效的村级土地规划,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和监管网络,将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 萌芽状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借鉴他国成功经验,完善土地管理办法。,对策,(一),(二),(一)加强土地法律宣传教育,提

12、高农村居民和 基层干部的耕地保护意识;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在农村,薄弱环节也在农村。土地违法中的无知心态、从众心态等可以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以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标语等手段进行长期宣传,让村民们和基层干部有一定的守法意识,从而养成自我约束,依法办习惯。,(二)建立长期有效的村级土地规划 控制农村土地违规建设要从土地违规建房的源头上建立规范,积极建立长期有效的村级土地规划。村级土地的利用规划在开展基层工作时显得尤为重要,这直接决定了农村土地管理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因此要根据当地城市或者城乡的总体规划,积极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一定要是一个长期可持续性并且有建设性意

13、义的规划,避免领导换届一次就要重新规划一次,这样才能真正节约土地资源,真正有利于农村建设。,(三)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和监管网络,将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对违法用地以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国土资源监察网络。基层土地执法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定期对管辖区域进行全方位动态巡查,对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对各类建设用地的管理,使建设用地受到有效的跟踪监督管理,保证建设项目进行规范有序的开展。,(四)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现实表明,单纯依靠土地管理部门不能达到严格监管土地违法行为的要求。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和

14、执法监管工作,既要发挥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能和权威,又要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政府的重要作用,通过构建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的共同责任机制,完善农村土地管理机制。,(五)借鉴他国成功经验,完善土地管理办法从 20 世纪 70 年代 90 年代,美国提出基本农田的概念,并且对其进行严格的划分,制定相关法律,如土壤和水资源保护法、农地保护政策法、联邦农业发展与改革法保护良田。美国一共花费了 20 年时间,逐步建立起一个包括立法、规划、税收等较为完善的农地保护综合网。,五、总结,我国农村土地使用不规范,土地浪费严重,这不仅不利于我国土地资源的统一管理,也不利于新农村建设

15、和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应着眼于土地相关法律的完善和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土地管理体系; 另外,要着手于增强农民的节约土地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队伍建设,运用高科技手段监管土地利用,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并且能高效有序地进行土地管理工作,这应该是今后土地管理工作的趋势。,参考文献,1、湖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初探胡进安 何铁城 杜建国 ,国土资源导刊2004年第五期 2、农村耕地非法转为宅基地的问题与对策 周建国 贵州农业科学2010,38(2):183188 GuizhouAgriculturalSciences 3、农村土地违法行为分析及对策研究高国忠,徐红新,梁亚,哲学社会科学版 , 年月第卷第期 4、农村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研究与探索刘 玙,中国农业会计 20152 5、农村土地违规建房问题研究 ,王亭婷,安徽农业科学,Journal of Anhui Agri Sci2015,43( 22) :277 278,281 6、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监管难题该如何破解赵 冰,于丽娜,张清春,资源与产业,第12卷第3期2010年6月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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