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 地 籍 调 查 表宗 地 代 码 : 土地权利人: 年 月 日国土资源局印制填 表 说 明1.地 籍 调 查 表 由 封 面 、 基 本 表 、 界 址 标 示 表 、 界 址 签 章 表 、 宗 地 草 图 、界 址 说 明 表 、 调 查 审 核 表 等 组 成 。2.地 籍 调 查 表 以 宗 地 为 单 位 填 写 , 每 宗 地 填 写 一 份 。 所 有 宗 地 的 地 籍调 查 都 应 填 写 此 表 。3.地 籍 调 查 表 必 须 做 到 图 表 内 容 与 实 地 一 致 , 表 达 准 确 无 误 , 字 迹 清晰 整 洁 。4.表 中 填 写 的 项 目 不
2、得 涂 改 , 每 一 处 只 允 许 划 改 一 次 , 划 改 符 号 用“”表 示 , 并 在 划 改 处 由 划 改 人 员 签 字 或 盖 章 ; 全 表 划 改 不 超 过 2 处 。5.表 中 各 栏 目 应 填 写 齐 全 , 不 得 空 项 。 确 属 不 填 的 栏 目 , 使 用“/”符 号 填 充 。6.文 字 内 容 一 律 使 用 蓝 黑 色 钢 笔 或 黑 色 签 字 笔 填 写 , 不 得 使 用 谐 音 字 、国 家 未 批 准 的 简 化 字 或 缩 写 名 称 。7.项 目 栏 的 内 容 填 写 不 下 的 可 另 加 附 页 。 宗 地 草 图 可 以
3、 附 贴 。 凡 附 页和 附 贴 的 , 应 加 盖 国 土 资 源 主 管 部 门 印 章 。8.对 面 积 较 大 、 界 限 复 杂 的 集 体 土 地 所 有 权 宗 地 和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权 宗 地 , 宜 签 订 土 地 权 属 界 线 协 议 书 并 签 字 盖 章 。 界 址 线 有 争 议 的 土 地 , 填写 土 地 权 属 争 议 原 由 书 并 签 字 盖 章 。调查审核表权属调查记事调查员签名: 日期:地籍测量记事测量员签名: 日期:其他说明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8 基 本 表单位性质证件类型证件编号土地权利人通讯地址土地权属
4、性质 使用权类型土地坐落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证件编号 电话证件类型代理人姓名证件编号电话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代码预编宗地代号 宗地代码比例尺所在图幅号图幅号北:东:南:宗地四至西:批准用途地类编码实际用途地类编码建筑占地面积(m 2)批准面积(m 2) 宗地面积 (m2)建筑面积(m 2)使用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有/共用权利人情况说 明 1 2 7 界 址 标 示 表界 标 种 类 界 址 线 类 别 界址线位置界址点号钢钉水泥桩喷涂界 址间 距(m)道路沟渠围墙围栏田埂 内 中 外说 明界址说明表界址点位说明主要权属界线走向说明宗地草图:N 丈量者 丈量日期 概略比例尺 6 界 址 签 章 表界址线 邻宗地 本宗地起点号中间点号终点号相邻宗地权利人(宗地代码)指界人姓名 (签章)指界人姓名 (签章)日期 3 4 界 址 签 章 表界址线 邻宗地 本宗地起点号中间点号终点号相邻宗地权利人(宗地代码)指界人姓名 (签章)指界人姓名 (签章)日期 5 界 址 标 示 表界 标 种 类 界 址 线 类 别 界址线位置界址点号钢钉水泥桩喷涂界 址间 距(m)道路沟渠围墙围栏田埂 内 中 外说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