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慧行习练刻意成念记 归依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自性具 恩正士无上诸师,以大悲故,请求从今乃至未证菩提中间,伏望随 方摄引。 此为圣教悉皆圆满自在一切上师 之教授教诫心要,若同若别,各各记录书写,刻于哲邦寺中,练习 自慧, 刻意不忘。 而且非但自为, 并为今此五浊恶世时中, 彼多众生 自分应学,不学于外,广行着取 色受二蕴之业,是故摄此扼要大宝, 口传教授教诫圆满锋利之小钩,以治伏彼难调醉傲大象狂乱之心故。 复次诸发心者,自欲解脱,更希证得一切智位 ,具诸精进,於地道果,乃至未得坚固以来,于其中间, 能作中断、障碍、魔类,虽有不思议之多,而略分二: (一)总, (二)别。 (一)总中分四一烦恼魔,二
2、五蕴魔,三死魔,四天魔。 今初,烦恼魔者,谓于无我中,起我倒故以此因缘,由五烦恼,使心粗细徧行缠缚不思议力,於 诸时能作倒引、令诸有情,趣入邪途 ,特於修行之人,能作中断之障碍也。二五蕴魔者,谓於有漏五蕴 执我。由此有漏五取蕴故,於生死中 相续无间,於三界内轮转受苦,特於无漏圣道,能作障碍也。三死 魔者,谓於时非时中,攫夺有情寿命 ,於闻思修三,究竟无暇修习,此死、於道能作障碍也。四天魔者, 乃谓魔中之王,喜极自在等魔部眷属 ,多聚住一处。彼等作业者,谓魔之罪恶妻子,於悉地成熟界限等 时,投五花箭一我慢行箭,二欲贪行箭,三瞋忿行箭,四愚痴行箭,五嫉妬行箭。以彼等投施如是利 箭,资助谁何补特伽罗
3、,於是彼之烦恼多分从自体内,转为炽然火焰,由彼自在行去,能失已成菩提, 嫉视现时增上,由是能使退悔於道。 彼别眷属守护世间者有四:一斗争行魔,二扰乱行魔,三增贪行魔, 四变邪想魔。彼等作业各有不同。一 斗争行魔二扰乱行魔者,能与行人相近作成喧哗纷扰,於听法等能 作睡眠聋塞无闻之加行也。三增贪行 魔者;能令行人从衣食卧具等,少许施捨如割自肉,不能如想成办 也。四变邪想魔者,若谁欲出家,或 作近住者,今成稽留,以安乐饮食亲属歌舞等,近染忆念,而使贪 着心生,回复旧习也。於既出家等, 亦作稽留,爱恋营商、田业、工巧、医方、违道世法等,于心忆念, 及由彼门,令其扰乱,或成贪欲,虽 睡梦中,亦能变化妻子
4、儿女!于彼生起未来贪心种子,而以种种方 便,令出家者退失出家功德也。 复次,既受彼惑,由彼四魔,激 励于他诸暴恶类,毒龙、药叉、鬼魅、恶精,夺取修学正法行人寿 命,及放热病,表现不悦意色,宣种 种不悦耳声,今生恐惧也。有时示现佛身,相好庄严美境,生起我 慢骄傲邪心,乃至于法障碍中断也。 彼诸魔业,能于我等一切时处相续生起,须精熟明了刻意觉察,若 能精进背弃,则道业可速成也。 (二)别,魔之差别分三:一外 魔,二、内魔,三、隐闇魔。 一外魔分六一怨亲瞋爱魔,二 倒引鬼魔,三道取恶师伴魔,四杂想福德魔,五贪执食财魔,六学 识功德魔。 一怨亲瞋爱魔者,谓令修法行人 ,於怨生瞋,於亲生贪,弃法如杖,以
5、贪瞋 缘故,障碍于法也。 于彼三宝、善友、法事等等,须生坚 固重要信心。一倒引鬼魔者,谓修法行人,正精进修法时,有诸俯 身行类俄鬼,见之不识,施予烦多非 一而足,损害修法行人,体识不安,心神无依,于身施放热病夺命, 及仇怨盗贼等若自不惩治,则委托本处主要地神,或主要大力非人,谴除彼魔损害,修习慈心悲心大 菩提心,而於地神等,常施法食,如 此方堪成办本尊重要事业。复次一类、师弟不合,世间恶友,覆藏 罪盖,生是生非,意不安和。应知此 是魔业,当须忍耐,最为扼要。三遭取恶师伴魔者,谓修法行人, 遭遇或自取恶知识恶友伴,魔缘力故,不令于法如理成办,更多方便,令行非法。当知彼是魔业,与彼 诸恶友方便远离
6、,应依一具足德相之 善知识住。四杂想福德魔者(告伏藏鬼等) ,谓修法行人,于货殖 等因,生多财想等,由彼杂名利事功 扰乱心形,而能退失行人精进。当知彼是魔业,乃至未得坚固以来, 于诸人鬼伪说杂想等,应弃捨也。五 贪执衣魔食者,谓有行人,因欲充足资财,于法半途中断,以为资 具不圆满,殊失面目,是故方便寻求衣食,扩张贸易,以此增长贪欲,中断于法。生活资具虽不可无来 源,然当知足少欲,而为精要。六学 识功德魔者,谓修法行人,最先导以医方、工巧、文章、咒类等功 德,心不自在,由能障碍闻思修三慧 故。若心未得坚固以来,当知凡作一切皆不相应,龟之支分,应隐 藏也。若于此等外表魔业,完全精熟,则断离圣教矣。
7、 二、内魔分六一我我执魔,二 烦恼随增魔,三沾滞分别魔,四懈怠失正魔,五疑心多心魔,六执 二错失魔。 一我我执廉者,谓于无我中执有 我,无我执中,执有我执者,是为大魔,由此能生一切生死恶趣相 续受苦之因故。若欲明了无我深义,须于闻思修三慧,多多熏习为要。二烦恼随增魔者,谓无明眷属有 五,若行人落入此中,则能摧毁三世 一切善根,并能积集无量不善业果,以烦恼能作恶趣受苦加行故。 故於烦恼若生起时,即谋持法对治为 大扼要。三沾滞分别魔者,谓诸行人自爱执故,以此我执为缘,沾 滞而生希惧,种种分别,缠结自身, 障碍於法应於身命,捨自爱执,而为扼要。四懈怠失正魔者,谓 诸行人,不舍世间荆棘恶事,以此纷 扰
8、行人,掩智慧目,失正知念,或怠惰睡眠,无义空过,使有暇人 身,成无用故。应常坚固念知,不捨 精进为要。五疑心多心魔者,谓诸行人,于诸见行,未得决定,随 心彼此取舍,于事理未全知故,虽多能作, 而无专尊修习,不得悉地。当求有成上师正士印证,高深探 寻,于诸解脱学处,应多修学,而为 精要。六执二错失魔者,谓诸行人,由执实故,现起身见,逐谓内 外一切诸法,心境各异,故不趣入一 切道智之因。于此应多修习不二真实义之正见为要。此等内魔,若 皆修习,精熟明了,则诸魔碍,自远离矣。 三、隐闇魔分六:一贪执宗派魔 ,二我慢执魔,三腹行无方魔,四证相傲心魔,五信心疲劳魔,六 失道悲愍魔。 一贪执宗派魔者,谓诸行
9、人,应 当断除执爱自宗,瞋他法派等偏执见。二我慢执魔者,谓诸行人, 于空性见起诸我执,遂作是思:最甚 深义,由我能证。生起我慢醉傲心故,于余诸法,及他补特伽罗, 作诸轻毁藐视。三腹行无方魔者,谓 诸行人,口说自无修行受用。谓言无见、无说、无方类,以无方类 故,而落腹行,与诸世间下等有情无别。 四证相傲心魔者,谓诸行人,于通常证解思维,而生贪执,本 尊圣身,未见言见,神通未得言得、 无证思言有证思,或贪执少许细微证相;而生醉傲心者。五信心疲 劳魔者,谓诸行人,心知解脱,不相 续修,一类修者,不喜闻思,枉作殷勤劳而无果。六失道悲愍魔者, 谓诸行人,本自无能,如初业者,谓 有悲心,于彼有情,权作义利
10、,然而相似建立,不得主要。又复于 彼前行众生,义利所作,而后复作取捨,变更受持。 复次,修法行人生魔分六:一布 施扰乱魔,二难行苦行律仪魔,三尊高坚忍魔,四精进疲乏魔,五 着现静虑魔,六广求智慧魔。 一布施扰乱魔者,谓诸行人修静 虑时,於他说法,及於酬报等,希多钱财,或行施舍,扰乱自心, 於自所修障碍中断等。二难行苦行律 仪魔者,谓诸行人自修时,於饮食威仪艰劳太过,不能生定,阻碍 调伏,不能正知饮食,故於生命而成障。 三尊高坚忍魔者,谓诸行人,于身生起热病等时,及遭轻毁骂 詈,不依医药等对治,无慧尊高,而行坚忍,发生障碍,夭折身命也。四精进疲乏魔者,谓诸行人,于 加行上,不能善巧,摧迫过度,由
11、心 疲劳,则令善行颠倒故。五着现静虑魔者,谓诸行人,于心仅刹那 位,遂谓已得胜义,于慧解脱之困, 甚深闻思不励力也。六广求智慧魔者,谓诸行人,由我慢故,普于 一切三学,广学多闻,于闻思修三增 上慧不善巧故,烦恼倍胜。对治此等,应依善巧知识欢喜努力闻思 为要。 总上言之,若修行人身心损害, 解脱无依,应知恶魔一切所作亦依善法中断善法,善巧远离之。 今者为诸修法行人,开示魔入之 因二十有四谓若于道不生精进,是魔入因;若智慧小,是魔入因; 若烦恼盛,是魔入因;若分别大,是 魔入因;若心绪多,是魔入因;若无善知识所摄持,是魔入因;若 教授不深时间短少,是魔入因;若伴 恶友,是魔入因;若贪执大,是魔入因
12、;若多分滞贪婬,是魔入因; 若多爱酒肉,是魔入因;若智广而志 卑,是魔入因;若小想无希望于大,是魔入因;若骄傲而大我慢, 是魔入因;若初业者喜独处练若,是 魔入因;若近住商场及大城市,是魔入因;若处官宦,及补特伽罗 互不合地,是魔入因;若受持无宗愿 ,是魔入因;若无教授,仅少譬喻,而执能修行成办菩提,是魔入 因;若慧不坚而于本尊不得加持(以不信故) ;是魔入因;若执梦实,是魔入因;若喜兆相,是魔入因; 若以违缘智弱羞怯而心不乐,是魔入 因;若以自他缘故,心苦或愁忧而受困,皆是魔入之因也。如是精 熟,彼等魔入之因,悉皆应断。 复次,开示魔之作业及所行境者有二十五:谓依止德相不具之师,是魔业;弟子
13、堪能不具为作依止, 是魔业;若道伴学见行不合,是魔业 ;若于道不如师行,趣入未细观待,视为困难,是魔业;若不依律 要次第,而行猛勇精进,是魔业;若 杂慢心而说法,是魔业;若自无德与他为师,是魔业;若友伴无信 心,不恭敬三宝,是魔业;若与盲无 知识者讲说,是魔业;若无暇修行,希望悉地,是魔业;若行同商 贾习密咒,及医方工巧等,是魔业; 若以法存活,及营种植等,是魔业。若行五邪命,是魔业;若喜弟 子眷属,得钱财而希取供养,是魔业 ;若心依止损害恶境,是魔业;若喜世间戏论,是魔业;若入喧哗 扰乱之群众,是魔业;若以骄满染污 ,我慢因缘依止,是魔业,若行放逸无正知,是魔业;若与妇女等 酒肉行放逸,是魔
14、业;若喜世间八法 ,是魔业,若能作所作多,是魔业;若行动坐处多,是魔业;若谈 论多,是魔业;若心绪多,皆是魔业 。总应知者,凡与法不顺之一切行动,皆是魔所作业,魔所行境, 悉应断之。 魔之加持有二一共相,二不共相。 一共相者有二十六谓以自相续 中,前五烦恼特别大而炽胜,则彼之发起生缘,一切多是魔加持相。 若无别缘,由界等(健康)力而失正 定,是魔加持相;若卒然生热病等,不希求多缘调治而致不幸,是 魔加持相;若失正念,而为愚痴所覆 ,是魔加持相;若无事,故意不乐而心不喜,是魔加持相;若自寻 死,而作自杀等加行,是魔加持相; 若於他非时而捨自身血肉等,是魔加持相,若自轻毁骂詈,无义断 割身肉及支分
15、,而行种种供祀,是魔 加持相;若为法故,失菩提心,而口不忍,是魔加持相;若生邪见, 而盛作邪行,是魔加持相;若于诸法 ,见不广大,而行多疑虑,谋议无成,是魔加持相;若心发愿世间 资具圆满,是魔加持相;若于外受用 ,及内有情,大贪炽然,是魔加持相;若身口行种种言动,均无惭 无愧,是魔加持相;若行人性短, 时时变易,而语言无方,自食其言,是魔加持相;若沾滞衣食,大贪 炽然,甚至梦寐不忘,是魔加持相; 若志在营商种地等行,及于善行心不趣入,并喜作懒惰游戏诸事, 是魔加持相;若抓紧善行,心虽趋入 不捨,而内外违缘过多,脱避不开,是魔加持相;若修习闻思修三 慧品,以惧违缘,而生怯弱如羊,是 魔加持相;若
16、不说梦善恶,是魔加持相;若五毒烦恼仅一寂静,唯 对治其一,而任令其余烦恼,炽然生 起,是魔加持相;若自赞毁他,于三宝分别好恶,于诸师长失去敬 信,以贪利名心说其过失,是魔加持 相;若瞋墓场,是魔加持相;若深嗜戏剧、歌舞,乐处喧哗,而反 于法,不喜思修,且常希冀为他说法 ,是魔加持相;若听法者,与持诵者大声讽诵,常喜睡眠,是魔 加持相;若惊怖法相量论等,心生弃 捨,是魔加持相;若无义利,损坏色身与威势,是魔加持相;若对 不覆罪、不恶口两舌之良伴,常疏远 ,而喜亲近彼随顺谄诳之弟子眷属,应知是魔加持相。 二不共相者,谓于一切初业修法,即大精进,由魔如是加持而成,如谓现见本尊佛菩萨相,及以马 马声,
17、示我佛典,告以异生特别教授 ,于法开示,阐明迅快利梦,而生微细神通,眼见意生有情无生死, 于内外请法般若无着智见,虚空划金 字,多人会集,降财如雨,由诸天龙妇女,以伞及幢等,雨花作供, 有时开示,以食肉等种种怖惧,或轮 现以父母师长等形,使心变生畏疑,以自身光,较他身光增长自大, 于围墙等无碍,十方诸佛,以金色手 ,摩自头顶,见诸佛开示调伏,及见遣化身无数,自忆前后身等想, 现有无碍力,能作众生义利事,傍生 乃至最下有情,少许病患,而能以定静力加持消除,令自相续,生 起我慢,及醉傲心,能作中断障碍于 法,有时生疑,及犹豫心,而作中断也。 以上魔之共相易知,若诸不共相 ,从何而生;谓由我慢、疑心
18、、犹豫心,而生也。若全无此,知一 切法,如梦、如幻、如阳焰、如空谷响、如影像、如空华、如寻香城、则诸魔碍,从何而生耶! 今显示消灭彼等魔之方便分六: (初)以法空定消灭者,谓诸行 人,应自观察所障之自、能障之魔、及中间俱有障法,三者皆是自 心分别,即此分别,是无实故,譬如 幻化,幻化自体,亦全非有,故从始至终,悉皆是空,所谓障等三 处,是自分别一味,彼分别亦幻化一 味,彼幻化亦法性一味,故除法性外,但一颠倒魔亦无有故,除魔 碍外,颠倒法性无可寻故,魔乃法之 庄严幻化兆相种种,出从法界,入住法界,隐没于法界故,由行者 过分希惧二执取舍等因,乃遂幻化有 故。明了无执,则自离去,应观魔与一切魔类,本
19、无障碍也。若如 彼具足观魔,魔不得便。如般苦经云 :空性空故,不得方便。 (二)以慈心、悲心、菩提心消 除者,谓诸行人,若总于诸有情修习慈心、悲心、大菩提心,如流 不断,则能消灭对方一切损害,而不 为害。别者,若于魔类,生大慈悲等心,如索系缚,则诸魔品之害 心,及诸能力,速疾消灭,今极羞耻 而回返也。世尊菩提树下,集千万魔雨刀箭时,入慈心定故,一切 刃箭化为雨花,弃诸杀声,而为三宝 声,诸魔军兵众由此败矣。 (三)以胜信恭敬力、甚深缘起 力、咒力消除者,谓诸行人,以於根本上师信解恭视如佛故,魔不 中断,不为罪害。若甚深道无诸障碍 ,是由敬信上师教授教诫故。若于三宝以敬信供养,相续不断,魔 不能
20、害,是由三宝加持故。若身口意 三,不离本尊坛场,而诵密咒满量,魔不为害。密续中云:是故持 咒应精进。 (四)特具大福业以消除者,谓诸行人,书写读诵显密甚深经典,修补塔寺,供养三宝,承事僧众, 薪供(护摩)水施,修补道路,增长 福德,而诸障碍自然消灭。 (五)以自己坚固信心力消灭者 ,谓诸行人,觉自心生起,外之怨亲贪瞋,及内一切恶分别者,应 正了知彼等是魔,随念修习死没无常 ,及思轮回恶趣苦果,特于寒热地狱之苦,须数数思维。令心生起 披甲猛利热力,于上师三宝具足清净 坚固信心,由此魔类清净,不能为碍矣。 (六)以常修瑜伽心消灭者,谓 诸行人,心常与四威仪相应,若于一切时处自心常依正知正见,相 续
21、观察,心若不住三毒烦恼,世间八 法,而常在慈心、悲心、大菩提心、了知空性上,正知而住,自心 相续,清净无诸过失,则内外诸魔不得便也。如摄颂云: 行住坐卧一切具正知 诸行刹那生灭心无乱 作净衣净第三兰若净 敝屣王冠希践法王位 超魔军阵并不依赖余 此中譬如无财则无贼 若无权势谁为汝怨仇 无倒分别魔军何能入 经云:若常依止正知念 邪分别相不能入 常依正知念 不入邪分别 如是遮止回返魔之方便善巧补特 伽罗,转内外一切魔而为道伴,谓能鼓励精进,加持内证悉地,正 助诸行,作驱逐退失增加利益之大缘 力也,当如三世诸佛,被魔外道之毁傍诤论的,以求解脱之心,至 为急迫,其他不遑较论也。颂云: 具信精勤数取趣 一
22、切内外秘密魔 大小障难虽然有 得此教授能忍知 除昔异熟之所生 魔行不能得自在 披甲坚心力具成 正士上师所摄受 魔之中断云何生 信进励行钩印具 复次,于法修行,作大精进,受持,正重视修行之人,障碍越多,当知魔相及彼等消除之法,若不 知除去方便、乃至虽修多年,于自相续功德不生,反于他方生多过失,入于种种非理倒行,而于难得暇 满时中作诸无义,现在众生大多如是。 此下为断除魔等障碍法,总义更 有十二,前六义有文,后六义见于他书,多谈止观,及生圆次第之 修法,俟教二种次第时,应补授之,今暂缺略。 此书亦名杂仰拉记,原板在拉萨 之哲邦寺,中华释迦如来教下比丘能海正译,比丘仁光助译,灌顶 戒弟子李晓圆校润。
23、 慧行刻意附讲 当知诸魔略有四种,魔所作事有 无量种,勤修观行诸瑜伽师,应徧知,当正远离。云何四魔?一蕴 魔、二烦恼魔、三死魔、四天魔。蕴 魔者,谓五取蕴;烦恼魔者,谓三界中一切烦恼;死魔者,谓彼彼 有情从彼彼有情众夭丧殒殁;天魔者 ,谓于勤修圣善品者,求欲超越蕴、烦恼、死三种魔时,有生欲界 最上天子,得大目在,为作障碍,发 起种种扰乱事业,是名天魔。当知此中若死所依,若能令死,若正 是死,若于其死作障碍事,不令超越 ,依此四种建立四魔。谓依已生已入现在五取蕴故,方有其死;由 烦恼故,感当来生,生已便有夭丧殒殁;诸有情类命根尽灭夭丧殒殁,是死自性;勤修善者,为超死故, 正加行时,彼天子魔很大自
24、在能为障 碍,由障碍故,或于死法令不能出,或经多时极大艰难方能超越。 又魔于彼或有暂时不得自在,谓世间 道离欲异生,或在此间,或生于彼;或魔于彼得大自在,谓未离欲。 若未离欲在魔手中,随欲所作,若世 间道而离欲者,魔缚所缚,未脱魔羂,由必还来,生此界故。 解释烦恼性相差别略义 (一)烦恼自性者,谓法生时,其相自然,不寂静起,由彼起故,不寂静行,相续而转,是名略说 烦恼自性。 (二)烦恼分别者,或立一种:谓由烦恼杂染义故。或分二种谓见道所断、修道所断;或分三种: 谓欲系、色系、无色系;或分四种: 谓欲系记、无记、色系无记、无色系无记;或分五种:谓见苦所断、 见集所断、见灭所断、见道所断、修所断;
25、或分六种:谓贪、恚、慢、无明、见、疑;或分七种:谓七 种随眠一欲贪随眠、二瞋患随眠、 三有贪随眠、四慢随眠、五无明随眠、六见随眠、七疑随眠;或分 八种:谓贪、恚、慢、无明、疑、见、及二种取;或分九种:谓九结:一爱结、二恚结、三慢结、四无 明结、五见结、六取结、七疑结、八 嫉结、九悭结;或分十种:一萨迦耶见、二边执见、三邪见、四见 取、五戒禁取、六贪、七恚、八慢、九无明、十疑乃至一百二十八等。 (三)烦恼因者。谓六种因:一 由所依故、二由所缘故、三由亲近故、四由邪教故、五由数习故、 六由作意故。由此六因,起诸烦恼。 所依故者,谓由随眠起诸烦恼;所缘故者,谓顺烦恼境界现前;亲 近故者,谓由随学不善
26、丈夫;邪教故 者,谓由闻非正法;数习故者,谓由先植数习力势,作意故者,谓 由发起不如理作意,故诸烦恼生。 (四)烦恼缘者,谓二十种缘:一乐、二苦、三不苦不乐、四欲、五寻、六触、七先所惯习、八随 眠、九不亲近善友、十不听闻正法、 十一不如理、十二不信、十三懈怠、十四失念、十五散乱,十六不 正知、十七放逸烦恼、十八异生性、 十九由离欲、二十由受生。 (五)烦恼过患者,当知烦恼有 无量过患,谓烦恼起时、先烦乱其心,次于所缘发起颠倒,令诸随 眠皆得坚固,令等流行相续而转,能 引自害,能引他害,能引俱害,生现法罪,生后法罪,生俱法罪, 令受彼生身心忧苦,能引生等种种大 苦,能令相续远涅槃乐,能令退失诸胜
27、善法,能令资财衰损散失, 能令人众不得无畏,悚惧无威,能令 鄙恶名称流布十方,常为知者之所诃毁,令临终时,生大忧悔,令 身坏已,堕诸恶趣,生那落迦中,令 不证得自胜义利,如是等过,无量无边。 (六)烦恼差别相者,多种差别应知:谓结缚、随眠、缠、暴流、枙、取、系、盖、株机、垢、常 害、箭、所有、根、恶行、漏、匮、烧、恼、有诤、火、炽然、稠林、拘碍。 (七)复次诸烦恼断者,当知多 种,略则为二:一诸缠断、二随眠断。诸缠断者,谓贪瞋断,乃至 疑断;萨迦耶见断,乃至邪见断;见 苦所断断,乃至修道所断断;欲界所系断,乃至无色界所系断,散 乱断,晓悟断,赢劣断,制伏断, 离系断;当知离系断,即是随眠断。
28、复次,烦恼断已,于可爱法,若劣、若胜、若现在前、若不现前,虽猛利见,而观察之,亦不染着, 如于可爱而不生爱,如是于可瞋法亦 不生瞋,于可痴法亦不生痴,又眼见诸色不喜不爱,但住于捨,正 念正知,如眼见色,乃至意知法亦尔。 又性少欲,成就第一真实少欲,如少欲如是,喜足、远离、勇猛 精进、安住正念、寂定聪慧,亦尔。 于无戏论任性好乐,于有戏论策励其心,方能缘虑,如是等辈,当 知烦恼已断之相。复次,烦恼断者, 有多胜利:谓随证得超越忧苦,超越喜乐,超越色想,及与有对种 种性想,超恶趣苦,超越生等一切种 苦;又证安稳、第一安稳,又证清凉、第一清凉,又得第一现法乐 住,随其自心自在而转;若行若住, 随所欲乐所证之法,无复退转,于自义利圆满究竟,于诸所作,无 复希望;或复有一修利他行,为欲利 益安乐众生,哀愍世间,令诸天人利益安乐。当知烦恼断者,有如 是等众多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