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名稱:OO 縣 XX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興建營運移轉計畫 簽約日期:94 年 12月 13日1.投資契約是否明定組成協調委員會 是否(請填寫原因後跳填至第 6題)原因:2.協調委員之組成方式及各方人數(含主辦機關、民間機構及第 3公正人士)委員會設置七人。甲乙雙方同意選任三人,主任委員自該三位委員中選出;另甲乙雙方各自推薦二人。3.是否召開協調委員會及召開次數 是,召開過 次否(請填寫原因後跳填至第 6題)原因:尚未有實需附表 2 促參案件履約爭議處理問卷調查表24.協調委員會已協調完成事項(如無,免填)協調不成事項 原因 後續處理方式5.協調委員會協調不成事項及原因(如無,免填)是(尚未召開無從得知)否(填否者)原因: (填否者)建議之改善對策:6.現行協調委員會之機制是否已充分發揮履約爭議處理之功能?31強化現有協調委員會功能3採合意仲裁4採強制仲裁2成立第三公正履約調解機制7.有關強化履約爭議處理機制之有效性為何?(請依有效度高低填列,1 表最高,2表次高,餘類推)其他:請填列方式:填表機關:OO 縣政府 填表人員: 李 XX 聯絡電話:0800-092000 轉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