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 充 条 款违 约 责 任1、 甲方应保证该房产内无户口,如有,应迁出,否则应每日向乙方承担 50 元的违约责任,直至户口迁出。2、 办理房产证时间以政府统一办理时间为准,甲方承诺自该房产能办理初始房产证之日 30 日内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甲方产权证手续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甲方不履行产权初始登记手续及过户手续,自甲方的初始产权证能办理之日起,甲方每日按总房产价格的万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履行变更登记过户手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则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责任。3、 甲方保证该房产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利限制,其出卖已经征得其他相关权利人的同意,如该房产存在其他权利义务纠纷则与乙方
2、无关,甲方应承担所有的民事责任,甲方不得将此作为否定该房产买卖协议的理由,由此造成乙方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4、 甲方承诺不得将该房产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不在该房产上设定抵押、共有、出租、担保等权利限制,如有此情形,则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 万,如该 20 万仍不能弥补乙方损失,则甲方应继续承担损失。5、 该房产办理房产证初始登记时所产生的税及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向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6、 如甲方村委或社区能够办理该房产更名手续,甲方承诺在可办理更名手续之日起 15 日内配合乙方办理更名手续,更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不配合办理更名手续,则日后该房产办理产权登记及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7、 办理房产证时,如乙方不能将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将房产证登记到乙方指定的人姓名下。8、 双方对本协议已审查无异议,签字捺手印后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