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经营情况年报表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单位)名称:_ 20 年度一、企业基本情况01 企业(单位) 基本情况: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2.联系方式:单位详细地址:_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E-mail:_3. 登记注册类型:内资 外商投资 港澳台商投资 4. ICP 证 号/ICP 备案号:_ 5. 注册资金_千元02 行业类别:1.农、林、牧、渔业 2.采矿业 3.制造业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建筑业 6.批发和零售业(其中:互联网零售 )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住宿和餐饮业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其中:互联网信息
2、服务) 10.金融业 11.房地产业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中:旅行社服 务) 13.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14.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教育 17.卫生和社会工作 18.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03 交易模式(可多选):1. B2B 2. B2C 3. C2C 04 交易平台(可多选):1.通过自营电子商务平台进行 2.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 3.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05 网站基本情况: 1. 拥有企业网站情况(1)是 ,网址:_ (2)否 2. 网站日均浏览量_ 次3. 建设运维情况 (1)自建自
3、营 (2)外包建设自营 (3)第三方建设及运营06 网上用户情况: 个人 个 企业(单位) 个 07 订单情况:订单总数 笔08 支付情况: 网上支付额占总交易额比重_%09 物流配送情况:1.自营,占所有物流配送比重_%2. 外包 ,占所有物流配送比重_%10 从业人员情况:1. 期末从业人员合计 人 其中:直接从事电子商务人员 人;信息技术人员 人;物流配送人员 人11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 全年营业收入_千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_千元2. 年末资产总计_千元3. 全年营业利润_千元4. 全年企业成本_千元5、全年纳 税金额 _千元二、经营情况(单位:千元 )01 电子商务交易额交易平台
4、 商品类电子商务交易额 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额其中:采购额 其中:销售额通过自营电子商务平台进行 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 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 02 电子商务交易结构在电子商务交易额中:B2B 交易额_; B2C 交易额_; C2C 交易额_ 面向海外的交易额_;其中,进口_,出口_ 面向外省市的交易额_;其中,从外省市外 购进_ ,销往外省市_03 商品类电子商务交易额分商品类别结构类别 电子商务交易额 类别 电子商务交易额其中:采购额其中:销售额其中:采购额其中:销售额01.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 13.家具类26.其中:鲜活农产品类 14.通讯器材类0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1
5、5.煤炭及制品类03.化妆品类 16.木材及制品类04.金银珠宝类 17.石油及制品类05.日用品类 18.化工材料及制品类06.五金、 电料类 19.金属材料类07.体育、 娱乐用品 类 20.建筑及装潢材料类08.书报杂志类 21.机电产品及设备类09.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22.汽车类1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23.种子饲料类11.中西药品类 24.棉麻类12.文化办公用品类 25.其他类04 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额分服务类别结构类别 电子商务交易额 电子商务交易额27.餐饮服务类 32.家庭服务类28.住宿、旅游服务类 33.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类29.交通仓储服务类(含物流配送)34.咨
6、询服务类30.通信服务类 35.广告会展服务类31.文化娱乐服务类 36.其他服务类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备注: “商品类电子商务交易额 ”限 “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 ”企业填报;其中, “采购额 ”、“销售额 ”限 “通过自营电子商务平台 ”、 “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进行交易的企业填报。主要指标解释(一)企业基本情况指标01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 ,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7、已经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法人单位代码由 8 位无属性的数字和 1 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02 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0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
8、业执照填写。04 联系方式单位详细地址:根据本单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填写。详细地址按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地址填写,应包括区(县) 、乡(镇) 、村街(路)名称和门牌号(室) ,不要填写通讯信箱号。对于在固定活动房或破墙开店的单位,没有具体门牌号,可按邮政通讯到达地址填写。生产经营活动地点在外省市的企业(单位) ,可免填区(县) ,将详细地址填在区(县)后。邮政编码、行政区划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在填写所有号码时,应将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写在方框内;号码超过所列空位时,向方框外右面扩充。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座机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座机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9、。互联网网址、电子邮件信箱。填写在横线上。05 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1、内资企业是指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以及中国内地企业或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等。2、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的
10、企业。包括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6 行业类别:请参照2011 年国家统计局行业分类标准填写。其中:互联网零售。通过互联网从事零售活动的企业。不包括在网络销售中,仅提供网络支付的活动,以及仅建立或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和接入的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指除基础电信运营商外,通过互联网提供在线信息、电子邮箱、数据检索、网络游戏等信息服务的企业。07 注册资本:指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注册资本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注册资本以外币计算的,要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写。08 交易平台:(1)通过
11、自营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指企业在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电子商务交易。(2)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指企业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所在的平台非企业自己所有。(3)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指企业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双方企业提供平台服务,不参与具体的采购与销售。09 交易模式:(1)B to B: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网络进行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或销售辅助活动。(2)B to C: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指企业与消费者之间通过网络进行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活动。(3)C to C: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指个人对个人(家庭)间通过网络进行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活动。10 物流配送方式:电子商务配
12、送额占总交易额比重:指在报告期内企业为完成电子商务交易活动而配送成交商品的金额,占电子商务总交易额的比重。(1)自营:指通过自营物流体系完成的配送。(2)外包:指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完成的配送。11 支付情况网络支付额占总交易额比重:指网站上设有在线电子支付服务功能,用户为完成电子商务交易活动而通过在线电子支付的金额,占电子商务总交易额的比重。12 订单情况订单总数:指报告期末,受企业或个人委托,物流企业接到的物流配送合同或单据总量。13 网站基本情况(1)网站日均浏览量(PV):指在报告期内企业(单位)日网站的平均浏览量。(2)网上用户情况个人:对建有网站的企业,指以个人名义在网站注册成为用户
13、的数量。对未建有网站的企业,指与本企业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个人用户的数量。企业(单位):对建有网站的企业,指以企业(单位)名义在网站注册成为用户的数量。对未建有网站的企业,指与本企业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用户的数量。(3)建设运维情况:指网站的建设和运营维护。自建自营,指企业自行建设网站并运营;外包建设自营,指网站外包建设,但自行运营;第三方建设及运营,指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和运营均采用外包方式。14 从业人员情况:(1)期末从业人员数: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实有人员数。从业人员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
14、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2)直接从事电子商务人数:直接从事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员工,包括物流配送、客户服务、电子商务营销等相关从业人员。(3)信息技术部门人员: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从事与信息技术相关工作的实有人员数。(4)物流配送人员:指专门从事物流配送的人员数量。15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限企业法人,以及除机关、社团和居村委会以外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其他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写本项。(1)全年营业收入合计:指企业全年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以及渡让资产取得的收入。营业收入合计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填写营业收入合计指标时,一般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
15、中各自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本年累计数与“其他业务收入”的本年累计数之和填写。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此项目应根据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 、 “商品销售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 、“经营收入” 、 “工程结算收入”等科目发生额填列。(2)资产总计: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根据企业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数填写。(3)全年营业利润:指在报告期内电子商务
16、服务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利润总额。(4)全年企业成本: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指标计算填列。并计算人力资源、通信、物业租赁、融资各类成本所占比重。其中,人力资源成本包含工资、福利、 “四金”和培训费用等;融资成本包含各类财务费用,如利息支出、汇兑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等。(5)全年纳税金额:指企业全年纳税总额。(二)经营情况指标1、电子商务交易额: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形式进行的商务活动,具体指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基于计算机网络(含互联网、移动网络和其他信息网络)开展商务活动,实现网上接洽、签约等关键商务活动环节的部分或全部电子化,包括货物交易、
17、服务交易等。考虑到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对电子商务交易额的认定由两类构成:(1)一个交易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手段,只要其成交是通过网络实现的,均将其视为电子商务,其成交额即为电子商务交易额。 (2)由于外贸领域应用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外贸企业通过网络电子商务平台接洽而达成的交易,其成交额即为电子商务交易额。商品类电子商务交易额,是指针对实物商品的电子商务产生的交易额,包括销售额和采购额。对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来说,即通过平台产生的实物商品交易额。(1)销售额:指报告期借助网络订单实际销售的商品总额。借助网络订单指通过网络接受订单。付款可以是网上,也可以是网下进行。(2)采购额:指报告期借助网络
18、订单实际采购的商品总额。借助网络订单指通过网络发送订单。付款可以是网上,也可以是网下进行。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额,是指服务类电子商务产生的交易额,非实物商品交易。包含金融服务、住宿旅游服务、交通仓储服务以及通信服务等等。2、电子商务交易结构:指企业所有电子商务交易额(含商品类、服务类)的结构。(1)B to B: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网络进行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或销售辅助活动。(2)B to C: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指企业与消费者之间通过网络进行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活动。(3)C to C: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指个人对个人(家庭)间通过网络进行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活动。(4
19、)面向海外的交易额:通过电子商务活动实现的面向海外的产品或服务的交易金额。(5)面向外省市的交易额:通过电子商务活动实现的面向外省市的产品或服务的交易金额。3、商品分类:指根据商品的主要用途和性质所进行的分类。通过对商品分类统计,反映市场对各类商品的需求情况。(1)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指供人们食用的各种粮油食品、饮料、酒和烟草加工品。(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指服装、鞋帽、针织品和纺织品的集合。(3)化妆品类:指洁肤护肤美容用品、洁发护发美发用品、药物美容美体用品等。(4)金银珠宝类:指以金、银、铂等金属及钻石、宝(玉)石、翡翠、珍珠、水晶、象牙、骨角等为原料,经加工和连接组合、镶嵌
20、等方法,制成各种图案造型的装饰品、饰品、工艺品等。包括首饰,如项链、戒指、耳环、手镯、脚链、挂件、别针、发卡等,珠宝饰品,如宝(玉)石、宝(玉)石饰品、钻石镶嵌、珍珠镶嵌以及其他金银珠宝饰品等。(5)日用品类:指日用金属制品、日用搪瓷制品、日用塑料制品、天然皮革和人造皮革制品、玻璃器皿、日用百货、燃气灶具、儿童玩具、日用化工产品、照明器具、日用杂品、钟表眼镜及配件、各种工艺品、烟花炮竹、人力或助动车类及配件等。 (6)五金、电料类:指五金工具、电工工具、工具配件、水暖器材、各种专用工具、五金杂品等,以及木瓦工具、电工电讯器材及配件等各类商品,如各种榔头、钳子、扳手、锉刀、泥刀、自来水管、各种水
21、龙头、暖气片、阀门、螺丝、螺母、水表、电表、插座、插头、开关、电线、铁丝、镇流器、灯架、灯罩等。(7)体育、娱乐用品类:指体育用品、健身器材、游艺器材、棋牌、戏装道具、乐器、照相器材及用品等。(8)书报杂志类:指各种以纸介质形态出版发行的中外文的书籍、工具书、课本、教材、图片、报纸和杂志等。(9)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指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1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指洗涤电器、制冷电器、清洁电器、小家电、家用厨房电器具、家用保健电器和各类音像器材等。(11)中西药品类:指人用各种中西药品、中药材以及各种小型医疗用品、敷料,不包括医疗用的各种大型设备,如CT机、核磁共振器等,和兽用的各种
22、药品、医疗器材(统计在“其他类” ) 。(12)文化办公用品类:指学习用品、办公用品和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13)家具类:指用木材、金属、塑料、藤、竹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供人们生活、学习、工作、休息用的各种普通家具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用家具,包括家用就寝、就餐、起居、书房使用的床、柜、箱、架、沙发、桌、椅、凳、茶几、屏风,以及成套或组合家具,也包括医院、学校、图书馆、旅游、办公等专用的办公桌椅、文件柜、书柜等家具。(14)通讯器材类:指有线、无线通讯使用的各种器材和设备,包括电话机(普通电话机、无绳电话机、移动电话、小灵通等) 、对讲机、寻呼机、传真机等以及配套产品。(15)煤炭及制品类:包括原煤
23、、煤炭和煤制品,如洗煤、筛选块煤、筛选混煤及混末煤、焦炭、石油焦、半焦、煤饼(块) 、煤球等。(16)木材及制品类:指木、竹采伐产品和木材、竹非生活制品等。此类商品销售一律按批发计算。(17)石油及制品类:包括原油、炼厂气体、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工业燃料、溶剂油、润滑油、石蜡、地腊、专用腊、凡士林、洗涤剂原料、石油腊类、石油沥青、标准油、白色油、软麻油、原料油、润滑脂、石油酸、石油皂、液化石油气等。 (18)化工材料及制品类:指化学矿采选品、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此类商品销售一律按批发计算。(19)金属材料类:指黑色金属矿采选品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产品、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和有
24、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产品。此类商品销售一律按批发计算。(20)建筑及装潢材料类:指非金属矿采选成品、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和各种办公或家庭用的室内装饰材料等。(21)机电产品及设备类:指普通机械、交通运输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各种农林牧渔业机械等。(22)汽车类:指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或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车辆及其零配件,包括汽车、汽车底盘和汽车配件等。(23)种子饲料类:指各种农业或公共园艺使用的种子、种苗和饲养牲畜的草料、杂粮、杂豆等,不包括家庭使用的花种、种苗等,以及人们以娱乐、休闲为目的而饲养各种动物的从专门商店购买的宠物食品(统计在“其他类” ) 。此
25、类商品销售一律按批发计算。(24)棉麻类:指棉麻产品、蚕茧等。(25)其他类:指以上未包括的商品类别,如大型医疗器材,文物、古董、邮票、硬币、现代绘画作品,土特产品和畜产品、禽畜或宠物用的药品、宠物食品、花鸟鱼虫,消防器材及设施,废旧物资等。4、服务分类餐饮服务类:包括正餐、快餐和各种饮料服务。住宿、旅游服务类:住宿服务包括旅游饭店和一般旅馆服务;旅游服务包括旅游咨询、旅游计划和建议、行程安排与导游服务。交通仓储服务类:包括航空、铁路、公路运输服务以及物流配送服务。通信服务类:包括固定电信、移动电信服务。文教娱乐服务类:包括演出、教育、视听及游戏娱乐服务。家庭服务类:包括保姆、清洁、家教、病床临时护理服务。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类: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咨询服务类:包括社会经济咨询、专业技术咨询、各类信息咨询等。广告会展服务类:在线广告、网上会展、展览、展示等。其他服务类:指以上未包括的商品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